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寒冷夜里街边亮着暖黄色灯光的快餐店。琥珀色的柔光铺洒下来,温柔接待风雪里跋涉过的路人。
冬天的时间会有些难以消磨,很多时候会和交心的朋友坐在店内的角落里,不交谈,也很舒服。前方对着的玻璃窗像一方尺寸刚好的荧幕。灰白天空作衬底,行人穿梭其间,来来去去。千态百妍,电光幻影。倒也能称上人生如戏。
“真想就这么一直坐在这里,看人来人往。”朋友用清澈的眸子盯着窗外,也不看我,像是对我说,也像在呓语。
我笑笑不答。世上的屋檐多如停靠驿站,前路总是有的,哪能把短暂停歇的驿站当作终老的墓穴?这星球运转的,和这快餐厅点餐速度一般快准狠,拽着少年人过早风花雪月,中年人又多发觉,哪里都是成王败寇,上位的都是骗子,不如意的多是傻子。
“有时候想太多,总会有现在这样心力交瘁的时候。”我知道她是把我想的都想了一遍,才扇动睫毛,说了这样的话。
灵魂心力交瘁起来不分年纪。苦痛面前人人平等。一个人,一个空房间,一场要落又落不下来的雨。一段段睡不着,又醒不了的深夜。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拧巴、困惑、不知所终的时候。消极主义打败一切。
没什么能救得了我。
聚会、食物、新闻、新的恋人都是在不断重复、重复。
遇不到一个理解我的人,就当我自我封闭,不值得被理解。
我什么都不想要了。
“倒不会放任自己消极下去。因为人到了一定年纪,是有非做不可的事的。结婚生子,柴米油盐,赡养父母。随便去跑一个房子贷款的手续,烦躁程度就能让我立刻脚踏实地下来。可那种‘有些撑不下去了’的想法却还是会冒出来。”
“是没有种能强大到,让人无论怎么样都要撑下去的精神力量吧?”我试探地问。
“其实是有的。”她的眼睛里忽然盛放出烟花燃亮黑夜的光芒。
她的故事在光亮里展开。在人来人往的幕景下,我坐在那里听她说了第一句,骨头里的一簇灯芯,就被点亮了。
原来是个她非常、非常想见的人。
“不能说是喜欢的人吧。那时候还不知道喜欢是什么。十四五岁,脸白得像块大理石。天天扎两个麻花辫,扣在胸前。因为太年轻,几天不洗头发也不会出油。所以麻花辫一绑就是好几天。”
“和他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吗?”
“没有的,说的话很少。有天午休,我在教室里写功课,他就坐在我后面。我绑着两个晚上睡觉都没松开的麻花辫,松松垮垮的。穿的是一件绿色的外套,他穿的是咖啡色的衣服。真的很奇怪,只要一闭上眼睛,连他那件衣服上纽扣的样子我都能记起来。我们没说几句话,他爷爷就来送伞了,我记得那是个十分器宇轩昂的老人。一说话就能给人一种生长的力量。他老了,一定和他爷爷一样能给人传递能量。”
“为什么把他记得这么清楚?”
“不知道。”她摇着头,皱着眉头,好像那个午休就发生在昨天,她一下子就变成了那个十四岁的小女孩,不知道‘喜欢’是什么,却不经意间把一个人记挂了这么久。
“我只是有一种感觉,我觉得不管怎么样,他都能明白我。我看他一眼,就知道了这件事。”
“但你们也没有深谈什么啊?”
“有些人就算你和他谈一辈子,你也不知他,他也不懂你。但他不一样。他一定能明白我所有的困惑、挣扎和一些我自己都看不透的情绪。”
朋友吸了口气,“但没到毕业他就退学了,之后的同学聚会也从没来过。有人说他去当兵了,也有人说他出国了。总之没有准确的消息。可我还是非常、非常想再见他一面。”
“我想再见他一面,哪怕只有短暂的一面也好。想和他面对面坐着,听听他说他这几年怎么样。遇到什么样的死党,交过几个漂亮的小姑娘,是不是因为年少气盛和父亲之间冷战了很久?问问他当时是不是真的说过觉得我很漂亮。想和他交换一下彼此的故事,从天黑说到天亮。”朋友的口气因为希望而充满力量。
“小概率事件在人的一生有且只能出现一次。如果你不想见他,哪天可能就轻易碰见了。但你这么想碰见他,能碰见的概率反而小之又小。”我不忍扑灭她心里的烛火。
“那我愿意压在这一件上。如果我的人生能遇到有且只有一次的小概率事件,除了再见他一面,我不会选择其他任何奇迹。”
“种一亿元乐透彩?嫁入豪门?这样的事情都不能和见他一面交换吗?”
“不能。就算我嘴上再怎么说,现在我有多庸俗,多爱钱。但如果和能再见他一面交换,我宁愿不要这样的运气。”
“要是见一面之后你再也联系不上他,也愿意?”
“愿意。”
“如果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满身烟酒气息、脑满肠肥的老男人,跟你记忆里的好看少年完全是两个人……”
“我还是要和他说说话。想听听他这些年的起伏,听他聊着聊着忽然接起电话,那头是女儿撒娇让爸爸快点回来的声音。他落魄、庸俗成什么样,我还是要见他一面。
“我想见他,又害怕见到他,现在我过得很好,就像我的话费都是两个男人帮我交的,一个是到哪里都会问三问四的老爹,一个是虽然不能完全理解我那些莫名其妙思想,但对我很好的男朋友。我害怕哪天要是真的遇见他,我会变成那种奋不顾身的人,因为他是那种值得我放下现在拥有的一切,去奋不顾身的人。”
“你就是喜欢他。”
“对。我一直没有和别人说过这些,今天不知道怎么都说出来了。说出来,我才发现,我有多么想见他一面。我相信,只要和他同在一个街头,我就能像十四岁一样,从一群人里第一眼把他辨认出来。”
她的手因为迸发出的每一个字节而微微发抖。我唤醒了她心底一颗故事的种子,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没法用一个烂大街故事能轻易承载的深层情绪。一个念想。一方寄托。一个不死的欲望。而她,也给了我一盏烛火。一口不会放弃的气息。
无数的电影、音乐、文字到头来不过都是在和时间苦苦纠缠。百转千回,落下物是人非四个字。所有的故事都有个两个字的别名。时间。
沙漏有见底的一天,在快餐店的角落坐到夜深,我们也要离开。
推开门,走到彻骨严寒的街头,走入别人眼里的电影画面。
天寒地冻,红灯亮了一片,一路边走边看,还是打不到回去的车,望不穿的等待。
我往这条灰败长街的尽头望过去,忽然明白朋友那种能够支撑她走下去的力量有多么珍贵。当生活的琐碎压铸在你身上,当你快要被无数漫长的黑夜消磨成一个只会感叹“人生无常”的人,只要一想起
你还没有见他一面。你还有见他一面的可能。
再重复的生命,再可笑的规则,你都能忍受。
因为在这长长的人生里,哪天我们也会变成满头白发、牙齿松动、面目可憎的老人。可为了见他一面,你随时可以在某个忽然醒来的凌晨,跋涉完一条长街的风雪,心甘情愿品尝一切苦痛和虚无,饮尽冰霜,走向漫漫时光,去见他一面。
“这路况再边走边看,也打不到车吧。”都快把这条街走到尽头了,她无奈地转头和我说。
“打不到车,就这么走回去吧。”
人山人海,边走边爱。
一个念想,能撑一个人走过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
我相信,为了再一次把某个人从茫茫人海中辨认出来,我们都是有力气走下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