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时,大梁有个叫韩伯愈的人,本性纯正,孝敬父母,是一位著名的孝子。他的母亲对他管教很严格,稍微有点过失,就举杖挥打。有一天伯愈在挨打时,竟然伤心哭泣。他母亲觉得奇怪,问道:“往常打你时,你都能接受,今天为什么哭泣?”伯愈回答道:“往常打我我觉得疼痛,知道母亲还有力气,身体健康,但是今天感觉不到疼痛,知道母亲身体衰退,体力微弱。所以伤心禁不住流下了泪水。并不是疼痛不甘心忍受。”韩伯愈对母亲发自内心的孝不得不令人感动。
当代镜鉴:对父母要奉养,更要敬养
每个人都知道要孝顺父母,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应该怎样尽孝道。有人认为,为父母买大房子、请保姆,让父母衣食无忧就是孝顺父母,其实不然,孔子告诉我们,孝道是物质上的奉养和精神上的敬养两方面的统一体,奉养是尽孝的基础,而做到敬养才是大孝。
关于奉养和敬养的区别,孟子讲了这样一件事:曾子侍奉父亲曾皙吃饭,每餐都有酒肉,饭后曾子一定要请示剩下的给谁。曾子的儿子就不同了,他侍奉曾子吃饭,虽然也一样有酒有肉,但饭后不问吃剩下的给谁。一句话无足轻重,但体现的意义大不相同,曾子的请示包含的是对父亲的敬重,一切听从父亲吩咐。而对于曾子的儿子来说,父亲的意愿已经无所谓了,所以根本不问。这就是奉养和敬养的区别。
一般来说,为抚育子女而耗尽了大半生心血的老人们在子女面前,根本不指望在物质上得到多少回报。他们对于子女行孝的期望,无外乎是一个“敬”字:他们希望看到儿女们的笑脸,希望儿女尊重自己的意见,希望享受一点子女陪伴左右的天伦之乐。
古语说:“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家贫无孝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要尽心尽力便是孝,如果一定要拿物质来衡量孝心,那么穷人家里就不会有孝子了。所以说,一个人的孝行只有发自诚敬的孝心才是真正的孝。如果内无诚敬之意,言行再顺,“孝”也只是一个空壳。
所以说,孝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形式,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感,是一种对父母由衷的敬意。要知道,子女在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一丝不耐烦的神色或语气都有可能给父母带来深深的伤害。所以,作为子女在让父母过上充裕的物质生活之后,还要更多地注重精神奉养,做到尊敬父母,让父母生活得开心、顺心,颐养天年。
5.委婉地向父母表达意见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
译文:
孔子说“侍奉父母,如果父母犯了错误,要委婉地劝说他们。如果父母心里不愿听从,还是要对他们恭恭敬敬,并不违抗,替他们操劳而不怨恨。”
国学链接:《孝经》
《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著作。传说是孔子自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达百家。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孝经》全书共分18章,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书中指出,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
诸子之言:
关于什么是孝,《孝经·谏诤章第十五》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曾子向孔子请教,做儿子的一味遵从父亲的命令,就可称得上是孝顺了吗?孔子回答他:天子、诸侯、卿大夫身边都有直言相谏的人,因此,纵使他们无道昏庸,也不会失去其天下和地盘;普通的读书人有直言劝争的朋友,自己的美好名声就不会丧失;为父亲的有敢于直言力争的儿子,就不会陷身于不义之中。因此在遇到不义之事时,如系父亲所为,做儿子的不可以不劝争力阻。如果只是遵从父亲的命令,又怎么称得上是孝顺呢?
孔子认为,父母做了不义之事时,子女应该加以谏争劝阻,而不应该包庇袒护,以免陷父母于不义。但是在劝谏时也要注意方式和态度,坚持委婉的原则,即使父母犯了错也要保持尊敬的态度。
《礼记》曰:“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谏亲之过是可以的,但是不能与他们争辩,规劝父母的时候应该气色和悦,声音温柔,态度恭顺。关于这一点,《弟子规》中作了详细的规定。
《弟子规》曰:“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意思是说,父母亲有过错的时候,应小心劝导改过向善,劝导时态度要诚恳,声音必须柔和,并且和颜悦色,如果父母不听规劝,要耐心等待,一有适当时机,例如父母情绪好转或是高兴的时候,再继续劝导;如果父母仍然不接受,甚至生气,此时我们虽难过得痛哭流涕,也要恳求父母改过,纵然遭遇到责打,也无怨无悔,以免陷父母于不义,使父母一错再错,铸成大错。
延伸思辨:顺不等于孝
很多人都有这样一种观念,那就是以为对父母的顺从就是孝。其实这是将“孝”片面理解的结果。在古人看来,做臣子的“孝”是不要陷君王于不义,做子女的“孝”是不要陷父母于不义。所以如果君主或者父母做得不对,做臣子或者子女的一定要争。也就是说,对父母的孝顺不能以牺牲是非原则为代价。养亲、安亲、敬亲、顺亲,固然是孝的标准,但是还要看我们所敬所顺之亲的所作所为是否合乎“礼义”。如果父母的言行合乎于道义,则敬之顺之;如果不合乎义,则要争之谏之。否则不义而顺就是陷亲于不义,那恰恰就是不孝。所以当父母有过错的时候,作为子女应该加以劝止。
精彩典故:
曾子挨打
曾子是历史上有名的大孝子,一天,父亲曾皙带着他到瓜田里去锄草,曾参有点心不在焉,结果一不留神就把一条瓜根给锄断了。父亲曾皙看见之后,一时愤怒,抄起一根大木棍就向儿子劈头盖脸地打去。曾子向来孝顺,也不闪避,于是被重重地击倒在瓜地里,过了好一会儿才苏醒过来。
为了让父亲知道自己没事,以防吓着父亲,曾参醒来后就飞快地从地上跳起来,并且走到父亲面前问候致意:“刚才我有了过错,您老人家认真地教导了我,费了不少的心力,希望您不要因为这事而气坏了身子。”
父子二人散工后回到家中,曾子径直走进里屋,操起琴弹唱起来。琴声悠扬平和,这是为了向父亲表达,刚才自己虽然挨了几棍子,但心里很平静,没有任何怨恨。
这件事情很快传到孔子那里,可没想到的是,孔子非但不赞赏曾子的孝心,反倒对其他弟子讲,等曾子来读书的时候,不要让他进来,让他自己好好反省反省。曾子是一个非常善于反省自己过错的人,可是,这一次却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就通过其他弟子向孔子谢罪,并探问自己到底犯了什么过错。
孔子见曾子和其他弟子实在搞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拿舜的例子启发弟子。他说:“你们难道没有听说过舜的父亲瞽叟是个眼瞎而又愚昧的人吗?舜是个聪明仁智的大孝之人,他侍奉他的父亲就不像曾参这样做。如果瞽叟要找他使唤他,舜就马上来到他身边,但当要谋害他时,却总是找不到。小鞭子打几下就当没事了,大棍子往头上敲过来就赶紧跑开,不能因父亲一时冲动而伤害了自己。现在你主动站在那里让你父亲暴打你,没有半点闪避的意思,万一被打死了,你就会让你的父亲吃官司,不孝的后果还有比这更大的吗?你难道不是天子之民,你父亲杀害天子之民应该是什么罪?”
曾子甘受父亲责打,虽然其孝心可悯,但是他这样做反而会陷父亲于不义。儒家思想强调遵守礼法,但也讲究礼的权变。对于父母长辈的教训要坚持“小杖受,大杖走”的原则,不能让父母一错再错。
魏颗违父
公元前594年的秋七月,秦桓公出兵伐晋,晋军和秦兵在晋地辅氏(今陕西大荔县)交战,晋将魏颗与秦将杜回相遇,二人厮杀在一起,正在难分难解之际,魏颗突然见一老人用草编的绳子套住杜回,使这位堂堂的秦国大力士站立不稳,摔倒在地,当场被魏颗所俘,使得魏颗在这次战役中大败秦师。
晋军获胜收兵后,当天夜里,魏颗在梦中见到那位白天为他结绳绊倒杜回的老人,老人说,我是祖姬的父亲。我在九泉之下感谢你救活我女儿之恩,今天这样做是为了报答你!
原来,晋国大夫魏武子有位爱妾祖姬,无子。魏武子生病时嘱咐儿子魏颗说:“我若死了,你一定要选良偶把她嫁出去。”后来魏武子病重,又对魏颗说:“我死之后,一定要让她为我殉葬,使我在九泉之下有伴。”等到魏武子死后,魏颗没有把祖姬杀死陪葬,而是把她嫁给了别人。其弟责问为何不遵父临终之愿,魏颗说:“我嫁此女,是依据父亲神智清醒时的吩咐。人在病重的时候,神智是昏乱不清的,我不能遵从父亲错误的决定,陷父亲于不仁不义。”
当代镜鉴:这样劝说父母才有效
人们常常会说: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其实这话是不对的,圣贤都会犯错,何况身为普通人的父母呢?正如钱穆先生所说,父母也是会犯错的,只是在面对父母过错的时候有一个态度和做法的问题。
当然,父母的过错有大有小,这就需要做子女的来区别对待。如果父母犯了大的过失,子女若不去及时劝阻,这是子女不孝;如果父母仅仅是有了微小的过失,子女若抓住不放、执意批评,这也是不孝。为什么呢?因为父母如果犯了大错,子女不去劝阻,让父母一路错下去,说不定最后会酿成大错,到时就悔之晚矣;但是如果父母犯的只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些小错误、小疏忽,那就不要太在意了。如果小错也要劝,那么家庭就变得像学校一样了,孩子变成了老师,父母整天谨小慎微,生怕犯什么错,子女这样做会影响与父母关系的和谐,就不是孝了。
父母犯了比较大的过失时,子女应该如何劝说才有效呢?劝说是一门语言的艺术,需要子女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学会与父母进行委婉沟通。
父母对子女充满了爱,子女说话稍有不当就有可能伤害到父母的感情,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应该盲目顺从父母,对父母的一切过错视而不见,从而避免对父母的伤害。只要我们运用恰当的表达方式,还是可以顺利完成劝谏任务的。
这里的“适当”二字十分重要。在劝说父母时,首先要选择适当的时机。譬如选择父母心情好的时候去劝说就比较容易达到理想的效果。其次要以适当的态度来和父母沟通,要始终保持对父母的恭敬,即使父母不同意子女的观点,或者非常生气以至于发脾气,子女也不能顶撞父母,以免父母过于生气,从而影响健康。再次,子女要顾及父母作为长辈的尊严和面子,要以温和、委婉、建议的语气同父母交谈,而不能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地指责父母。如果实在无法改变父母的想法,也不要勉强。因为父母年纪大了,性格很难改了,做子女的要主动承担起责任,自己亲自替父母补救过错。
总之,在劝说父母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始终守礼,不能对父母做出越礼的事情。否则,即使劝说成功,也不能称之为孝。
6.游必有方:身虽离家,但孝心依旧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
译文:
孔子说“父母在世时,子女不出远门;如果出远门,就必须有一定的去处。”
国学链接:《弟子规》
《弟子规》原名《训蒙文》,原作者李毓秀(1662—1722年)是清朝康熙年间的秀才。《弟子规》以《论语》学而篇中的“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为中心,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列述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与学习上应该恪守的守则规范。后来清朝贾存仁修订改编《训蒙文》,并改名《弟子规》。《弟子规》是启蒙养正,教育子弟敦伦尽份、防邪存诚,养成忠厚家风,教育孺子的最佳读物。
诸子之言:
孔子这句话的本义是:“父母在时,不做远行。若不得已要远行,也该有个方位。”钱穆先生对此有很深的理解,他认为孝顺并不是束缚子女的绳索,但是,当子女出远门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在什么地方,这样一来,父母有什么事情也能及时通知子女,以免留下什么遗憾,这才是孝道。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唐代诗人孟郊的这首诗道出了普天下父母对离家在外的子女的牵挂。子夏要求人们“事父母能竭其力”,作为子女,为了减少父母的担心,就应该尽量留在父母身边,随时尽心竭力地侍奉父母。如果迫不得已一定要远行,应该与父母保持联系,将父母的担忧降到最小。
延伸思辨:协调好远游与孝的关系
古人出门离家大概有四种情况:一是游学,到外面去求学;二是游仕,去外面做官;三是游历,看看各地的山川风物或古迹名胜;四是游玩,到朋友家里去玩。
古时候不像现在通讯这样发达,到任何地方都可以与父母取得联系。在古代,子女一旦出远门,可能会好多天音信全无,这样父母会非常地担心、挂念,不知道子女在外面会发生什么状况,所以孔子才会说“父母在,不远游”。
元稹在《送卢戡诗》这首诗中描述了白发老母送别子女时的伤心情景:“红树蝉声满夕阳,白头相送倍相伤。”父母亲在世的时候,做子女的尽量不要出远门,以免让他们伤心、挂念,这是一种孝顺。当然,孔子的意思并不是不让子女出门,而是要求子女要让父母知道自己具体的去处,也就是要做到“游必有方”,以免父母为自己日夜担心。
无论是古人还是今人,都面临着如何协调好远游与孝的关系的难题,孔子虽然没有为我们提供一些具体可行的方法,但是为我们指出了“游必有方”的基本原则。在现代,这个原则依然有效,它告诉我们,作为子女,身虽离家但是孝心不能变。有一颗牵挂父母的孝心,自然能够自发地去履行对父母的孝行,从而协调好远游与孝敬父母的关系。
精彩典故:
望云思亲
唐朝有一位叫狄仁杰的人,从小家庭贫困,勤奋好学,后来做了宰相。他为官清廉,秉政以仁,朝野上下都很尊敬他。他的一个同僚,奉诏出使边疆之际,母亲得了重病,如果这样离去,无法在身边侍候,心中非常悲痛。狄仁杰知道他的痛苦心情之后,特此奏请皇上改派别人。有一天狄仁杰出外巡视,途中经太行山。他登上山顶向下看着云,对他的随从说:“我的亲人就住在白云底下。”徘徊了很久,也没有离去,禁不住流出了思亲之泪。有诗颂曰:朝夕思亲伤志神,登山望母泪流频;身居相国犹怀孝,不愧奉臣不愧民。
辞官奉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