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突然有人闯进来,阿逊一惊,一手圈住霁云,另一手用力拍向旁边的桌子,桌子上的碗碟顿时如同长了眼般,朝着李奇和安云烈就砸了过去。
饶是安云烈反应奇快,也只来得及托住李奇的腰,一起退出门外。
“阿逊——”霁云吓了一跳,忙抱住阿逊的手,急急道,“莫要再动,是老公爷和李伯伯。”
“老公爷?”阿逊声音低哑,凌厉的神情虽暂时缓和,却仍很是不愉,什么老公爷,和自己有何相干?自己好不容易能抱到云儿,却偏要跑进来打扰,委实可厌。
“哈哈哈——”安云烈瞧着惊魂未定的李奇,忽然仰天大笑——安家本就尚武,安云烈最瞧不起的便是那些文人书生的迂腐样子,偏嗣子安钧之喜文厌武,安云烈每每想起逝去的爱子,便不由黯然神伤,却没想到孙儿甫一醒来,便展现出如此不凡身手,顿时老怀大慰。
李奇定了定神,冲安云烈一拱手:
“恭喜公爷,后继有人啊!”心里也着实赞扬,不愧是安家之后,果然都是练武奇才!
后继有人?阿逊也明显听到了这一句话,神情微微一怔。
李奇帮阿逊诊脉已毕,冲安云烈点点头,又瞧了一眼霁云,低声道:
“公子,天霭谷的药方我已经参详过,只是老夫以为,还需再添加两味,不如我们出去斟酌一番。”
霁云明白李奇的意思,自是同意,悄悄捏了下阿逊的手:
“阿逊,我去去就来。”
又冲安云烈点头,两人一前一后离开房间。
“孩子——”安云烈定定瞧着床上的阿逊,似是唯恐自己一眨眼,人就会从眼前消失。
房门已经关上,阿逊不得不收回胶着在霁云身上的眼光。淡然的打量了那所谓的老公爷,神情渐渐疑惑,竟然是丹东客栈中的那位老人:
“你是,客栈中的,那位老伯——”
“好孩子,你果然还记得我。”安云烈内心酸楚,已然确知,这少年果然如安武所言,正是客栈中偶遇的那个谢弥逊。那日见时,自己只纯然好奇,曾经声名狼藉的谢家纨绔,本人却是和传闻大相径庭,再没想到,他竟是自己的孙儿。
若是自己早知道这一点,有安家护着,孙儿又如何会受这许多苦楚?当日俊美如骄阳的少年,现在脸上则是遍布疤痕,让人不忍卒睹……
“孩子,我,是你的爷爷啊!”安云烈起身,一把扯开衣襟,露出布满伤疤的紫铜色胸膛,伸手拿了盆水朝着****的胸膛淋下,很快,一匹汗珠四溅昂首奔驰的红色骏马胎记,在老人胸膛上显露出来。
此种胎记,乃是安家嫡脉所独有,其他族人,则要么模糊不清,要么仅得马身体的一部分。
这也是为何,那日安武救回昏死在河滩上的阿逊时,安云烈一眼便认定阿逊便是自己的孙儿的原因。
阿逊却是垂下眼角,神情淡然:
“不过一个胎记,又如何能做的了准?亲人什么的,还是不要乱认的好。”
亲人吗?三岁之前,那个弱小的,只知道对着蛛网遍布的房间内甚至会啃咬自己脚趾的老鼠哭泣不止的谢弥逊,或许需要,现在的自己,只要有云儿就已经够了。
谢家那样的亲人,自己还是不要也罢。
没想到阿逊竟是这般漠然,安云烈愣怔之余,却又了然,忽然抬手勾出阿逊脖子下的玉玦:
“你可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当年,我亲手给你爹爹铮之戴上的……我之所以,会认定你是我的孙儿,除了那胎记外,还有这块玉玦。”
说着不待阿逊反应,解下自己脖子上挂着的另外一块模样相似的玉玦,一拨一按,两块玉玦瞬时成为一个完整的玉佩,玉佩的中间赫然是一个龙飞凤舞的“安”字。
小心的把完整的玉佩放回阿逊胸前,安云烈声音哽咽:“臭小子,现在,你还敢说,你不是我安云烈的孙儿吗?”
“阿逊,”看着安云烈黯然离去的身影,霁云蹲下身子,伏在阿逊膝前,仰头瞧着阿逊道,“你莫要如此固执,难道你看不出,老公爷心里,真的很重视你啊。”
阿逊握住霁云的手,淡然道:“我不是已经承认他是我爷爷了吗?”
但承认是一回事,从心里认可对方是自己的亲人,却是另一回事。
霁云双手合拢,把阿逊冰冷的手指包了起来,神情很是心疼:
“阿逊,我只是不想你错过什么。就如同我,我曾经误会爹爹,那般,对他,可是到最后,我终于知道,其实这世上,爹爹才是最爱我的人……”
却已经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阿逊没说话,下巴搁在霁云的头上,鼻翼间全是霁云特有的气息:
“云儿,推我去外面走走吧。躺了这么多天,骨头都要烂掉了。”
这般撒娇的语气,明摆着是不想自己再说下去。
霁云顿时哭笑不得,回身拿了手炉让阿逊抱着,又拿了件火红色的狐狸毛斗篷,阿逊忙伸手去接,霁云却往后一退:
“莫要动,身上那么多伤口,抻着了可怎么好。”
口里说着,一手按在霁云的肩上,另一手轻轻撩起阿逊的头发,帮阿逊把斗篷披好,又绕到前面,手从阿逊颈间伸过去,顺好两根丝绦。
霁云神情专注里又流露出不自觉的温柔,甚至垂下的一缕刘海不时蹭一下阿逊的额头。那段弧度优美白皙的颈子更是在阿逊眼前晃来晃去。
阿逊眼睛跟着霁云滴溜溜转,眼中笑意越来越浓,全身慢慢放松,如一只温顺的大型犬科动物,乖乖的靠在轮椅上,任霁云把自己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
正是二月天气,虽是有些倒春寒,水边的柳枝却还是显露出些许绿意,霁云推着阿逊慢慢来至一处凉亭,明媚的春阳透过金色的琉璃瓦铺满了整个亭子。
“咦,那是什么?”却是应和着阳光,阿逊的脖颈间隐隐显出一团绿意。
阿逊抬手拉出那枚玉佩,刚要说什么,手却忽然抱住霁云的腰往自己怀里一带,抬头瞧向亭子对面的一丛灌木,厉声道:
“谁在那里?”
话音刚落,一个俏丽女子的身形慌慌张张的从灌木丛后转了出来,跪在地上就开始磕头:
“奴婢方才遗失了手帕,只顾着寻找,不提防冲撞了贵人,还请贵人恕罪。”
阿逊却是皱了下眉头,虽是重伤后感知力降低,却仍能感觉到方才突然而来的两簇带着敌意的窥伺眼神。当下冷声道:
“抬起头来。”
那丫鬟缓缓抬起头来,却在看清阿逊的模样时,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神情惊恐不已:
“啊!鬼啊!”
却迅疾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忙翻身跪倒,竟是磕头如捣蒜:
“贵人饶命啊!”
“鬼?”阿逊愣了下,下意识的抚向自己脸颊,是说自己吗?
“云儿,我的脸,怎么了?”
霁云心里大恸,手指慢慢抚向阿逊的脸庞,只觉手指被那一道道疤痕烫的生疼:
“有,很多疤——”
阿逊慢慢抬手,盖住了霁云的手,只觉手指触到的地方,果然凸凹不平,一下怔住,下意识的就想去盖住霁云的眼——这么丑,不要吓到云儿才好。
哪知霁云极快的拉下阿逊的斗篷,把自己完全遮挡在里面,伸手揽住阿逊的脖子,仰起小脸,神情虔诚的亲上那一道道伤疤,眼中氤氲的水汽,烫的阿逊心里一痛:
“阿逊,阿逊!这么深的伤口,当时,该有多痛,我宁愿,伤在自己身上——它们不丑,只会让我恨——”
“那些胆敢伤了你的人,有朝一日,我定要他们千百倍的还回来!”
阿逊只觉心里猛地一热,喉咙处更是仿佛塞了一团棉花,除了紧紧的把霁云箍在怀里,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那跪着的丫鬟再不敢停留,忙蹑手蹑脚的退了出去。
随着丫鬟悄悄离开的,还有一个身着儒衫的年轻男子,不是安钧之,又是哪个?
只是此时的安钧之脸上惯有的、令人如沐春风般的笑容早已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凌厉的冰寒。
再没想到,自己方才竟是在那丑鬼的身上见到了安家的家主令。
这么多年来,每年随爹爹去宗祠中祭祀时,自己曾不止一次仰望过那些曾经光芒万丈的列祖列宗的画像,他们的身上都无一例外的佩戴着一块绿汪汪的玉佩,虽然爹爹没告诉自己,自己却也知道,那就是安家的家主令!
只要拥有安家的家主令,甚至可以直接调动大楚三分之一的兵马!一想到那种场景,安钧之就觉得热血沸腾。
却怎么也没料到,那块自己梦寐以求的家主令却是挂在那个不知从哪个旮旯里钻出来的丑鬼身上。
自从来到安府,自己就活的战战兢兢,既然在武技上全无章法,那就在文采上让人刮目相看,可自己一日日的努力又换来了什么?
安云烈为了防备自己,竟是连看都没有让自己看过那枚玉佩,而自己第一次见到,却是在一个好男风的丑鬼身上……
就是因为,他身上流淌着安云烈的血液吗?
那样不堪的人,怎么配得上这偌大的安公府?自己才应该是安家的下一代家主!
“二爷——”瞧着安钧之变幻不定的面容,彩蝶只觉担心不已。心里更是替二爷不值:
公爷果然老糊涂了吗?竟会为了那般丑陋不堪的人,冷落这么好的二爷——
那袭火红色的狐狸皮裘衣,可是前些时日,自己等人缝制,据说是皇上赏下来的上好皮毛,那么漂亮的颜色,明明只有二爷这般风流倜傥的人才配穿,哪里想到,公爷竟是送给了别人。
“二爷莫要伤心。”彩蝶无比心疼的瞧着安钧之,“早晚有一天,公爷会明白二爷的好……”
“彩蝶——”安钧之伸出手,拥住了彩蝶的肩。
彩蝶身子一软,就伏在了安钧之的怀里。
“帮我打一个面具。”当晚,安云烈再来后院时,阿逊第一次主动开口和安云烈说话。
“好,好。”安云烈愣了片刻,顿时激动不已。
“再帮我寻些药草来。”阿逊又道,旋即报出了一系列的药名——
长成那般模样,本是自己厌恶的,可若是在自己原有的相貌和云儿的心疼之间选择,自己宁愿仍旧要那副皮囊,也不愿看见云儿流一滴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