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的上午,郑磊来李千千的学校看她。看见郑磊的第一眼,她就确定这个人是“对了”,尽管他的外形不是自己爱情童话中那些彪悍的“爷们”。黑色小平头下一张略微黝黑的脸,圆中带方,眼睛不大却很耐看,嘴唇红润丰满,身材中等不胖也不瘦,浑身散发着阳光大男孩的活力,活力中又透着淡淡的儒雅,一切都刚刚好。没错,就是他!
李千千喜欢喝粥,郑磊就带她来了粥公馆喝粥。当时点了三份粥,李千千点了两份。饭菜上齐,郑磊没动勺子,李千千先是霸道地将勺子伸向了郑磊的那份,之后又品尝了自己点的两碗。没有初次见面的矜持。品尝一个遍,她很无奈得出一个结论:会点菜的终究是男人。
郑磊拼命掩饰着,一丝笑还是在嘴角偷偷绽了开来。他什么也没说,把李千千点的其中一碗红枣莲子百合粥端了过去,吃了起来。李千千先是愣了一下,心头就泛起一丝淡淡的甜,脸颊不知不觉浸透了薄薄的一层粉红。
那天,两个人聊东聊西,吃着糖葫芦游完古莲花池,又参观了总督府,就像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一切是那么自然,谁也不去触碰那个话题。
不触碰不等于不存在,好比书法里的运笔,意在笔先,虽然还没有外在的呈现,却早有了内在的手法运势,只等着下一个时刻,笔毫铺开,力透纸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