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原来的树洞,已是天黑时分了,程瑗难得的没有修炼,而是好好的睡了一觉,为吞噬掉道士和那少年的元神,她费了不少心力,尽管服了养气丹,但她还是觉得应该休息一下才对。
第二天,一早起来,她只觉得神清气爽,看来道士和少年的元神都已经被她完全炼化了。
因为道士是筑基初期的修士,少年也有炼气四层的修为,他们的元神融合在一起,再加上程瑗自己的元神,识海内的元神已经完全不弱于筑基初期的修士所拥有的元神了。
元神是修士的灵魂,可以外放神识对周围的环境进行察看。当然炼气期的修士只有到炼气期三层才能外放神识,而且不过几十丈来远。但是筑基期修士的元神就厉害多了,他们可以外放几里地那么远,当然结丹期和元婴期就更为厉害了。
程瑗现在的元神就属于筑基期的程度,她稍微将神识外放,就感受到了方圆几里地的周遭环境,她甚至能看见两里地外的那棵毛桃树已经长出了几朵花芽。
程瑗微微一笑,自觉心中有了很大的底气,自己再也不是以前那个任人欺凌的孤女了。虽然现在按照少年的记忆,自己不过属于炼气期一层,但只要自己坚定不移的努力修炼,就一定会有成仙的希望。
之前她因为修炼上的问题无人解决,准备一年后离开这里,现在脑海里多了其他修士的记忆,她便不急着离开了。道士炼有好几瓶修士用来替代饭菜的辟谷丹,那本是为了他夺舍以后用的,现在便宜了程瑗。每瓶装有几十粒白色的辟谷丹,只需三天吃一粒,足够程瑗用两年了。所以她决定把自己修为提高一些,再离开这里。
少年用几个月时间修炼到了炼气期四层,虽然其中有丹药和纯阳体质的作用,但这样的速度却是只有单灵根才能达到了。程瑗是双灵根,几个月才达到了炼气期一层,不羡慕少年是假的。可是自己在无人教导的情况下自行修到了炼气期一层,也算不错了。
程瑗自我安慰了一下,就继续之前的准备工作,不时地猎杀一些野兽和采摘山果、草药。白天忙碌,晚上照常到树洞里修炼。她已经按照道士的记忆,修炼时在身边布置了一个小型的聚灵阵,每次只需输入三块灵石,就可维持一个月的运转。
而曾救了她一命的那枚玉钥匙,她经过细细的观察,发现那玉钥匙在她修炼时,也会吸收一些灵气,甚至当她布下聚灵阵后,玉钥匙吸收了不少灵气后,又恢复了羊脂白色。而在玉钥匙转为了羊脂白色后,程瑗惊奇的发现,它竟然有聚集灵气的作用。想到之前自己因为不知道的原因,修炼速度加快,难道就是玉钥匙的作用。
这玉钥匙是什么来历?饶是程瑗拥有了道士的记忆,也不知道它是什么。但玉钥匙对她帮助良多,却是不能否认的。而且玉钥匙本身具有聚集灵气作用,虽然会吸收掉不少灵气,但两相抵消,程瑗觉得自己还是占到了便宜。
在玉钥匙和聚灵阵的双重作用下,程瑗一个月内很快突破了炼气期一层,进入到了炼气期二层。程瑗明显感到自己的身体又多了不少变化,丹田内储存的灵气多了好些,使用“明火诀”时,打出的火焰也已经变大了不少。
这一个月,她也积攒了不少东西,修为上的增进也使得她有了一些依仗,她决定这次去乡镇回来时,会会那个山魈。把储物袋带在自己身上,程瑗用包袱装了那些要卖的物品,就又踏上了去乡镇的路。
她今年已经十岁了,因为修炼的原因,身高比同龄人高出那么一些,外人看来已是少女模样了。她身上穿着去年买来的一身青灰色布衣,浆洗的有些发白,头上也没有什么妆饰,一副朴素的村姑样子。
走进乡镇,程瑗看到并没有人注意自己后,就先到集市上寻了一处空地,把包袱打开,摊开里面的一些物品,有十几张完整的兔皮、几张上好的黄鼬皮、两三只刚打死的兔子、几大把山里的野草莓、几棵寻常的草药,还有一堆松果。
野草莓很快被一些带着小孩来赶集市的大人们买走了,总共卖了十来个铜钱。松果被附近一个小贩收购了,他还告诉程瑗以后有松果尽可能卖给他。陆陆续续把兔子和毛皮卖掉,只剩下了那几棵草药。程瑗收起包袱,知道这几棵药草在集市上是卖不掉的,就向乡镇的中心走去。
走了几间药堂,将草药卖掉,程瑗最后来到了一间收购毛皮的店铺。走近里面,一个伙计就笑着迎了上来,嘻嘻笑道:“程姑娘来了,这次可有什么好东西?”
掌柜也站了起来,从柜台出来道:“小姑娘来了。”
程瑗淡淡笑道:“掌柜的好。”
寒暄几句,程瑗就打开了包袱里的最后几样东西。五六张林狸皮、两只狐皮、还有一张豺狼皮。掌柜一件件拿起来翻看,伙计就在一旁不断发出惊叹声:“林狸那么迅捷的畜生,程姑娘你也能捕到,真是厉害。哎呀,还有狐狸皮,了不得!这是什么,好像是狗皮,不过这颜色好像不对,难道是狼皮?”
程瑗这几个月都是将一些比较稀罕的野兽卖给这间店,也就习惯了这个伙计的聒噪。掌柜的看到狼皮也微微诧异了一下,等翻看完毕,不动声色道:“小姑娘,这些皮毛我都要了,你出个价钱吧!”
程瑗淡淡道:“掌柜若肯出五两银子,我就卖给您。”狐皮和狼皮都是值钱的东西,她开的价格自然也多了些。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程瑗卖掉这些皮毛后得到了四两银子。从掌柜手中接过银子,程瑗转身要走时,店铺外的帘子一动,一个富贵公子模样的年轻男子带着小厮走了进来,正好撞见要出去的程瑗。
那男子见是一个稀松平常的村姑,也不放在心上,冲掌柜吩咐道:“把你们这里上好的狐皮拿出来给本少爷看。”
程瑗揣着银子,嘴角弯了弯,心情很好的出了店铺。这次并没有采买干粮,程瑗只是找了家成衣店,准备买一些衣物,她身上的这件衣衫已经有些小了。
走进成衣店没有多久,先前的那位富贵公子模样的男子也带着小厮走了进来。伙计们立时都围着他去了,程瑗也不在意,自己在布衣处找寻适合的尺寸。
阳光透过店铺的窗纸,淡淡的投在她身上,勾勒出一个纤细身材的少女侧影。白皙长圆的脸上,嵌着一对很黑很有神的眼睛,长长的眉毛很淡,鼻子既高又纤瘦,虽然不是清丽动人,但也有几分秀雅之色。尤其,颈上挂着的那枚羊脂色玉坠,更衬得她有了几分高雅的气质,一身不起眼的青灰色衣衫也没有将这种气质掩去。
那男子起初并没有注意到她,逛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新奇的地方,抬脚要走时,无意的瞥了她一眼,但就这一眼,脚步立时停住了,也不急着走了,边朝她走去,边向伙计吩咐道:“这位姑娘的衣物算在我帐上。”说着就走到了程瑗面前,赔笑道:“姑娘不是本地人吧,可否赏光让在下尽尽地主之谊?”
程瑗眼皮微抬,这是哪出,怎么这男子突然就对自己发生了兴趣,她自是婉言拒绝了男子的邀请,选了衣服,付过铜钱就离了这家店。那男子并不阻拦,只阴沉的看了一眼身边的小厮,问道:“事情办妥了吗?”
小厮点头道:“办妥了,我已经把药粉撒在她衣服上了。”
“那就好。”男子冷冷一笑,露出志在必得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