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娜已经13岁了,妈妈成功地说服蒂娜洗自己换下来的衣服。两周过去,事情很顺利。每到周末蒂娜就把自己的衣服洗净叠好、放好。然而有一个周末,妈妈发现蒂娜的脏衣服堆了一堆却不去洗,就批评她。蒂娜答应下次不会忘了。接下来的一周,蒂娜还是没洗。她已有两星期没洗衣服,几乎没剩几件干净的衣服了。这次妈妈记起来要运用自然结果法,看看效果如何:她不再理会蒂娜。蒂娜的衣服留在那里没有洗,只好不换衣服,看她怎么办。但脏衣服的堆积似乎并没有使蒂娜为难,她从脏衣服里捡出一些稍微干净一点的继续穿,她心想:“我就是不去洗那些衣服。”妈妈天天看着那些脏衣服越来越恼火,终于有一天,她发了火,狠狠地说了蒂娜一顿,当着她的面扔掉了一些太脏的衣服。蒂娜流下了眼泪,但暗自高兴,你把太脏的衣服扔掉了,我还不想要那些衣服呢,正好合我心意。妈妈把她拉到洗衣机旁,强迫她把衣服洗了。“你记清楚了吗,下次记住及时洗衣服,否则没有衣服穿!”
蒂娜没有按约定的规定按时洗自己的衣服,妈妈忍耐不住发了火,最终用强迫的手段让蒂娜洗了衣服。在两人都很恼火的时刻要求蒂娜按时洗衣服,妈妈用了结果法作为一种惩罚,而蒂娜最可能的反应是“还是不去洗,让她看一看”。事实上,如果妈妈能耐心一些,可以再坚持几天,看一看最后蒂娜怎么办,她不可能永远穿脏衣服。其实蒂娜是想让妈妈看一看,她并不愿意让别人强迫自己干什么事情。她宁愿穿脏衣服,也不愿受妈妈支配。
对这件事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妈妈应该对蒂娜洗不洗衣服不再提出意见。当妈妈将照料脏衣服的事交给蒂娜管理时,就承认蒂娜已足够大,可以自己照料这件事,不再需要妈妈操心,洗不洗衣服是蒂娜的事。如果蒂娜不洗,她就穿脏衣服。一个女孩子其实很小就开始爱打扮,爱干净,她懂得什么是美观漂亮,什么是邋遢肮脏。她不可能长期穿脏衣服,但她决不希望妈妈干涉,一大堆脏衣服留到洗衣机旁,是对妈妈干涉的抗议。妈妈强迫蒂娜洗衣服是运用权力,许多父母在无法行施有效的教育手段时,就去运用权力强制孩子入轨,这是很武断的,也是很难成功的。妈妈感到她的权力地位受到威胁,因为蒂娜不听她的劝告。当然妈妈也非只有一个选择:除了运用自然结果法使蒂娜自觉地洗衣服,妈妈可以同蒂娜谈谈话,发现她不洗衣服的原因。比如,先搞明白蒂娜为什么洗着洗着就不洗了,不保持这种好习惯了,会不会是蒂娜有几件衣服旧了,小了,她不想穿了。如果是这种情况,妈妈耐心地和蒂娜谈谈话,蒂娜会告诉妈妈,她不喜欢那几件衣服,就会避免一场长时间的权力斗争。
单纯地命令孩子做事情,或强迫他去做,是在利用我们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无非是身份、年龄或体力的差别,孩子当然无法在这些方面去与大人竞争。强迫孩子做事会导致他们用其他的方法来抗争,引起权力之争。在一个充满权力之争的环境里,很难想像会有好的教育效果,正确地应用结果法是一种帮助避免权力之争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