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说:“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这段话客观反映了商鞅死后秦国历史的发展。
商鞅“法及太子,黥劓其傅”,原在于太子和公子虔、公子贾等人公开在反对改革的反对派一面,公然触犯律,阻碍新法的执行。在孝公死,太即位时,秦国已经过商鞅的两次改革商鞅已为秦国完成了五项大事:第一改造家庭结构。秦国的家庭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备受华夏文化影响的大家庭,到处都有,贵族更是如此,占有大量的奴隶和土地而不向国家纳税,严重影响农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经济实力。另一种是久受戎狄文化影响的家庭结构形式,即男女同室,无长幼之别,更无家庭男女伦理道德之耻,不但是腐败堕落滋生之地,更是闹事分子寄生之地。商鞅受李悝的“尽地力之教”,尽快解决秦国在当时军粮缺乏的严重现状,不但要挖掘人力,更要挖掘地力,以减小恶劣的自然条件对秦国农业生产的影响,解决天时、地理、劳动力的矛盾,以增加粮食的生产,解决军粮的短缺对秦国军队的影响。因此,商鞅两次颁布分户令,以适应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增强国力。第二,构建新的社会网络。为改造社会结构,商鞅建立了军国主义体制,把军队的组织用到家庭里去,施行什五连坐法,使家庭按层次组织起来,每个家庭就如网络上的一个结点,彼此相互联系,没有人可以脱网,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人有罪,街坊邻居全部连坐,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下,每个家庭没有隐私权,政府把影响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重组了社会意识和社会文化。第三,重建价值观。商鞅不但设立奖罚制度,而且尽量细化,积极奖励耕战,男耕女织而能多产者,可以免除劳役,战场上杀敌,其奖赏更多,而且是显荣之所在,其他工商、游谈,都是末业,官府有权收为官奴,也是徭役、劳役的主要承担者。重农抑商的政策已渗透到中华民族的血液里。第四,大一统观念的建立。统一标准是法家思想的重要观念之一,无论立法、司法,都要求公开、透明,要求标准统一。在此观念下,商鞅统一了度量衡、货币和文字,一统观念自商鞅建立以来,影响深远,秦国后来的许多政令及措施都受此影响。第五,改革政权体制。商鞅是春秋战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意识地全面推翻封建政制的伟大人物,在他的改革下,秦国的封建体制迅速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全新的郡县制度,将官吏的任免权全部收归中央,行政大权操纵在国君一人的手中,是一个绝对统一的国家,也是一个权力完全集中的国家。这些改革措施的实行使秦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成效。可见,新法已惠及社会、深入人心,历史的潮流已不可逆转。此时,秦惠文王、公子虔、公子贾等人将商鞅“车裂族夷”,已经不是出于政治上的偏见,而是当权者的泄私愤式的野蛮报复。
商鞅死后,秦国的惠文王、武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秦王嬴政等六世之君继续以“富国强兵”为宗旨,招贤纳能,奖励耕战,推行郡县制,完善各项法律,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大业。
在招纳贤能方面,秦国相继任用了张仪、公孙衍、司马错、白起、范雎、蔡泽、李斯、尉缭、王翦、蒙恬、蒙毅等文臣武将,形成了由“客卿”升任丞相、将军的制度,确立了秦国布衣将相的格局,从而排斥了贵族势力,强化了君主集权,为秦国的政治经济的发展和外交军事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奖励耕战方面,秦国除继续实行商鞅在世时实行的一系列措施外,还以“力气田宅而复之三世”(即给予好的田地、房屋并免除三代租役)的优惠政策招纳三晋之民到秦国开荒种地,并且先后修建了都江堰和郑国渠,使成都平原和关中平原得灌溉之利,成为旱涝保收的千里沃野。在商鞅建立的编户什伍制度的基础上,秦国实行普遍征兵制度,组成一百余万的常备军,凡15岁以上的男子都是国家的后备兵源,使秦国成为“虎狼之国”,从而造成对山东各国的威慑而相继割地求和。
在推行郡县制方面,自惠文王于公元前304年设置上郡之后,秦国把新兼并的地区都纳入了郡县体制,直至秦始皇统一六国,设置三十六郡,在全国形成了由中央到地方的郡县三级体制,从而建立统一的封建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团结和发展。
在完善各项法律制度方面,据《晋书·刑法志》和《唐律疏议·序》记载,商鞅曾以李悝的《法经》为基础,改“法”为“律”,先后制定了《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六种法律为《秦律》。以后,秦国不断制定新的法律,充实完善《秦律》,在1976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律》竹简中,就有包括《田律》《厩苑律》《金布律》《关市律》《仓律》《工律》《傜律》《军爵律》《置吏律》等十八种共计一百二十五条,这些充分体现了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的“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法家治国思想。
从商鞅车裂而死,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其间共经历了一百一十七年,在商鞅死后第五年,苏秦在游说楚威王合纵时说:“夫秦,虎狼之国也,有吞天下之心。秦,天下之仇也。”公元前318年,魏、赵、韩、楚、燕“五国伐秦”,这说明秦在当时已经成为山东各国只有联合起来才能与之抗衡的头号强国。公元前310年,张仪在游说楚怀王连横时说:“秦地半天下,兵敌四国……虎贲之士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粟如丘山,法令既明,士卒安难乐死……天下后服者先亡。且夫为纵者,无异于驱群羊而攻猛虎也。夫虎之于羊,不格自明矣。”他在同年游说韩襄王时说:“秦带甲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山东之卒,被甲冒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又挟生掳。夫秦卒之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于怯夫也;以重力相压,犹乌获之于婴儿也。夫战,孟贲、乌获之士,以攻不服之弱国,无异于坠千斤之重,集于鸟卵之上,必无幸矣。”这些都说明商鞅变法确实起到了富国强兵的效果,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在秦惠文王在位的二十七年间,秦先后取得上郡、巴蜀、汉中之地。在秦昭王在位的五十六年间,秦将白起屡立战功,公元前294年,大胜韩魏联军于今河南洛阳东南龙门,斩首二十四万;次年攻陷楚国的都城郢;公元前273年,大胜韩魏联军于华阳,斩首十五万;公元前260年,大胜赵军于长平,坑降卒四十万;公元前256年,秦灭西周,从此周天子的名号不复存在,秦先后攻取并设置了河东、陇西、南郡、黔中、南阳、北地等郡。秦孝文王死后,子庄襄王继位,在位三年,先后攻取韩、赵、魏,建置三川、上党、太原等郡。公元前246年,秦王嬴政即位,四年后攻魏,建置东郡。公元前237年,秦王嬴政罢相国吕不韦,亲临朝政,三年后,攻赵建置雁门郡和云中郡。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先后灭韩、赵、燕、魏、楚、齐,终于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千秋伟业,“海内为郡县,法令有一统”,秦王嬴政号称“始皇帝”。汉代的桑弘羊说:“秦任商鞅,国以富强,其后卒并六国,而成帝业。”王从说:“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虽然商鞅被车裂而死,但秦“六世而并诸侯”的伟业是建立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之上的,商鞅的功业将不朽于世。
商鞅变法不仅为秦国开创帝业创造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以《商君书》为代表集中体现了他的思想,也集中体现了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典型特点。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思想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商君书》作为先秦众多文化典籍中的一部“子书”,其蕴含的政治、经济、文化哲学等方面的思想也是中华民族思想史上的一笔宝贵财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