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间黑影一闪,一个身长两米多的金发男子出现在少年身旁,这高大得异于常人的男子须发相连,有着一张古铜色的坚毅脸庞,一身粗布衣衫,腰间围着一块色彩斑斓的兽皮,浑身上下充满着爆炸性的力量。这金发男子望着已昏迷的少年,苦笑着摇头,随即俯身将他抱起,向密林深处走去…
望着由于过度惊吓熟睡过去的少年,金发男子苦笑一声,仰天长叹道:“这就是我伊诤的义子么!想我伊诤也算是天下十大强者之一,竟然就教出这么个学生来!”
伊诤摇了摇头,扯过一张兽皮毯子盖在少年身上,转身离去。
伊诤十多年前来到千羽山修炼,凑巧在海边拾到一个弃婴,当他见到这孩子的时候,这可怜的小家伙已不知饿了多少天了,奄奄一息,若是伊诤再晚半天找到他,估计见到的就只能是他的尸体了。
第一眼见到他,伊诤立时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奇异感觉,这种感觉就象是自己与这孩子血脉相连似的。当时才二十七岁的伊诤第一次觉得,这个孩子一定是上天赐给他的,而更加让他惊诧的是,这个孩子在奄奄一息之际,那双眼睛之中却丝毫没有应有的虚弱感,反而晶莹剔透,犹似璀璨的黑珍珠,乌溜溜的眼睛睁了开来,看了伊诤一眼,又缓缓地闭上了。
而就是这一眼,伊诤连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了,做出了他至今也无法理解的举动,做为一个来自马洛卡兽人国度的狮族,居然会想到去挽救一个向来令兽人们厌恶的人类,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他一边念叨着,“疯了,疯了,我一定是疯了!”一边取出干粮想去喂他,他哪里知道才刚刚生下来不知是否有三个月的婴儿,又怎能吃得下如此坚硬如铁的肉干呢?
没有半点育婴经验的伊诤见孩子不肯张嘴,忽然明白过来,想了想,将孩子抱在怀里,飞奔至一颗果树下,采摘果实,将其捣烂成浆,这才挽救了一条幼小的生命。
看着吃饱后睡得颇为香甜的小家伙,伊诤决定给他取个名字,想了许久,左门,破名,霸天,最后又一一否决,直到不耐烦时,忽然懊恼不已,自己堂堂一个大男人,怎地为这等琐碎小事伤脑筋呢!遂想,既然是在千羽山找到他的,就干脆叫他千羽好了。于是,这个小家伙有了自己的名字,其实,所幸这山的名字叫做千羽山,若是叫什么猪头山、狗蛋山之类的,估计这可怜的倒霉孩子就要被迫叫猪头、狗蛋了。
时光流逝如水,也许是因为伊诤一直以肉类来喂他的缘故,在千羽三岁时,这小家伙就开始长得飞快,他比普通人类的孩子要高大健壮得多,这让身为狮族中最高贵的黄金狮族的伊诤欣喜不已,要知道,这个孩子不象是羸弱的人类,倒是和他们兽人族的孩子一般,不但完全没有生过一场病,甚至是喂什么便吃什么,全然不似那些娇气的人类,不喝奶就养不活。
伊诤就在千羽三岁的时候,开始将自己的狂狮功传授给他,这是一种以防御为主的功夫,由于兽人天生就具有很强的物理攻击和物理防御能力,伊诤的祖先创出的狂狮功主要就是调节身体机能,使防御力更趋完美,当练到一定程度以后可以产生一个类似于防护罩的防御场。 但是,由于人类与狮族的构造不同,狂狮功由人类来修炼,顶多不过是二、三流的功法,伊诤知道这种功法对千羽并无太大的帮助,但是,毕竟他才三岁,若是能练到一定的地步,也并不是全无用处,至少这狂狮功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内而外,通过打坐增强体质,增强机体的免疫力,逐渐改变身体的状态,所以说,这套功法的第一段非常重要,说白了就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
第二阶段,是将逐渐成型的气应用到体外,形成一个保护罩,可以阻挡各种攻击。第三阶段其实就是第二阶段的加强,无非就是当内气到了一定程度以后可以用来伤敌。如今的伊诤早已将狂狮功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在他二十二岁的时候,他已经是天下最为著名的十大强者之一了,到千羽山来修炼的他,就是为了能够突破自己的这个瓶颈。
但是伊诤完全想错了,一个三岁大的孩子,再怎么健壮,再怎么骨骼清奇,毕竟还是个懵懂的,没有独立思维能力的孩子,狂狮功对千羽来说,就好似让一个小学生去学微积分,全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