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机械论和决定论的人,乃至挑战整个科学体系的人,马上就要出场了。
这个人叫休谟,也是一位天才。休谟12岁就进入英国苏格兰的爱丁堡大学,但是念到一半不念了。
23岁的他完成了名著《人性论》,但是这本书没人愿意出版。休谟非常沮丧,觉得是自己水平不行。实际上休谟小瞧了自己,不是因为他的水平太差,而是因为他太超前了。一年后,他去掉了《人性论》中可能触犯当局的内容,以及一些超越时代的观点,把它改写成更浅显的作品,这才得以出版,书卖得也还算可以。
休谟是英国人,也是经验主义者。但休谟认为他之前的经验主义者和理性主义者都有根本缺陷。你想,这两派吵了很久,明明相反的观点,却谁也说服不了谁。说明什么呢?那些哲学家都是固执己见的笨蛋吗?这显然说不过去啊。休谟认为他找到了原因,那就是双方讨论的问题超过了人的经验范围。
休谟认为,你们讨论“何事真实存在”之类的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人类根本没有能力回答,所以你们才能怎么说怎么都有理,正反两面的观点都能成立。
不但空中楼阁式的理性主义者如此,连经验主义者也犯了类似的毛病。
举个例子。
洛克不是有“白板说”吗?洛克认为人的经验是从后天的客观世界而来。在洛克之后还有另一个英国的经验主义者贝克莱,他则认为世界上没有物质,人的经验都是心灵中的观念。
这两个观点一个唯物、一个唯心,谁也说服不了谁。唯物者可以说,一个物体你不意识到它,它就不存在?这岂不是荒谬?唯心者可以说,我不意识到它它还存在?是因为还有其他人意识得到它。如果人人都意识不到它,你又怎么知道它是存在的呢?
这话说来说去近乎于抬杠了。
于是休谟就说,你们都错了,错在你们讨论的问题超出了人的经验范围。“经验从哪儿来的”这个问题,我们根据经验回答不出来,所以,只能老老实实说不知道。
所以在休谟这里,经验就是人的感觉印象。我感觉到了什么就是什么,至于这感觉从哪儿来的,是真是假,我不知道。
《黑客帝国》的世界观就是这样。我只知道自己体验到的世界是20世纪。至于我体验到的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还是计算机虚拟出来的,我不讨论这事儿,因为这个问题已经超出我们讨论的能力了。不管怎么讨论都是空话,所以我老老实实说不知道。
还不止如此。
哲学理论也像是武侠小说中的武功一样,同一个武功由不同的人来用,效果大为不同。同样是经验主义,洛克只能算是初窥门径,但休谟却把经验主义发挥到了极致。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就算我们怀疑一切事物,“我”这个概念是怎么也怀疑不掉的。换句话说,“我”的概念可以超越一切事物。
可是休谟觉得这个说法不对。
你现在想象一下,“我”到底是什么呢?
你心里肯定产生了很多念头,或许是自己的名字,或许是自己的身体,或许是过去的一段记忆。不管是什么,这些念头都属于感官经验,都是由耳朵、眼睛等感官来感受到的。你试试能不能不依靠任何感官经验来形容“我”是什么?形容不出来了,是吧?
因此休谟认为,我们所谓的“我”,不过是一堆经验片段的集合而已,并没有一个独立于经验的、实在的“我”存在。
笛卡尔认为“我”是超越了客观世界的真实存在,实在是太天真了。在休谟看来,“我”不过是后天学习到的一堆经验片段而已。真正有没有“我”呢?同志们,对不起,咱不知道!
他比笛卡尔怀疑得还狠啊。
休谟的哲学观可以用来解决下面这个问题。
我们说过,我们永远没法证明自己是不是生活在《黑客帝国》式的虚拟世界里。那该怎么才能安心呢?
休谟的回答是,不知道就不知道,没关系。我们能得到的经验就是眼前的生活,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面前的生活都是幻觉之前,我们就照着自己平时的经验正常生活下去就可以了。我们没必要也没能力去无限地怀疑世界。反正想也想不出结果来,就别想了吧!
比如,如果有学生念着一半书突然产生了哲学思考:“天哪!万一我生活的世界是一团假象怎么办?太可怕了,我该怎么办?”休谟的反应跟孩子的妈是一样的,他会一拍桌子:“熊孩子,想那么多没用!继续念书吧!”
话说得远了点,正因为很多人不接受休谟的这个观点,才使得文艺创作者们有各种花招可以玩。比如《黑客帝国》后两集里的招数:让观众怀疑反抗军的基地也是虚拟出来的。比如《盗梦空间》里,让观众怀疑所谓的真实世界也是一个梦境。
只要我们不接受休谟的观点,那么这些花招永远都是无敌的。我们可以在所有的电影、小说中都搞这一套:在故事结尾跳出一个超出故事世界观的事物朝观众一笑:哈哈哈哈,你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假的!(或者都是幕后黑手精心营造的!)
一般的观众看到这里或许会鼓掌赞叹,可咱们这些经过哲学反复折磨的人会觉得,这花招挺没劲的,是吧?
休谟和笛卡尔一样被苏格拉底附体。他打算用怀疑论来抛掉前人所有不可信的经验。休谟想,有什么知识是切实可信的呢?
他找到两种。
第一种是不依赖于经验的知识。比如几何学,它自身是不矛盾的,完全符合逻辑规则,而且不依赖经验存在。我们前面说过,在现实世界中观察不到任何严格的三角形,但是我们仍旧有三角形这个概念。三角形不依赖外物存在。
自然,像斯宾诺莎、莱布尼茨这些人的哲学体系,因为根基是可疑的,所以不在休谟的承认之列。
第二种可靠的知识是我们自己感受到的经验,摸到什么、看到什么,这些都是可信的(当然,还是那句话,这经验是不是来自于幻觉我们先不管)。
休谟想来想去,觉得可信的知识就这两种,于是他很彪悍地说了一段话:我们去图书馆随便拿起一本书,问这些书中包含着数和量的抽象推论吗?包含着关于实在事实和存在的任何经验的推论吗?如果都没有,就可以烧掉,因为里面只有诡辩和幻想。
实际上,休谟对知识的界定很靠谱。从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争论来看,人类仅有两种获得知识的办法,一个是靠演绎推理(而且还没得到新的知识),一个是靠经验。休谟把其中最不靠谱的——理性主义者们的那些公设都给去掉了。剩下的除了经验之外,还留下了纯粹靠演绎推理能成立的知识。与激进的经验主义者相比,休谟已经很厚道了。
下面还有更猛的。休谟要亲自办掉科学。
研究科学,最重要、最基础的一条规律叫作因果律。就是说,凡事有因必有果。牛顿想,苹果落下来一定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这才有了万有引力定律。蒸汽上升是带动机器的原因,这才能有蒸汽机。总之,万事万物之间必须都存在因果律,我们才谈得上科学研究。
但休谟偏偏就拿因果律下手了。
刚才说,休谟认为只有两类知识是可靠的。一类是像逻辑和几何那样,既逻辑严谨又不依赖于外物存在的知识;一类是我们感官体验到的知识。
那么,因果律属于第一类知识吗?我们能不依赖于经验,只靠逻辑推导出因果律吗?
显然不能。
一个因果律是否成立,总要关系到具体的事物。我们知道“点燃爆竹”和“爆竹爆炸”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我们能知道这一点,纯粹是靠经验得来的。假如有一个原始人完全没见过、没听说过爆竹,那他无论怎么演绎推理,也不可能想出爆竹爆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