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街,顾名思义,就是望海市城bei区的一条街道,如果从外观上看,这条街道真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了,甚至可以说是望海市最最古老的一条街道,望海市城内任何一条街道都比魔街要宽要好,但是魔街却是望海市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条街道。
因为魔街见证着望海市的兴起。
大概在九十年代末期,这城bei区就是望海市的娱乐中心地带,而在魔街两边都是夜总会、发廊、洗脚、按摩的地方,那时候正逢hei社会兴盛的时期,所以魔街这一块非常乱,三教九流的人都有,几乎天天都打架。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这条街道被称之为魔街。
但同时也非常热闹,很多人都上这摆摊,做点小买卖什么的,因为当时很多土豪都来这里消费。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治安一步步变好,而且望海市也发展了起来,经济中心转移到了南城,而魔街周边的什么夜总会、发廊全部都拆掉了,现在已经变成了高档小区,工厂等等。
唯独魔街没有动,因为夜总会、发廊这些都是违法的,而小吃摊这些并不犯法,所以小吃摊就保留了下来,慢慢又发展成一条美食街,政府都给这条街道取名为美味一条街,毕竟魔街太具有煽动性了,必须和谐,可是大家叫惯了魔街,所以就连外国来的客人都称之为魔街,没有人叫什么美味一条街,弄得政府好没面子。
这也造就成魔街独有的景观,因为魔街南边沿海的地方都是高档住所,也就是富人住的地方,但是北边却是工业区,住在那里的人比较穷,仅仅一街之隔,却是天堂和地狱,这也充分展现出望海市的资本世界。
但是那些富人并不介意魔街的存在,因为魔街的美食太好吃了,他们也常常来这里吃夜宵,毕竟有很多富人也是从草根成长起来的,比起坐在高级餐厅静静的品尝的红酒,他们反倒是更喜欢坐在魔街喝着冰啤酒。
在唐朝饮食集团没有来之前,望海市有两大盛产美食的地方,第一个自然就是老牌饮食集团,江上雪饮食集团,第二就是魔街。
但凡外国来的旅游团必去魔街,因为魔街的小吃是既好吃,又非常地道,可以说是全国上下无街出其右,望海市的本地人也是如此,几乎都跑去魔街吃宵夜。
这白天的时候,魔街就是一条旧街道,几乎连个路过的人都没有,但是一到晚上,那可不得了了,这里是人山人海,走路都得看着别人的脚后跟走。
“哇!这么多人啊!”
当林乐来到魔街在南边的入口是,看到拥挤不堪的魔街,也是吓了一跳。
“林乐。”
忽听有人叫他,转头一看,只见陈菲菲站在街道边,显然是刚刚下车,今天陈菲菲穿了一件白色体恤和一条牛仔裤,虽然还是扎着一个马尾辫,但是更显得青春靓丽,回头率非常高。
可能是脚伤还未痊愈,陈菲菲走起路来,还是一瘸一拐的,这又让不少人露出惋惜之色,再美的女人,你弄个这姿势走路,也就那样了。
“你的脚还没有好啊?”
林乐急忙走了过去,关心道。
“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陈菲菲之所以能撑到现在,还与林乐保持联系,全因林乐对她的脚伤非常关心,殊不知林乐也只是想借着这一点保持与她联系,稳定住她的心。
“要不要我扶你?”
“不用了,不用了。”
陈菲菲赶紧拒绝林乐的好意。
林乐倒也没有勉强,问道:“那我们现在去哪里?”
陈菲菲道:“我听朋友说,这里来一家新的烧烤摊,味道挺不错的,我们就去那里吧。”
“随便。”
这站在魔街外面,和身处在魔街完全就是两种感受。
这一条街到处都是吃的,红红的小龙虾,将身体弯曲成一个非常诱人的弧度,斩碎的螃蟹,露出了那嫩滑多汁的大腿肉,金黄色的蛋炒饭,伴随着青葱的香味,油亮的炒粉中掺杂着肉沫和白菜,一个个生蚝上面点缀着蒜蓉酱,一杯杯充满白色泡沫的冰啤酒.......。
铁铲与铁锅的摩擦声,刀锋与砧板的碰撞声,油滴入火种的滋滋声,板栗的翻滚声,龙虾下油锅的声....这就是一曲美味交响曲。
香气阵阵!
这让林乐的胃酸翻滚起来,迅速将胃里的食物消化掉,吞口水都吞的唇皮发干了。
“好像就是那里。”
二人几乎要走到魔街的尽头了,陈菲菲突然指着边上一条小巷子道。
林乐转头看去,只见一条巷子里面有着一个烧烤摊,摆着三四张桌子。
说实在的,这小巷子的位置不太好,比较偏僻一点,一般不熟悉魔街的人,都很难发现的了,灯光比起外面来,也是比较暗。
二人又走进巷子,倒还别说,虽然这巷子非常偏僻,但是四张桌子全都坐满了人。
火炉边站着一个看上去至少六十岁的男人,带着一个帽子,穿着一件白色背心和一条黑色短裤,非常念旧的一个人。
而在边上还坐着一个胖妞,正在玩着手机,瞧这吨位至少是两百斤以上,穿着一件猿猴白色体恤,黑色七分裤,水桶粗腰上挂着一个腰包,显然是负责收钱的,但是客人的来往,她却一点也不在意,至少林乐他们来了,别说招呼了,她甚至都不看一眼。
陈菲菲有些郁闷,她可是在朋友的强烈推荐才找到这里来的,但是却没有想到已经坐满了。
“怎么办?”
林乐问道。
陈菲菲有些郁闷道:“另外找地方吧。”
正当他们要离开的时候,有一桌客人突然嚷嚷着买单。
那胖妞终于把手机放到了口袋里面,站起身来,这一站起来,倒是把林乐给吓到了,这胖妞竟然有一米七四七五高,跟沈冰月差不多,但是沈冰月身材好苗条,苗条到胸前都没有肉了,但是这女人,我去,看着都有压力。
可是等这胖妞走了过来,林乐仔细一瞧,觉得这女人的五官倒是长得非常精致,所以也不觉得难看,甚至还有些好看,但是就凭脸颊两边的肥肉,再好看的五官也就是那样了,给人的感觉就是怪。
“三百五十块。”
胖妞将单子往桌上一放,那语气就好像谁欠了她三百万似得。
那桌客人也是的不约而同的瞧了眼这胖妞,看得出他们对这胖妞的服务态度非常不满,但是也没有做声,买完单就离开了。
那胖妞大手往桌上一扫,瞬间将桌子清理干净。
林乐、陈菲菲赶紧坐了上去。
“我们这里只有牛肉串、炒粉、韭菜、包菜、里脊肉。”胖妞语气不善,还显得有些不耐烦。
陈菲菲啊了一声,道:“才这么点吃的。”
“是的。”
胖妞不冷不淡的回了一句。
林乐皱眉道:“你什么态度?”
“我就这态度,你爱吃不吃。”胖妞斜眼蔑视着林乐。
“你---!”
“算了,算了。”
陈菲菲赶紧阻止林乐,又向陈菲菲道:“就来二十串牛肉串,五串包菜,五串里脊肉,一碗炒粉---林乐,你喝酒吗?”
“不喝。”林乐双眼还是狠狠的盯着那胖妞
“那就来两罐冰可乐吧。”
胖妞敷衍的嗯了一声,就离开了,将单子往火炉上一放,跟那正在烧烤的老头没有半句交流,就坐了回去,继续玩起手机来。
“点这么多,吃的完不?”
林乐觉得眼睛有些酸,赶紧眨了眨眼,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这要是沈冰月听到,纵使是一块寒冰,那也会忍不住骂他一句虚伪的。
其实今天林乐是打算请客的,毕竟要讨好陈菲菲,但是这分量显然已经超过了他的预期,谈事才是最主要的,吃的话,家里又不是没有,能省则省吗。
陈菲菲虽然只跟林乐见过一次面,但是对他铁公鸡的印象真是相当深刻,道:“今天我请客,就算是感谢上次你帮我。”
“那我没问题了。”
林乐点点头。
陈菲菲噗地一声,笑了出来,说真的,铁公鸡她见得多了,但是像林乐这么实诚的铁公鸡,她还真是第一回见到,真是极品铁公鸡啊。
林乐立刻反应过来,赶紧转移话题道:“那胖妞态度这么差,咱们干嘛要到这里吃。”
陈菲菲倒是显得无所谓,“现在也很难找到位置了,而且我朋友说这里的牛肉串非常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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