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0月14日《纽约邮报》刊登了一篇小说:长途车上坐着一位沉默不语的男子,在同车的年轻游客的盘问下终于开了口。原来他刚从监狱出来,释放前曾写信给妻子:如果她已另有归宿,他也不责怪她;如果她还爱着他,愿意他回去,就在镇口的老橡树上系一根黄丝带;如果没有黄丝带,他就会随车而去,永远不会去打扰她……汽车快到目的地了,远远望去,镇口的老橡树上挂了几十上百条黄丝带,车上的乘客都欢呼起来。
这个动人的故事被做成了歌曲,伴着歌声这个故事也传遍了全世界。黄丝带也成了美国“欢迎被囚禁的人重获自由”的标志。
电影中这样的情景终于有一天也出现在网络上:汶川大地震后几日内,腾讯QQ软件与微软MSN上出现了大批中国网络志愿者在网站的软件支持下,在头像后迅速挂上虚拟黄丝带标志,以此作为对地震中死难者的关怀,并将对地震受难人民的关心通过网络传递开去,感动了无数网友。
志愿者是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计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人员,世界上志愿者最早出现于慈善机构。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诞生于1946年,而中国网络的普及在90年代后期,所以广义上网络志愿者的出现不超过10年。网络志愿者有狭义的和广义的,前者指志愿者通过网络在线形式为他人提供信息、解答问题、分享快乐等,远程教育、博客就是很好的例子。后者指志愿者通过网络结识及组织活动,从虚拟归于现实的活动方式。现在网络志愿者主要是通过网站、QQ组织,截至2010年4月31日,腾讯QQ注册人数已超过10亿,活跃账户超过4亿。据第24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调查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0日,中国网民数量达3.38亿,网络正建构着“人人志愿服务,共同奉献爱心”的理念。所有的网络志愿者都是网友自发组织的,是自下而上的民间组织,他们有两件事可做——捐钱物和捐时间。网络志愿者来自不同的职业,拥有不同的网名,但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网络志愿者。
物质文明,是指人类物质生活的进步状况。马斯洛的需求理论首先要实现生理需求,可见物质文明是其他文明的基础。我国正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政府关照的同时,网络志愿者广泛呼吁,在线捐款及组织捐款捐物,为弱势和受灾等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精神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智慧、道德的进步状态。和谐社会与志愿精神的本质是相同的,和谐社会指全体人民处于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状态,志愿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网络志愿者广泛传播志愿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网络已掌握了话语权,网络文明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如绿色网络志愿者(原扫黄网)是一个由网友建立专门举报不良网页的网站,网络妈妈帮助青少年戒除网瘾,各高校组织网络文明志愿者行动等。除了弘扬高尚思想道德,他们还传播科学文化,这一切都与社会主义荣辱观契合。
网络是现代最便捷的沟通方式,若是狭义上的服务,一个人可以同时做几份工作。以刘润的捐献时间为例,这是2005年成立的国内第一家借助互联网力量把志愿者和需求者联系起来的公益平台。每个公民可以捐献时间并自由选择需要帮助的人。网络志愿者的组织具有扩散性和平行流动性。只需管理员发出一条信息,成员就可知晓。另外网络组织减少了管理的中间层,信息在成员之间共同分享,达到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网络志愿者关心弱势或受灾等群体,为其提供物资援助,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人与社会的融合。减少压力与冲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双赢,达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另外网络志愿者分享精神文明成果,如温州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招募网络志愿者,搜集文字及照片,共同建设温州网络博物馆。开展网上奥运导路,维护网络安全,坚持网络监督等都是“己所欲,施于人”的体现。
弗里德曼的名著《世界是平的》中提出:“整个世界进一步萎缩,整个世界因为一台无所不包的电脑而被夷平。”中国网络志愿者行动是一项与国际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向并轨的跨世纪事业。首先各网络志愿者可跨地区跨国家参加组织及提供服务,时空线性化,地域一体化。其次各网络志愿者可跨文化交流,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发展。还可网络寻人或网络通缉等。再次网络志愿者可促进各国人民的友好交往,爱在网络中流动,实现天下大同,世界和谐。
和谐社会的建设,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同样重要。网络志愿者本身是一种德的示范,而法制化可以对其做出规定和保障,起到一种尺度和底线的作用。法制化之一是国家立法,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全国性法律,志愿者的统一法律还处于真空状态。对网络志愿者的立法可以设在志愿者法之中,也可以单独设立网络志愿者的统一法。之二是地方法规,1993年团中央发起青年志愿者行动,到1999年广东通过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截至2007年5月,我国已有16个省市实施了志愿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各地方应因地制宜地制定网络志愿者的条例,但其中公共的名称或概念要统一。之三是团体公约,每个组织制定加入公约,明确组织的职责和制度。
2001年,团中央在全国率先推出“注册志愿者”概念,鼓励志愿者按照一定程序在一个基层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登记。2006年,团中央颁行《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将志愿者注册制度推广到全社会。中国已建立了起一支管理型志愿者、骨干志愿者与社会志愿者相结合,专业志愿者与通用志愿者相结合,以青年为主体、覆盖各个年龄阶段,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网络志愿者注册可分两级,各组织统一注册到中国网络志愿者管理处,个人直接注册到各组织。组织注册可采取“车牌号”制度,对各组织编号管理。个人注册可分为固定注册和流动注册,固定注册适用于长期服务者,流动注册适用于即时服务者。注册采取自愿方式,对姓名、年龄、服务时间、志愿持续度严格考核,如实行志愿者基本服务时限审批制度,试用期制度,长期不提供志愿服务即可自动注销等。
大同而小异即多元,正是如此才构成世界的丰富多彩。人们日益多元化的需求与网络志愿者服务结构单一的矛盾有待解决。服务内容上的多元,网友各有长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血缘、业缘、趣缘等形成专业分工,资源整合。另外由传统服务项目转向个性化服务,如刘润的C2C(客户对客户)模式,很多人期待帮助,却难以找到合适的志愿者,有很多人愿意提供帮助,但不知道是否有人需要。刘润通过网络平台让需求者与志愿者自由匹配。时间地点的多元,志愿服务与网络同步。个性注册的多元,网络服务与和谐社会的交叉点要求尊重个性,个人可注册真实姓名,也可利用网名,因为重要的是服务。跨国网络的多元,如前所述,网络的普及将把世界各角落连接。
网络志愿者要有一种服务的概念。个人除了参加组织活动,还应把志愿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转变一阵风式的志愿服务模式,可采取24小时轮岗等形式。定期分享经验、网上或集中培训、考核与奖惩挂钩,建立日常激励机制等,在灵活自主的基础上达成有序,在信息化的平台上建构常规的网络志愿服务体系。
志愿者要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服务网络体系。互联网实现跨时空的人际互动,数字化生存形成具有共同价值观的各网络志愿组织。虚拟社区是网络志愿者全民化的重要标志,虚拟社区是隐形的共同体,各种志愿活动可以在虚拟社区中进行,这是精神交往的高级形式,也是志愿精神的传播阵地。另外,虚拟社区与实际社区互补,虚拟社区还原为实际社区时,为实际社区增加了新元素,扩充了志愿服务的概念。人人为公益,世界更美丽。现行提供志愿服务主要是青年志愿者,而网络志愿者将包括老年及少年,倡导全民参与。
志愿服务的网络化是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网络志愿者的公民化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网络越普及,越需要网络志愿者,网络志愿者有助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要倡导志愿精神,使有网络的地方就有志愿者,让具有理性和自由精神的网络志愿者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建设力量。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底,我国共有网民3.38亿。这个庞大的群体对政治的影响正在释放,那些触犯公众道德底线、公权践踏私权的行为迅速发展成为网络热点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