为了保持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公司找来了一名保洁员,每天上午工作半天。这样刘明和同事们就不用轮流做值日了。工作中,刘明了解到这个保洁员与公司签订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每周发一次工资。非全日制人员的管理,还有什么特点呢?
专家提示
TIP1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限
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是企业用工的三种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相比,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如一些单位的临时保洁人员、报刊投递人员、牛奶配送人员、临时促销人员等都采用了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
TIP2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不是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根据劳动定额与计件工资标准,推算出相应的小时工资标准。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十五日是指连续计算的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TIP3防止单位假借非全日制用工之名
有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名义,实际安排全日制工作,按月结算工资。还有些单位对非全日制员工确定较高的劳动定额,致使非全日制员工无法在每日四小时或每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工作,实际上是变相降低了非全日制员工的小时工资标准。这些做法都严重侵犯了员工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在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申请维权。
另外,还有些用人单位故意经常安排非全日制员工加班,也会导致非全日制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时限,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应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