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叶飞,你居然半夜偷吃,我要去告诉黄老爹!”
这大半夜,突然发出的声音着实吓了叶飞一惊,手一抖,半块饼掉在了床上,急忙回头,便发现一个脱得赤身裸体的的胖子正用一双小眼睛贼溜溜的盯着自己。
叶飞手一挥,说道:“你个死胖子,大半夜不睡觉,突然说句话想吓死人啊!”说完,便要伸手去拾起那掉落的半块饼。可是手还没能触到那饼,就早已有一只白胖的手一下子把饼给抢了过去。
“哈哈,金枪鱼饼,现在可是金枪鱼的淡季,这金枪鱼饼可不是一般人能吃得起的!”先前那个赤身裸体的胖子把饼拿到自己鼻子跟前一边嗅着一边盯着说道。
“萧成,你个死胖子,快把饼还给我。”叶飞急忙便要伸手来抢。
萧成,便是和叶飞一起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
这座小小的孤儿院只有七个孩子,现在都谁在同一个房间里的一张大通铺上,紧靠着窗的便是叶飞的位置,而紧挨着叶飞,便是自小与他关系最好的死胖子——萧成。
萧成一边抵住叶飞,一边将手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压低声音说道:“别那么大声,你想把大家都吵醒吗?”
诚然,如果这半夜的闹起来,睡在一张大通铺上的其他五个人必定会被吵醒。
其实,萧成是不在乎别人呗吵醒的,他在心里打的小算盘是,如果其他人醒了,要把这饼分了,自己就会少吃许多。
叶飞也不愿吵醒别人,但还是死死的抓住萧成,小声的说:“你快还给我!”
“我只吃一半!”
“不行!”
“四分之一?”
“滚!你快点给我,不然你上次偷黄老爹的钱买烧饼吃的事我就说出去!”叶飞为了夺回那半块饼,只好用自己曾经和萧成约定好不会说出去的事情来威胁他。
萧成见他说出了这件事,连忙用手捂住了他的嘴,气急败坏的小声骂道:“你大爷的,咱们不是说好了不会说出去的吗,再说,上次买的烧饼你不也吃了吗?不就是要吃你半块金枪鱼饼吗?有必要那这件事出来说嘛?扣死了!”
叶飞挣脱了萧成的手,说道:“我就是扣了,怎么了,快还我!”
“切!小气鬼!”萧成一脸不屑,但还是把那半块饼放到了叶飞手上。
叶飞一接过饼,就像得到了什么稀世珍宝一样,左瞧右看,发现并没有被萧成捏坏,这才放下心来,小心翼翼的从枕头下面摸出一个布包,把饼放了进去,又放回了自己枕下。
萧成凑到叶飞面前,一脸坏笑的问道:“又是陆家小姐给的吧?”
叶飞给了他一个白眼,说道:“要你管!”便又躺下,还特地把脸转过来,用屁股对着萧成。
可萧成却依然不依不饶,在他耳边说道:“要说这陆家小姐,人还真是不错,对我们这些穷鬼,从来不摆什么架子,可他哥哥却的的确确是个王八蛋,总是欺负我们,我听说今天还在沙滩上取笑你来着?”
叶飞也忍不住转过头来,说道:“陆天那个王八蛋,我早晚要教训他,他不就是仗着跟他爹学过几招三脚猫功夫,还总说自己是一名武者,拉帮结伙,到处欺负人。”
“对!就他那副样子,也好意思说自己是武者,真是不要脸。要我看他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亏他还是咱们黑若镇的保卫队长,号称是咱们镇上最强的武者,被人们叫做大英雄,对自己的儿子从来都不说管教管教,要说这一点,他这个所谓的大英雄连我们黄老爹都比不上。”萧成起的咬牙切齿,恨恨的说。
叶飞却笑了起来,拍着萧成那圆滚滚的肚子说:“你还在为上次打了小冬瓜被老爹揍的事而怀恨在心啊,哈哈!”
萧成一把掀开叶飞的手说:“狗屁,我才不是那么小肚鸡肠会记仇的人呢?叶飞,你就老实说,咱们黄老爹是不是要比陆云那个狗屁保卫队长要好得多。”
叶飞收起脸上的笑容,目光深邃,一本正经的回答道:“对于我而言,黄老爹就是世上最好的大好人了。”
天很快就亮了。
叶飞和萧CD没睡,所以起的格外早,早早的就到院子里的水井边开始洗漱。
“哟!两个兔崽子,起的这么早吗?”身后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两个人立马转过身,一起说道:“老爹早!”
两人的面前,是一个老者,约有六十岁上下,身材很高,却格外瘦,像是一截枯树枝,脸上满是皱纹,却总是挂着慈祥的笑,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只有一条腿。实实在在的只有一条左腿,而那只右腿,从大腿根部开始便缺失了,一截裤管空荡荡的,他的行走,完全就靠手中的一只拐杖。
这个人,就是大家口中的黄老爹。
黄老爹是什么时候建立这家孤儿院的,叶飞也不知道,只知道的是在自己记事以来就一直在这个院子里,最初便有五个孩子,在叶飞七岁的时候,老爹又捡回了小冬瓜和蘑菇头,这才有了现在的七个孩子,可是,这么多年来,整个孤儿院只有老爹一个成年人。
老爹没有亲人,但他总是笑呵呵的说自己有七个孩子,虽然身有残疾,却总是乐观幽默,叶飞还记得自己小时候问老爹为什么只有一条腿的时候,老爹竟然笑着说:“这样我只要穿一只鞋子就好,多方便啊!”
总之,这个少了一条腿的枯瘦老人便是七个孩子的天,是他们心中最大的英雄。
老爹又是笑了笑,冲叶飞和萧成挥挥手,示意他们继续洗漱,自己便拄着拐一步一步的走进厨房,为孩子们准备早餐去了。
“总有一天,我要成为法特王国最强的武者。”萧成突然冒出了这一句。
叶飞却感到摸不着头脑,心想不知这胖子又发什么疯了,便漫不经心的说道:“你要做那个干嘛?”
萧成说道:“我昨天在码头听几个水手说,这世界上最强的医者道克多现身法特王国了,他是被称为‘医仙’的厉害角色,而且据说可以起死回生·······”
听着萧成说的唾沫直飞,叶飞忍不住打断他说道:“可是,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和最强武者又有什么关系?”
萧成骂道:“听他们说,这个医仙极其古怪,他的规矩就是只为强者服务,普通人,无论给多少钱他都不会出手医治的,所以,如果我能成为最强武者的话,就一定能让道克多来给老爹治腿的。”
萧成满脸得意,好像他已经是最强武者,站在山巅受到万人敬仰。
叶飞的心也无法平静,问道:“可是,老爹的腿都没有了,还能治得好吗?”
“当然,那可是医仙道克多,可以起死回生的人物,连国王都想聘请他作为皇家御用医师,他是一定能治好老爹的!”萧成自信满满,紧握着双拳说道。
这是一个属于武者的世界,“最强武者”这四个字也不知道是多少人日夜的梦想,拥有强大的力量,便意味着拥有了一切,名声,权利,地位,金钱,美色,一切都会自己送上门来,而“弱小便是一种罪过”也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信条。
而黑若镇却仿佛还是当年的那个世外桃源,虽然自从白芒山裂开,外面世界的人开始走进黑若,黑若也逐渐发展成港口城市,海上的航船一艘艘的停靠在这里,水手,商人,逃难者······都在这里驻足,外面的观念开始不停地冲击着这里的传统,但几十年过去了,人们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人们依然安居乐业,关于武者,也只能是孩子们童年时候的梦而已。
整个黑若镇,能称之为“武者”的也只有保卫队长——陆云一人而已,而且更加讽刺的是,他并不是黑若镇的本地人。
二十年前的一天,一位身后背着一柄巨剑的男人来到这里,当时只有三十岁的他在小酒馆一口气喝倒了十二名水手,又在酒馆门口赤手空拳打败了数十名挑衅的流氓,再然后,他在黑若镇住了下来。
这个男人,就是陆云。
当年的黑若镇,虽然当地人都是本本分分,但是因为地处港口,三教九流,人也是十分的杂,所以,经常会出现醉酒打架闹事的事情。
可是,自从陆云来了之后,接连三天,都去酒馆喝酒,顺手收拾看到的流氓,这样一来,居然让黑若镇的治安状况大大改善了。人们见他有意常住,便模仿外面世界的做法,给了陆云一个保卫队长的职务。
有了陆云的这二十年,黑若镇的犯罪率果然大大降低,与此同时,陆云的声望也日益增长。
陆云来到黑若镇的第三年,便娶了当地的一位女孩,又一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来到了世上,这个孩子就是那天在沙滩上一脚踩烂了叶飞堆的沙屋的陆天,也就是陆云的第二个孩子,那美丽动人的小女孩——陆莞儿的亲大哥。
陆天从小便把父亲视作自己的偶像与目标,一心想要成为武者,一直缠着陆云传授他武技。
在这个世界上,武者的能力可以分为“力,技,功,灵,魂”五种,力即为力量,也就是一名武者的身体素质,这是成为一名武者的基础,。技就是武技,也就是各种招数与技能,想要成为真正的武者,武技必不可少。功则是功法,既修炼的法门,力与技都是强调外在,而功则注重修炼内在能力,也就是人体内的能量,这种内在的能量,几乎直接决定了一名武者的强弱,功法高深,即使使用低级的技能,也能发挥出巨大的威力。
至于“灵”与“魂”,就显得尤为高深,能否领会这两层,成为了顶级武者与一般武者的分水岭。世间万物皆有灵性,而有一些武者,能够取万物之灵为己用,大大加强自己的内在的能量,这种巨幅的增加几乎是修炼任何功法也难以企及的高度,当然,也只有极少数的武者能得到这种“灵”的能力。
当通灵练到一定程度,便能在自己体内幻化出完整的“魂”,这种魂就类似于仙兽与魔兽的内丹,蕴含着巨大的力量。将通灵的力量幻化出魂的过程,又称为“炼魂”。
炼魂成功的武者,便可登入化境,体内经络全部打开,体内能量也会变得无比纯净,这种纯净的能量被称为“魂之力”,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奇效,再低级的技能与功法,都能发挥出顶级的威力。
但是,能够炼魂成功的武者寥寥无几,更残酷的是,炼魂一旦失败,体内的灵力便会失去控制,造成反噬,运气好的时候,遭到反噬的武者会丧失体内所有的通灵之力,而运气差的时候,则会全身瘫痪,甚至死去。
正因为这种风险,使得许多通灵武者会放弃炼魂的机会,但是,一旦炼魂成功,便能获得无穷的力量,这种高风险高回报的买卖,也使得无数人神魂颠倒。
能够领会“灵”与“魂”的武者,被统称为“灵魂武者”,但这种人毕竟是极少数的,能否修炼与个人的天资,慧根以及机缘有着巨大的联系,所以,能够达到灵魂武者级别无一不是天资卓越的幸运儿。
以陆云的实力,远远达不到灵魂武者的档次,又因为陆天年纪尚小,所以,陆云一直以来也只教给陆天一些锻炼身体的法子和一些最低级最简单的格斗技巧,以求能让儿子强壮一些,但是,仅仅凭借这些,就足以让陆天成为小镇上的孩子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