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恶魔抱着我的脖子,说完之后,在我的脖颈处落下一吻。
小恶魔再抬起头时,清澈天真的眼神依旧,像和大人撒娇的孩子,让人不忍拒绝。
我转头看向毕红绫,笑了笑。“这孩子喜欢撒娇,让你见笑啦!”
毕红绫一直盯着小恶魔看,听了我的话认真回答。“他的脑子受了伤,记忆可能只保留在几岁之时,这很正常,没什么可笑的!”
听到毕红绫认真的话,再看看小恶魔眨着眼睛顽皮的笑容。我有些纠结,继续问她。“你确定他的脑子真的受过伤?而不是故意和大家开玩笑,和大家撒娇?”
毕红绫不置可否的点头,回答。“我是个医者,绝对不会拿病人的身体状况开玩笑。”
小恶魔扬起粉红色的唇瓣儿笑了笑,边往外跑边说。“老板姐姐,我去找青云哥哥玩!我没有病,不需要看大夫!”
看着他活蹦乱跳如小精灵的样子,再加上刚才他对我说的那番话,根本不像有病之人。如果他没有病,毕红绫为什么说他脑袋有伤,需要治疗?
我侧眸看着毕红绫,见她盯着小恶魔离去的背影深思,确实有些不正常。想了想,直接问她。“红绫,你之前就认识十四吗?”
毕红绫闻言收回目光,摇摇头。“我每天接待的几十名病患,不可能每个都记得清楚,我只是看着他觉得眼熟,到底这孩子是谁家的,还不能确定。不过,我会帮你留意的。”
毕红绫竟然大方承认,这倒令我有些意外。都说医者父母心,她对小恶魔特别,或许是因为知道小恶魔的身世,可怜他吧!
百里千耀一直守在酒肆,直到第三天的夜里,他才匆匆赶回。来到书房还未说话,就将一个小布包放到我手中,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块 麦。( 麦,这个世界一种经过特别发酵的麦子块,属于中药的一种。)
见我看完东西,百里千耀才解释。“老板娘高明!这几日,我暗中查访很多人,才得知最快让酒变酸的方法,就是在酒中掺入这种中药。顺着这个线索,现已查清内贼,请您示下,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
将布包放到桌上,扬唇而笑。“既然找到奸细,不如玩一出反间计。千耀,你觉得怎么样?”
百里千耀细长的眉眼弯了弯,看着我认真回答。“老板娘,这个奸细已经在我的掌控之中,不如先留着他,等到最关键的时刻,我们再利用他给许世家致命一击。”
我点点头,觉得他说的也对。这种小来小去的把戏,确实没什么意思。
看着他风尘仆仆两眼乌黑的样子,我莞尔一笑逗他。“这三天没睡好觉吧?这是何苦的呢?奸细就在咱们店又跑不了!”
百里千耀 了 ,抬手摸了摸乌黑的眼袋,唇瓣儿动动算是他平日里严谨状态下的微笑。“有这么明显?”
我笑着点头,示意他坐下。“咱们家产业大了,事儿自然多了。如果你忙不过来,就培养几个心腹,别太累。”
他摇摇头,满脸的认真。“现下还好,老板娘不用担心。”
低头时,发现桌子上有刚才花青云送来的酒酿圆子,我还一口都没动。将酒酿圆子推到他面前,温和一笑。“酒酿圆子的馅儿是青云亲手腌制的桂花,皮儿是凌澈参照古书对比合成的五福杂粮,味道应该很好,你尝尝!”
百里千耀虽然不是我的夫君,却一直跟随我住在施府,更是每日同桌而食,自然不会和我客气。从汤碗中舀出半小碗,吃了一颗在嘴里细细品了品。
“您现在的生活很滋润啊!两个贤良淑德的丈夫,每天围着您转的感觉不错吧?”不知道为啥,我觉得百里千耀的话有些酸酸的。
我也给自己盛了一碗,吃了一口才明白他的意思,低头看着碗内漂浮小小的圆子,每一颗做的都极其用心,笑着回答。“后宅男人日子安逸无聊,他们只要不吵不闹不争宠,做点什么我都应该支持。”
百里千耀垂眸看了看小碗,仰头一口将圆子和汤全部喝进去,嚼几口就吞下。囫囵吞枣的样子,倒是有几分逗趣。“原来老板娘喜欢这种安分守己的公子哥,难怪对我如此冷淡!”
我无语的挑眉,从很久前就憋着一直没说的话,正好顺着他的话题接下去。“千耀,我感觉不到你喜欢我,为什么你总是喜欢在半夜的时候勾引我?”
细长眉眼看着我,还是那副严谨的态度,工整的回答。“应该是老板娘的感觉系统出问题了吧!从您相信我,将酒馆交给我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很喜欢你。不过,我不想做一个后宅无用,整日只知道争风吃醋,或是相妻教女的男人。那样的生活,不是我的追求,也不是我能接受的。如果您的心中,只能放下这种依附你生存的男子。那么,在事业和爱情间,我只能选择前者。我的爱,不想说出口,也不需要您回应。”
错愕的看着百里千耀,听完他的话,我竟然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如果我告诉他,其实我也不是只喜欢弱弱的男子,在他得知我不会剥夺他的工作权后,他会不会再次变身将我拿下?花青云能接受百里掌柜,却不能接受百里弟弟。所以,这个时候的我,除了沉默将这个误会扩大以外,再也没有其他选择。
他见我不语,继续说。“还是从前的约定,只要您想要我随时可以,我也不会告诉青云公子。但是,我不想嫁给您,更不想只留在后宅每日做圆子。我的人,我的身体都是您的,唯一要保留的,就是这份工作。”
我摇摇头之后马上又点头,对于百里千耀的逻辑,那是相当无法理解。“千耀啊!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其实我觉得自己一不漂亮,二又不是很聪明,你到底会喜欢我哪点呢?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从来没那么想过。你是个难得的人才,在我最困难的时候,陪我一直走过事业的最低谷。对你,我一直是感激和尊重。所以,不要多想,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伙伴。时辰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青云一定等我还没睡,我也要回房去。”
说完,我率先离开书房。百里千耀是个太过于理智的人,他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做事目的性就会很强。难怪,他当时会什么都不说,想直接把自己交给我。我承认自己曾被他美丽的外表迷惑,被色诱的时候也迷茫过。可是,那只是短暂的迷茫,在我弄清楚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在我想明白彼此的需要和付出之时。
深深了解我们有多不合适,不仅因为有花青云的存在,更因为彼此性格的原因。他是个事业型的男子,我是一个迷糊型的女子,两个都不会培养感情的人,又怎么可能维持住感情?还不如当机立断,免得日后麻烦。
从书房慢慢向花青云的房间走,路径水凌澈的院子时,发现他到这个时候还没睡觉。屋内燃着蜡烛,就连院子里都点着红灯笼,他和小厮两个人在院子里,低头寻找着什么。
迈步走进,我问。“丢了什么?”
水凌澈和小厮被我吓了一跳,抬头看清是我的时候,水凌澈俯身工整行礼。“夫人!”
起来之后回答。“我随身的家传玉佩不见了,晚饭的时候还在腰间,应该是饭后在院子里散步,掉在哪里。”
古人都很迷信,在孩子出生的时候为了讨吉利,一般都会做长命锁或是家产之物送给孩子辟邪。这种东西对于古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听说他把家传玉佩弄丢,我又进来问了,自然不能不帮忙,只得提着灯笼,陪着他们主仆二人一起找。
找了好一会儿,小厮才从角落将他的玉佩找到。水凌澈激动到双眸含泪,将玉佩放到合适的手掌于胸口,朝天默默的念着什么,不用他说出来我也知道,一定是什么感谢上天的话。
或许是他对这枚玉佩太过在意令我生起了好奇,来到他身边,我将这枚玉佩拿起来仔细看了看。是一个普通玉质的半只绿色佛手,纹理雕刻也很一般,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
“凌澈,这玉佩有什么特殊之处吗?”我又提起来,对着光源看了看,还是没发现有什么好的。
水凌澈挥手让小厮退下,拉着我进屋后,才慢慢回话。“夫人,这玉佩是家传之物,我和姐姐各半枚。虽然不值钱,在我心中却是无价的。”
说起容城滕衣,我心底的疑问就更多。他似乎也是明白我的疑问,所以才把我单独拉进房间。也不用我问,继续说。
“姐姐其实并不叫容城滕衣,原名叫水凌云。我们的父母早逝,跟随二姨一家人生活。姐姐从小酷爱读书,这些年努力向上,最大的希望就是能金榜题名,一举高中。可是,二姨和姨丈能力有限,姨丈又是一个小气之人,没少因为姐姐不能赚钱而埋怨二姨。姐姐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所以我不怪姐姐改了姓氏,也不怪她不能认下我。”
对于水凌云改名叫容城滕衣的事,我早就知道。听了水凌澈的解释,再想想过去即墨夜非给我的解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也有很多不对的地方。结合起来,这里面的答案也是不正确的,他们两个到底在隐瞒什么呢?
“她既然不喜欢古楷昊,又为什么要娶了他呢?”想了想,我决定从最简单的问题开始问起。
他毫不犹豫的回答。“自然是因为古楷昊家族的势力,古楷昊是尧侯沈傲霜唯一的侄子。郡城又是沈傲霜的封地,如果没有沈傲霜背后的势力,凭姐姐刚入朝的资历,怎么可能得到三品的郡守之职?”
这个问题是多余的,任谁都知道容城滕衣对古楷昊全是利用,继续问下一个。“那你姐姐为什么不对古楷昊好一点呢?她现在郡城,虽然名义是一郡之首,实际上这里还是沈傲霜由主持。她却是明里暗里与沈傲霜过不去,不是和她娶古楷昊的初衷,完全悖驳吗?”
水凌澈静静的看着我,想了想回答。“姐姐只是不想做傀儡。至于姐姐和古楷昊的感情,因为有姐夫在,她们两个自然不会好。尤其最近,姐姐怀了姐夫的孩子,古楷昊本就不得宠,当然更加介意这个孩子,听说在府里整日闹腾,这事儿都惊动了沈傲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