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瑞瞪他一眼,“要不是这样,老子喊你们来干嘛?”
“胡小少爷,当初在薛家戏班子的时候,那姑娘被你整的够惨,也不屈服,更何况她现在有陆融止撑腰呢?”
“哦?还有这事?”那带着黑眼圈的青年似乎来了兴致,他目光移向说话的青年,“你给我说说,当初是怎么回事?”
“事情很简单,老子让她在花旦和丑角之间选一个。”胡宗瑞自己回答。
“唉,不是我说你,亏你还自诩情场高手,这事要是我呢,就给她点甜头,捧她唱花旦,过不了多久,自然对你投怀送抱!”
“这我不知道啊?我虽然没有捧过她,嘴上也有这个意思,但那女人就是软硬不吃,你叫老子怎么办?”
“这就是你不如我的地方啦,我追女人就一个死方法,不管人家对你有没有感觉,先花钱再说!”
“老子追女人也舍得花钱!”
细眉小眼的青年听着胡宗瑞和对方你一言我一语的辩论,他目光看向胡宗瑞,“但那时,胡小少爷你将她整的几乎没有立足之地,直到她傍上流川少爷!”
“放屁!流川少……”胡宗瑞忽然顿了一下,改口道,“流川夜有钱,老子就没钱了?老子想泡宁虞,花的钱还少吗?”他目光盯着细眉小眼的青年,“反正老子不管,老子给你钱,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让老子把那女人搞到手,不然老子咽不下去这口气!”
太阳落下西山,大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少,许多的杂货小铺也都纷纷收了摊,星河站在街头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他踮起脚跟,望眼欲穿,长街上变得空空荡荡,迎面走来一道熟悉的身影,衣冠胜雪,气质如玉。
少年眼眶一热,鼻子一酸,喉咙哽咽着喊了声,“大哥!”
百草醒来的时候,周围的环境并不陌生,随后目光瞥见站在窗台旁的绯衣青年,她看看屋里的情形,又低头想了想,隐约猜出点事情的大概,少女又气又恼,起身就要下床。
绯衣青年闻得声响,也不回头,只低低道,“除非你不在乎你爹的生死,否则,就留在我身边。”
怎么会不在乎呢?那是她唯一的亲人,也是娘亲亡故后,支撑她咬牙存活的唯一信念和寄托,要不是想着将父亲救出囹圄,要不是存着有朝一日父女团聚的念想,也许她早就因为贫穷或饥饿而死。
可是,要留在他的身边,百草用手指拨一缕垂在胸前的长发,假如是留在颜初身边该有多好!但想到要留在他身边,百草撇撇嘴,闷声道,“凡事总有个头,等我要成亲嫁人的时候,你是不是可以放我离开?”
有个期限的话,至少也有个盼头,熬过一天少一天!不然的话,难道要本姑娘在你身边熬一辈子?
“如果你想嫁人,我可以娶你。”
等了许久,百草的耳边却是传来这么一句话,她没有脸红,也没有羞涩,只是语气平平的道,“我不愿意。”
屋子里,绯衣青年没再说话,沉默许久,他只是一言不发的走了出去。
百草再看到他的时候,有些吓了一跳,只见他手中握着一支碧玉长箫,殷红的血珠顺着箫身滚滚而落,一颗颗的坠入地面。
那一袭绯色的衣衫如被血染,红的刺人眼目,他一步步的走来,唇无血色,在他的身后,每一道步伐都烙下血色的脚印。
百草吃了一惊,她记得颜初都说过恐不是他的对手,实在想不出还有谁能将他伤成这样?
不一日,江湖上,武林间,各大帮派,武学世家,街头巷陌,酒坊茶肆,同一个消息炸开了锅,所有的武林中人和行走江湖的门生,都在议论着同一件事,昨日申时三刻,北归云南听雨的两位掌权者,墨白楼主和陆堂主在晏城西北的罗浮山交手了。
熟知江湖传闻的都知道,墨白楼主一招“墨问”成名江湖,那一年,奕剑听雨楼初立门户,彼时年未弱冠的少年不知因着何事,被狠绝一方的霹雳堂众高手围剿追杀。
虽然在一年多前,霹雳堂不知何故平白遭遇灭门之难,但在此前,霹雳堂的高手放眼江湖也是可圈可点的角色。
据说那次霹雳堂派出数十位高手,本以为必能杀人灭口,而年仅十六岁的少年聚气成剑,一招挥成墨问九式,那数十位高手生生被逼到数丈开外,人人发冠碎裂,长发披散。
其中的年轻之辈见身体安然无恙,还要持刀上前,却被其中年长的同伴一把拦住,那人向前一步单膝跪地,手上抱拳道,“阁下乃为剑圣颜渊和剑仙白海棠所生之子,确实剑术了得,这一段剑招虽有九式,但前七式杀意敛藏,仅为驱敌自保,后两式手下留情,几不用力,我等感谢少侠不杀之恩。”
余下几人听得这样说,虽是将信将疑,却也不敢再生事端,那以后,少年便因着“剑墨生香,衣白如雪”成为名传江湖的墨白楼主!
而他手下冷艳无双的月司命在江湖中已属武艺超绝之辈,另一个以神秘著称的星司命,相传身手还在其之上。
如此这般,墨白楼主自然被推崇到武功盖世的地步,与之齐名的,也只有归云堂堂主。后者以箫为媒,以音为刃,箫音入耳,兵不血刃。
那一首红尘炼心曲,五音十二阶,每提升一个调,便有翻倍的力量压顶而来,到得角音,便是一流高手也难以承受。
墨白楼主一招墨问名声遐迩,但据推测,比之当年其父的剑术,似乎只有六成造诣,几年过去,如今该是大有长进,而陆堂主的红尘炼心曲,只到角音,便能重伤江湖高手,更不用说余下二音。
这样的一对武林至尊,这样的两位当世高手,他们之间的博弈,那岂不是叫风云变色?
“可不是嘛,一下子暗了半边天,我还以为是怎么回事?”
“我也纳闷,那漂在天边的红光,既不是日光,又不是霞光,好像是绯红色的,我还看了许久。”
“当时有人经过罗浮山,据说那红光如刺,百丈之内都不得近身。”
“那墨白楼主岂不是被扎成刺猬?”
“就算没被扎成刺猬,想必也伤的不轻。当时看到的人说,墨白楼主看上去并无大碍,只是后来有人跑近了看,才发现地上吐了大滩的血,看的人都不忍心。”大大小小的酒楼茶馆里,遍地都在谈论罗浮山的那一场对战。五湖四海的口音混为一谈,语声传的沸沸扬扬。
而在位于雍州晏城的归云堂分堂里,气氛却是死一般的沉寂,五花肉和小骨头一路火急火燎的奔入堂中。
小骨头看到百草,眼神冷的就像一把刀,如果目光能够杀人的话,百草的身上也许早被剜出一道血窟窿,就连一向嬉笑自若的五花肉,看到百草,眼眸里也是如覆薄冰,目光说不出的沉暗。
百草被看得浑身不自在,她嘟囔着小声的说了一句,“又不是我把他伤成这个样子的!”她不说话还好,话一出口,小骨头目光看向她,似要停下脚步,却被五花肉强拖着带走。
“这一次本来就不是我弄的嘛!”百草扁扁嘴,表情很是无辜,“而且要把他伤成那样,也要我有那个本事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