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脚痊愈了吗?”我吃惊地发现,骆驼大叔的脚一点儿也不瘸了,根本就看不出来,昨天被扭伤过的痕迹。
“这可是很灵的药。”骆驼大叔炫耀地踢了踢腿,又灵活地旋转脚踝。
“你经常来这个沙漠?”我问。
“一年要来好几次。但不一定都到古墓去,我几年才去一次。那可不是,随便就能进去出来的地方。有些埋藏将军和贵重物品的墓室,都设有机关和毒气。稍有大意,就会被那些木乃伊拉去做伴。”骆驼大叔一脸虔诚和认真地说,好像即使真陪那些木乃伊做伴,也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
“古墓很大吗?”乾坤牵着小哥,紧跟在骆驼大叔身后。
小哥好像很喜欢乾坤,不时用嘴巴啃咬乾坤的裤角。
“不是一般地大!现在我也说不清楚,等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骆驼大叔说。
他很爱惜他的骆驼,完全忘记了昨晚,要好好教训它们的事儿。
这几头骆驼,都是双峰骆驼。
骆驼分好几种,有的是单峰的;有的是双峰的。
驼峰是指它们脊背上凸起的部分。
它们的驼峰,可以储存水和脂肪。依靠驼峰里的营养,来完成沙漠旅行。可以经受得住沙漠中的干旱,和恶劣的大风天气。
它们消耗体力时,驼峰也跟着变小,变平。
直到最后平坦,骆驼就要受到生命威胁,必须给它补给足够多的营养。
刚出生的小骆驼,是不长驼峰的。
只有充足的营养、草料,才能让它们长出抵抗沙漠的宝囊。
双峰骆驼要比单峰骆驼,更善长在沙漠里行走,忍受饥渴。
它们的鼻腔,还有种特殊的功能,能闻到几里地,甚至是几十里地附近的水源。
我仔细端详乾坤的小哥骆驼。
它长得又可爱,又乖巧,眼睛很漂亮,睫毛又长又粗,两片厚嘴唇不停地蠕来蠕去。
总将头轻轻低垂着,悠闲地迈着四方步。就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
我问骆驼大叔,小哥是不是个女孩子。
骆驼大叔大吼,说他进沙漠可从不带母骆驼。都是累赘。
他兴奋地走在周围那几头又高又大,迈着八字步,挺胸腆肚,目空一切的骆驼身边,骄傲地说,骆驼可是了不起的动物。
它们不仅有储存水和油脂的驼峰,还有双层睫毛。
即使是漫天飞沙的气候,也会悠然自在地在沙漠里跋涉。
就像是随便逛逛一样。
天空已经渐渐泛白。
夜晚的宁静消失了,开始有清晨特有的细碎响动,在连绵起伏的沙丘间流淌。
“让我们怎么称乎你呢?”我看向骆驼大叔。
他正哼着小曲,眺望远处一个很大的盐湖。
“你认为我是干什么的?”骆驼大叔很精明,一定怕我们知道他的真实姓名。
“像个卖骆驼的。”我想了想说。
“我可舍不得卖骆驼,它们可是非常灵性的动物。我前几年,在沙漠的小村落贩卖杂货。有一回,走丢了,还是它将我带出来的呢。”他疼惜地拍了拍,跟在他身后那头最高的骆驼阿玛。
“你的家在哪儿呢?骆驼大叔。”我想,这样称乎他最合适了。
骆驼大叔高兴地咧着嘴,“你问得太多了。不过,我倒可以向你们透露一点儿。我的家离这儿不远,也就是三四百公里。这对我们常在沙漠里行走的人,是个小数目。”
我和妮米张大嘴,连连摇头,觉得不可思议。
乾坤一直沉默着,只偶尔冒出一句,“离古墓还有多远?”
“两天的路程!”
骆驼大叔的话,吓了我们一跳。
居然这么远!
一路上,因为无事可干,我就给骆驼大叔和乾坤、妮米,讲起了《水浒》。
他们听得有滋有味儿。
骆驼大叔向我挑起大拇指,说他一个字也不识,进了城里,就心慌意乱。
因为他不知道,进哪一家铺子去吃饭。
有一回,看到门口有一只很大很胖的石头狗,叨着一块肥肉。就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招呼老板上菜饭。
老板朝前面的牌子指了指,让他赶快走。
他凶狠地瞪了老板一眼,因为刚刚挣到一笔钱,正想大吃一顿呢。
可老板大声告诉他,“这是宠物粮店!”
我们哈哈笑了几声,就赶紧追走得飞快,唉声叹气的骆驼大叔。
现在,沙漠上已经泛起淡金色的光芒。像是上了层淡淡的金釉,太阳很快就要出来了。
我们走得越来越起劲儿,心情愉快极了。
等到天完全亮了,我才看清骆驼大叔的古怪穿着。
他打扮得怪里怪气。
脸很瘦,四四方方,就像是拿一把很钝的刀,刻出来的一样。
他的眉毛很浓很长,淡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鼻子又挺又直,鼻头是圆的,嘴角向两边跷起。
说起话来,总喜欢使劲儿地看你一眼,并和蔼地笑一下。
虽然风沙和雨雪在他脸上,已经揉出许多严肃的皱纹,但看起来还是非常英俊,善良。
他的衣服虽然破旧,却很整齐干净。
上衣是一件带着金色花纹的小褂。裤子又肥又大,圆圆的头顶上,还戴着一顶土尔其帽。
他的身材又瘦又高,全身找不到一块儿多余的赘肉。
一看就知道,是个驰骋村落的买卖人。
“你一定,是一个新疆人啦?”我猜测地问。
他用淡蓝色的眼睛,冲我笑了一下。
“这可是个秘密。我有兄弟五个呢,各个都能歌善舞。我家还有一大棵葡萄树,很甜。一到收获季节,几乎把葡萄架都压折了。好啦!你真是个小鬼头。别再问我——我只能告诉你们这么多。”他说着,愉快地向前迈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