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其实谈不上有什么一星半点的荒诞,可是现在发觉,我压根儿就找不到一个让别人必须要对这件事深信不疑的理由,所以,最终差不多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件事似乎掺和了某种荒诞的成分了。
那天是星期天,妻子逛完超市回来,我正在卫生间里刮胡子。妻子说,你回来啦。我应声说,是啊,我回来了,随后又对着镜子使劲地刮起来。但忽然又觉得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对了,什么我回来了,我不是还没出去吗?
不对,我还没出去呢!我对妻子说,中午你出去后,我就开始午睡了,这不是刚起来还在刮胡子?
妻子的表情很古怪,她异样的目光在我的身上睃了一遍,又睃了一遍。
中午我是先去了朝阳百货,再到诸葛超市的,坐10路车经过青年大道路口的当儿,我明明看见你正往那个书店门口赶!妻子挺委屈,她说,我是说看见你去逛书店,又不是说看见你正勾搭着个小妞,你急啥呀!
我哭笑不得起来。我说,我真的没出去,没有就是没有,别说逛书店,你就是把天大的好事轮一个到我身上,我还是不会承认出去过的。
妻子已经竖起了眉毛,我知道,我们的这场争执恐怕要持久地进行下去了。但正在这个节骨眼上,电话响了。多亏了那个电话——妻子接到单位里的紧急任务,得马上去一趟两百多公里外的某个小城,时间是三天。这下妻子再也无暇与我理论,撂下买回的一大堆东西,急急忙忙整理行李了。
妻子走后的第二天,星期一,这件事就发生了。
那天晚上,我在等候着妻子的电话,可就是没有。星期二,星期三,还是没有。我总算体验到了那种饱受煎熬的滋味。
待妻子回到家,已是星期三的晚上了。也许是妻子太劳累的缘故,直到我们睡下了,我还是没有想到这么一件憋在肚子里的事。而到了半夜里,我们相继醒过来,我才忽地想起。
我说,我碰到我了。妻子说你说什么?我说我碰到我了。妻子说你该不是在说梦话吧?
我翻了个身,我说我是说真的,我也碰到那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了——星期一那天下了班回家,坐车到青年大道路口的立交桥下,忽然想下去看看。于是下去,逛了一会儿书店。最后没啥可买的,便出来了。我出来坐上了29路车,约摸过了一站,就发现了他。
当时我们一个在车厢的前头,一个在后头,看到他时,我真的呆了,可是他也发现了我,并且冲我笑了一笑。
太像了!正如书里说的,简直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只是,他比我显得年轻了几岁,脸上也看不到胡子。后来我发现,他手里捧着的是两本书,而我则携着手提包。我穿的是衬衫,打着领带,而他身上是一件短袖的运动衫。我们的差别就仅此而已。
可惜车里太挤,一会儿又涌进来一群人,我就只能看见他那只抓住顶杠的手了。我想我一定要和他在同一个站下车,起码跟他聊上几句。但最终我才觉察,那不是他的手,事实上他已不知在哪一站下去了……妻子屏声敛息地听着,忽然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她说,那天,我只是看到了一个和你有几分神似的人,回来跟你开个玩笑的,没想你这么当真,还辛辛苦苦编出个这么大的故事来!
这下我愣了。
后来我只能讪讪地说,可我真的碰上了这么一个人,真的。然而,妻子转过身,再也不理睬我了。
我想我无论怎么解释,她都是决不会相信真有这么一回事的了,除非我在什么时候再碰到,然后干脆把他带回家。但是自此之后,我虽然处处留心,却始终也没有碰上他。
细想起来,有些事情,真像半夜里一觉醒来忽然间闪现的某个念头,是那么的难以捉摸,那么的不真实。就像这件事,如前所说,我压根儿就找不到一个让别人必须要对这件事深信不疑的理由,所以最终差不多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件事似乎掺和了某种荒诞的成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