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过方知酒浓,爱过方知情重。”温柔可人的你就像一杯美酒,看一眼也会叫人心醉。
——胡适
上帝创造了男人,又创造出女人,据说上帝创造女人是为了不让男人寂寞的。朱宝达的两间宿舍,一间在走廊的最东头,做卧室用,一间在走廊的最西头,做厨房用。两间屋都很干净,朱宝达把最西边一间屋里的厨具餐具都移到走廊里,腾出来打扫一番给两位女士住。朱宝达幽默风趣地说:“就一间当卧室,一间当客厅吧。我们俩住卧室,你们俩住客厅。不过,还真没听说离得这么远的卧室和客厅呢。不知道的,没准儿会以为咱们住的房子很大很大哩。呵呵呵呵……”
两个女孩的入住,朱宝达程文志二人打从心里高兴,四个人在一起,比光他们两个男生快乐多了。都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以前两人每到做饭时便你推我搡的,有时候干脆就不做了,去小酒馆叫上个老醋花生、黄瓜拌拉皮、啤酒撮一顿,这下好了,有人给他们做饭了,再也不用下饭馆了,挣钱本来就不多,不够他们老往饭店里糟。四个人找了个纸盒子当钱匣,每个人往里面投100块钱,买菜做饭的事俩男生就再也不管了。两位女士在走廊里刺刺啦啦地炒菜、做饭,他们在屋里聊天,下象棋,单等着吃现成的了。筒子楼里住着不少跟他们一样的年轻单身汉,无不艳羡地冲他俩挑大拇指,把眼珠瞪得很大地说:“真美呀,哥们儿!”
程文志发现曾美格挺爱看书的,经常胳肢窝里夹着本世界文学名着回来,吃完了饭就侧着身子倚在床上看。这一点很吸引程文志。曾美格还喜欢买《读者》、《青年文摘》、《青春博览》什么的,看完了就扔在桌子上、床上。曾美格不知道程文志爱看书,程文志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自己的作家梦。自己心中的美好梦想,他不想对别人说,万一将来实现不了,岂不被人笑话吗?程文志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他相信自己迟早有一天会成功的,他想等自己真正成功了,再接受别人的祝贺吧。
程文志对曾美格说:“你这么爱看书呀?”曾美格咯咯一笑反问道:“爱看书有什么不好吗?”“不。不。我不是那意思。爱看书是个好习惯。不过,我瞅你不像爱看书的人呀?”“是吗?那你倒说说,爱看书的人应该长什么样呀?”“这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就是觉得爱看书不像是你的爱好。”“咦,我倒觉得你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呢?架副小眼镜,人也长得蛮斯文的。快说,你是不是也喜欢看书?”曾美格从床上直起身子大声地逗他。程文志的脸“刷”一下就红了。他不敢正视曾美格的眼睛,曾美格的笑美得让程文志有一种眩晕感。“哈哈,看来我猜对了。我说别人看书你怎么这么关心呢,原来是你爱看书呀!”他的脸更加红了,他把头低下去,不好意思地承认道:“算你猜对了。”
程文志很想让曾美格知道自己爱看书这个习惯,他还想告诉曾美格,自己将来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曾美格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同她在一起,程文志觉得身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这次谈话以后,他发现自己竟然开始想念曾美格了。
无时无刻不想见到她,又无时无刻不害怕见到她,她让他在感到一份甜蜜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种异样的紧张,和曾美格在一起,时间不知不觉过得飞快,吃过饭该回自己房间的时候,他开始有些恋恋不舍了。他想创造机会同曾美格多待一会儿,彼此更深入地了解对方,让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曾美格对程文志说她不仅爱看书,还常去一个书亭,和书亭的主人都快成了朋友。曾美格说那家书亭的主人是个男的。是个男的?程文志心里不由得一紧。曾美格又说是个白胡子老头儿,哦,他这才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曾美格说老头长得可和善了,自己有了什么烦恼总爱去找他聊聊。老人就会安慰她,帮她出主意,劝她想开些,说生活就是这个样子,说没有一个人事事都如意。老人还告诉她许多做人的道理,老人说人的一生是非常坎坷的,心一定不要太高了,否则会痛苦的。曾美格说这些话时程文志对她产生了一种淡淡的同情感,他想,这样一张巧笑倩兮的脸后面原来也隐藏着苦涩呀。她经历过什么吗?在她身上发生过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曾美格给自己罩上了一层淡淡的神秘感。程文志不是个爱打听别人隐私的人,曾美格不说,他也就不问。
曾美格还有爱写日记的习惯。程文志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的,那天中午程文志第一个回来了,他感到肚子咕咕叫,就打开两位女士的房间(兼做他们的餐厅)找东西吃。发现曾美格把包忘在了床上。拉链敞开着,里面的东西一眼就能望得到。程文志无意间瞥见了一个蓝色硬壳日记本,出于爱读书的本能,他感到如果不拿出来翻看一下实在忍受不了。就禁不住手一伸轻轻把那本子拎了出来,急匆匆打开,翻到第一页,见上面写着:春雨依然潇潇,窗外,美人蕉肥厚的叶子碧绿而油亮,向隅独卧,辗转难眠,寂寞而单调的中京之旅,我将拥何人为伴,不知这一颗芳心终将托付给谁……忽然,传来钥匙捅门的声音,程文志不由得一惊,赶紧把日记本放回原处,他想,曾姑娘看来是谈过恋爱的。两个人分手了,她又开始了新的寻觅?
这天曾美格她们公司在一所住宅小区展销,朱宝达叫上程文志一块儿找她玩去了。程文志见曾美格正跟同事们口若悬河地向几位中年女士介绍产品。曾美格小嘴红红的,涂得是那种蛮性感的口红。程文志侧脸只偷偷望了一眼,心就“怦怦怦”跳个不停,这个曾姑娘,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那天下午他在曾美格面前显得非常的不自然,程文志这个人,有一个连他自己都非常憎恨的毛病——在漂亮女孩面前容易紧张。
天天有曾美格这样的漂亮女孩在眼前晃,程文志已经有好长时间不想念荀静静了。这天晚上,他无意间捕捉到了自己心理上的这种微妙变化,不由得吃了一惊。也不知道荀静静现在怎样了?晚上睡觉时,一会儿是曾美格两瓣充满诱惑的红唇,一会儿又是荀静静那张巧笑倩兮的脸。曾美格正在迅速地挤占他心底最柔软最隐秘的位置。“我这是怎么了?”他开始感到莫名的烦恼。他变得容易失眠了,他望见荀静静懊恼地背过身子离他远去,“不。你不要走。”他想向她解释什么,一着急,醒了,触手可及的是茫茫的黑沉沉的夜色。
程文志发现朱宝达也非常喜欢曾美格,而且在露骨地表达着对她的好感。
四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只对曾美格一个人说话。什么“我们公司今天又火了,卖出去五个30多分的钻戒呢。”什么“老潘今天又夸我了,老潘最近总夸我,他非常欣赏我呀。”什么“曾小姐你不知道吗?这两间宿舍是这的一把手、我舅舅的一个下属给安排的,我舅舅,省煤炭厅的副厅长……”程文志想不到,也从来没有见过,朱宝达的脸皮竟然可以厚到这种地步。但不管他说什么,曾美格都只是微微一笑,一切都很淡然的样子。曾美格和罗雪洁炒好了菜,朱宝达问大家哪一盘最好吃,他不让告诉他哪一个是雪洁炒的,哪一个是美格炒的,而是一定要亲自猜一猜。朱宝达笑逐颜开地说,让我来猜啊,我来猜一猜,我一猜一个准儿。
这个鱼香肉丝最香,自然这个是曾小姐炒的啦。对不对?他不叫曾美格的名字而是称呼她曾小姐,可能他觉得这样更容易讨她喜欢吧。有时候曾美格下班晚了,罗雪洁已经把菜做好,都端到桌子上了,大家都饿得肚子咕咕叫了,想先吃吧,朱宝达就拦住不让。他把脸整得很严肃的样子,说:“一会儿等美格回来大家再一起吃嘛。人家还没回来呢,我们这儿却已经吃上了,显得多不好呀。”曾美格的工作单位离他们住处非常远,所以她出门都很早。这天早上,才7点钟,罗雪洁还躺在床上睡觉呢,她一拉门,看见朱宝达装扮一新地站在门口。
“咦,你怎么在这里?”曾美格一愣。
“去上班啊,正好咱们顺路。”朱宝达大大方方地说。
“你去这么早啊!你们不9点才开门吗?雪洁还在屋里睡觉呢。”“待着也是待着,早点去,看看书学习学习嘛。”朱宝达大言不惭地说。
“你还知道看书学习啊?”“我怎么就不能学习啊?是不是雪洁跟你说我什么坏话了?”“谁让你老说人家做的饭不好吃呢。呵呵。我还要去趟卫生间。你先走吧。”“没关系。我等着你。”没有办法,只好一起走。
曾美格不知道,这个爱睡懒觉的朱宝达为了与她同行,整个晚上都没怎么好好睡觉呢,净看放在枕边的小闹钟了。外面天还没亮,他就摸摸索索着爬起来了。洗脸,刷牙,一遍遍认真地往脸上打香皂,那个搓呀。往下巴上抹一大泡儿白沫沫刮胡子,对着镜子那个剃啊。下巴青光光的了,然后往脸上抹大宝,往皮鞋上打鞋油,往头发上涂“柔娜”牌免洗护发素。一遍遍对着镜子那个拢呀、梳呀,还不时得意地用力摆动一下,乌黑的头发光光的,亮亮的,就像被阿猫阿狗刚刚舔过一样。
朱宝达对曾美格的追求太露骨了,程文志心里感到很不是滋味。朱宝达非要等美格回来再开饭,他也有同样的想法,不想让漂亮姑娘吃残羹冷炙,不过不要表现得那么明显吗?好像喜欢她是你一个人的专利似的。朱宝达起劲儿地化妆打扮,程文志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就像被一只大黄蜂蛰了似的,就像打翻了一个五味瓶,他的心苦苦的、酸酸的、涩涩的。他迫切地想知道,对于朱宝达,曾美格是怎样想的?她喜欢他吗?她会接受他吗?
早在湖西科技大学念书时,就总有一批人围在罗雪洁身边,男生,女生,有那么十几号吧。把她当自己最好的朋友。罗雪洁是个和平主义者,天生的好脾气,或许这是人们爱跟她接近的原因。大学是在中京市念的,毕了业又留在中京,在中京,罗雪洁朋友不少。她在宝昌珠宝店上班,来找她的人最多。今天来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明天来一个花枝招展的大姑娘,有时候来的还不止一个,人还没进门,热情的声音已经传进来了。来的全是她大学同学。也有这些同学在新单位刚刚结识的同事。店里顾客要是不多,他们就聚在一起嘻嘻哈哈地说说笑笑。找罗雪洁的电话也最多,有那么几天找她的太频繁了,大伙儿干脆都不接,丁零零,电话一响,大家就喊:“罗雪洁,你的电话。”罗雪洁是个慢性子,着了火也不带着急的。那边电话都响半天了,她这才不疾不徐地走过去。有一回是潘经理打来的,狠狠把店里人骂了一顿,说:“你们都干什么吃的?出去逛街了呀还是都睡觉了,怎么响这么半天才接?”一个电话打进来,跟罗雪洁一聊就半个多小时。潘定一刚开始很欣赏罗雪洁,人缘好,交往的人多,这样的性格对团结整个公司员工,提高宝昌的凝聚力,加强对顾客的吸引力是有好处的。但后来就不耐烦了,他把脸一沉,对罗雪洁也对大家伙说:“你们记住,这不是某个人的热线电话,这里是宝昌珠宝店,大家一定要注意,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别一打就半个小时一个钟头的,煲电话粥可以下了班回家去煲,在单位不行。”
罗雪洁把经理的意思转告给同学们,同学们听了都很生气,一个男生拍着大腿直骂娘:“他妈的老潘怎么这么死寸,打个电话都不让。”不过,从此以后,同学们来电话的次数明显少了,来找她的人也少了。为了不影响老同学的工作,同学们像冬眠的动物一样,暂时把旺盛的活力收敛,不敢再肆无忌惮了。
现在好了,罗雪洁又有了新住处,也不知道同学们从哪里得了信,纷纷打电话来说一定要约个时间聚聚,到她这里好好地热闹热闹。这个地方不是罗雪洁自己的,她怕人来多了,再影响不好,就同朱宝达说了,朱宝达一听就乐了,说:
“好呀!欢迎他们来!年轻人就该同年轻人在一起,要常相聚,多高兴,多自在呀。来吧,我举双手欢迎!”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程文志正在看书,忽然听到楼道里传来一片沸腾的喧闹声,夹杂着乱七八糟的脚步声,像有很多人的样子,咦,出什么事了吗?他好奇地走到楼梯口俯下身子看,好家伙,敢情是罗雪洁曾美格领来了一群花枝招展的姑娘们。一大帮子人,得有十好几位呢。我的个天!程文志想,世界妇女联合大会要在此召开吗?赶忙热情地上前迎接。程文志在女孩子面前总是那么腼腆,那么不好意思,简单寒暄过后,假装要上卫生间,脸红红地溜了出来,他沿楼梯信步下了楼,来到大门口,向马路上张望,盼望着朱宝达他们快快出现。
刚才,罗雪洁说,朱宝达和她的几个大学男同学正在后边买啤酒呢。果然,没等多长时间,看见朱宝达跟几个年龄相仿的小伙子有说有笑地回来了。朱宝达和一个留小平头的男生一人拎着一捆“生力”,程文志急忙上前想从那个人手里把酒接过来。
“不用,不用。我拎着吧,你就是程文志吧。长得真帅呀!”小平头脸黑黝黝的,冲他微微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这是李树怀,雪洁美格的大学同学。”朱宝达在一旁忙着给介绍。
“你好!还是我来吧,你是我们的客人。”
“哎,干吗那么见外?我拎着吧。”李树怀把程文志轻轻推开,看他的相貌挺实在的一个人。
程文志发觉李树怀在不停地看他,便抬起头冲他友好地笑笑。心说,一见面就这么瞅我?有什么好看的?李树怀看出了他眼中的疑问。
“我猜你女朋友长得一定非常漂亮吧?”李树怀很是突兀地说。
“女朋友?我还打着光棍呢!怎么会这么说?”程文志一愣。
“呵呵,我是凭感觉,你小伙子长这么精神!”说话间就上了楼,迎接他们的是一阵喧闹声,把屋顶都快抬起来了。
程文志若有所思地在门口站了一下,他想,李树怀说这话什么意思呢。荀静静的事,我没跟任何人提起过啊?
关于荀静静,程文志确实跟谁也没有讲过。不过,朱宝达可能知道一些,在大学校园里,他见过程文志跟荀静静一起在甬路上散步,不过认为他们只是一般的朋友。临近毕业时,程文志曾问过朱宝达:
“你觉得荀静静这女孩怎么样。”
“不错呀。不过我看你就甭想了,都快毕业了,还整什么浪漫。我跟你说,这样的女孩,不出半年,就会被别人追走的。”
毕业后同荀静静还保持着联系,他没有告诉朱宝达。程文志想这人跟人能否在一起是缘分,尤其男女之间的事,两人如果成不了,还是不要让任何人知道的好,就当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吧。再喜欢、再思念的人有时候也只能努力去忘掉。
都是罗雪洁、曾美格的同学,有的同班,有的不是,不过在大学里都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