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管理的第二个重点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能力进行审查。这实际上是战略管理的一个延续,重点考察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公司的实际管理者是否有效地对董事会批准的战略进行了实施,进而创造了公司的价值。当公司的管理者不能完成董事会审查通过的战略实施方案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就会请现任管理者走路,同时招聘新的经营管理者。选择和评价经营者,监督经营者采用紧扣股东价值创造的科学管理方式,是进行价值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非常难的一个内容。这不仅仅是要观察企业是否盈利,而且还要能够发现企业是否创造了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盈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定经营者的能力和水平,对其做出恰当的评价。
价值管理的第三个重点是对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作出规定,要制定能够最大限度的与公司战略实施相联系、激励经营者完成事先预计好的发展目标的报酬方案。激励问题的核心是要针对不同的企业,首先确定出不同的、紧紧针对企业发展战略的目标体系,然后,再建立起最有助于达到这些目标体系的报酬计划。这样,就可以使企业的经营者明确达到了什么样的目标,可以获得什么样的年薪,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励经营者。企业的发展目标不是整齐划一的,而是随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企业所处的行业不同而不同。我们推行年薪制的时候,很多情况下并不考虑企业间的差异,最后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3.实现有效转变
应该看到,对于价值管理,我们并不是非常熟悉的;相反,我们熟悉的是低效率的、“计划经济”式的行政管理方式。于是,很令人担心的是,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会不会继续沿用我们熟悉的、并在过去被实践已经证明是没有效率的行政化管理方式。
新的管理体制和机构的设置,必须要在权力集中统一的基础上,实现向价值管理方式的有效转变。如果仅仅是把权力集中了,但还是保持过去那种行政式的、通过规章和条文而进行的远离企业实际情况的审批管理制度,则我们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就不会取得根本突破,运行效率也不会有本质的提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应脱离政府,彻底摆脱政府行政管理的方式,从而建立起适合资产管理、价值管理的新文化、新方式。
5.3建立健全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社会肩负和国有企业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一项重大社会政策,也是国有企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健康顺利运行的重要条件。搞好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社会保障必须得力。
5.3.1中国的社会保障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发展和健全,但仍然不能适应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要求。社会保障制度不但没有超前发展,反而显得滞后,严重影响了人事制度、企业制度和政府机构改革的进程。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以下一些突出问题。
1.“企业或单位保障”模式导致国有企、事业单位负担太重
所谓社会保障原意是指由社会统筹调剂使用保障资金,但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超越“企业保障”、“单位保障”旧模式。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揽了职工的生老病残亡和衣食住行,每个单位都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小社会,非生产性事务太多。
职工退休费、医疗费和其他劳保费用都由企业负担,职工本人不缴纳或缴纳很少保险费,这种近乎按需分配的供给制根本不符合世界通行的社会保险原则,这是长期实行“高就业、低工资,高积累、低消费”政策的结果,是传统计划体制下对劳动者低现金收入的一种物质补偿。社会保险原则强调企业、职工和政府三方出资,共担风险,而我国现阶段的保险金来源则是企事业单位一方出资,统筹调剂范围小,国有企事业单位包袱太重。
2.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仍然太窄
欧美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普遍规定,凡本国公民均须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而我国长期以来享受劳保待遇的却仅有国有、大集体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9亿农民却无权分享。近年来,我国集体、乡镇企业和私营、个体、三资企业发展非常迅速,就全国范围来说,社会保险体系尤其是医疗保险体系仍然很少泽及他们。这种状况不利于劳动者在各类企业之间流动,特别不利于技术、管理人才流向非公有制企业,也会妨碍劳动力市场的发育。
3.现行的退休金现收现付制渐显落后
现阶段全国职工退休费发放每年已达到二三千亿元。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年年大增,现行的退休金现收现付方式(这代人养上代人)将难以满足需要,养老金收不抵支危机越来越严重,因此加快养老资金全国统筹,发展和健全长期累积的养老基金积累增值制度已势在必行。
4.公费医疗浪费惊人
1985年全民单位职工人均医疗费为63.5元,1989年增至160.3元。最近几年全国每年公费医疗开支达到一两千亿元。据有关机构测算,全国医疗费中有近30%被浪费掉。
5.失业救济和失业保险制度还很不健全
我国直到1986年才开始建立待业救济制度,但长期以来仅在国有企业或者特定职工中实行,并未覆盖全部企业。没有失业救济基金,企业破产或职工被“炒”
后,失业者无法生活。不裁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4以上冗员(全国仍约有1000万人以上),企业难以提高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机关事业单位多余冗员也应精简,而这些人都需要得到救济帮助。2001年全国实际城镇失业率超过6%,加快发展失业保险制度已成燃眉之急。
6.退休费、医疗费企业自负,不利于企业平等竞争
由于实行“企业保险”而不是“社会保险”,故一切退休费、医疗费各厂自筹,厂小力薄者收不抵支。新企业青年工人多,老企业退休工人多、老弱病者多,结果新老企业竞争起跑线不同。
7.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办事效率有待提高
1998年以前,我国各级劳动、人事、工会、民政、卫生和保险公司都争办社会保险,原因无非是每年保险基金结余不少,有资金支配和基金投资等权益,于是管理机构大增,业务交叉重叠。2003年全国各级劳动部门从养老、行业保险金中提取的管理费就达几十亿元,社会保险机构管理费竟占总保险资金支出的25%以上。
一些地方社会保险部门收取保险费或提取管理费时争先恐后,但在支付退休费或医疗费时却推诿扯皮,不负责任。
5.3.2国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做法
在老龄化急速发展和经济低速发展的时候,围绕医疗、福利、养老金等社会保障改革的讨论越来越成了政治的中心课题。但讨论却停滞在同一水平上而没有前进,其结果几乎看不到关于今后社会保障的整体蓝图。
1.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模式
最近在以欧洲、美国为中心的社会保障研究中,根据其观念和经济结构,把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分成了几种“形式”或“模式”,明确各自的特色,并积极预测其今后的发展。根据这些,以政府介入市场的程度为基本坐标轴,把社会保障及福利国家的模式整理归纳为A、B、C模式,如图51所示。
该分类中单纯地讲越偏向C模式依赖市场的程度越大,相反越偏向A模式公共介入越大,平等甚至所得再分配的倾向就越大。简单地讲C是美国模式,A、B是欧洲模式。
那么政府及公共部门起特别积极的作用,在这一意义上A和B模式是共同的,不同的是介入的方法和基本的想法。也就是说,德国和法国代表的B模式以“保险”这一更加市场化的手法为基础组建社会保障制度,最明显的就是养老金制度。这些国家的养老金基本上采取“所得比例型”结构,所以收入高的人得到高的养老金(作为支付高额保险金的回报),是以更加市场化的原理为基础构建起来的,而且多数情况下其对象不是所有国民,基本上成了以工薪人员及打工人员为主体的制度。
与此对应,A模式是以“均一支付,以全体居民为对象”的想法为基础(以养老金为例,是国民全体加入,享受相同的待遇这样一种基本养老金的想法),而且其做法也不是“保险”,而是以公共“租税”为财源。
由上述情况可知,把A与B相比较,B模式具有更强的市场原理,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讲,B处于A模式与C模式之间的中间位置。
从若干别的角度看,设想为“公助”(公共性),“共助”(共同体或连带相互扶助),“自助”(个人或本人负担)这样三个价值原理时,前面的A~C的模式以什么样的社会保障理念为基础呢?可以认为它们大致上与这三个价值原理相对应。
2.日本社会保障的情况那么日本怎样呢?直截了当地说,日本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是从当初B模式基础开始的,后来逐渐加入了A模式的普遍主义模式,甚至可以称其为“混合型”(折中型)社会保障。也就是说,日本的医疗保险也好,养老金也好,最初是以德国模式为榜样建立制度的,实现了所谓全民保险;嗣后通过1995年前后的改革,养老金方面引进了基础养老金制度,医疗保险方面引进了老年人保健制度,使德国型的所谓纯粹的“社会保险”大大改变了面貌(其实,德国的医疗保险只有高收入者可以任意加入,养老金保险也只有私营业主可以任意加入,都不是“人人保险”,而且德国没有基本养老金和老年人保险制度),与A的普遍主义模式相重合。
这样,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进展反映了所谓更平等的意向,应给予一定的评价,但因其特别复杂,是东拼西凑的,连基本原理原则都不明确,所以可以称其为是“税和保险浑然一体”的制度。
经济持续高增长的时期,也就是各人得到的牌大的时候,可以应付各种情况(包括财政上),但在现在日本这样的低增长的时期,分牌的方式及原理被怀有很大疑问的时候,以前那样的改革类型大概已经不行了。反过来说,最近社会保障改革迟迟没有进展,就是因为有这样的结构性的背景。应该建立基本原理原则明确的,财源方面税和保险明确分工的,具有一贯性的社会保障体系。
3.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改革的最新动态——模式接近那么具体应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方向呢?纵观各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改革的动态,可以看出那里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相同的类型。换句话说,原来三种模式的国家现在模式有互相接近的倾向。
我们从社会保障的规模、内容、财源这三个方面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