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姑娘点点头,却这样说道:“你千万不要以为他是个老实人,他看起来虽然老实,其实花样比谁都多,他说的话简直一个字都不能相信。”
梅千舞回想了这段时间和他相处的点点滴滴,淡淡的道:“我早就说过,无论他说什么我都只当他是在放屁。”
她嘴里虽然这样说,心里却好像有点不舒服,她觉得自己骂他是一回事,别人骂他又是另外一回事,不管自己怎么骂他,她都觉得高兴,可是别人骂他,她反而觉得不舒服了。
若是硬要她说出个道理,她想想也是绝对说不出来的。
“不管怎么样,这大头鬼总算帮过我的忙。”梅千舞心里暗暗想着。
梅大小姐绝对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她只想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好好的报答他一次。
不过看起来,王京京好像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给她报答的机会的样子,如果那猪八戒正被人打得满地乱爬,我在骑着白毛挥着手中的长鞭忽然出现,将那些妖魔鬼怪全部用鞭子赶走,那王京京说不定会跪在她的白马前求她嫁给他,那时候我在冷笑一声,反手抽他一鞭子,转身打马儿去;有个腰间悬着长剑,剑柄上系着白色剑穗的黑绸子少年在远方等着她,他和她一同驾马而去,这该是多么炫耀的事情。
想到这里,她脸上露出了可爱的笑容,暗暗道:“也许我不该抽得太重,只要在他的大头上轻轻的敲一下,然后再潇洒的离开。”
想到打马儿去的时候,梅千舞又笑了,她不用想都知道王京京站在那里愣傻傻的样子,脸上的表情一定很精彩。
欧阳姑娘看着她笑得那么开心,也笑着问道:“你这想什么呢?那么开心?”
梅千舞赶紧收住笑容,笑嘻嘻的道:“没什么。”
欧阳姑娘笑道:“看来我们的运气好像不差,用不着去找,马车就已经送上门来了。”
梅千舞放眼望去,果然有一辆马车向着她们行来。来的马车不但是空的,而且还是辆漂亮、舒适的新车子。
赶车的是个和气的少年,腰间悬着长剑,剑柄上挂着一抹黄色的剑穗。
梅千舞看着这抹剑穗,眼神呆呆的像是已经痴了。剑穗,代表着一个人,那个人自然是林雪歌。
据说经过云山一战之后,江湖中人不论老少,凡是用剑的人都习惯在自己的剑上系上剑穗,各式各样各种颜色的剑穗,却没有一个敢使用白色的剑穗。白色的剑穗象征的那个人,已变成所有用剑的江湖人心中的偶像——他依旧是林雪歌。
欧阳姑娘已经率先进入马车,梅千舞依旧盯着那抹剑穗,心里的激动无以言表,看着这抹剑穗,就好像已看到了林雪歌本人,这如何能不让她激动不已?
赶车的少年被她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搭讪着笑道:“姑娘好不上车?”
梅千舞的脸红了红,忍不住问道:“看你这剑上也系着一条剑穗,你是不是也很佩服林雪歌?”
赶车的少年笑道:“当然佩服,江湖中谁不佩服林大侠。”
梅千舞忍不住又问道:“你见过他吗?”
赶车的少年叹了口气,道:“像我们这种低三下四的人,哪能有这么好的运气。”
梅千舞眨了眨眼睛,问道:“你是不是很想见他?”
赶车少年点了点头,眼中露出希翼的光芒,道:“只要能见到林大侠一面,就是要我三天三夜我也是愿意的。”
梅千舞笑了,似乎听到别人赞美林雪歌,比赞美她自己还要高兴一样。她笑着道:“我明天就要和他见面了,他是我的……我的好朋友。”
她非但没有见过林雪歌,甚至林雪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但是在她的心里,林雪歌已然成了她的好朋友,而且似乎比好朋友还要亲切,她已当林雪歌是她的情人,是她未来的丈夫。
赶车的少年目中立刻露出羡慕之意,叹着气道:“姑娘可真是好福气。”
梅千舞立刻感觉自己全身都轻飘飘的,就像已经飞了起来。她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好福气,而且这一趟溪南之行,总算是没有来错。
林雪歌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只需要这一点,王京京那样的人,就直接被梅大小姐忽视掉。只要一想到林雪歌,梅千舞就觉得好满足、好幸福。
……
……
马车已停下。
马车停下来时,东方已现出曙色。
梅千舞正美美的做着梦,梦里自然少不了林雪歌,这个梦不但温馨,而且甜蜜,她实在不愿意从梦境中醒来,但欧阳姑娘却在摇她的肩。
梅千舞不得不揉着眼睛从梦中醒来,有些恼火的看着窗外。
一道朱红色的大门在曙色中发着光,两只巨大的石狮子蹲踞在门前。
梅千舞眨了眨眼,睡意朦胧的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欧阳姑娘笑道:“这就是寒舍。”
梅千舞又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朱门上的铜环亮如黄金,高墙内有宽阔的庭院,雕花的廊柱,窗子上糊着雪白的粉纹纸,却被覆院的浓荫映成了淡淡的碧绿色。庭院里花香浮动,鸟语啁啾,堂前还有一双燕子这在衔泥做窝。
这样的地方,如果还只能算是寒舍,那么怡荷山庄简直只能算是乞丐棚。
梅千舞忍不住问道:“这房子是你自己的?”
欧阳姑娘点了点头,道:“嗯。”
梅千舞笑了,她忽然觉得有些滑稽,也很有趣,或许这个时候无论什么事情她都会觉得有趣。
欧阳姑娘问道:“你笑什么?”
梅千舞笑道:“我在笑你太客气了,假如这种地方也算是寒舍,那么要什么样的地方才不是寒舍呢?”
欧阳姑娘也笑了,笑得更加开心了,听着别人称赞自己的家,总是件很开心的事情。
梅千舞忍不住问道:“这地方是你自己买下来的?”
欧阳姑娘笑道:“前两年刚买的,以前的主人是位孝子,听说很有学问,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所以我的价钱买得很便宜。”
梅千舞微微一叹,又笑道:“看来做慈善家这一行真不错,至少总比读书中举好得多。”
欧阳姑娘红着脸,扭过头轻轻的咳嗽。
梅千舞一拍脑门,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讪讪笑道:“林雪歌今天会不会到这里来?”
欧阳姑娘道:“你先随我去后园歇着,他就算不来,我也把他找来。”
后园比前院更美。
小楼上红栏绿瓦,从外面看过去宛如一幅顶级画师的佳作,从里面看出来,同样如此。
梅千舞叹了叹气,道:“这地方好美。”
欧阳姑娘笑道:“天气太热的时候,我总懒得出去,就在这里避暑。”
梅千舞道:“你倒真会享福。”
其实她住的地方绝不比这里差,却偏偏有福不会享,偏要到外面来受罪。
欧阳姑娘笑道:“你若喜欢这个地方,那我就让给你,你以后跟林雪歌成亲的时候,就可以将这里当洞房。”
梅千舞眼圈突然一红,拉着她的手,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欧阳姑娘柔声道:“我早就说过,一看到你觉得顺眼得很,这叫缘分。”
她拍了拍梅千舞的手,有笑着道:“你现在应该先好好的洗个澡,再好好的睡一觉,林雪歌来的时候,我自然会叫醒你,你可要打扮得漂亮一点呀。”
梅千舞低着头,看着身上又脏又破的衣服,看着那双白皙的赤脚,忍不住轻轻又是一叹。
欧阳姑娘笑道:“你的身材跟我差不多,我这就去找几件漂亮的衣服,脚小花给你送过来。”
“小花?”
欧阳姑娘笑道:“小花是我新买的丫头,倒很聪明伶俐,你若喜欢,我也可以送给你。”
梅千舞看着她,心里真是有说不出的感激。
无论干哪一行的都有好人,她总算是遇到了一个真正的好人。
这屋里里的墙上挂着一幅画。
白云缥缈间,露出一角朱檐,仿若仙家楼阁。山下流水低回,绿草如茵,一双少年男女相互依偎着,坐在流水畔,绿茵中,仿佛已忘记今夕是何月,今世是何世。画上提着一行小诗:“只羡鸳鸯不羡仙。”
好美的图画,好美的意境。
“假如有一天,我跟林雪歌也能像这个样子,我也绝不会想做神仙。”
梅千舞痴痴看着,傻傻的想着,外面忽然有人在敲门。
门市虚掩着的。
梅千舞看着门道:“是小花吗?进来吧……”
一个穿着红衣服的俏丫环,捧着一大叠鲜艳的衣服走了进去,低着头道:“小花听姑娘的吩咐。”
她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声音温柔得如同阳春里的白雪。
梅千舞忍不住几乎大声叫了出来。
小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