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飞国,是混乱沙丘地,最强大的国家之一。
据说建国之始,一道霹雳从天而降。于是,干涸的大地上,湖泊出现、河流纵横。从此,人们在此定居、繁衍生息。
这,是一个传说。
但从现实看,混乱沙丘地带的一条最大河流,蜿蜒曲折,横贯于大飞国的全境。另外,丰富的地下水、还算有点、、、丰富的降雨,都让这里成了一个水草丰沛、土地肥沃的好地方。
霹雳城,大飞国的都城所在。
虽然,时光荏苒,王朝更替。虽然,国王换了一茬又一茬,国号改了一个又一个。但基于传说而命名的霹雳城,却一直保留至今。
如今,这片土地的统治者,是大飞国的国王。
国王,心怀雄图伟志。在他的统治下,大飞国的国力蒸蒸日上,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就成为混乱沙丘地带,强大的国家之一。
不但如此,据传。
此国王还进入沙海深处,膜拜天地,感悟玄妙、、、
奇迹!
在这个据传中,国王的沙海之行,收获之多,堪称奇迹。回来后,他遍访国内各大部落,与贤者论道、与长老纵横天下之事,最终、、、
最终,国王的名声响彻天地,而他对王国的统治,更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来的程度。
如今的大飞国,强盛的如同壮年。
而霹雳城,也是繁华富庶,不输于域内任何一座大城。
、、、、、
霹雳城内,繁华街道旁,一个规模庞大的饭店。集住所、饮食、娱乐于一体,好家伙,这饭店的服务,还真不错。
不过,这也情理中。
贸易,是混乱沙丘地带的经济命脉之一。所以,作为区域内最重要的一个商贸枢纽,霹雳城内,自然也是商贾云集,店铺林立。
自然的,这饭店的规模和经营范围,也大、大、、、大到了全球一体化,就不足为奇了。
、、、、、
“客官,您慢走。”
在饭店小二哥,一声客气的招呼中,希望走出饭店,来到街上。街市繁华,充满了异域风情,吆喝声、叫卖声,还有那沙漠特有的驼马、马驼、驼驼马、、、
好吧,这三种动物,绝对勤劳典范的代表。
此时的街道,热闹的很。
天上,白云几缕,淡如薄雾。初春的阳光洒落下来,不是很烈,暖洋洋的,一种舒适的感觉。
街道上,闲逛的希望,体验这别有特色的风土人情。东瞧瞧、西看看,在感慨旅游,比游学更轻松、更自在的同时,也为这几天发生的事,而大叹惊奇。
一见钟情?
这种属于传说中的玩意儿,竟然在自己的身边,发生了!
在途中,有绿洲遭沙盗袭击。路过的希望,当然要参与救治。可就在这个过程中,一个重伤的年轻人,竟然和猫女,王八看绿豆、、、不,是帅哥看美女,对上眼了。
嘿,奇迹啊!
这种属于干柴烈火奇迹,这种属于传说中的一见钟情,竟然在自己身边,出现了。
好吧,虽然意外,但基于意外,而带来的收获,也还不错。猫女变温柔了,原本这丫头,一股子泼辣的野性子,但自从进入恋爱季节后,变得、、、
变化,令人欣喜。
为此,当猫女提出一个要求后,没有任何犹豫,希望立刻答应。带着重伤的年轻人,去大飞国的霹雳城,闹怕卜愣!
自己的下一站,本来就是霹雳城。再说,有这年轻人在,猫女就不会泼辣到,每天和自己的手下来几场,稳赢不输的友谊赛。
多好!
这年轻人,不错。
不过,有一样、、、回想着,在这年轻人伤势稍好之后,一个让人意外的对话。
“在下史剑锋,多谢各位的援手之恩。”
“是、、、奸夫?”
我的天啊、、、
真是太让人意外了,虽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是,姓是,可以理解,但是起名叫奸夫、、、
“是、、、奸夫?奸夫兄?”希望进一步,进行确认。
“不敢,在下史剑锋,叫我剑锋就行了。”
好吧,奸夫,就奸夫吧。名字,不过是个称呼罢了,何必在意。一个小小的意外,挥挥手,解决了。接着,带着史剑锋,希望等人来到霹雳城。
找饭店,安顿之后,派人,去城内一个大型商号送信。不长时间,那商号的掌柜,屁颠儿、屁颠儿的跑来。
恭敬。
看着掌柜,对史剑锋那恭敬的态度,希望大叹,看不出啊,这是奸夫,还是个有钱人家的主。
、、、、、
饭店内,一个商号伙计装扮的中年人,匆匆而来。此人走到史剑锋的住处,倒地一拜,声音不高,但略带着焦急说道:“少主,出大事了。”
大事?
闻言,史剑锋眉头微微一皱。
经过几天的静养,已经可以自由行走动,但这次重伤到什么程度,自己非常清楚。除了身体还算强健之外,修为,基本上是废掉了。
、、、、、
霹雳城外。
一个中型传送阵,闪烁这淡淡的光芒。在旁边,希望看着远处雄伟的霹雳城,不禁有些感慨。
人生无常,变化,往往出现在不经意间。
史剑锋,没错,不是奸夫,是剑锋!
史剑锋,长藤大陆的的顶级家族,史家子弟。因为意外,身受重伤,不但随身法器被毁,就是用于联系的通讯器,也在意外中碎成了渣。
本想着,来到霹雳城,与家族在此设立的商行取得联系、、、
可是没想到,这个商行的掌柜,竟然向家族中,一个史剑锋的死对头,进行了可耻的告密。天可怜见,要不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伙计,将此消息通知史剑锋。
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这样的局面,该怎么办?
史剑锋,遇到了大危机。可是,这与希望有什么鸟的关系,不过是豪门世家,频繁上演的内部争斗罢了,自己、、、有必要参与吗?
参与?
好吧,还真要参与。
看着猫女,那副生死相随,患难与共的模样。希望知道,这事,必须要管。
传送阵,连接这另外一座大城。然后再传送,就可以进入沙海中心,那南北横跨万里的丛林地带。
这是目前,所能想到最好的逃跑、、、不,是战略“撤退”的路径。
根据跟踪粉的指引,“毛贼”带着极品灵石狼狈而窜,而其逃窜的方向,就是沙海中心的丛林。当然,作为大陆著名的凶险之地,这片面积广大的丛林,可谓是凶险,凶险的很那!
至于有多凶险?
列位看官,且听我仔细道来。
话说这丛林,凶兽横行、毒虫出没。
如此环境,普通人进入,不是脑袋有病,就是形势所逼,哭地喊娘的迫不得已。另外,如果修行者进入,其修为也会被禁锢。除了身体比普通人强壮之外,一丁点儿的修为也施展不出来。
凶险啊!
除非修为达到大修士级,否则,就是神阶圆满级强者进入丛林,也是废人一个!
所以。
“毛贼”的目标是丛林,希望有点意外,毕竟这神阶一品修为的“毛贼”,进入丛林的结果,就是修为被禁锢。不过,腿长在他身上,他想去,也不能打他是不是。
基于此,希望的宏观战略,就一个字,跟!
而跟来跟去,跟到了霹雳城。
原因?
这“毛贼”前进的速度,慢慢悠悠、不紧不慢,悠闲中,完全不像是狼狈逃窜。既然如此,敌不急、我不急,带着自己的手下,经个商、旅个游、考个察、、、别说,真的很忙!
不过,计划赶不上变化。
一个始料不及的意外,让原定的行程,改为了:构架中型传送阵,去巨树城。然后,再构架传送阵,去沙海中心的丛林地带。
至于为什么要中转,而不是直接传送?
很简单。
第一,便宜。
相对于构架大型传送阵,中型传送阵的成本,可以便宜十几倍。
第二,玩。
反正时间充裕,作为混乱沙丘地带,最著名的城市之一,不去巨树城瞧瞧,太可惜了。
、、、、、
巨树城,气势雄伟,繁华无比。
尤其是城外,那一片片繁盛的胡杨树,更是一道让人赞叹的风景线。
三十年前,一支外族强军攻入巨树城。打败,并驱逐原来统治者,成了这座城市新的主人。
革除旧制,兼容并取。
尤其是对于不同的文化、宗教,新统治者木头汗,更是采取了宽容的态度。所以,仅仅三十年的时间,这座巨城,就成了远近闻名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
、、、、、
这日,天色渐渐暗淡下来,繁华的城市中,华灯初上。
原本,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夜晚。可突然的,一阵喊杀声,从一条街巷中传来。接着,在城内数条街巷,同时发出令人胆寒的厮杀与呐喊。
造反了!
刺耳的报警声,响彻夜空。城市的主人,伟大的木头汗,正率领着军队,在远方与敌人作战。可城内,那些可恶的异教徒,竟然公开造反!
亵渎!
背叛!
可耻、、、
这夜,城市内火光冲天,喊杀声、哀嚎声,将一个美丽繁华的城市,变成了你死我活的杀戮战场。
厮杀持续,不可调和。
黑夜的厮杀,火光映天。
白日的对抗,更是刀光剑影,令人胆寒、、、
就在这个残酷的杀戮时刻,城市中心广场,一个巨大的高台上。光华闪动,希望带着一众手下,从传送门中,走了出来。
走错地方了?
第一个反应,希望一愣。接着,眉头皱了皱,方向肯定没错,这就是巨树城。可是,原本繁华的巨树城,怎么会、、、
眼前的城市,一片喊杀之声。
每个街区、每条道路、、、军队、差役、不同服饰的人,无差别的,几乎全部投入到这场残酷的厮杀之中。
嘿,怎么回事?
希望身形一闪,连续抓了好几个,明显是头领模样的人。一审,明白了!
木头汗,三十年前,率领着一支强大的军队,征服了巨树城。然后,在政治上,强权统治;经济上,鼓励商贸;宗教上,态度宽容。
如此,经过短短三十年,经济,得到高速发展。而宗教,超过三十个不同信仰的宗教,云集于巨树城。
一时间,盛况空前。
可惜,时光流转,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
木头汗,这个外来的强大人物,慢慢将自己的信仰,倾向到混乱沙丘地带,最普遍,也是信众最多的宗教上。
矛盾,慢慢积累。
最后,就在一个月前,木头汗发布命令:巨树城只允许一种宗教的存在,城内居民,凡是不信仰此宗教者,必须在一个月内做出选择。
要么,改变自己的信仰。
要么,离开巨树城。
此令一发,城内一片哗然,不过,面对强势的木头汗、、、可就在这关键时刻,巧不巧的,一个突发事件,让木头汗带领军队,离开城市。
时间,就这么慢慢过去。
眼看着,一个月的时间,已经接近期限、、、
该如何面对?
答案,在昨夜揭晓:暴动!
三十一个宗教联合起来,乘木头汗不在,武力夺取城市控制权,然后、、、
然后,就是你死我活,不可调和的厮杀?
“这种厮杀,值得吗?”
看着那遍布城市各个角落,激烈的厮杀,希望转身,对着旁边的史剑锋,说道:“史兄,虽然我们相识的时间不长,但我也知道,你是一个有学问的人。
你说,这种厮杀、、、值得吗?”
没有直接回答希望的问题,史剑锋微顿一下,说道:“”当年,一个叫黄巢的人,一个差点将一个帝国,彻底推翻的人,曾经作过这样一首诗。
待到明年九月八,我花开时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我花开时、、、百花杀?!
闻言,希望想了想:“你的意思、、、这座城市的主人木头汗,想通过控制一个宗教,从而达到********。如此,他采取了最严厉的手段,打击其他宗教?”
“其实我的意思、、、诗可以改一改,改成:一花开时,百花杀。”
“什么意思?”
“木头汗,是一个外来者。作为一个强大的君王,他可以用武力,对自己的王国进行绝对统治。不过,从长远看,以武力作为统治的基础。往往,非常的脆弱。
反之,让自己的政权,具有信仰的合法性、、、”
“什么意思?”希望问道。
“一种信仰,尤其是有神的宗教信仰,都会有君权神授。所以,将自己的政权,融入一种信仰、、、或者,也可以将这个信仰,称为之价值观。
那么,这个政权,就有了信仰,所赋予它的合法性。
当然的,在这个合法性的作用下。任何的信徒,都会在精神上,全心全意的,去拥护,支持这个政权。
有神的宗教,如此。
其他的信仰,也如此、、、”
“其他的、、、什么意思?”希望问道。
“比如,在儒家社会,君权天授。天,在儒家社会是最高存在,是至高神。皇权来自于天,自然具有了天然的合法性。
再比如,在比较发达的大陆,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在信仰、、、或者说,在主流价值观中,是最高存在。
如此,权利来自于人们,那么,政府权力,就是人民所赋予。如此,政府也就具有了信仰的合法性。
而这个合法性,自然也会让人们在精神上,对政权的认同,达到最大限度。
所以。
不论是,君权神授、君权天授,还是权力来自于人民。都是一个政权,将自己的统治,融入了一个信仰,或者说,一个价值观当中。”
“明白了。”
希望点点头:“以武力为统治,总是短暂的。所以,为了长久的统治,这个木头汗决定,全心全意的,去信奉一个宗教。
如果将宗教比喻为花、、、
那么,当一花,被政权所接受后,其它的花、、、一花开时,百花杀。
史兄,你这诗词改的,贴切。”
、、、、、
城内的厮杀,依然激烈。
面对此景,希望等人,却不知该如何应对。
对抗和厮杀,源于一种信仰。每个人心中,都存在一个绝对正确的“信”,每个人都会为这个“信”,付出自己的一切,哪怕是生命。
这是一种巨大的力量。
但是,当两种不同的“信”,在同一个空间,发生剧烈摩擦和对抗时。其所爆发的激烈程度,以及不可调和性,也如冲天火焰,无法熄灭。
站在旁边者的角度、、、
帮谁?
是啊,帮谁呢?
就在希望等人,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城外,一直大军出现的视野中。接着,喊杀震天,木头汗率领着军队,冲入城中。
阴谋?
阴谋?!
是阴谋吗、、、?
看着木头汗的军队,盔明甲亮、精神饱满。哪像是千里狂奔,赶回救火。反而的,说他们在城外某个地方,安营扎寨,养精蓄锐,更加可信。
但不管怎样,当木头汗的军队,冲入城的一刻,战争的天平,彻底倒向军队。
溃败!
完全没有任何抵抗,溃堤式的溃败!
看着败退的“反抗军”,希望想了想,然后纵深飞跃,来到“反抗军”的后方。一拳,将高大的城墙,打出一个缺口。
逃吧、、、
虽然作为一个旁观者,无法处理和解决这样的厮杀。但是,当胜负以分,为逃命的人开辟一条通道,却是可以。
不过、、、
钱儿啊!
外来人,不能干涉大陆内部事务。虽然自己拥有一个云杉教,少尊的身份。但规矩就是规矩,少尊破例,也要交罚款。
这钱儿、、、
自从来到新大陆后,希望总会遇到这样一个困惑:我是富呢,还是穷呢、、、说富吧,自己在天工大陆,也算有不少的钱、、、大财主。可是在新大陆,不论是买消息,还是交罚款,自己感觉,怎么那么的不富裕?!
带着困惑,希望启动传送阵。
、、、、、
混乱沙丘地带的中心,一丛林的边缘地带。
淡淡的光华闪动,空间之门出现。接着,希望等人走出传送阵,看看后面的漫漫黄沙,瞧瞧前方,那广袤的丛林。
不错,强烈的对比,让人生出无比的探索精神。
所以,兄弟们,冲啊!
一声高呼,希望带着一众人,杀进丛林。
风儿吹过,黄沙扬起,沙起沙落间,几秒钟、几秒钟的、、、时间过去了。就在希望进入丛林不久,半空中人影一闪,一个中年模样的人,凭空而现。
风还在吹,沙还在扬。
可是,这个突然出现的中年人,却没看风、没看沙,而是将目光,投向前方的茂密丛林。
紧赶慢赶,还是晚来一步。
中年有些沮丧,怎么说,我也是个大高手。在得到消息后,从长藤大陆启程,跨越无尽之海,飞过无数之岛,结果还是晚来一步。
史剑锋,史氏家族内,天赋极高的后起之秀之一。
当年,史剑锋的祖上,与自己的老祖同为家族的嫡系。但是,却因为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的原因,而结下怨仇。无数次的争斗后,自己的老祖胜出。
而这个史剑锋,也只能沦落到最不起眼的旁系。
可惜啊、、、
一个如此优秀的年轻人!
如果是自家子弟,自然是全力培养。毕竟,从其的表现看,他最少拥有六种以上先天属性。
如此人才,竟然是自己这一脉的对头。
还好,这个年轻人不知轻重,竟然让自己身受重伤。而且,连最基本的通讯器,也毁了。如此一来,他与家族的联系,完全中断。
身处遥远的新大陆,与外界联系中断。此时不除,更待何时!
想到这,中年人凌空而行,进入丛林。
大陆著名的凶险之地、、、
进入,修为被禁锢、、、
中年人淡淡一笑,对于神阶而言,确实如此。但就在不久前,自己刚刚突破瓶颈,进入大修士境。
这处丛林虽然凶险,但只要修为达到大修士境,被压制、、、?没问题,一杯牛奶下去,最少可以发挥六七成,吃奶的劲!
想到这,已经进入丛林的中年人,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嘿嘿一笑、、、
咱,可是高手!
我,哈哈、、、
哎呀,妈呀!
乐极生悲,只见,啪的一下,空中高手,摔落在地!
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样!
高空坠落、树断枝折、、、最后跌落在地的高手,看着周围那溅起一地树叶,不由的一阵羞怒难当。
可就在此时,远处一只兔子,飞奔而来。而后面,一条野狗紧紧追赶。
只见。
兔跑,狗追!
狗追、兔跑!
追追跑跑、、、
说时迟,那时快,兔子如闪电,来到中年人眼前。踩踩踩,兔脚连环踩,几步,从中年高手的身上,横跨而去。
接着,野狗狂奔。
踩踩踩!
留下几个狗爪印,目标兔子,狂追而去。
高手,大怒?
错,此时的高手,彷徨。
修为?
被禁锢了!
而且,还是被绝对禁锢!
我的、、、天啊!
现在的自己,就是一个身体还算强健的普通人。
没有了羞怒,也没有了刚刚,被兔狗欺辱的不甘。高手纵身,向丛林外飞奔而去。虽然修为被禁锢,但身为大修士,已经能够初步触摸天地间,那无所不在规则之力。
所以,当高手稍微定神,就惊奇的发现、、、
密织如网,厚重如山。
仅一步之遥,沙海的天地规则,风轻云淡。而丛林内、、、如同飓风袭来的前奏,又如火山爆发前的宁静。
搞什么?
虽然奇地、绝地、凶险之地、、、等等这些地方,天地规则都特别的与众不同。但是,现在感受到的,却完全出乎于预料之外。
当年的自己,也曾遨游天下,这处丛林,也曾经来过。
可不对啊!
天地规则的变化,怎么这么大?
自己修炼识海,强大的根源是元丹之力。如今,修为被禁锢,除了那些炼体者之外,留在这里:就是将最弱小的自己暴露在最危险的地方从而让原本弱小的臭不要脸来欺负自己这个超级无敌大高手大帅哥大萝卜、、、!
大萝卜?
什么乱七八糟的!
不管了。
什么追杀史剑锋,什么被兔狗欺辱!
高手纵身,向丛林外飞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