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马克·杰洛艾尔是个没有任何和粉丝交流渠道的人,除非是经纪公司发布的一些行程消息,剩下的就只能在拍戏的时候看人了。
可是拍戏几乎都是在剧组的,就算粉丝去探班,也不一定能在这么热闹的地方见到他,见到了他也不一定有空理你。←_←
和小七的一堆规矩简直就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啊!╮(╯_╰)╭
不过这个人就没有小七那么“保守”了,什么吻戏亲密戏都来者不拒,没事秀个好身材也不在意。╮(╯▽╰)╭
所以他的粉丝数量并没有因为他没有和粉丝交流而显得少,相反,大家族的背景,优秀的演技,男神级的脸和身材..
又应了菀明的那句话,长得好看到一定境界的人,不管做什么都是对的,如果是长得一般漂亮的明星,敢和马克·杰洛艾尔这样和粉丝没有交流,敢和小七那样拍个戏规矩还这么多,早就被提出去了。
可这两个人,都是好看到一定境界的人,所以他们依然是票房的保证,依然是粉丝在自己国家高居首位的明星,依然红的发紫。
当然小七不过出道两三年,不能和从小就拍戏,到现在都已经出道快二十年的马克·杰洛艾尔比,在自己的地盘,小七当然已经是横着走了,但是在国际,小七的确和马克没得比。
林喧不懂这些,她只知道,同桌的男神是这个女人的哥哥,所以要张签名也就是分分钟的事了。
果然,马思晗很爽快地答应了。
“好啊,不过是一个签名,四哥不敢不给我,虽然听说目前为止拿到他签名的粉丝就少的可怜..啊,对了,四哥给过我几张他的签名照,你要吗?那个就在我这边,明天就能给你拿来。”
这个..当然好啊!
林喧再不懂,也知道签名照比签名还稀罕啊!
“行,那我明天去找你吧?或者你叫个人送过来?”林喧怕这个大明星的妹妹的居住地会需要保密,要是让大家都知道马克·杰洛艾尔的妹妹在这里,会不会都来求签名?
脑残粉的潜力是不可估计的..
“等等,”听了林喧说去找马思晗,菀明才想起来,马思晗的家族在A市没有房子,“思晗,你是住在哪里?酒店吗?”
“是啊,我在A市的市政酒店,住在那边比较安全。”马思晗看着菀明,觉得奇怪为什么要这么问。
“好好的住什么酒店呢?你看看,我们这里这么大,多你们两个人不多,不如搬过来吧?”菀明一字字的说着林轩最不愿意听到的话..
搬,过,来,吧..搬过来吧!
比他一开始想的明天出去玩还要恐怖!
林喧现在才注意到,这两个应该是情敌的人,怎么看起来很要好的样子?
从一开始嫂嫂说是朋友,到后来那个马克家的小姐说是嫂嫂帮忙取得中文名字,到现在嫂嫂让她搬过来住..
林喧都怀疑这两个人是不是很久以前就认识了?
(拉拉阿拉,今天的六更哈,马思晗会是一个敢爱敢恨,放的下的人,然后,大家觉得菀明为什么这么想要马思晗住到洛家来?哈哈,她是有“阴谋”的~~~
明天又有新人。。也不算新角色了,菀明会又见到一个新认识的人哈~~~
囧,因为第一次发网文,好像封面是要自己做的,没有找到合适的图片,结果.。请原谅我这个电脑白痴,实在是太丑了那个封面.。
亲,爱你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