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做熟不做生。”巴菲特在投资时也一直坚持这一原则。在整个投资生涯中,巴菲特做的股票并不多,但他对每一个投资公司都非常熟悉和了解。巴菲特曾在很多场合用不同的表达方式来强调他对“能力圈原则”的忠诚。例如“任何情况都不会驱使我做出在能力圈范围以外的投资决策”、“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会有利可图,但是,你必须坚持只做那些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事情,我们没有任何办法击倒泰森”、“不同的人理解不同的行业。最重要的事情是知道你自己理解哪些行业,以及什么时候你的投资决策正好在你自己的能力圈内”……这些自勉同时也是劝诫他人的话语充分体现了巴菲特在投资过程中的理性。他在投资生涯中有过失败,但他从没做过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投资。
投资必须是理性的,如果你不能了解它,就不要投资。巴菲特的投资对象总是那些业务非常简单的企业。比如他在投资可口可乐时,最吸引他的就是可口可乐报表中简明扼要的业务介绍:“我们公司生产浓缩糖浆,在某些情况下直接制成饮料,我们把它卖给那些获得授权的批发商和少数零售商来进行瓶装和罐装。”当然,他投资可口可乐肯定还有其他许多方面的因素,如可口可乐的垄断消费、规模庞大、发展前景等,但这些都基于一个前提之上,那就是在巴菲特的理解范围之内。“我喜欢我能够理解的那些产品,我不懂半导体是什么,可口可乐才是我所喜欢的那类公司。”这就是巴菲特的能力圈原则。
著名基金经理彼得·林奇曾说过:“如果投资人在30秒里说不出他们投资的公司在做些什么,那么他们就很难投资成功。”这与巴菲特的投资理念不谋而合。但确确实实有很多投资者,对容易理解和掌握的投资对象毫无兴趣,反而对那些难懂的行业大有好感。这似乎是促成20世纪80年代网络科技股热卖的原因,当时应该没有几个投资者真正了解计算机行业,对网络也肯定更为陌生。但网络科技股一出现,几乎马上受到了众多投资者的崇拜和追捧。投资者像着了魔般地被描画出的美丽梦幻的网络科技股所吸引,可实际上像所谓全球最大的网址搜索引擎公司或全球最大的某某网络公司根本还未看到任何收益,它们的市价居然就飙升到了营业额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当投资者都以为将要发大财的时候,巴菲特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正在讲这样的话:“如果今天我是在教大学投资课程的话,我会在期终考试的时候,问学生这个问题:请问你如何为这些(年年亏钱的)网络公司定价?任何提供答案的学生,我会当场判下不及格!”果然不久网络股泡沫破灭,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巴菲特却怡然自得。
巴菲特不涉足电子、高科技、网络等领域,即便是那些赚到大钱的高科技公司,巴菲特也从未想过向它们投资,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没有收益,价格却奇高,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无法理解这些复杂难懂的公司。巴菲特说,他对电子、计算机科技等公司所持的态度,就和他对航天员所抱有的态度一样:“我很尊敬、支持和感谢这些伟大的人物,但我却不想亲自去尝试。”
巴菲特和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是忘年挚交,他将370亿美元——自己财产的85%捐给了比尔·盖茨夫妇的慈善基金会,但他却从未向微软公司投入过一分钱,这便是他坚持自己能力圈原则的最佳证明。
在成千上万、性质不一的公司面前,许多投资者都会变得眼花缭乱、无从选择,在操作中顾此失彼、无所适从,失败后怨天尤人、指责谩骂。然而他们却从未想过自己是否了解所投资的股票,是否懂得自己的能力范围有多大。巴菲特之所以被誉为投资天才,正是因为他清楚自己的能力范围,不去寻求复杂难懂的企业,而是将理性与常识作为自己的最高指导原则,牢牢守住能力圈原则,在能力范围内将投资的公司研究透彻,找到其内在价值,掌握其动态发展变化规律然后再去投资。
重视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层品质
许多投资者在购买股票时只看公司的财务报表,只关心公司当前的盈利与未来的预期收益,更有甚者,在购买了股票后,还不知道公司的管理层究竟都有些什么人。这些都是在巴菲特的投资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巴菲特在准备投资任何一家公司之前,都会仔细地考察该企业的管理层品质。在巴菲特眼里,无论利润多好的一家公司,如果没有品质优越的管理人员,就无法使投资者的收益达到最大,甚至还有可能造成损失。所以,考察投资对象管理层品质是巴菲特进行投资之前必须做的一个环节。
巴菲特认为,他要投资的公司必须由诚实、有能力并且令他欣赏和信任的领导者来管理。巴菲特对自己准备投资的公司或企业的管理层的考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否理智。管理者如何运用赚来的钱进行再投资,即利润的分配,是考察一个管理者是否理智的重要标准。从长远来看,这是投资者能否获得高回报,即体现其投资价值的决定性因素。在巴菲特看来,将公司盈利是用来继续投资,还是分配给股东是对管理者是否理智的一个考验。《财富》杂志曾评论巴菲特说:“理性是巴菲特管理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主要风格,而这正是许多企业管理者所缺少的。”每个公司都会经历不同阶段的发展周期。在公司初始建立和迅速发展的第一、第二阶段,巴菲特并不太关心利润如何分配。巴菲特最关心的是当公司发展进入成熟的第三阶段时管理层如何分配利润。
在这个阶段,公司的发展开始减速,逐渐产生了许多可用来扩大规模和维护经营的资金。当这些资金继续投入到原有公司业务上只能获得等于甚至低于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率时,在如何运用这些资金方面,公司的管理者将面临三种不同选择:再投资于公司现有业务;购买成长型企业;分配给股东。在管理者处于决策的三叉路口时,正是巴菲特考察管理者是否理智的重要时刻。巴菲特认为,只有选择第三种方法,即将利润分配给股东,让股东自行选择再投资项目的管理者才是理智的。选择第一种方法的管理者无疑是在浪费股东们的钱和时间,选择第二种方法的管理者则相当于拿着股东们的钱在赌博,采取这两种方法都是不理智的行为。
第二,管理者对股东们是否坦诚。尽管巴菲特永远不会与他投资的某些公司的管理人员坐下来共同探讨问题,但他依然能够知道公司的许多信息,因为每年公司的行政管理人员都要向股东们发布信息。许多公司为了吸引股东,都会披露一些假的对公司有利的信息,而隐瞒一些不好的信息。这样的公司,巴菲特是绝对不会投资的。他一直敬重那些真实、全面地发布公司财务信息的管理者,特别是那些不利用会计准则来包装企业、隐瞒真实业绩,甚至坦诚披露失误的管理人员。只有这样的管理人员才能得到他的信任,才能让他放心地将自己的资金交给他们运作。
巴菲特本人就是一个从不利用会计准则隐瞒公司真实情况的管理者。在他的公司年报中不仅有公司一年的经营业绩,同时还有公司面临的各种问题,甚至他还在年报中公开讨论自己的投资失误。有些评论家认为,巴菲特敢于直接公开失误的原因是他握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从而不怕被赶下台。但巴菲特并不这样认为,他深信坦诚对管理者和股东都有好处,这既有利于公司管理人员及时改进管理,得到股东的信任,也有利于将股东的权益最大化。
误导公众的总经理,最终也将误导他自己。第三,管理人员能否抵制“行业潮流驱使”。所谓的行业潮流驱使,指的就是管理人员盲目的跟风行为。巴菲特对此评论说:“当惯例驱使发生作用时,理性是脆弱无力的。”巴菲特将惯例驱使的力量归纳为几点:公司拒绝对公司当前方向做任何改变;就像早已形成的习惯一样,公司的计划总是用光所有可支配的资金;在开展业务时,无论管理人员的计划有多少漏洞,工作人员都能很快准备出内容详实的关于利润率、策略等方面的支持报告;公司盲目模仿、攀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行为,包括并购、扩张、经理奖励制度等。这些被惯例驱使的行为很容易使公司的管理人员失去理智,从而令公司的发展停滞、遭受损失甚至破产。所以巴菲特考察管理者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他们能否克服惯例驱使的力量,他们能达到何种程度的独立思考。
巴菲特一直相信只有拥有理智的、坦诚的、独立思考的管理者的公司,才会有好的发展前景,才能为股东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率。所以,在投资任何一家公司之前,巴菲特都必然要仔细考察其公司管理者的能力和品质。巴菲特的这项原则非常值得普通投资者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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