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小宝贝,你真帅哦。”郑霞见我们走来,一脸的笑意,弯下腰来对儿子热情的打着招呼。
“叫郑阿姨。”我对儿子说道。
“郑阿姨好!”儿子乖乖的叫着郑霞。
“嗯,宝贝就是乖,难怪你爸爸这么疼爱你,连我都开始喜欢你了。”郑霞开心的摸了摸儿子的小脸,然后从手提包里拿出了两粒糖果:“吃吧,阿姨给的。”
儿子没有伸手,只是望向了我,我微微一笑,接过了郑霞手里的糖果,送到了儿子面前,儿子这才收了下来。
“说实话,我其实挺欣赏你的。”郑霞看着我说道。
“欣赏我?”我不懂她话里的意思。
“嗯,我欣赏你的忍耐力和涵养,这是我没有的。”
我淡淡一笑。
“能把孩子教的这样懂事乖巧,可见其母亲的素质了。”
“谢谢!”我其实不在乎别人怎样看儿子,儿子的好坏也只有做父母的知道,我不会让儿子成为别人眼中的好孩子,只要他健康快乐就行了。
“我们找个地方谈谈吧。”
“嗯”我点点头。
随后,我们选择了在我每次接儿子的路上都会去小坐片刻的地方,坐了下来,任由儿子自己玩耍。
“有不甘心吗?”郑霞看着我问道,眼里满是同情。
“子林都告诉你了?”
“是啊,今天中午他跑到我那里对我说的时候,哭的很伤心,说他一直都觉得对不起你。”
“你们中午也见面了?”
“没有,就只是今天,他说以后下午下了班就回家陪你,不去我那儿了。”
“你怎么办?”我倒是很奇怪,她会这么的平静。
“大家同是女人,你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我心里也不好受。所以,我和他商量以后见面就改在中午。”
我将目光看向远方,心里没有任何起伏:“对于瞿子林来说,我没有什么不甘心的,他现在不论是身体还是灵魂,都不在我这里,我早就不再强求什么了。”
“那为什么之前你一直不愿意离婚?”她疑惑的问道。
“为了儿子。”我简单的说出了我的理由。
“男人都变心了,你还守着那个家有意义吗?”
“你没有孩子,所以你不懂做母亲的心情。”
“……”
郑霞没有说话,我不解的看向她,她很少有沉默的时候。
“你究竟想要什么?”我问道,这就是我一直不明白的地方,她的条件比瞿子林好很多,为什么会选上一个比自己条件差的男人?
“我就想要一个我满意的男人。”
“以你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更好的,何必要去抢别人的老公?”
她摇摇头:“什么是好男人?我在年轻的时候就将能给得起我想要的东西的男人定为了好男人。后来又将有事业心的男人定为了好男人。最后将对我百般好千般让的男人定为了好男人。你知道结果是怎样的?结果是,第一个男人同时玩着几个女人。第二个男人是个工作狂。第三个男人是个窝囊废,连个女人都养不起,还要花我的钱。所以直到再次遇上瞿子林,我才只知道什么是好男人。”
她姣好的面容此时显露出了少有的风霜和世故,可见,她是一个在情感上不顺的女人。
“子林好在哪儿?”
“他虽然不是最好的,但却是我说的那三种男人的综合:我想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他都会毫不犹豫的给我买。有稳定的工作,按时上下班却又不是很忙碌,有时间陪我。不用我养,还对我百般忍让。”
“所以,即使他有家庭有孩子,你也要他?”
郑霞点点头:“我不小了,不能再等了,我宁愿挂着小三的臭名也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
我突然发现,郑霞和阿文有着某些相似的地方,那就是自己看中了的就会不顾一切的要拿到手。现在的人都怎么了?包括我自己在内,都是感情的贫瘠者吗?物质丰富了,精神上却都荒芜了。
“真是奇怪,老婆和小三坐在一起聊男人!”她笑了起来。
我沉默着,思绪有些飘忽。
我不知道以后不论是我走了或是离开了这个家,儿子的处境将会是怎样的?以郑霞的个性来看,她应该是个比较自我的人,不一定会太顾及他人的感受。加之,她的性格比我犀利很多,往后婆媳之间的争吵就必不可少了。儿子要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就少不了会受到波及和牵连。
“万一,我离开了,你会跟婆婆住在一起吗?”我问道。
“怎么可能?我要和他过我们的两人世界,加个老太太在里面,我就会像你现在这样成为黄脸婆,那时候就可能会有小四出来了。”
“你不生孩子?”
“瞿子林不是有了你们的孩子了吗?我当然就不会再生了,生孩子身材是会变形的,这也是我为什么会选一个有了孩子的男人。”
“也就是说,你也不会要我儿子跟着你们?”
“以前是这样想的,我就想你离婚的时候带走孩子,可是现在……”她看了看我:“现在只好由瞿子林带了,但是,一定要交给老太太来带,我是不会管的。我自己都不生孩子,怎么可能还帮他带孩子?”
这次,我完全明白了郑霞的想法,她想要的只是瞿子林一个人,其他的任何人都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类。看来,我得为儿子好好考虑考虑了。
我不知道瞿子林以后真要与郑霞在一起生活了,将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况?能想象到的就是他必须得脱离他的所有亲戚,围绕在郑霞的身边。或许,在郑霞的女人魅力之下,他能过得很惬意。或许,会在不断纷争的家庭矛盾中过得很苦恼。可不管是怎样的结局,都是他自己的选择,我在或不在世都无济于事。
“郑霞,我们来达成一个协议吧。”我说道。
“对我有利吗?”
“嗯,对你有利。”
“说说看。”
“我想要儿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