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霍佳怡如小学生闹别扭一样的把戏没有给我们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我们迎来了课本剧表演的日子。
九月底,十一国庆节之前,万众瞩目的黄金周近在眼前,同学们都没有心思上课,语文老师在这个关头决定表演课本剧,不可不说相当明智。
一大早,小白拎着两大包戏服来到学校,班上不少人看到之后,纷纷要求要试穿一下。
小白有些为难——毕竟是他父母剧团里正式登台时穿的衣服。但是大家都是同学,实在不好意思拒绝,只能答应。
“一定要小心,不能弄脏了——”“小白你这人真小气!”梦雅笑着说,“担心这个干嘛?谁弄脏了,准赔你一件新的!你就放心吧!”
梦雅这话一说完,大家的动作明显就小心多了。
梦雅的性格大家心知肚明,言出必行,说到做到,万一真得弄脏了,到时候真会让人赔一件。
于是大家都小心翼翼。
可偏偏就有那么一个人不小心。
窦娥的水袖上,沾了两大团红墨水。
小白当时就抱着衣服冲去水池清洗,梦雅拉长了脸:“谁干的?”
没有人回话。
再问一遍。
“是谁把衣服弄脏的。”
还是没有人承认。
梦雅就环视教室一圈,最后径直走上讲台,拿着黑板擦背面拍了拍黑板:“我在问,到底是谁,把我们小组的衣服染上红墨水的!”
班上安静了,大家都看着她。
总觉得要出**烦,我看向冯玉策,他立刻会意,上去拉梦雅下来。
梦雅还不愿下来,冯玉策就弯腰悄声对她说了什么,梦雅一怔,点头:“对,也就是她了。”
冯玉策说的那个人,不出意外,应该是指霍佳怡。
不仅在于她之前的所作所为,还在于霍佳怡小组抽中的剧本也是《窦娥冤》。
她需要用红墨水来替代血迹。
当然,这只是推测,并没有真凭实据。只能说,嫌疑最大的就是霍佳怡。
冯玉策拉着梦雅回来,班上议论开了,小白也抱着衣服回来。
因为发现得及时,勉强将墨水洗去,但是小白的心情明显很不好:“好好的衣服,被弄成这个样子。”
“不用怕。我知道是谁干的。”
梦雅的语气里透出睚眦必报的决心。
给我很不好的感觉。
不过,如果能让霍佳怡吃点苦头,倒也不错。
总是被用这种小花招骚扰,也觉得厌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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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剧结束之后,就迎来了国庆放假。
回想上一次轮回的这个时候,少年拿着沈微琪提供的券请我去滑冰,在回来的路上,我知道了冯玉策还活着的事。
之后,因为那个症候群,晕倒。
说来这个病也真是奇怪。几次三番去医院,检查结果都说是心律不齐,但是临床病症又不相符。
究竟算是心律不齐的变种呢,还是说心理作用导致我的发作表现异常严重?
想不通。
就在我想不通这件事的时候,另一个人,也出现了相同的症状。
消息是季冬云转告给我的。
自从排练课本剧之后,季冬云和冯玉策的交往比先前要多起来,这两个原本就是一起长大的朋友,曲折百转,最终又成了朋友。
国庆长假,两人相约去打球。
然后冯玉策突然倒地不起,脸色煞白,意识全无。
用唐哥的话说,就跟贴了符的僵尸一般。
季冬云则发现,这和我的症状一模一样。
送到医院检查之后,得出的结论果不其然依旧是沃夫·柏金森·怀特症候群。
我来到季冬云家里,两个男生并排坐在沙发上,冯玉策的脸色铁青,桌上放着一堆药。
我看了一眼那些药,放在一边:“这药没用。”
冯玉策点头,问:“为什么我们两个会得一样的病。”
“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敢肯定,这不是什么心律不齐。”
“那它究竟是什么。”
冯玉策看着我,像是相信我一定知道答案一样。
事实上,之前我也的确有过一个猜测。
“只是一个猜测……大概是寿命将尽的预兆——”“不可能。”
没等冯玉策作出判断,季冬云首先站起来,然后呆在原地,伸手挠挠后脑勺:“我,去倒水。”
我和冯玉策都沉默着,直到冯玉策端着三杯水过来之后,他才开口。
“问问穆小暮吧。说不定她知道。”
季冬云看向我,我点头。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我太久。
如果只有我一个人出现这种病症,那么可以理解为只是特例。
但是现在冯玉策也出现,而且他和我有相似的经历,那么这种病与我们回到过去这种行为有很大可能性是相关的。
事不宜迟,我们立刻联系了穆小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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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
坐车经过采沙场的时候,我一直回望那片低矮平房。
三年前,就是在这里,于兰遭受了来自母亲的一击必杀,最后离开这座城市。
采沙场继续向西北近二十公里,平坦的平原逐渐被丘陵取代,零星高山遮住了城市。
这里的经济发展远远落后于江南城区,但是风景秀美如画,各种名目的风景区一片接着一片,在水质与空气最佳的山中,有一所疗养所。
那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为照顾重病的父亲,穆小暮和王烟雨轮流住在疗养所中,担心自己离开父亲得不到良好照顾,因此穆小暮给了我们地址,冯玉策家的司机开车送我们来。
这位司机我之前也见过,一如既往称呼季冬云为少爷,让他好一阵不适应。
车子停在疗养所门外,司机李叔和我们约好地点,将车子开去停车场,我们走向疗养所大门。
这里与其说是疗养所,不如说是大型度假村。
一幢幢独立别墅棋子一般分散在柔软的草坪之上,三三两两悠闲的老人在陪护的搀扶下或散步,或闲聊,或眯眼打盹,或看报。
不远处有个水车,按照穆小暮的描述,她所在的位置就在水车旁边,天蓝色屋顶的别墅。
我们三人径直走向水车,迎面走过来一个年轻的美丽的女人。
大约二十多岁,乌黑的长发随风纷飞,个子与我差不多,身材苗条,五官深邃。
我第一次见到标准的鹅蛋脸上,有这样深邃的五官,鼻翼两侧有投影,眼窝深陷,一双大而圆的紫色眼睛饱含深情。
紫色眼睛?
大约,是带了美瞳吧。
最妙的是那张嘴,嘴角上翘,猫咪一样乖巧又俏皮,粉嫩的颜色像是春季里的海棠花。
当真是个美人啊。
如果说沈微琪的美丽程度是指穿同样的衣服她会被人一眼看到;如果穆小暮的美丽程度是指穿更加低调的衣服才能掩盖自己的光彩,那么眼前这个美人的美丽程度就应该达到了即使穿了一身面口袋,依旧难掩姿色。
天生丽质难自弃。
更难能可贵的是她的年轻。
这种年轻,不是来自于年龄的年轻,而是从心态里散发出来的骨子里的年轻。
看她轻快但不轻浮的脚步,自信但不自负的眼神,由内心天然呈现出的如天鹅一般的高贵,让我相信这样的人就算到了四十岁、五十岁,甚至是花甲耄耋之年,依旧给人年轻的感觉。
究竟是何方神圣?
这个方向过来只有穆小暮住的别墅,会不会是她认识的人?如果上前问一下的话……
等到理智跟上冲动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她面前。
“不好意思,我们在找一个叫穆小暮的人。请问你认识她吗?”
好在理智最终拦住了冲动,我找了个合理的借口解释自己突兀的搭讪行为。
美人停下脚步,抿了下嘴,突然露出微笑:“你就是小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