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帝任命契掌管道德,对于当时的道德状况评价为:“百姓不亲,五品不驯”。也就是说,无论尧帝怎样提倡道德,百姓中却普遍不买账,就连最基本的家庭关系都不能和睦。而舜帝在任命皋陶掌管刑罚的时候,同样对于当时的治安状况有所评价:“蛮夷猾夏,寇贼奸轨”。也就是有很多作奸犯科的人,需要进行治理。
所以舜帝在任命皋陶掌管刑罚的同时,也对如何实施刑罚进行了指导。但奇怪的是,舜帝在对道德状况和治安状况进行了悲观的估计之后,却没有“严厉打击”之类的话。相反,代之以“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度,五度三居:维明能信”这二十个字。这二十个字其实分为三部分,代表三部分法制建设的内容。
第一部分内容为“刑”“服”“就”的关系。所谓“刑”,就是刑罚;所谓“服”,就是“裁量”;所谓“就”,就是“判决”。舜帝认为,五种刑罚应该小心裁量,裁量之后要分别给出三种处理意见,最后再根据情节轻重,选择其中最合适的一种刑罚。
第二部分内容为“流”“度”“居”的关系。所谓“流”,实际上就是流放;所谓“度”,就是对流放地的取舍;所谓“居”,就是最终确定流放地。舜帝认为,流放应该选择合适的流放地,每次应该选择三个流放地作为备选地,然后选择其中最合适的一个地方进行流放。
以上两点内容实际上就是有关量刑定罪和判决执行的操作过程的。所谓“五刑”,其实是一种传统的说法,因为五种肉刑已经被舜帝废除,现在要确定的,只是跟原来的五种肉刑相应的犯罪行为。所以“五刑”在这里就是量刑定罪的意思。而“五流”则是量刑定罪之后对于判决结果的具体执行。由于原来的肉刑都改成了流放,现在需要确定的,就是具体应该将罪犯流放到什么地方。
这两部分内容体现了在量刑定罪和实施刑罚上面的小心谨慎。而这是跟舜帝继承于帝喾和尧帝两朝的爱民思想分不开的。既然爱民,就不要轻易对他们使用刑罚。如果确实罪有应得,也得仔细确认,以免误判,或者量刑不当。
第三部分内容则是法制的核心指导思想。说得其实也是量刑要适当的问题。只有适当的刑罚,才能真正建立威信,也才能体现舜帝“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的法制思想。
舜帝在这次朝会中第四个特别进行指导的职位是礼官。第一个进行指导的司空职位主要职责是治水,这是大洪水之后的第一要务,所以舜帝特别进行了指导。第二个进行指导的是掌管教化的职位,这是重建道德的核心职位,舜帝也进行了特别指导。第三个进行指导的职位是掌管刑罚的职位,这是舜帝进行法制改革后的重要职位,自然也得到舜帝的特别指导。而礼官作为被指导的第四个职位,则表明舜帝朝依旧延续了黄帝列朝对“礼法”的重视。
礼官的主要职责是“吉礼”,也就是祭天祭地祭神明。舜帝将神明的地位进一步提高,用以帮助教化,所以对礼官的重视不仅延续了对“礼法”的重视,同时也是重建道德的重要一步。舜帝要求他的礼官“夙夜维敬,直哉维静絜”,也就是在典礼上要虔诚,要以正气面对天地神明。“虔诚”是祭祀的基本要求,古人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祭祀的目的,当然这样也更能淳化道德。而以正气面对天地神明,则源于一种认识。这种认识认为邪气会玷污神明,只有正气才能被神明接受。
舜帝在朝会中特别指导的第五个职位是乐官。这是所有的指导中最长的一段。可见舜帝对于音乐的重视。这其实也是黄帝列朝的传统,通过音乐来陶冶性情,从而达到教化的目的,这早在黄帝朝就引起了重视。帝喾朝的时候还发明了歌舞,一边唱歌一边跳舞,更是加强百姓交流淳化道德的有力武器。根据我的猜想,也许帝喾时候的舞蹈类似于今天的傩舞。
舜帝对乐官的指导全文是:“教稚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毋虐,简而毋傲;诗言意,
歌长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能谐,毋相夺伦,神人以和。”这个指导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为乐官的主要职责;第二个部分为传授的音乐内容;第三个部分为音乐的组成部分及其功用;第四个部分为整体音乐的功用。这是中国最古老的形诸文字的美学思想。不可否认,中国美学思想的形成时间应该更早,否则舜帝不可能做出这样系统的总结。但留下记载的,最早的美学思想也就是舜帝这一段了。
第一部分只有三个字,“教稚子”。也就是说,乐官的主要责任是对未成年人传授音乐。这说明在舜帝的时代,不但已经出现了学校,而且学校的教育内容不仅包括道德和知识,也包括音乐这样的美学课程。当然,从后面看来,这门课程的主要任务还是道德教化。也就是说,这门课程之所以进入学校体系,根本原因还是教化的目的。
第二部分有十个字,“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毋虐,简而毋傲”。所谓“直”就是直抒胸臆,所谓“温”,就是要有平和的心情。也就是说,舜帝提倡的音乐形式是光明正大,心情平和。所谓“宽”就是要放宽胸怀,音调要平缓。“栗”就是要严肃,不要有小情调。也就是说音乐要胸怀宇宙心中装着天下。所谓“刚”就是要有力量感。所谓“虐”就是暴戾的情绪。也就是说音乐要有阳刚之美,但又不能表现得太过分,以致影响到修身养性。所谓“简”就是简单。所谓“傲”就是现在流行的“宅”的意思。也就是说简单但不能封闭自己。
舜对音乐内容的这种论述,体现了舜深厚的美学功底。当然,其中更体现了舜的教化目的。光明,平和,舒缓,严肃,阳刚,仁爱,简约,热情,这既是对音乐的要求,也是对性情和道德的要求。这种音乐观到今天还有现实意义。例如“凤凰传奇”的歌声,就可以完全体现舜的这种美学追求。又如周杰伦和王力宏等,其每篇作品都部分遵循了舜帝的这种音乐要求,其总的作品又全部体现了舜的这种音乐要求。
但舜的这种美学观,又有其局限性。因为美是直觉感性的,而舜的音乐要求却过于理性。舜对于光明的要求是所有的音乐作品都必须做到的,这一点没有疑义。但在其他的要求上面,却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美学的规律。我们今天的作品,很多都是不平和的,节奏强烈的,调侃的,婉约的,歇斯底里的,旋律跌宕的,孤独的。这些作品,也照样是好作品,能够体现人的内心,在自我的挥发中得到美的沐浴。
但作为一种音乐类型,尤其是作为官方的音乐类型,舜的这种美学观即使跟今天的官方音乐相比,也更有系统性和深度。舜的美学观带有浓厚的知识分子情结,这是他跟尧契合得最好的部分,也由此能够看出他跟尧的知识分子血脉。相反,今天的官方音乐,形式较为僵硬,需要很好地学习舜的美学观。
第三部分有十二个字,“诗言意,歌长言,声依永,律和声”。这部分是对音乐的四个组成部分来进行论述的。这中间不仅包含着舜的美学思想,也包含着舜的文学思想。“诗言意”三字是有记载的最早的诗学理论和文学理论。舜帝认为,诗歌和文学是用来表达思想的。当然,这里指的“诗”就是歌词。但所有的诗作甚至短的散文都能入歌,这说明诗歌本身不分家,无论后世的文学理论家怎样想要将两者区分开来,这都是徒劳的。舜的诗学观和文学观道出了诗歌和文学的本质。
“歌长言”,这是舜帝的音乐观。这说明音乐就是语言的延伸,能够让人更好地利用语言来表达思想和感情。而“声依永”则说明了旋律在音乐中的地位。不同的思想感情要用不同的旋律来表达,得到不同的美感。
最后,舜帝讲到了“声律”在音乐中的重要作用。自从伶伦发明“声律”之后,“声律”也在黄帝列朝受到重视。因为正如文字是典籍的生产工具,“声律”也是音乐的生产工具。“声律”是将音乐这种精神财富进行物质固化的手段。只有经过声律的规范,音乐才能得到不必依靠口耳相传的传播。这样也就避免了音乐在口耳相传之中损失其旋律精华。
舜帝通过对音乐的四个组成部分的论述,明确了文学跟音乐的关系,指出了文学的本质是思想,音乐的本质是旋律,音乐的旋律可以帮助理解文学的思想,声律是记载旋律的工具这样的关系。这种系统的音乐理论,体现了黄帝列朝高超的音乐成就,同时也体现了当时人们在音乐这个学科的系统研究。
接下来,舜就论述到整体音乐的功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