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上级对员工的考核。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考核。这种方式,考核的主体是管理统御者。因为管理统御者有对下级考核的权力和责任,所以被考核者心理上没有压力。
2.自我考核:
就是被考核者本人对自己的工作表现进行反省和评估。这种方式,考核的主体是被考核者,就等于公开了考核所注重的范围,增加了人员考核的透明度。
3.相互考核:
就是同事之间互相考核。
由于考核的主体是被考核者周围的群众,该方式易被善于心计者所利用,而造成考核失实;同时,不公布考核结果也会引起同事间相互猜忌,以致产生矛盾,因此这种方式应慎重实施。
4.公司考核:
实行这种考核,主要是强调整体效率。
就是由上级管理统御者对员工的部门或公司作整体性的考核,而不是对员工个人的考核。
这种作法可以鼓励员工充分发挥团体精神,使他们不仅考虑个人利益,也注意集体绩效的提高。此外,这种考核有助于平衡各管理统御者考核所出现的不平衡现象。
□绩效评价方法
1.生产员工的绩效评价方法:
减分法:
即先对每项工作确定考核标准,再根据标准去衡量考核对象工作的具体情况,视其工作情况与所规定标准之间的差距,再根据规定的减分标准进行减分,然后汇总减分的数量,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
生产记录法:
即根据生产现场的记录进行考核的方法。其记录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集体。
记录的内容是生产或其他工作中的“数”或“质量”的成绩,以及原材料或时间的消耗等。记录的公司可以用产品数量、合格率、时间消耗等来表示。
考核者将这些记录汇总整理,并以此对员工进行考核。
专家评定法:
即根据事先确定的表示员工行为规范、劳动态度、性格气质等的适用性评语,通过专家对考核对象进行观察,而后对其进行评定。
这种方法可以较清晰地描述出一个人的形象,对员工的调换工作,有目的的培养和提拔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不能直接作为升级或提高待遇的依据。
强制选一法:
即根据事先确定的一系列评语,把考核对象与其中的评语进行对比得出初步结论,再把这些结论综合起来,最后作出评价的方法。
这种方法不管被考核者如何千差万别,都要一视同仁地利用评语逐条进行对照,并得出强制性的结论。
强制选一法的考核表是把若干条评语编成一组,且每一组中不包括同性质、同系列的评语,然后再把这些评语汇集起来的。
2.员工的绩效评价方法:
排队法:
即根据员工所作出的工作成绩,按其高低顺序依次排列进行评定的方法。这种方法简便易行,常被采用。
人物比较法:
就每个评定因素从被评定者中选出表示标准尺度的代表人物,并以选出的标准人物作为评判的尺度,以所有被考核者进行评判。
实行这种方法需要两个条件:
一是标准人物的选定一定要合乎标准,如果选定的标准人物没有代表性,就失去了评定的依据。
二是全体评定人员都要对标准人物的标准有正确的观察和把握,否则,评定结果也无从谈起。
对照法:
这种方法要求考核者对考核对象的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对事实,而后交给管理统御人事干部,由管理统御者人事干部根据事先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经过考核的事实分项计分,并整理汇总,作出对考核对象的评定。这一方法因有考核者及管理统御者管理统御分头把关,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其片面性。
自我申报法:
即被考核者对自己的工作和工作成绩、态度、能力、水平等所作的自我评估。这种评定方法把一部分评定内容委之于最了解情况的本人,从而调动被考核者的积极性,受到考核者和被考核者的欢迎。
标准尺度法:
即对考核对象应具备的能力、工作应达到的目的、劳动应具有的态度等要素定出标准尺度,并规定出各要素在某种职务中的比重,然后由考核者根据标准考核打分,再根据各项比重换算出得分总数,得分越高,说明成绩越显著。
配对比较法:
即由考核人员对被考核者的考核内容进行比较,决定优劣的一种评价方法。
即通过编制标准化的测评量表对员工进行评价的方法。量表的项目可以因员工的工作性质不同而有差异。
综合定量评价考核比:
这种方法是运用控制论和系统论的观点,在考核员工时,既考虑管理统御意见,又考虑群众评议,还需顾及个人意见;既衡量硬指标,又衡量软指标,从而综合和全面地考核员工的一种方法。
□员工考核案例
日本信和公司的人事考核分三级进行。首先由与员工朝夕相处、不脱产的第一线管理统御者,即班组长或工段长进行考核;第二级由工场长考核;第三级则由公司经理或公司职能部门考虑上述两极考核的意见,作出决定性的评价。
此外,他们对职位不同的员工,分为上、中、下三级,具体的考核项目各有侧重。各级员工都要考核的项目有“公司知识、办事速度、办事正确性、报告”等,对上级员工还要考核“指导能力”、“创造精神”;对中级员工还要考核“协调性”和“创造精神”,对下级员工还要考核“纪律”和“协调性”。
具体的考核内容有以下11项:
1.职务知识
看是否具有必要的业务知识及对有关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如何。考核对象为上级、中级、下级。评定分五等:
(1)具有高度的业务知识与职务有关连的其他知识;
(2)具备高度的业务知识,但对有关连的知识还不十分具备;
(3)业务知识水平合格,对有关连的知识了解得不够;
(4)业务知识水平尚须进一步提高,缺乏有关连的知识;
(5)缺乏业务知识及有关连的知识。
2.办事速度
看处理交办业务的速度或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工作量的多少。考核对象为上级、中级、下级。评定分:
(1)办事速度超群,能处理好紧急的事情;
(2)办事速度在标准以上,对于没有规定完成期限的工作,也能抓紧完成;
(3)办事速度符合标准,对一般事情能以通常的速度完成;
(4)办事速度离标准还差一步,时有误差;
(5)与合格的时间要求相差甚远,要达到标准还需作相当的努力。
3.办事的正确性
看能否正确地完成交办的事情。考核对象为上级、中级和下级。评定分:
(1)办事的正确性无懈可击,可以高度信赖;
(2)正确性在标准以上;
(3)保持大体正确;
(4)在正确性方面有差错;
(5)办事粗糙,需经常检查其工作。
4.积极性
看对工作是否有旺盛的热情。考核对象为上级、中级和下级。评定为:
(1)总是怀有争先的愿望,能专心致志地办事,处处表现出具有向上的意志;
(2)面对挑战具有的热情;
(3)对所办的事,基本上有办好的愿望;
(4)对于执行上级指示对缺乏积极性;
(5)完全看不出想认真办事的意思。
5.协调性
看能否与同事很好地协作,能否努力帮助上级提高工作效率。考核对象为中级、下级。评定分:
(1)能与同事很好地协作,不计较自己的方便和利益;
(2)如上级有指示,则无论与谁都能积极地协作;
(3)没有突出的表现,但能与他人配合默契;
(4)在某些时候和场合,协调性较差;
(5)与他人难以协调,屡次对工作场合造成不良影响。
6.报告
看能否为工作取得圆满的进展而作出适时、确切、令人满意的报告。考核对象为上级、中级和下级。评定分:
(1)报告及时,内容中肯,无可挑剔;
(2)报告及时,内容充实;
(3)报告在时间和内容上大体合格;
(4)报告在时间和内容上时有欠缺;
(5)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充分,令人不放心处甚多。
7.纪律
看能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命令。考核对象为下级。评定分:
(1)不仅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命令、指示,并且能带头为形成良好的秩序而努力;
(2)能很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持工作场所的秩序;
(3)大体上遵守规章制度及秩序;
(4)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命令的事时有发生,在有些场合必须提醒其注意;
(5)一再发生不守纪律、不服从命令的事,必须再三地提醒其注意。
8.创造精神
看是否下功夫研究、改进工作。考核对象为上级、中级。评定分:
(1)经常下功夫研究工作的方法和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作出贡献;
(2)能改进工作方法,并为业务的兴旺带来好的影响;
(3)能努力研究自己的业务;
(4)对改进工作缺乏热情;
(5)完全看不出有研究业务的愿望。
9.指导能力
看能否给部下良好的指导,以形成团结协作的关系。考核对象为上级。评定分:
(1)能对部下进行正确的指导,使其管理统御的部门成为紧密协作的团体;
(2)能对下级进行指导,其管理统御的部门有良好的协作关系:
(3)对部下的指导马马虎虎,对于一个协作团体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4)不能对部下进行有效的指导,难以形成一个协作团体;
(5)根本不能对部下进行指导,下级对其感到十分失望。
10.特别事项
11.出勤情况——事假、病假和无故缺勤的天数,迟到、早退的次数。
以上第1到第9项,每项都分一次评、二次评、三次评和决定评,在9项考核的基础之上,再参考第10和第11项,作出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