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踏步离开尧侯府,不知胜负的一仗,心里说不出到底是个啥滋味。
沈傲霜倒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没有人跟踪我,也没有人伏击我。或许,她根本不需要跟踪,全郡城都是她的封地,她想找人就算是地下三尺也没有找不到的道理。
魂不守舍的回到非喝完酒馆,开锁进屋时,即墨夜非正双腿搭在桌子上,悠闲的品着茶。见我进屋连眼皮都没抬,笑嘻嘻的问。“办法想到了?”
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句,顺着楼梯往上爬。终于回到杂役屋,将自己四仰八叉的丢到床上放松神经,轻轻闭上眼睛。我告诉自己:不要痛,根本就不值得痛。别说他只是我这个身体的便宜爹,就算真的是我的亲爹,遇到一个这样极品渣的爹,我也只有自认倒霉的份儿。他根本就不值当我拿来比较,自伤心神。
转念,不由得拿沈傲霜和娘比。天地之别云泥之差,我曾幻想过有一天,我可以劝服许世清离,让他明白娘虽恨仍旧等了他一生的情,然后两个人可以相依走完最后的人生路。看来,一切都是我的奢望。不仅幼稚,而且极具科幻色彩。比外星人入侵地球,还来的不真实。
再想,就是把自己和沈逸仙对比。无论是外貌还是学识,到性格。不能对自己说谎话,只能悲催的承认,我哪里都比不上沈逸仙。所以,我不想再和他比较。无论许世清离承不承认,我都是他的种子,都是他的女儿。就算自出生他都没有看过我一眼,仍旧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所以,这个债我一定会找他讨。许世清离,你给我等着!
‘叩叩叩!’三下轻轻的敲门声打断我的胡思乱想,礼貌的敲门却在我没有应声之时就已停顿。随即木门轻启,即墨夜非一身银白脚步轻轻的走进来,而他的手中正端着一碗什么。
他走进,难得一脸正经来到床前,看着似半梦半醒的我,小声问。“醒着?”
我动了动睫毛,身体里的力量似乎从进了酒馆就被人抽走,连睁开眼睛都变得不可能。人,果然不能伤心过度。
他见我不说话,竟然破天荒的未语先叹,手中不停搅着粥,嘴也没闲着。“你这是何苦呢?不如今日就答应柯掌柜,只要有一个人……”
“你说的对,只要有一个人。却也要一个能说服大家,德高望重之人,而不是一个心眼狭小又好色的愚蠢之徒。”一气之下,我竟然有了力气,坐直身子看着他,一口气将话说完。
他拿着粥勺的手一顿,抿着唇瓣儿点头。想了想,说。“郡城除了尧侯,怕是没有人能成。只是,尧侯虽然平易近人,可是这等小事想请她来,怕也是不可能的。”
我皱眉,恨铁不成钢的瞪着即墨夜非吼道。“少跟我提那个人。丫的根本就是个喜欢做戏,表里不一的小人,你们竟然一个一个都被她骗了。真是猪头!”
即墨夜非一愣,歪头等着我解释。
而我,根本就无从开口。
难道,我能告诉他,那女人明知道许世清离已经嫁人,甚至老婆即将临盆仍旧将他娶回府?难道,我能告诉他,一个在外面做戏十足,却在进府之后连礼貌的道歉都没有,最后只是塞给伤者十个铜板这种打发叫花子的数额送出府邸,还叫人感恩戴个歌颂她的好?这种事,经历一次都是侮辱,又要我怎的和他再说一遍?
即墨夜非惊讶的看着我,虽然我平时和他嬉笑怒骂习惯,但也没有无端就发无名火的。“你这是怎么了?”
用力倒回床上,先是一声长叹。“没怎么。只是刚才出门碰到一家疯狗,心情不爽罢了。”
他笑,深紫色眼眸转了转,道。“还有人能让你这么郁闷,我还真想见一见!”
无语的白了一眼床幔,有气无力回话。“你不是早都见过了吗?哦,对了。当时你对祁殊言说过什么,那么肯定他不会将我们的事告知官府?”
即墨夜非狡猾的笑笑,语调轻轻。“还能有什么?自然是你那一口粥喂的好。我对他说,如果他要是把我们的事说出去,我就当众告诉所有人。那夜他被你打晕,然后……然后跟你在一个屋子里睡了一天一夜才醒来。”
我,极度无语中……
郡城,除了那个假惺惺的尧侯沈傲霜最大,其下就是还未到郡城上任的郡守。再向下,民间德高望重的就比较多。说到声望最高的,那还要数泰和堂现任坐堂大夫――毕红绫。
传说,这位毕大夫年仅十五岁,就已经是誉满郡城第一妙手。传说,这世上没有她医不了、救不活的人。十六岁就独掌郡城第一医馆,几乎年年都要进京都几次,去为皇室之人看病。但不知是何原因,毕红绫得了诸多的赏赐,却没有入宫做太医,身上更是离奇的没有一官半职。
想请这种名人看病,诊金有多昂贵是可想而知的。就像上次我想请她去给母亲看病,结果还只是进到门口,就被药童给逼了出来。没见人就要交十两银子,到现在想想,我还觉得自己会不自觉的发抖。唉!到什么年代,医生都是一个暴利又体面的职业。
想请她吃饭的人,估计排到城外也轮不到我。到底有什么办法,才能让她来呢?
我纠结的薅了薅头发提神,终于想到办法。
提笔在纸上写了四个大字,用信封仔细的封好,还特地保持神秘,将一个棒棒糖做为奖励给街口的孩子,命他帮我把信封送去泰和堂。
完事回屋,兴高采烈的在厨房找到正在做晚饭的即墨夜非。“喂!明天早晨去市场买点菜,中午的时候挑你最拿手的做几道,我们有贵客要到。”
他顿住洗莲藕的玉指,呃!额滴神呐!那漂亮的手指竟然比洁白的莲藕更加细腻,我去!看的人直想流鼻血。赶紧捂住鼻子不去乱想,我们可是天天住在一个屋檐下,绝对不可以如此丢人的。
他回头看看一会儿阴一会儿晴的我,犹豫一下问。“谁呀?”
我笑。“还能是谁?能带给咱们财运的财神爷呗!你好好准备就是啦!我相信,只要她来,我们的财运肯定就开了。”
他也眯眼一笑,道。“毕红绫。”
“呃?你怎么知道?”这次,换我不解。
他摇摇头,笑答。“你不肯找沈傲霜,新任郡守又没到,你能找的人除了她,还能有谁啊?”
拍拍他的肩膀,我感叹。“不愧是我的狐朋狗友,死党一枚啊!这么会把我的脉,那你知道我准备怎么请她吗?”
他答。“四个字。”
然后,我们相视而笑。
名人效应其实早已经在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产生深远影响,比如名人代言广告能够刺激消费,名人出席慈善活动能够带动社会关怀弱者等等。简单的说名人效应相当于一种品牌效应,它可以带动人群,它的效应可以如同疯狂的追星族那么强大。名人效应这四个字用在毕红绫身上,那绝对非常非常的贴切。
从早晨,我就斜倚在门板上嗑瓜子,一把一把磕的口都干了,本想进屋喝口水继续等。却突然听着远处街道传来吵闹呼喊之声,纳闷的看过去,一堆粉丝围绕着一个骑着白马的红衣女子向这边而来。看那气势,我知道,我等的人到了。
赶紧拍拍手整理衣衫,正了正跟人家一比绝对土气的小二红衣。唉!若是知道毕红绫喜欢着红色,我就换身别的衣服等她,但现在想去换已然来不及,我也只好硬着头皮走出去。
白马速度极快的向酒馆奔来,我还没看到毕红绫的样子,就已经被马蹄卷起的尘埃呛的直咳嗽,边捂上鼻子边佩服那些粉丝的狂热。就这样,他们还敢上去围观,真拿自己的肺子当空气净化器了不成?
白马在我身侧停下,毕红绫旋身才马上飞下。要说人长得漂亮,就连尘埃都知道绕着她飞。明明这里的空气都被马蹄卷起尘埃,偏偏她站的地方就是干干净净的清爽。真是没开口,就让我生气。
可是,毕竟有事求人家,就算有些嫉妒人家美貌,有些生气她的傲慢。我仍旧要笑脸相迎,和人家先打招呼。“毕神医大驾光临,小店蓬荜生灰!”生灰,不仅蓬荜生灰,现在就连我身上都已经生灰。
毕红绫小巧的嘴唇傲慢的撅了撅,将我从上到下打量一遍,问。“冬虫夏草会与一个店小二有关?”
我挑眉,看来这家伙儿也不是个说好话就能哄的主。于是学着她,双手环上胸前,同样傲慢的回答。“嗯。”
她‘扑哧’一声笑了,这次倒有几分诚意。唉!没办法!现在冬虫夏草已经变成全国最急缺的药材,做为一个医生,这是她梦寐以求的好东西。奈何,我卖冬虫夏草的时候只敢在偏远的小山村,而那时她又在京都,根本无缘见到这种神奇的药草。所以,她才会被简单的四个字吸引而来,哪怕她根本就不知道去信的为何人,她也会来。
“那好,我们进屋谈。”说完,她就像主人一样的率先而入,从容镇定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只有十七岁的样子,而是早已经经历过各种风浪成熟的女人。
在女尊国,女子有这种气度根本没什么可惊讶的。我向前追了几步,与她肩并肩走入酒馆,我要从心理上告诉她,我并不比她差,这样才能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而不是一个溜须拍马的狗腿子。
她比预计来得早,桌子上只有两道简单的小菜,即墨夜非仍旧在厨房忙活剩下的菜。请她入座的时候,她却是皱着眉毛满眼嫌弃的不肯坐。
一屁股坐在我每日闲来无事就擦,根本就是纤尘不染的椅子上。然后斜眼看她,想了想说。“我知道医生都有自己特殊的习惯。如果毕神医觉得站着吃饭聊天比较舒服,我也不勉强。”
她眉头轻轻皱了皱,最后还是选择坐下,却急不可待的问。“你到底有冬虫夏草的什么消息?我早就得到准确信息,那块出冬虫夏草的地是许世家的,可是也要明年夏季才可以。”
我点头,笑的满是讥讽。想来命运真是不公,为什么我们施家的东西都要被许世家夺去呢?原来施家的家业败给许世家是因为出了一个许世清离,到我这里又被许世家夺取,是注定又要出现什么人吗?还是,注定要由我讨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