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那里刷牙,才感觉腿很酸,一点儿劲儿都没有,屁股也有点儿疼,她不禁想笑,估计是昨天翻云覆雨的时候用力过猛,累的了。
公孙雨晴和南宫宁墨一起去了公司,他毫不避讳的跟部门经理说起了这件事。
“公孙雨晴是我们楼盘的新的形象代言人,为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把她开除,仅仅因为一次迟到事件吗?不好意思,是我的失误,早上我让她帮我顺道去买了咖啡,所以晚了,这件事到此为止,以后大家也不要再提,继续让她上班,给她安排工作。”
经理看着南宫宁墨居高临下的发话了,哪有不听的道理,待公孙雨晴又换了工装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话比之前开除她的时候温柔多了。
“小夏啊,我就说嘛,公司的人才怎么说走就走了呢。这没道理啊,这不,跟上级领导汇报了一下,还是把你给留住了,还是老员工好,上手快,我最不喜欢招聘新人了,得花好长时间培养不是?自己的人用起来更得心应手,公孙雨晴,我比较看好你,好好干。”说着,还不忘伸出大拇指举手称赞。
唉,经理毕竟是经理,能把死蛤蟆说出尿来。真佩服他的口才。
一场风波总算过去了,日子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下班之后,公孙雨晴依然回到了邓清轩那里,她的全部家当都在他家,当然也就把这个地方当做了临时的家。
今天虽然还有些头疼,总算不那么高烧了,公孙雨晴坐在沙发上正在吃邓清轩买回来的零食。这时,门铃响了,正在一旁无所事事的邓清轩走出去开门。
通过可视电话,他看到了南宫宁墨,对于这个人物,他早已通过公孙雨晴认识了他,虽然没有正式见过面,对这个人还是有一些了解的。
就在公孙雨晴搬过来的时候,邓清轩还在为她打抱不平呢?南宫宁墨也太欺负人了,苏妈妈把她轰走,他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这会儿知道过来找人了?
门开了,邓清轩不耐烦的看了他一眼除了冷峻,多了几份威严。
南宫宁墨走进屋里,一眼就看见了公孙雨晴窝在沙发上像个小馋猫一样吃零食的样子。她是如此的贪婪,满桌子的零食水果摆在那里,她一个不拉的品尝到底。
“请问你是哪位?怕是找错地方了吧?”邓清轩脸上掠过一丝不快,这人来屋里已经有一分钟有余了,怎么连句话也不说。
“我没有找错,是公孙雨晴找错地方了,我要带她回家。”他不容商量的连看都不看邓清轩一眼,果断的说道。
公孙雨晴听到邓清轩和那个熟悉的声音的对话,似乎明白了什么,但是,她依然坐在沙发上慵懒的看着电视,吃着可比克,咯嘣咯嘣脆的声音在她牙齿的蠕动下瞬间变成了碎末,此时,她竟忘记了品尝可比克是什么味道的,脑海里在想着站在门口的那个男人。
“公孙雨晴,赶快过来,我带你去打针。”他发出果断的声音,连往她这边多看一眼都不看。
“哟,你这会儿知道她发烧了,谢谢你的关心啊,这是我们的家,打针的事就不麻烦你了。请你走吧。”
邓清轩最看不惯这种趾高气扬的人了,连给病人说话都没有任何感情色彩,这种冷血,公孙雨晴居然也能看上,甚至被他迷上,岂有此理。善哉善哉。
公孙雨晴并没有动,她只是说:“我还没喝汤呢。”
面前放着的热汤,升腾而起的白色水雾,把她精致的小脸蛋隔离开来,隔得远,南宫宁墨并没有看清公孙雨晴此时的表情。
只是,那隐藏不住的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没有被遮挡住明亮的光芒。
南宫宁墨心想,这碗粥,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邓清轩给她熬制的,不行,不能让他们两个人共处一室,这样太危险了。
“公孙雨晴,我在外面等你,赶快喝完了汤下来。”南宫宁墨知道邓清轩并不欢迎他来这里,就准备离开。
邓清轩走过去,拦在她的面前,“黑更半夜的一个女孩子拿着几个蛇皮袋大街小巷的打不到车,只能自己一个人背着,那个时候你去哪了?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在外面乱跑,不发烧就怪了,不用担心了,我已经给她找过医生了,并按医生的嘱咐给她熬制了一碗粥,喝下去之后,睡一觉应该没什么事了。”
南宫宁墨比起邓清轩来,话不多,他连看都没有看喋喋不休的邓清轩一眼,等着公孙雨晴把汤喝完。
“我今天不想回你那里去了。”她似乎用商量的口气在跟他说话。一只手心虚的拽着衣服角。
“小言,听话。”他并没有强制她,但是语气里带着不容商量的成分,她读出来了。虽然他在努力控制自己急躁的脾气,还是耐心的坚持让她跟他回去住。
她不再说话,他又补充道:“别再闹了,明天还要上班,赶快跟我一起回去。以后也不用住在这里了。”
“我不,我就要住在这里,我为什么就不能住在这儿?”她有些着急了。他总是那么霸道,有些事不跟她商量也就罢了,连住的地方都要管,也太霸道了。
再说,苏妈妈已经把她从出租屋里赶了出来,如果她老人家发现她又住进了儿子的房间里,不知道又会闹出什么事情呢?她也不想冒这个险。
“如果公孙雨晴喜欢住在这里的话,我随时都很欢迎她,她是你什么人,你这么关心她,你懂得尊重两个人的意思吗?”
不管他是什么总裁,到了他这一亩三分地,只要有人敢欺负公孙雨晴的,他绝对绝对是不允许的。
看这架势,邓清轩是唯恐天下不乱啊。
南宫宁墨怎么就那么讨厌这个人呢?不知道公孙雨晴怎么想的,过去的这么多年竟然只喜欢一个他?
南宫宁墨已经不想再听这些废话了,他干脆利落的大步流星的走到公孙雨晴的跟前,连鞋子也没给她穿,抱起她就往外走。
公孙雨晴直呼,:“鞋子,我的鞋子。”
她的尖叫声并没有让他停止脚步声。
“马上让我下来,我自己走路。快点放我下来。”她的身体不停的扭动着,这让他想起了床上功夫,她害羞的时候,欲罢不能的时候也是这样。
她越是使劲的闹腾,他越是把她紧紧的搂在怀中,让她胳膊腿都不得动弹一下。
正往前走着,他停下来,用犀利的眼光审视着她,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威力藏在眼窝里,正在挣扎的腿戛然而止。
她知道,再不停止,她会有苦头吃的。
“公孙雨晴,你除了邓清轩,难道就没有其他的朋友了吗?为什么非要住在他这里?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这个人。”他用冷峻的眼光看着她。
“那要我住在哪里?我的朋友圈很小,交心的朋友除了菲菲就是素素……”刚说出素素两个字,她突然意识到,其实她们已经不是朋友很多天了,不愉快的往事又一次从记忆里划过,她还是会有一些难过。接着就愁眉苦脸的不再说话。
“那你可以去菲菲家或者找素素帮忙啊!这次要不是素素及时告诉我你辞职了,我还不知道去哪里找你呢?怎么样?我这个妹妹还算不错吧?不光是我,素素也希望你留在公司,不然她不会打电话给我。”
公孙雨晴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只从上次的抢单事件发生之后,俩人都没再说过话,甚至吃饭的时候都有意的避开对方,
“原来?原来素素早就原谅我了?”
想到这儿,她简直高兴的都语无伦次了。
难得看到她这么开心,像个孩子般忍不住的笑出声来。
“你说兄妹之间怎么就差距这么大呢?素素为人多低调啊,根本不像你妹,她在公司那么长时间,连我这个朋友都不知道她是总裁的妹妹。佩服!真是十二分的佩服。”说着禁不住竖起了大拇指。
“喂——我哪里跟她有差距了?只不过我的优点隐藏的很深,你还没发现罢了。”
“切!”公孙雨晴嗤之以鼻,他的话听起来权当放屁。鬼才相信呢,她真狠自己没骨气,为什么不能抗拒到底,跟他一刀两断呢?
竖日清晨,公孙雨晴很早就起床梳洗打扮,像是待嫁的新娘兴奋不已,今天新楼盘的开幕式马上就要开始了,她心里一点儿底气都没有,作为形象代言人要在开幕式上发言,想想都好紧张。现场会有一个小型的发布会,那么多镜头和记者的采访,该说些什么呢?万一说错了或者忘词了怎么办呢?
越想越是紧张,她走到窗户边,索性打开窗子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这座城市好像刚刚从睡梦中苏醒过来,往下看时,马路两边的路灯还没有熄灭,微微的凉风透过窗户吹进来,扑扑的吹着她的长发,长发在微风的带动下轻轻拍打着她的脸颊,像是南宫宁墨轻柔的抚摸,充满疼惜。
她双手合十,嘴里不断的祈祷着,希望今天一切顺利,不要在关键的场合再出现任何闪失。
这天她比平时早到了半个小时,郭彩铃也早早的来了,她现在成了公孙雨晴的助手,为了配合这个活动的圆满结束,领导把她叫来配合着公孙雨晴,希望能够出色的完成任务。
起先,郭彩铃才是此次形象代言人的最佳人选,只是在上面的领导看过之后,觉得她的年龄过大,长相又多了几份妖艳,这跟整个楼盘的购买主题不太一样。本次主推的楼盘,多是小户型,主要针对三十岁以下的人群。与郭彩铃比起来,公孙雨晴更适合胜任本次活动的形象代言人,虽然她的业绩并没有郭彩铃的好,但是,形象代言人不能只靠成绩说话,重点是形象要跟企业文化契合,这才是关键,公孙雨晴则更有号召力。
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郭彩铃愤愤不平,简直对给她当临时助理的公孙雨晴恨之入骨,后来,她不得不暂时屈服。
当然让郭彩铃去做公孙雨晴的暂时助理,不是领导有意的要刁难她,而是她前期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做这件事情,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包括礼仪知识还有和记者互动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这些都很关键,而公孙雨晴在这方面就比较欠缺,她一项毛毛躁躁,虽然活泼却少了几分郭彩铃的沉稳。
表面上,郭彩铃并没有跟公孙雨晴有过多的冲突,但是她深藏不露的眸子里充满了复仇的力量,一个阴谋悄悄的在进行中。
公孙雨晴刚刚来到办公室坐定,就有人走过来通知她,“公孙雨晴,总监找你有事,让你马上过去一下。”
“哦,好的。”她整理了一下头发,迅速向总监办公室走去。
待走到门口,她抬起纤细的手指,握成小拳头朝着透明玻璃的墙体轻轻的叩了几下,总监正在忙碌,并没有抬头看她。
“请进!”她听到总监发号施令,迈着小碎步毕恭毕敬的站在了总监的面前。
“总监,我来了,请问找我有什么事?”今天她看起来比平时乖巧了很多,认真了很多,一双手藏在背后站的笔挺。
这时,坐在公孙雨晴对面的这个男人才缓缓抬起头来,用眼睛斜视了她一眼,顺手拿出一个文件夹,边说边递给她。
“等一下咱们的新楼盘的开幕仪式马上就要举行,这是咱们的资料跟演讲稿,你再熟悉一遍,十五分钟后活动正式开始,记者也马上就要来了。”
还没等总监把话说完,她已经紧张的不行,“噢——”她倒吸了一口气,双眼瞪的又大又圆。
“还有十五分钟……”她重复着这个倒计时式的时间不仅惊叹。虽然自己已经很早就起床,可是真的开幕式要来临的时候还是会不由得紧张,连呼吸都有点儿失去了原有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