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街!
光从名字来上看,就比较具有黑暗性。
事实也正是如此,因为魔街成名之初,本就代表着罪恶的黑夜,这个传统也一直传承下,魔街的买卖人是天不黑,就不开始做生意。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很多人不能理解,你早点开门做生意会怎样?
但是魔街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久而久之,客人也都习惯了,你们做的这么绝,那我们也绝一点,就是这天不黑,就不去魔街。
所以白天的魔街是空荡荡的,只有极少人从这里穿过。
直到下午五点,这些买卖人才陆续来到魔街,开始整理,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夜晚。
“小小三轮,小小三轮,跑得慢,跑得慢,前面一个轮子,后面两个轮子,真奇怪,真奇怪!”
四点半,一辆三轮车慢悠悠的来到了魔街,一个青年坐在小三轮上面,瞪着踏板,东张西望,嘴里哼着自己改编的小曲。
“大叔,你好!我叫林乐,是你们新来的邻居。”
“大婶,下午好啊,我叫林乐,马上就要成为你们的邻居了,多多照顾呀!”
.......
他们怎么都不理我啊!
林乐突然发现这些正在路边收拾摊位的买卖人,都用一种非常怪异的目光望着林乐,无一人搭理他。
林乐的性格其实挺好的,你对他好,他就对你好,他不会主动去得罪别人的,不过你若看他不爽,他也懒得搭理你,见这些人都不理他,他倒也懒得喊了,心想,我做我的买卖,只要你们别来打扰我就行了。
来到那个小巷,里面空空如也,那个搞烧烤的老头和胖妞还没有来。
林乐将三轮车开到巷内,找好位置停下三轮车,就开始忙活起来,显然那些人冷漠并没有影响到林乐,他兀自充满了激情。
“林乐!”
正当林乐在忙活时,忽听得有人叫他,转过头去,只见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女往这边走来,正是陈菲菲,依旧扎着一个马尾辫,拉丝牛仔裤,白色的T恤,酥胸高高挺起。
“咦?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林乐略感惊喜道。
他记得昨日通电话时,他是让陈菲菲晚上来捧场,可没有想到陈菲菲下午就赶来了。
陈菲菲快步走了过来,道:“我说过要第一个捧你的场,当然得来早一些。”
林乐喜道:“想不到你这么讲义气。”
陈菲菲眨这一双漂亮的双眼,抛了一个媚眼过去,“那林老板是不是得打个折?”
林乐爽快道:“这必须的。”
这家伙今天怎么这么大方。正当陈菲菲略感诧异时,林乐又补充了一句,“九点九折。”
陈菲菲脸一拉,佯作生气道:“林乐,我算是看透你了,你还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铁公鸡。”
不抠能赚钱么?林乐丝毫不恼,笑呵呵道:“小本买卖,小本买卖,大美女,给条活路呗。”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陈菲菲哼了一声,却一点也没有生气,试问能让一个美女买两次单的人,能有多大方,又道:“你有什么要帮忙的不?”
“没有,没有,我一个人搞的定,你在边上坐一会吧,我弄好就给你做面。”
林乐挥着手道。
这家伙真是蠢,真以为我来这么早,只是为了吃这一碗面。陈菲菲暗自嘀咕一句,其实她是昨天在电话里面,知道林乐是只有一个人,于是就想过来帮帮忙。
虽然她找到工作了,但同时也想给自己放放假,所以并没有急于去上班,这些天一直在家休养,时不时与好友一起去外面逛逛街。
可看着林乐干活非常的利索,好像真不需要她帮忙,而且她也没有干过这活,纵使想帮忙,也插不了手,只好乖乖站在一边,心里寻思着,待会来客人,自己总可以帮把手。
过了一会儿,听得“哐当哐当”的声音响起,只见一个大型三轮车往这边慢悠悠的驶来,只见一个大胖妞踩着,后面的“敞篷”车厢内躺着一个瘦老头,拿着一个酒葫芦,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喝着美酒,十分轻松惬意,与林乐像似的是,他们都是选用脚踩的山轮,而不是那种电动的或者烧汽油的。
要知道如今很少人用踩的,多半都是自动三轮车了。
“大叔,美女,还记得我么?”
林乐招着手,亲切的喊道。
那大胖妞倒是停了下来,但是没有搭理林乐,而是转过头去望着那瘦老头。
而瘦老头则是一脸茫然的望着林乐。
林乐笑呵呵道:“上回我在你摊子上吃过宵夜的,你不记得了么。不记得也就算了,从今天开始我们就要是邻居了,多多关照,多多关照。”
“你---你要在这里摆摊?”
瘦老头的语气显得十分诧异。
林乐道:“对啊!你放心,我弄得是炸酱面,与你的烧烤不但不冲突,反而事相辅相成。”
瘦老头茫然的眨了眨眼,突然朝着大胖妞道:“咱们走远一点。”
大胖妞二话不说,踩着三轮就往里面走去。
什么意思?
林乐带有询问的目光望向陈菲菲。
陈菲菲耸着肩,做出一个完全不懂的表情。
林乐道:“菲菲,这里的人好像挺奇怪的。”
陈菲菲道:“其他人我倒是不觉得,但是这一对爷孙倒是有些奇怪。”
林乐又瞧了眼那老头,只见他们直接踩着三轮去到了里面,比那天他们摆摊的位子,要往里面进去三四米。心中嘀咕道,干什么?怕我沾你们的光啊!未免太看不起人吧,我--是有这打算,但你也没有必要这样吧,我又不是赚你的钱,真是小气。
“林乐,你快看。”
陈菲菲突然头往巷口扬了扬。
林乐转头一看,只见巷口有人影晃动,见林乐看来,便离开了。
陈菲菲觉得这气氛非常诡异呀,心里隐隐有些后悔这么早就来了,道:“林乐,你是不是惹麻烦了?”
林乐也是一头雾水,道:“没有啊!我才刚刚到,就算我想惹事,也没时间。”
陈菲菲道:“可是我看他们对你好像挺不友好的。”
林乐不屑的撇了下嘴道:“他们要怎么看我,跟我没关系,只要他们别来惹我就行了,不然的话,吃苦的只会是他们。”
陈菲菲摇摇头道:“我看他们一定会来惹你的。”
“你怎么知道。”
“我的双眼告诉我的。”
陈菲菲说着用手指了指巷口。
林乐回头一看,只见有两个中年人往这边走来,一胖一瘦,胖的大叔,较矮,估计也就一米六五左右,发如鸟巢,脸上横肉膘膘,穿着一件短袖衬衣,敞开着,露出滚圆的肚皮,脚上拖着一双人字拖。
瘦的那位至少一米八,却是骨瘦如柴,蓬头垢面,高高凸起的颧骨中间生得一对斗鸡眼。
“二位,有事吗?”
林乐表现的还是非常礼貌。
胖的那个说道:“哎,是谁让你来这里摆摊的?”
林乐道:“我就是老板。”
胖大叔急道:“我没有问你是不是老板,我是问是谁让你来这摆摊的?”
林乐道:“你见过被别人指手画脚的老板么?”
那胖大叔智商似乎不够,还是一脸困惑,边上的瘦高个道:“大哥,他的意思是他自己要来的。”
“是吗?”
包括林乐、陈菲菲在内的三人齐齐点头。
“现在的年轻人还真是爱拐弯抹角。”胖大叔嘀咕一句,挥挥手道:“这里可不能随便摆摊的,你快点走吧。”
林乐狐疑的看着他,道:“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城管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