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气晴朗,万里白云,四月的天,气候还是挺让人舒服的。
可是,在Z省T市某个空旷的巷子里却上演了这样一幕。
“打,给我往死里打”······
“吗的,敢吃了东西不给钱,也不看看这饭店是谁开的,我王老二在这条街上混了十几年,哪个王八羔子敢吃霸王餐,你这小兔崽子不想活了是不是?打,给我狠狠的打,打断他一条腿先,要让他知道鸡腿饭不是那么好吃的,呸。”一个挺着啤酒肚的臃肿中年男子在一旁说道。
只见一个大约十岁左右的小男孩身子缩紧在地上,侧着身子,一只手抱着头,还有一只手放在自己怀里,紧咬着牙关,正被两个黄发的青年拳打脚踢。
不知过了多久,当两个黄发青年的动作越来越慢,小男孩本来那坚毅的眼神也渐渐变的模糊起来。
“嘿,王老板,这小子昏过去了,吗的,还别说也真能挺的,哼都没哼一声”。其中一个黄毛走到大肚男身边说道。
“嗯。”大肚男走过去,用脚踢了两下,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过身来,“走,去天外天泡个澡,我请客,呸,晦气。”说完,三个人就走出了巷子,扬长而去。
天,渐渐的黑了,小男孩还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
这时巷子口突然出现一个醉醺醺的男人,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手里还拿着没喝完的半瓶啤酒,嘴里哼着小调,朝着小男孩的方向走去。
“哎呦,真他吗谁啊!往这里一趟,害的老子摔跤。”说完还用脚踢了一下,可能身子早已被酒色给掏空了,看起来不是那么用力。踢完之后就一步一晃的走出了巷子。在转弯的瞬间,如果有人仔细观察的话,一定会察觉醉汉嘴角勾起了令人难以察觉的弧度。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小男孩这个时候竟然慢慢的爬了起来,在他肌瘦的脸上满是尘土,嘴角的血迹早已经干了,稍微动了下身子,眉头立刻紧紧的皱住,牙齿也咬的紧紧的,浑身都是伤,尤其左脚的疼痛让他难以忍受,唯有那双眼睛此刻是那么的明亮。
深吸了口气,小男孩手扶着墙壁,一瘸一拐的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小男孩的家位于城北郊区一片的贫民区,那里的房屋很简陋,只能勉强做到遮风挡雨。
小男孩艰难的走到家门前,轻轻的把大门推开,走到一口井旁边,用井水把脸上的灰尘和血迹清洗干净,在确认看不出明显的伤痕之后推开了里屋的房门。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脸色有些苍白的美妇,静静的躺在木床上,小男孩轻轻的走到床边,用手摇了摇美妇,轻声说:“妈,醒醒,吃饭了。”说完从胸口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鸡腿递给美妇。
美妇缓缓的睁开眼睛,扶住床板想坐起来,小男孩连忙拿起枕头放在美妇身后,让她靠在上面。
美妇看了看那鸡腿,皱了皱眉头问,“铭儿,这鸡腿是怎么来的?”
“妈,这是一位好心的老奶奶给我的,你赶快吃了吧。”卓铭心虚的说道。
听完卓铭的回答,美妇的眉头也松了下来,随后温柔的说:“铭儿,你吃掉吧,妈妈不饿。”
“妈,你怎么可能不饿呢?您一天都没吃东西了,铭儿不饿的,铭儿已经吃过了,您赶快吃了吧。”卓铭倔强的说。
可就在这时,房门突然被人推开,走进一位穿着黑色休闲服的男人,“多么感人的画面,嫂子,这么多年了,你可能让我找的好苦啊,整个华夏都快被我翻遍了,原来你竟然躲在这里。”
美妇在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脸色就变了。变的更加苍白,眼里也多出了一丝绝望,沉声道:“你还是不肯放过我们母子么?”
“不,不,嫂子,你应该知道我的目的,只要你把那东西交出来,我肯定会放你们一条生路的。毕竟你是我嫂子嘛。”黑衣男子始终保持着微笑。
听完他的话,美妇像受了什么刺激一样,冷笑道:“一个连自己亲哥哥都不放过的畜生,嘴里说的话怎么让人相信。”
黑衣男子仿佛完全没听见一样,满不在意的说:“嫂子,你要知道,我现在放低姿态和你说话,就已经证明我的诚意了,不然你以为你们娘俩会好好的在这里和我说话?”
美妇沉默了一会儿,眼露出坚定的光芒,“那东西可以给你,但你必须让铭儿先走。”
没等美妇说完,卓铭就倔强的喊道:“不,妈妈,我不走,我要和你在一起。”卓铭紧紧的抓住美妇的手。
“在不在一起不是你们说了算,嫂子,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黑衣男子的表情终于变了。
“信与不信那就是你的事了,那东西我怎么可能放在身边,我把它藏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如果你想得到的话,就按我说的做。”美妇语气很坚定。
房间里沉默的许久,传来了一声叹息打破了之前的宁静。
“好吧!我答应你,嫂子,谁叫我心软呢,不过要是让我知道你欺骗我的话,我可不敢保证会不会做出什么伤感情的事情。黑衣男子抖了抖肩膀无奈的说道。”
“建平,麻烦你出去一下,我有些话想对铭儿说,说完我再叫你进来。”
黑衣男子无所谓的推开门走了出去。然后走到僻静的地方,拿出手机,按了个号码,接通后直接开口:“马上看见那小男孩出去,跟踪远点给我解决掉。”也不等对方答复就直接挂了电话。
房屋内,美妇拉着卓铭的手,抚摸着脸颊,“铭儿,你要听妈妈的话,马上你先一个人走,到你刘爷爷家躲起来,千万不要乱走,你挂在胸口的彩玉不要给任何人看,还有,妈这个镯子你交给刘爷爷,让刘爷爷卖掉。”美妇小声的嘱咐着。
别看卓铭小,但已经很明白事理了,他知道可能这一走,就再也见不到母亲了,“妈,我不走,我不想离开你。”
“傻孩子,妈妈怎么舍得离开你呢?我们只是暂时的分开,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再见面的。好了,听妈妈的话。建平,你进来吧。”
黑衣男子走了进来,笑着说:“怎么样,说完了么?”
“嗯,铭儿,你先走吧,听话,这是你舅舅,对我们没什么恶意的。我只是陪你舅舅去取个东西,很快就会回来找你的。”美妇催促道。
卓铭用手擦拭着眼泪,死死的看着那所谓的舅舅,仿佛要把他深深记在脑海里。他知道他改变不了什么,只能听妈妈的话先去刘爷爷家。
看着卓铭走出家门,黑衣男子心里暗暗想到:“嘿嘿,放心吧,等我拿到了东西,我会满足你们的,让你们一家人在下面团聚。”
刘爷爷是一个靠捡破烂为生的老人,因为家中就他一个人,所以对卓铭很是喜爱,经常有好吃的都照顾卓铭一家。
在去刘爷爷家的路上,一道黑影紧紧的跟在小卓铭后面,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如果当时卓铭清醒的话,一定会发现这个黑影就是那个醉汉。小路上没有路灯,只能依靠月光勉强行走。
黑影在后面跟了几分钟,看了下环境,觉得差不多了,从怀里掏出一把装着消音的手枪,对准卓铭后背。
就在他准备开枪的时候,天突然刮起一阵狂风,一道惊雷从天而降,正巧砸在卓铭的身上,黑影顿时吓了一大跳,抬头看了下天,月亮还是那样明亮,放下手枪,走到卓铭身边,看着地上冒烟的卓铭,又看了看手里的手枪,郁闷不已。
不过,以他的一贯作风,做事就要保证万无一失,虽然知道现在卓铭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但他还是补了两枪,随后消失在夜色中。
如果那黑影还在的话,一定会觉得奇怪,自己明明开了两枪,为什么小男孩身上一点血都没流出来,可惜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已经回去复命了。
而在此时卓铭的脑海中······
宿主身体五级虚弱,随时都会死亡,若将其恢复,需动用200点能量。
因能量消耗过大,系统将陷入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