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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野心家董卓来了(3)

在古代,大臣拜见帝王是不能随随便便的,是有一套具体的礼仪的。比方说,要疾步行走,以示恭敬;要由侍臣报出名字;入室须脱鞋;不得佩剑。而董卓享受的赞拜不名、入朝不趋以及剑履上殿简单地说就是:拜见皇帝时,侍臣不必念他的名字,上朝可不用快步走,可以穿着鞋子、佩带宝剑大摇大摆登堂入室。

这三条是历代帝王对功臣的最高礼遇,能享受这种待遇的不是大智大勇之人(比如萧何),就是大奸大恶之徒(比如梁冀)。但不管是忠臣还是奸臣,有一点是相同的:无论谁享受了这种待遇,离倒霉的日子也就不远了。比如,西汉的开国功臣萧何享受了此待遇后,表面上风光无限,内心却战战兢兢。可即使他再小心翼翼,最后还是被多疑的刘邦拉到监狱里旅游了一圈,进行风险教育。董卓连功臣都不是,他也想享受功臣的最高待遇,其下场也绝不会例外。

人可以猖狂一时,却无法永远猖狂。但董卓是不会想到这些的,因为他目前一切都顺风顺水——他想当司空,当上了;他想当太尉,也当上了;他想当相国,也当上了。

为了显示自己的公正无私,董卓当了相国后也没废除三公。这样做虽然导致中央机构有些臃肿,但在他看来却很有必要——笼络人心的必要。当然,三公还是一如既往没权。

董卓虽然当上了相国,却有许多人心里不服。董卓来自西北边陲,为人粗鲁,虽然成为帝国的实际老板,但并不受欢迎。所以,开始掌权的董卓决定和士人搞好关系,把自己打扮得无私一点,温柔一点,有文化一点。比方说,为党人彻底平反,提拔杨彪、黄琬和荀爽担任三公。这三人的家庭背景都十分深厚,本人也很有名望,虽然董卓对他们并不怎么放心,但为了笼络人心也只好如此。

当然,董卓真正欣赏的人也有,比如周毖和伍琼。二人都是京师的名人,其中,周毖既是以前同事周慎的儿子,又是凉州老乡,让他们和士人打交道再合适不过了。董卓对他们二人是非常信任的,只要是他们提出的建议,董卓通常二话不说,一一照办。比如,提拔韩馥为冀州牧,刘岱为兖州牧,孔伷为豫州刺史,张咨为南阳太守……

总之,经过二位的努力,新政府中又增添了许多名士的身影。那时,董卓的庐山真面目还没彻底暴露,大家一听有官做,就屁颠屁颠地赶来了。人读书都是为啥?不就是为了学而优则仕吗?

在董卓看来,自己连自家人都没照顾,这样对士人够意思了吧?但后来的事实说明,他不仅蒙蔽了很多人,许多人也在蒙他。比如,他最信任的伍琼等人表面看似忠诚无比,却在暗中积极帮助袁绍。

政府的职位就那么多,既然提拔了一批人,就要淘汰一批人,比如汉灵帝组建的西园新军就在此列。这样,原先西园八校尉是下课的下课,转业的转业,曹操也不例外。其实,对于曹操这个人,董卓一直是比较欣赏的。他知道曹操善于使用骑兵,还特意在军队里给他留了一个骁骑校尉的位置,专门领导骑兵。对于董卓抛来的橄榄枝,骨头很硬的曹操却并不领情。因为曹操知道董卓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由这样的野心家主持朝政,国家大乱是迟早的事。

看清了董卓的真面目后,曹操决心向袁绍学习——逃跑,小说为他安插的献刀、杀董卓的那些英雄事迹其实他并没有干过。据野史记载,张让他倒是去杀过,不过没有成功。杀一个半残废的张让都那么困难,遑论对付人高马大、城府极深的董卓了。要知道董卓是特种兵(羽林郎)出身,武艺十分了得,论单兵格斗技巧,曹操还不一定是他的对手呢。而且经过多年的磨砺,曹操已经成熟、稳重多了,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动辄就打打杀杀的愣头儿青了,因此,类似于自杀式袭击这样的傻事他是不会干的。

董卓被刺杀在历史上确实发生过,虽然《三国演义》将刺杀董卓的戏码安在了曹操头上,但这个主角的名字叫伍孚。

伍孚,字德瑜,东汉吴房(今河南遂平县)人,具体生平不详(也有部分史学家怀疑伍孚和伍琼是一个人,他们虽同字同姓同郡,但不同县,伍琼是汝南人),在董卓手下当越骑校尉。所谓的越骑校尉,就是内附越人的骑兵部队,即主管南越骑兵。越人分为内越和外越。内越生活在那时还很偏僻的南方,称为南越,后来融入华夏民族;外越为海外越人,生活在亚洲中南半岛,即现在的越南人。还要说明的是,那时的越南大部还是咱们天朝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归交州管理,直到五代十国时,才趁乱发动叛乱独立建国。当然,也有一些专家认为越骑校尉是才力超群的骑兵部队番号,所谓的“越骑”即超越一般骑兵,就像现在的猛虎师一样。

由于董卓劣迹斑斑,伍孚再也看不下去了,他决心为民除害。中平六年九月十七日是个好日子,伍孚身穿朝服,内怀利刃去晋见董卓。工作谈完后,伍孚向董卓告辞。由于大家平时关系不错,董卓起身送他到阁门口,一边亲切地说着话,一边用手拍着他的脊背。

机会来了!伍孚趁机抽出利刃向董卓刺去。董卓大吃一惊,下意识地一闪,没有击中。董卓不是等闲之辈,他一边反击,一边呼唤左右护驾。可惜伍孚手里拿的是匕首不是手枪,所以一击失手后,跑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伍孚被抓住了。董卓满脸通红,恼羞成怒地大骂道:“老子那么信任你,你想造反呀?”伍孚大声说:“我恨不得把你这个奸贼在大街闹市之中碎尸万段,以向天地神灵谢罪……”话还没说完就死于乱刀之下。

董卓虽然躲过了一劫,但也吓得不轻。他知道,以自己的“丰功伟绩”,天下想杀他的人多了去了,为避免再挨飞刀,他特意提高了警戒级别,加强了安保,还让飞将吕布做了自己的贴身侍卫长。

由于他已经成了一个彻底的怀疑主义者,因此想杀他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比如,后来有个叫扰龙宗的执法监察官(侍御史)前去汇报工作,只因忘了解下佩剑,董卓本着怀疑一切的精神,二话不说,操起铁锤就把人家给杀了。

曹操不会当刺客,但他也明白,与董卓这样的人合作,结果只会是两个字——受伤。国家受伤,老百姓受伤,自己也受伤。虽说世界上没有一个强权是永恒的,最终的结果都是化作粪土,但曹操又不能在领导面前玩谦虚,说“我曹操能力有限,不想和你同流合污了,骁骑校尉我也不想干了,你还是另请高明吧”,除非他不想要命了。那就学习好友袁绍,玩失踪吧。远离这个是非之地,跑得越远越好!

但他没有袁绍那样的好命。他也清楚地明白这一点。袁绍是什么背景,有着“四世三公”之家的金字招牌,门生故吏满天下。董卓即使想下手也得权衡利弊,考虑后果;相比之下,他曹操的家庭背景就差远了,在董卓眼里杀死他也就像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没啥后遗症,也不用负法律责任。

曹操的原计划是跑回老家再做打算。他知道逃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为此他做了一些技术处理工作。比如,隐姓埋名,不敢光明正大走大路,而是沿小道出逃,这样安全系数应该高些。但他没想到,即使这样也不安全,因为他闯祸了——他杀了好友吕伯奢。

对于这件事,各种版本的野史记载不一。《魏书》上说是曹操和手下人出了虎牢关,路过成皋时,到故友吕伯奢家借宿。正巧吕伯奢不在,他的儿子和宾客想趁机发点小财,于是共谋抢劫曹操一行人。没想到碰到了高手,技不如人,反而被曹操以正当防卫的名义给干掉了。《世说新语》上则说,曹操投宿吕伯奢家,主人虽然不在,但他的儿子对他还算客气,好酒好肉伺候着,但曹操作为通缉要犯,自己疑神疑鬼,把恩人给结果了。《孙盛杂记》上说,曹操警惕性极高,听到响动,于是疑神疑鬼,当起了白眼狼,连夜杀人灭口。临走前,还惺惺作态地留下拥有独家知识产权的名言警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可见,曹操灭了吕伯奢一家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

杀了人,曹操又继续前行,但走到中牟县,他就落网了。原来,县里早已得到朝廷公文通知,对犯罪嫌疑人曹操要重点盘查,务必捉拿归案。估计这份类似于通缉令的公文还有曹操的生平简介及他的一些外貌特征等重要信息,比方说他的高矮瘦胖、眼睛大小及说话口音,等等。

天下虽大,但政府要抓一个逃犯还是很容易的,而让他落网的只是一个亭长。

东汉的乡村基层管理机制大概是这样的:县辖乡,乡辖亭(近代也有学者认为亭和乡是功能不同的平级单位,亭设在交通要道或是集镇,功能类似于现在的派出所,负责治安管理;乡设在农村,负责民事、税收等事务),亭辖里。十里一亭,十亭一乡。里之下为什,什有什长,主十家事。什之下有伍,伍有伍长,管五家人。

亭的长官叫亭长。亭长官儿虽然不大,权力却极大:他要负责领着手下的“联防队员”负责辖区的治安巡逻、清查暂住人口,还要时不时兼职干一点儿派租、收税一类的杂活。虽然工作不咋地,但干得好也是大有前途的,比如西汉的开国皇帝刘邦就是从这一职务起步的。

曹操行色匆匆,举止可疑,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正经人士(实际上他的确是一个逃犯),亭长火眼金睛,一出手就捞条大鱼。

曹操被抓以后,很快被押送到县里。更不幸的是,县里的功曹眼尖,一眼就认出了他:“别狡辩了,你不就是朝廷通缉的曹操吗?”

“天亡我也!”曹操大呼,差不多一只脚已经踏入了鬼门关。曹操都能听见自己骨头寸寸断裂的声音,如果自己被送到京师,以董卓的脾气,被水煮、油炸、抽筋、扒皮都是有可能的,准备做烈士吧。

如果结果真是那样,估计历史就要改写了,奸雄曹操肯定是不会有了,精彩的三国历史将重新改写。历史总是充满了偶然的,关键时刻,奇迹发生了——那个功曹忽然改变主意了。他向县长建议道:“国家已经乱了,这个曹操也是一个人才,我们不应该把他送到京师,还是把他放了吧。”县长同意了。我要强调一下,那个放曹操的人是个无名英雄,不叫陈宫,大家熟知的“陈宫捉放曹”的故事纯属虚构。

功曹和县长可能想不到,这一放,不仅放出了一个枭雄,而且还让曹操此后在中牟成就了一段奇缘。

中平六年十二月,曹操响应袁绍讨伐董卓的号召,前往酸枣会盟,并带着五千人故地(中牟)重游。就在大家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该县的秘书长(主薄)杨峻独自与同郡的张奋商议,一致认为曹操是个人物,于是决定把地盘献给曹操,任他去经营发展。两人还真够意思,给地盘不算,杨峻还带自己的亲戚朋友几百人入伙。看来,中牟真是和曹操有缘啊,前次路过中牟死里逃生,这次又白捡了那么大一块地盘,还白得许多人马。

对方如此慷慨,曹操也很够意思,当即给这个会来事儿的主薄派发了两个大“红包”提升他为骑兵队长(骑大方都尉),并将自己的堂妹嫁给了他。由此可见,当好人也是不吃亏的。

实话实说,在三国里,就管理水平而言,曹操无疑是最高的。作为老板,他虽然奸猾一点,但对手下员工出手一向是很大方的,这样的老板不招人爱都没道理了。不像现在的有些老板,抠门又小气,导致员工不是怠工就是跳槽,这样的人怎么成得了大器?所以,曹操因他自己的大方得到的回报也是最丰厚的。

曹操虽然是一代奸雄,不过,当时的曹操还只是雄而不奸。是的,现在的曹操是英雄,真正的英雄。仔细想想,曹操之所以能叱咤风云,成为魏国的实际开创者,除了他本人出类拔萃的能力外,还有一样东西不可忽视,那就是运气。

一个人成功有两大必不可少的要素:一曰能力,二曰运气。光有能力没运气,什么都是白搭;光有运气没有能力,好运也不会长久。战争年代的人如果要想成就一番事业,能力固然重要,运气也必不可少。比如,你是一个很有理想的指挥官,你想当元帅、当大军事家,自己也很有水平,但不幸的是你一上战场就被一颗无名的子弹给报销了,霎时间,一切都灰飞烟灭,你的名字只能刻在无名烈士墓碑里和那颗子弹一样默默无名。

历史长河中以这样的方式悄无声息消失的人物很多很多,真正活下来的成功人士只是极少数,他们是命运的宠儿。如果搞个三国幸运儿排行榜,曹操一定当仁不让地名列榜首。除了这次死里逃生外,他的一生曾多次身处险境。比如,讨伐董卓遇徐荣,濮阳城里战吕布,宛城遇张绣,潼关遇马超……如果运气稍差那么一点点,曹操就得与死神亲密接触。但幸运的是,他每次都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一次该死而不死,那是运气;多次大难不死则是福气。如果没有这一等一的运气,曹操早就死于创业途中了,哪还有什么魏武帝啊。佛曰“一切皆有定数”,大概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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