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心理学是研究人们在社会文化活动中的心理和行为问题的科学。人们的社会交往就其本身而言,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而且还是从事其他社会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因此,社会交往不仅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的特征,而且由于社会交往体现的是一个人的素质和能力,这就使其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问题。人与人的交往,实际上是人与人心理的交流。现代健康观把人际交往的心理健康作为身心是否健康的一个重要标志。一个人的人际关系状况不仅影响着其成长与发展,并且决定着其事业的成败。
什么是人际关系
探析社交与人际关系中的心理学,我们首先应该明确什么是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人际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社会中所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切方面。但此定义没有揭示出人际关系的特殊性。狭义上,人际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交往与精神交流中发生、发展和建立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心理关系。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侧面。从历史上考察,它是同人类起源同步发生的一种极其古老的社会现象,其外延很广,包括亲子关系、夫妻关系、朋友关系、同学关系、师生关系、同事关系等等。
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一方面,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中较低层次的关系,受生产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决定和制约;另一方面,人际关系渗透到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之中,是社会关系的“横断面”,反过来影响社会关系。它直接影响着群体内聚力的大小、人们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好坏。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各种各样现实的、具体的人际关系之中。
人际关系的心理影响因素
人际关系受到认知、情感、人格、能力等四种心理因素和行为举止因素的影响。
(一)认知因素
认知因素是人际知觉的结果,包括三个方面,即自我认知、对他人的认知和对交往本身的认知。对自我的认知会影响人际交往中的自我表现,对他人的认知会左右对他人的态度和行为,对交往本身的认知影响交往的目的、广度和深度。人际交往是双方彼此满足对方心理需要的过程,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满足而忽视对方的需要,否则会引起交往障碍。
(二)情感因素
人际交往中的情感因素,是指交往双方相互之间在情绪上的好恶程度、情绪的敏感性、对交往现状的满意程度以及对他人、对自我成功感的评价态度等。
人际交往中的情感表现应该适时适度,随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不良情感反应会影响交往。比如,如果交往中反应冷漠,对常人可因之而喜怒哀乐的事情无动于衷,会被他人认为你麻木、无情,不宜交往;如果情感反应过于强烈,不分场合和对象地恣意纵情,别人会觉得你轻浮不实;如果情感不够稳定,变化无常,也会让人觉得你不宜交往。
(三)人格因素
人格因素对人际交往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一些不良的人格特征,如虚伪、自私自利、不尊重人、报复心强、嫉妒心强、猜疑心重、太过苛求、自卑、自傲、孤独、固执等等,容易给人留下不愉快的感受乃至一种危险感,会影响人际交往。因此,好的人际交往离不开双方良好的人格品质。
(四)能力因素
交往能力欠缺是影响人际交往的原因之一。比如有些人,交友愿望强烈,然而总感到没有机会;想表现自己,却出了洋相;想关心他人,但不知从何做起;想赞美他人,可怎么也开不了口;想调解他人的矛盾,可好心经常办坏事,等等。人际交往的能力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通过有意识的锻炼来提高,关键要多进行交往实践、多动脑筋。
(五)行为举止
交往行为举止,包括交往的举止、气度、表情、手势以及言语等所能测定与记载的一切量值。适度、优雅的交往举止,会给人留下好的印象,有效改善人际关系。行为举止的决定因素是交往心理,当然,培养锻炼也是很重要的。
在上述几个因素中,情感因素起着主导作用,制约着人际关系的广度、深度和稳定度。通常所言的“友情”、“亲情”、“人情”都是着重从情感方面来说的。可以说,情感的相互依存是人际关系的首要特征。但一般来说,在非组织关系中,是情感成分承担着主要的调节功能;而在正式组织关系中,行为举止是调节人际关系的主导成分。
人际交往的心理原则
尽管人际关系纷繁复杂,每个人的交往动机、要求和期望差别巨大,但仍然有共同的心理原则可言。心理学家从最一般的方面总结出了四条人际交往的心理原则,即交互原则、功利原则、自我价值保护原则和同步变化原则。
(一)交互原则
大量研究发现,人际关系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重视与相互支持。因此,社会心理学家指出:人们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必须首先遵循交互原则。
古人言:“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人际交往中,喜欢与厌恶、接近与疏远是相互的。几乎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接纳和喜欢另外一个人,被别人接纳和喜欢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们也要喜欢、承认和支持别人。一般地,喜欢我们的人,我们才会喜欢他们;愿意接近我们的人,我们才愿意接近他们;疏远、厌恶我们的人,我们也会疏远、厌恶他们。
为什么会存在这种交互原则呢?心理学家研究发现,每个人都有维护自身心理平衡的本能倾向,都要求人际关系保持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和适当性,并力图根据这种适当性、合理性解释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在这种本能倾向的作用下,当他人做出友好姿态以示接纳和支持我们时,我们会觉得“应该”对别人报以相应的回答,进而产生一种心理压力,迫使我们对他人也做出相应友好姿态。否则,自己以某种观念为基础的心理平衡被破坏,我们就会感到不安。
(二)功利原则
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往,除了交互原则,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保持人际交往的平等性,即把握功利原则。此处的功利包括金钱、财物、服务,更包含着情感、尊重等。换句话说,人们都希望交往有所值,例如希望在人际交往中获得支持、关心、帮助、感情依托等等。那些对自己来说是值得的,或是得大于失的人际关系,我们就倾向于建立和维持;无所得的人际交往、不值得的人际关系,我们就倾向于逃避、疏远或终止,否则我们无法保持心理平衡。
(三)自我价值保护原则
大量的社会心理学研究证明,每个人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都存在一种防止自我价值遭到否定的自我支持倾向。这种倾向反映在人际交往中,就形成了自我价值保护的原则。我们在人际交往中应该充分注意这一点,正确理解他人。
(四)同步变化原则
越来越喜欢我们的人,我们也会越来越喜欢他们;越来越不喜欢我们的人,我们也会越来越讨厌他们。我们对别人的喜欢不仅仅决定于别人喜欢我们的量,而且还决定于别人喜欢我们的水平的变化与性质。这就是人际交往同步变化原则,也被称为人际吸引水平增减原则。
用通俗、具体的语言来讲,人际交往可以有八条一般的心理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交往中,彼此在人格上平等,互惠互利,因此要平等相待,不可盛气凌人。
(二)诚信原则
“诚”是人际交往的根本,自古以来一向受到人们的崇尚。以诚待人,才会赢得别人的真诚相待。世故圆滑、尔虞我诈,永远不会有真诚的朋友。
不要轻易做出许诺,一旦做出了,就应认真履行。倘若言而无信,不仅得不到真正的友谊,还可能众叛亲离。
(三)宽以待人原则
交往中,不可严以对人、宽以对己,这样有悖公平,只会导致对方反感。只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方能赢得对方敬重。
(四)距离美原则
人际交往中,双方要保持适度距离,不要过于亲近。人际关系本质上是人际心理关系,而每个人都需要保持一定的心理自卫距离。过于亲近会引起对方的不安全感,影响双方关系。
(五)自尊自爱原则
人际交往中要自尊自爱,不要热衷于接受他人的馈赠。好朋友诚心诚意地相互赠送一些小礼物,利于联络感情、增进友谊,是很正常的。可对于交往不深的人的礼物,尤其是异性间的馈赠,最好谢绝,不可来者不拒,否则可能受制于人。
(六)虚心原则
要虚心听取真正朋友的忠告,不要讳疾忌医。你也可以在充分尊重对方人格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见解供其参考,不要遇事好为人师。
(七)大度原则
再好的朋友之间也难免会产生一些小误会,这种情况下要设身处地,多替对方考虑。即使错在对方,也不要不依不饶,应该大度地谅解对方,这样才能有持久的友谊。
(八)戒骄戒躁原则
人际交往要戒骄戒躁。即使你的身份地位发生了变化,高于对方,也不能摆出一副了不起的架势,对老朋友尤其忌讳。
人际交往的心理需求
心理学家马斯洛曾经指出:人类有五大类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看上去,这里似乎没有交往需要的位置。可仔细想想,哪一种需要离得开人际交往呢?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涉及的物质资料(如食物、住房)的取得,离不开人际关系:生理需要中性的需要涉及男性女性的交往;安全感也离不开他人,恐惧而缺乏安全感的人有企盼同类群体的倾向;个体的归属就是个体对另一个体或群体的某种依属关系,这种关系只能是交往的产物;爱的感情——不论是爱谁或被谁爱——同样是与人交往的产物;对他人的尊重只能在交往中产生,自尊也不可能在人际交往之外形成;自我实现无非是个人潜能的发挥和事业的成功,而发挥和成功的舞台是人际交往之社会。
上述每一种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人际交往。交往活动伴随人的一生,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缺乏或被剥夺了正常的交往活动,个体就会出现消极情绪反应和心理紊乱,久之便导致心身疾病。因此,人际交往是维持人的正常心理、生理健康的必要因素。
心理学家研究认为,人际交往的心理需求可以分为三个方面:本能、自我肯定的需要和合群需要。
(一)本能
心理学家认为,人的交往需要的是在个体发展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是一种通过遗传直接传递给后代的本能。这恐怕得从人类的祖先古猿说起。他们的个体自我保护能力很低,在危机四伏的自然界中,必须采取集体行动,依靠大家的力量来抵御外敌的侵害、保持种族的繁衍。经过漫长的进化和演变过程,古猿逐渐形成了群居习性,并遗传给后代。
大量的研究表明,人类个体早期的社会性交往是以后适应社会生活的基础,也是个体的个性发展的基础。人类个体最早形成的社会性交往是婴儿和母亲的交往:婴儿一出生就需要周围环境能为其提供温暖、舒适、食物和安全,以保证其健康成长;通常母亲能为其提供这些需要,于是婴儿与母亲进行了积极交往和情感联系。社会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婴儿通过和母亲的积极交往,学会和形成了团结、同情、关心、帮助他人、与人分享、合作、谦让、尊敬长辈、文明礼貌等等大量的社会行为规范和许多良好的社会行为,习得了最初的社会交往技能,如学会了如何参与交往、发动交往、维持交往和解决交往中的冲突和矛盾等,并积累了社会交往经验。因此可以说,母婴关系是诸多其他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婴儿以后人际关系的形成和质量。
人类天生就有与别人共处、与别人交往的本能需要;只有在与别人的正常交往中,保持一定的情感联系、形成亲密的人际关系,人才会有安全感;人类的这种本能需要影响和制约着个体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二)自我肯定需要
随着自身生理方面的成熟、对周围环境的认识加深,婴儿逐渐能够区分开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也就产生了自我意识。但个体对自己真正的了解,还必须依赖于与他人的交往。
二十世纪初的社会学家发现,个体的自我认识开始于认识别人的评价。个体可以从别人对待自己的评价、态度、行为方式之中了解自己、界定自己,形成相应的自我概念。例如,如果一个孩子被他的父母所钟爱、被老师所重视、被朋友所喜欢和尊重,那么他就一定会认为自己是一个具有某些令人喜爱的品质的人;如果个体从出生起就没有接触人类社会、没有与人正常交往的机会,那么他的自我概念发展就会受到抑制,尽管其各方面的生理机能可能发展正常。个体的自我概念会引导个体塑造实际的自我。所以,在有效的社会人际交往中了解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和评价,我们就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确立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树立相应可行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