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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国安礼堂(1)

“许多城市都令人难忘,要说最喜欢哪一座一时也很难……不,罗马!当然是罗马!”

——【英】奥黛丽·赫本《罗马假日》

曾美格过年根本没回老家去,她有个小她三岁的弟弟早结婚了,每次回家,见到比自己还小的弟媳“姐姐姐姐”地叫着,她心里挺不是滋味。

曾美格老家结婚的风俗是老大老二老三按顺序来,一个家庭老大还没结婚,老二老三是不能结的,除非老大找对象很困难。曾美格总不结婚,这么大年龄了连个谈婚论嫁的对象也没有。她父母本来准备等她毕了业同腾云刚结婚后,再安排她弟弟的婚事呢,谁承想曾美格和腾云刚说不行就不行了。她弟弟今年23岁,在农村算是不小的了,与邻村一个姑娘订婚已经两年了,给过人家不少彩礼,这老拖着难免夜长梦多。前段时间腾云刚给曾美格做工作,让她回老家去,她父母比他还着急呢,说:“你不和人家成,你想跟谁成?别忘了你还有弟弟呢。他要跟他对象也像你一样黄了,那咱家可就亏大了。得等到什么时候你才能结婚呢?要不干脆在农村给你找个算了。”

“结吧!结吧!我又没拦着他!他结不结婚跟我有什么关系?”曾美格不理解母亲的想法,梗着个脖子在那里犯拧。

“敢情你自个儿在外头儿没什么脸面不脸面的。你不结婚,让你弟弟先结,这成什么体统?你叫你爹你娘这两张老脸往哪搁?”

曾美格的父母兄弟姊妹多,全在一个村里住着,大闺女还没婆家呢小子却先把婚结了,曾美格的父母觉得在亲戚、乡亲们面前脸上有些挂不住。

所以,曾美格总逃避回老家的机会,头年听说她兄弟媳妇过了门很快生了个大胖小子,她就更不想回去了。过年过节的,有许多亲戚串门,她会听到许多她不愿意听到的话,她想,何苦找那不自在呢!

她在孤独与寂寞中度过了春节。大年三十晚上,连个电视都没有,外面鞭炮声此起彼伏,她想起家家户户都在团团圆圆、其乐融融地包饺子、有说有笑,而自己却孤零零的,不由得潸然泪下……

连朱宝达也走了,他怎么不等我走了再走,还说要到火车站送我呢?他究竟爱不爱我?朱宝达当然爱她,这一点,作为一个姑娘,她是能够强烈感觉到的。

唉,走就走了吧。走了好,走了才清静呢。

她不爱朱宝达,朱宝达长得矮,而且还胖,又矮又胖的样子,若将来同自己在一起生活,她心里会堵得慌的。这样的人嘛,做普通朋友还行,但做男女方面的朋友……曾美格轻轻摇了摇头,对着洁白的墙壁,她自言自语说:朱宝达呀朱宝达,你就甭对我费心了,我是不会答应你的……

她同腾云刚彼此愉快地相处了四年。腾云刚高高的个子,人长得也蛮精神,上高中时是他们班体育委员。她爱他吗?她想是的,他爱她吗?她想当然也是的,她们曾经真诚地相爱过。他们之间是有过真正的爱情的,大学四年,他们虽然不在一个城市,但两个人互相通了那么多的信,在纸上起过那么多的誓言。

唉,他要是不回那个钢铁厂就好了。他要不那么倔就好了。他为什么不在乎一下我的想法?他爱我还是爱他的工作?男人啊!终归是以事业为重的。她又想:云刚,你为什么不多劝我几次呢?一次不成,两次,两次不成,三次,反复劝,我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唉,他不会的,他不是那样的人,他也倔犟得很呢!她仿佛又看见他默默站在自己面前的样子,他无言地最后望了她一眼,然后毅然决然地转过身离去了……那眼神中有爱、有依恋,也有恨……她的心都碎了……

我们就真成了也不行的,两个人个性都太强了。云刚那么快就结婚,他了解她吗?他爱她吗?上高中时班上就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云刚,她一定也是的。要不然,怎么会那么快就同意嫁给他!那么,我还会爱上别人吗?人的一生,会爱上第二个人吗?面对茫然的不可预知的未来,曾美格彷徨了。她想,或许自己当初的决定是错误的,“但是,我不后悔。我选择的是自己想要的生活,我活过、爱过、奋斗过……即使最后不成功,我也不后悔。”她思来想去,这样安慰自己。

能够留在城市多好啊!不过就她而言,不是城市挽留了她,而是她硬黏上去的。她在大城市中生活,时时刻刻感觉自己像一个外乡人、一个被都市遗忘了的人、一个边缘人。看看别人,有城市户口、体面的工作、舒适的楼房……她呢,什么都没有。这些,都是她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寒冷的冬夜渴望温暖的房子与喷香的烤鹅一样,她也一无所有。她太渴望拥有了。如果在这些东西与爱情之间做出选择的话,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为此,她宁愿终身不嫁。

她想到自己目前的窘境:一个月400块钱,每天上下班骑那么长时间的自行车,住在一个自己不爱却热情追求自己的男人给安排的宿舍里……哦,我好可怜,我过的是一种寄人篱下的生活。我将来一定要有钱,我也要像汤和明一样,学做生意,将来当个有钱人。做不了有钱人也要嫁个有钱人,我年轻,漂亮,还是大学生,追求我的人多着呢。臭男人们,放马来追吧。我不会看上你们的。但我会看上你们的钱包……哈哈哈哈……我嫁给钱……这或许有些可悲,但现在的女孩子们不是有许多都这样吗?我大学同学官颖华,嫁了个31岁在银行工作的大龄青年,差那么多岁,她还不是很快就跟人家结了婚?官颖华,多么高贵优雅的一个女孩!会弹钢琴、拉小提琴,还会唱美声呢。人虽说长得一般,可毕竟恋爱的滋味还从未品尝过呀?我又有什么!我真正地爱过,我的心已经死了,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就选择嫁给钱吧。哪个有钱人若看上我了,你就放马来追吧!

程文志初四就回来了。过年家里人多,闹腾得慌。程文志生性喜欢安静,他想还是早点回来,趁这几天空闲多读点书。他从市图书馆借的书只有15天期限,再不看,就要到归还的日期了。他父母不高兴他这么早返城,愿意让他多待几天。他借口水利厅那边还有事,说以后等星期六、星期天,我会经常来看你们的,父母这才依依不舍地送他来到村口,看着他上了车。

他从家里带来不少好吃的:豆豉、糖包、大饼、辣椒酱。他在自己屋里静静地看了一个上午的《艺术哲学》(丹纳着,傅雷译)。一边看,一边往红塑料皮本子上记,他看得太投入了,一口气竟然读了有九十多页。直到中午时分,他觉得口渴了,拎起暖壶发现里面的水是凉的,才想起去厨房烧点水喝。正当他从腰上摘下钥匙准备捅门时,门忽然自动打开了,把他吓了一跳:

“程文志?你这么早就回来了?”曾美格穿着睡衣,发现是他,颇有些惊讶地问。

“曾美格?你回来得也这么早!我还以为自己是第一个呢?”

“……家里没什么事,就早点回来了。”曾美格垂下眼皮,有点不大自然地说。她没告诉程文志自己过年根本没回家,这件事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想要是被他们知道了,不定会怎样想呢?

中午,两个人准备做饭,发现锅底不知何时裂开了一道缝儿,准是放在走廊里让谁不小心给碰地上摔坏了。程文志返身回宿舍把从家里带来的大饼、酱菜拿过来,曾美格用液化气烧开一壶水,简单凑合着吃了一顿。

吃饭时,曾美格不停地跟程文志说话,程文志觉得挺有意思,要知道,平日里她同自己可从没有过这么多说不完的话呢!而且还净是些掏心窝子的话,什么她多想能在大城市落户,找到份体面的正式工作!什么人和人的命运怎么就这么不同呀!说程文志你是怎么想的呢?说你认为咱们选择在大城市里漂正确吗?她还对程文志说:“这两天我正琢磨着搬出去,我不想再住这里了。”

“别介呀,你搬走了我们不就散伙了吗?人家宝达好心好意请我们来,让我们白住!”程文志没有多问,他知道她不愿意住下去的原因是因为朱宝达追她。

她不愿意住在一个追求者提供的房子里。程文志想,这事要搁我身上,我也会选择离开。

“在这住着呗,雪洁和我不也住这儿吗!搬出去显得人家宝达不好似的。你搬出去,你住哪搬呀,还租农舍去?”

“……”

下午,曾美格让程文志陪她去了她常提起的那家书亭,书亭还关着门,估计那老头得等过完了春节才会营业。曾美格还让程文志跟她一起去了位于中京市南郊一个叫南五里庄的村子,她看好了一间房子并准备搬进去,说她真的很想从朱宝达那里搬出来。

有一种难以言传的东西在他们之间飘荡,那是一种温情,像磁铁一样把两个年轻人深深吸引。那是一种美好的感觉,像陈年的美酒,只需轻轻闻一闻、嗅一嗅就醉了。青年男女单独在一起,尤其一个是帅小伙子,另一个是漂亮姑娘,百分之百都会产生这种感觉的。两个人都热爱读书,记不清哪本书上说过,喜欢读书的人都是敏感的人,都是对感情期待较高的人。有一种无声的力量把他们往一块箍紧,这种感觉,以前四个人在一起时,曾经若有若无地呈现过,现在单独在一起,像山洪一样一下子爆发了。程文志兴奋得喘不过气来,曾美格呢?人的感觉是相通的,她一定也是的,要不然她怎么会对我有那么多说不完的话,滔滔不绝、未经梳理、收也收不住……

终于,曾美格对程文志说:“实话告诉你吧,这个年我根本没回家,我是自己一个人在这儿过的。”

“啊?那是为什么呢?”程文志关切地问。

曾美格把自己老家的情况一五一十告诉了他。

“哦,我可怜的姑娘!”程文志不禁长叹一声,胸中涌起柔情的涟漪无数。

“你不要跟他们说!本来,我是不准备同任何人讲的。”

“我懂。我懂。”曾美格对自己倾心相待,让程文志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又缩短了许多。他们俨然已经成为须臾不可分离的知音、知己了。

晚上睡觉时,程文志失眠了。满脑子飘飞着的尽是曾美格的身影。时而巧笑倩兮,时而哀伤婉转,时而步履轻快地向他走来,时而又神情黯然地转身离去……程文志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喃喃自语:我这是怎么了?莫非我爱上她了吗?

安置在走廊彼端的另一张床仿佛也感觉到了主人心中的烦乱:主人在上面不停地翻过来、倒过去,还不停地喃喃自语:……这是爱情的感觉吗?怎么,我爱上程文志了吗?这个英俊内向又才气十足的小伙子?曾美格就像喝醉了酒一样神经紧绷着,满心满脑都是程文志的影像。她在心里说:他怎么这样让我兴奋呀?她的胸口像长了野草一样开始疯狂地想念他,她感到自己一分钟也不愿离开他。可是,我想嫁的是有钱人呀!天啊!爱情又降临了吗?我又要爱了吗?我还能再爱吗?

爱情,多么美好的情感。就像五月的鲜花一样,它娇艳怒放!就像陈年的美酒一样,它韵味悠长!

它也像一首诗、一曲小令,令人迷恋、令人陶醉。这世间如果没有了爱情,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爱情会在不经意间陡然失去,也会在某一时刻令人猝不及防地击中你。一首歌中这样唱道:心会在灿烂中死去,爱会在灰烬里重生!爱情当然可以重新再来!年轻人追求事业,追求理想,当然也追求爱情。姑娘,还等什么?勇敢地张开双臂,热烈地去拥抱让人沉醉、催人向上的新的爱情吧!

那年春天,他们常去国安礼堂看电影。曾美格和罗雪洁的大学在国安礼堂附近,读书时她们就经常去那里,在那里看电影很便宜,不仅能看到老电影,还能看到最新的大片呢。什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鸳梦重温》、《魂断蓝桥》、《人鬼情未了》,什么《未来水世界》、《魔鬼终结者》、《廊桥遗梦》、《勇敢者的游戏》等等。外面花10块20块才能看到的,这里3块5块就让看。有时候比外边上演得还早呢。那时候,每个周末去国安礼堂看场电影,是她们最常做、最爱做、也最省钱的娱乐活动,这个习惯她们一直保持到毕业。

程文志朱宝达读书时也都是电影迷,程文志尤甚,说是超级电影迷也不为过。他们学校的大礼堂一周放两场,每个周末放,星期三还插一场。在大学时代,朱宝达还爱打网球,去街上推推台球什么的。程文志则是除了爱上图书馆,最大的爱好就是在电影院里打发时间。有时候,甚至连要放映的是什么都还不知道呢,他人就已经买票进场了!

从他们住的地方到国安礼堂,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四个年轻人,骑两辆自行车去。朱宝达每次都对曾美格说:美格让我驮着你吧!曾美格嘴上说好的好的你先头前走吧,可她总是故意落在后面,她要坐程文志的自行车。要不就尽量的早一点,费尽心机不让朱宝达带她。他们四个人两组并排着往前骑,不紧不慢、有说有笑。朱宝达和罗雪洁都是马大哈,生性快活乐观,尤其是罗雪洁,一路上总是嘻嘻哈哈,说说笑笑个没完没了,不知说起什么就声音爽朗地大笑个不停。曾美格不坐朱宝达的车子。朱宝达知道她在故意躲着自己,他想:追女孩子不能太着急了,还是小鸡炖蘑菇——慢慢来的好。相信只要工夫深,铁棒一定会磨成针的。

进了国安礼堂,曾美格呀,她也是别有用心地走路,用眼角的余光扫着周围,程文志素来君子风范。找到连在一起的四个座位,他站在一旁等着,等大家都落了座他才在最边上坐下。曾美格默默在后面跟着,等另外两个人进里边坐好后,她才轻轻提起裙子,掸掸椅子上的灰尘,在程文志一旁坐好。有那么一刻,程文志强烈地感觉到,曾美格就像是自家的小妹妹,无论他走到哪里,她都紧紧跟着自己,紧紧牵住他衣服的一角。

曾美格一边看电影,一边小声地同程文志闲说话。电影上出现的演员叫什么名字啦,根据谁的小说改编的啦。朱宝达没有心思看电影,他的心思全放在曾美格身上了。他漫不经心地盯一会儿银幕,然后就会不由自主地望曾美格一眼。

曾美格知道他在看自己,可就是不瞅对方。她和程文志总说话,惹得前后的人不耐烦了,或扭头或跺脚或咳嗽示意他们两个注意一下。程文志心情很复杂地坐在那里,既感到一阵阵身心舒畅,也感到惶惶不安。他担心因此影响了同朱宝达的关系。看朱宝达一直朝自己这边张望,真不知他在琢磨什么。他会不会把自己当成他的情敌呢?果真那样的话,他会憎恨自己的。不过从他飘忽的眼神中捕捉不到什么,他一直在冲自己笑,或许他认为程文志只是一株让这只美丽的“白天鹅”暂时得以逃避狩猎者追击的树吧。

曾美格呢,她究竟怎么想的?她对自己到底是一种什么态度呢?自己对于她?那种愉快、高兴可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发自内心的。他同荀静静在一起也是非常愉快的。一想起荀静静,程文志不由得感到一阵阵发慌。他想: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呢?又一想,嗨!人家荀静静没准也正跟某位男生看电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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