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总是让人对他充满期待,无论受了再大的伤害,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伤疤总会复合。
清晨,梧桐街道两边总是充斥着属于它独特的清新,信誓旦旦的跟妈妈告别说,我自己可以的。转眼间有半个月没见渣渣了,自上次告别后,我剪掉了卷发,竖起了高高的马尾,冲出门时,看见天边泛红的红日,我突然感受到全身心的舒适。一路慢慢地向前跑,感受微风拂过耳旁,带着丝丝凉意。
远远的我便望见了他,远远的,他从一点点渐渐的变大,他背了黄褐色的双肩包,穿着修身的浅黄的运动服,斜靠在栏杆上,低着头,欣许是发现我了,他目光停留在我的方向,最后对我招了招手。
我慢悠悠的跑过去,嗨,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是的,当我以为他变了的时候,他侧过头对我说,告诉你个秘密吧。
你说。
我想了好久,以后……以后就叫你美男子吧!
什么!你想找打是不是。
他跑我追,不近不远的距离。我想了好久,好吗!谁让你看名字这么土。
你懂什么!给我站住!
不喜欢什时候,太阳升起了,一缕缕阳光散漫的打在他身上,他是不是的背光而跑,对着我张扬的笑着,就这样你追我赶的奔跑着,笑声划破了沉寂的街道。
我们各自一上午都忙于报道,东跑西跑的钱,终于在正午时有了时间相聚,我们在新校的花园走廊里坐着,那天的天格外的蓝,白云好像也格外的白,他也格外的安静,我望着他的侧脸想着:我们真的可以重新开始吗?会的吧。
其实快乐很简单,就是自己和懂自己的人一起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