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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文学:我的人生信仰(1)

序跋集

《落不定的坐埃——《尘埃落定》后记》

这个时代的作家应该在处理特别的题材时,也有一种普遍的眼光,普遍的历史感,普遍的人性指向。特别的题材,特别的视角,特别的手法,都不是为了特别而特别。

差不多是两年前秋天的一个日子,我写完了这本小说最后一个字,并回到开头的地方,回到第一个小标题《野画眉》前,写下了大标题《尘埃落定》。直到今天,我还认为这是一个好题目。小说里曾经那样喧嚣与张扬的一切,随着必然的毁弃与遗忘趋于平静。

就我本身而言,在长达八个月的写作过程中,许多情愫,许多意绪,所有抽象的感悟和具体的捕捉能力,许多在写作过程中才产生出来的对人生与世界的更为深刻的体验,都曾在内心里动荡激扬,就像马队与人群在干燥的山谷里奔驰时留下的高高尘土,像炎热夏天里突兀而起的旋风在湖面上揽起局咼的水柱。现在,小说完成了,所有曾经被唤醒,被激发的一切,都从升得最高最飘的空中慢慢落下来,落入晦暗的意识深处,重新归于了平静。当然,这个过程也不是一种突然的终止,巨大的尘埃落下很快,有点像一个交响乐队,随着一个统一的休止符,指挥一个有力的收束的手势,戛然而止。

但好的音乐必然会有余音绕梁,一些细小的尘埃仍然会在空中飘浮一段时间。

于是,我又用了长篇中的银匠与那个有些古怪的行刑人家族的故事,写成了两个中篇《月光下的银匠》与《行刑人尔依》,差不多有十二万字。写银匠是将小说里未能充分展开的部分进行了充分的表达。而写行刑人的八万字,对我来说更有意思一些,因为,行刑人在这个新的故事里,成为了中心,因为这个中心而使故事,使人产生了新的可能性。从而也显示出一篇小说的多种可能性。这两个中篇小说分别发表在《人民文学》与《花城》杂志上,喜欢这部小说的人,有兴趣可以参看一下。

两个中篇完成已是冬天,我是坐在火炉边写完这些故事的。此时,尘埃才算完全落定了。窗外不远的山坡上,疏朗的桦林间是斑驳的积雪。涤尽了浮尘的积雪在阳光下闪烁着幽微的光芒。

每当想起马尔克斯写完《百年孤独》时的情景,总有一种特别的感动。作家走下幽闭的小阁楼,妻子用一种不带问号的吻问他:克雷地亚上校死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哭了。我想这是一种至美至大的境界。写完这部小说后,我走出家门,把作为这部作品背景的地区重走了一遭,我需要从地理上重新将其感觉一遍。不然,它真要变成小说里那种样子了。眼下,我最需要的是使一切回复到正常的状态。小说是具有超越性的,因而世界的面貌在现实中完全可能是另外一种样子。

一种更能为人所接受的说法应该是,历史与现实本身的面貌,更加广阔,更加深远,同样一段现实,一种空间,的确具有成为多种故事的可能性。所以,这部小说,只是写出了我肉体与精神原乡的一个方面,只是写出了它的一种状态,或者说是我对它某方面的理解。我不能设想自己写一种全景式的鸿篇巨制,写一种幅面很宽的东西,那样的话,可能会过于拘泥于历史与现实,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营造真实感耗散精力,很难有自己的理想与生发。我相信,作家在长篇小说中从过去那种上帝般的全知全能到今天更个性化、更加置身其中的叙述,这不只是小说观念的变化,作家的才能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或者说,这个时代选择了另一类才具的人来担任作家这个职业。

如果真的承认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小说,那么也就应该承认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作家。

这个时代的作家应该在处理特别的题材时,也有一种普遍的眼光,普遍的历史感,普遍的人性指向。特别的题材,特别的视角,特别的手法,都不是为了特别而特别。在这一点上,我绝不无条件地同意越是民族的便越是世界的这种笼统的说法。我会在写作过程中,努力追求一种普遍的意义,追求一点寓言般的效果。

因为我的族别,我的生活经历,这个看似独特的题材的选取是一种必然。如果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这部小说真还有一些特别之处,那只是为了一种更为酣畅,更为写意,从而更深刻的表达。今天重读这部小说,我很难说自己在这方面取得了多大的成功,但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在其中所作的努力。我至少相信自己贡献出了一些铭心刻骨的东西。正像米兰·昆德拉喜欢引用胡塞尔的那句话:“因为人被认识的激情抓住了。”

至少在我想到下一部作品的时候,我看到了继续努力的方向,而不会像刚在电脑上打出这部小说的第一行字句时,那样游移不定,那样迷茫。

在这部作品诞生的时候,我就生活在小说里的乡土所包围的偏僻的小城,非常汉化的一座小城。走在小城的街上,抬头就可以看见笔下正在描绘的那些看起来毫无变化的石头寨子,看到虽然被严重摧残,但仍然雄伟旷远的景色。但我知道,自己的写作过程其实是身在故乡而深刻地怀乡。这不仅是因为小城里已经是另一种生活,就是在那些乡野里,群山深谷中间,生活已是另外一番模样。故乡已然失去了它原来的面貌。血性刚烈的英雄时代,蛮勇过人的浪漫时代早已结束。像空谷回声一样,渐行渐远。在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过渡时期,社会总是显得卑俗;从一种文明过渡到另一种文明,人心猥萎琐而浑浊。所以,这部小说,是我作为一个原乡人在精神上寻找真正故乡的一种努力。我没有力量在一部小说里像政治家一样为人们描述明天的社会图景,尽管我十分愿意这样。现在我已生活在远离故乡的城市,但这部小说,可以帮助我时时怀乡。

在我怀念或者根据某种激情臆造的故乡中,人是主体。抑或将其当成一种文化符号来看待,也显得相当简洁有力。而在现代社会,人的内心更多的隐秘与曲折,却避免不了被一些更大的力量超越与充斥的命运。如果考虑到这些技术的、政治的力量是多么强大,那么,人的具体价值被忽略不计,也就不难理解了。其实,许多人性灵上的东西,在此前就已经被自身所遗忘。

这样的小说当然不会采用目下的畅销书的写法。

我也不期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

我相信,真正描绘出了自己心灵图景的小说会挑选读者。

前些天,一个朋友打开了我的电脑,开始从第一章往下看,我很高兴地看到她一边移动光标,一边发出了心领神会的微笑。我十分珍视她所具有的幽默感与感悟能力。她正是我需要的那种读者。一定的文学素养,一双人性的眼睛,一个智慧的头脑,一个健康活泼的心灵,而且很少先入为主的理念。至少我可以斗胆地说,我更希望是这样的读者来阅读我的小说,就像读者有权利随意表示自己喜欢哪一种小说一样。

在我们国家,在这个象形表意的方块文字统治的国度里,人们在阅读这种异族题材的作品时,会更多地对里面一些奇特的风习感到一种特别的兴趣。作为这本书的作者,我并不反对大家这样做,但同时也希望大家注意到在我前面提到过的那种普遍性。因为这种普遍性才是我在作品中着力追寻的东西。这本书从构思到现在,我都尽了最大的力量,不把异族的生活写成一种牧歌式的东西。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命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

异族人过的并不是另类人生。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它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别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所以,我为这部小说呼唤没有偏见的,或者说愿意克服自己偏见的读者。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

当然,这部小说肯定不会,也不能只显示出思想与时间的特质,它同时也服从了昆德拉所说的那种游戏的召唤。虚构是一种游戏,巧妙谐和的文字也是一种游戏,如果我们愿意承认这一点的话,严肃的小说里也有一个巨大的游戏空间。至少,对富于智慧与健康心智的人来说,会是这样。

想想当有一天,又一种尘埃落定,这个时代成为一个怀旧的题材,我们自己在其中,又以什么样的风范垂示于久远呢?

而当某种神秘的风从某个特定的方向吹来,落定的尘埃又泛起,那时,我的手指不得不像一个舞蹈症患者,在电脑键盘上疯狂地跳动了。下一部小说,我想变换一个主题,关于肉体与精神上的双重流浪。看哪,落定的尘埃又微微泛起,山间的大路上,细小的石英沙尘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眼的光芒。我的人本来就在路上,现在是多么好,我的心也在路上了。

唉,一路都是落不定的尘埃。你是谁?你看,一柱光线穿过那些寂静而幽暗的空间,便照见了许多细小的微尘飘浮,像茫茫宇宙中那些星球在运转。

《在诗歌与小说之间——散文集《就这样日益丰盈》后记》

我这辈子可能永远弄不懂真正的散文是什么样子,也不打算弄懂这种文字该是什么样子(模式?)。至多,我所知道的散文很宽泛,处在诗歌与小说这两个王国之间的游击地带,但这种无从定义的文字多多少少还是会要写下去的吧。

必须承认,对我来说,所谓散文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

我知道诗是什么,也知道小说是什么,但致肯定更无法明晰地表达散文这种文体该是什么。诗是我文学的开始。而当诗歌因为体裁本身的问题,开始限制写作更自由更充分表达的时候,我便渐渐转向了小说。而且,在这两个方面,我都有着相当的自信,但是说到散文,我就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散文是那么多种,那么多类,那么多不同的文本与方式。比如兰姆与苏东坡,其间的差异绝非是东西方文化的不同,作家个性不同那么简单的理由便可以说明。比如写《陶庵梦忆》的张岱与写《野草》的鲁迅。当然,还有更多不是散文家写出来的使人无可归类便指称为散文的好文章,使我们进入的时候像是进入一个藏书数十万册,没有分类索引上架的宝库,只好四处浅尝辄止,杂食而不得要领。所以,当出版社盛情相邀出一本散文集的时候,我是十二分地婉辞过的。原因是自己虽然也有一些介于小说与诗歌之间的感性文字,但我不知道它们是不是应该称为散文。因为读者看到的这一辑东西,如果说有一个统一的标识,便是它的藏文化背景。除此之外,它们在写作方式上都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如《银环蛇》、《野人》和《鱼》等篇什,是我漫游时的记录,写成诗不合适,又非完全虚构的小说。也就是说,主要脉络都是作者实在的经历,只不过在细节或者在气氛上多了一些虚构。过去也是作为小说发表的,现在编辑看了,说也算是散文,我也找不出反对的理由。最有意思的是《声音》一篇,湖南《新创作》杂志亲自派人来索稿,我便应命写了,本意中写的是一篇小说,或者说自认为写的是一篇小说,只不过投寄时没在题目下作一个说明:此篇是小说。结果就被当成散文发表。事后,编辑还打电话来说,本来预留了前面的小说版面,没想到寄去的是散文,于是,便把大半本杂志的版面重推了一遍云云,我也没有声辩。

再就是前年应邀参加“走进西藏”丛书的行走与写作。走了一趟西藏,结果却全写的故乡四川藏区阿规,写了更多的回忆而不是发现。丛书出来后,据说这一本评价还不坏。这个不坏,不是艺术水准上的评价,而是说写得真实,有干货,有个思想着的阿来在里面。其实拉拉杂杂的二十万字,能够立起来,全靠那数万平方公里构造雄伟的地理骨架。媒体炒作这些书和一些类似的书时起了一个名字“行走文学”。这是个命名时代,出版商中有人都可以开起名公司了。这个名字,初听之下,我也觉得其妙无比。并沾沾自喜地捧着印着这种字样的报纸入睡,但早上醒来,猛然清醒:什么文学又不是行走的文学而是禅坐着的文学?但自己的确无力再给一个新的名字。这次,托责任编辑从《大地的阶梯》里挑一些比较独立的段落来凑一个半个印张。与天宝商量时,我又一次困惑,这是散文吗?接踵而至的又一个困惑是,如果不是散文又是什么呢?—个准社会学者的田野考察笔记?但这种好笔记难道就不是散文?于是,又一次想打退堂鼓。但是,编者晓之以理再加动之以情,说这套书是四个因茅公稿酬捐献才有的这个大奖的得主的,三缺一,不成样子。我所在的成都是一个麻将城市,我也偶尔上场把自己的财运交给赌神支配一回两回,知道四方桌子缺了一边,难看。但我凑上去了,还是难看。对方,王安忆,刚众文的时候,还拿着她的书给女朋友说,将来我也要写这样子的书,这些年,光是她那些读书心得,光是她探究小说之道的文章,就是上海女人从张爱玲那里一路下来很庄重齐楚的样子了。上手,张平,反腐斗士,是可以在《南方周末》的时评里开专栏那一路数的武林高手。下家,王旭烽,承她陪游过一次西湖,那四处随意的掌故点染,让我把张岱的《西湖梦寻》忘得一干二净,又坐在湖边茶楼里经她引领着学了如何吃茶,光是一眼西湖与两杯龙井,就可以褪尽我这个小小书商的俗气。今天,藏着她奉送的一罐武陵山珍,说是茶中极品,偶尔尝过两次,却不得门径,你说,这圈“麻将”如何开打?

好在,满世界写狗屁文章的人都尽拿西藏做着幌子,很入世的人拿政治的西藏做幌子,很入世又要做出很不入世样子的人也拿在西藏的什么神秘,什么九死一生的游历做幌子,我自己生在藏地,长在藏地,如果藏地真的如此险恶,那么,我肯定活不到今天,如果西藏真的如此神秘莫测,我要么也自称什么大师,要么就进了精神病院。但至今,我算账没有出过千位数以上的错误,出门没有上错过飞机,处世也没有太错认过朋友。所以,上了这桌子,摸了一手花色很杂的牌也暗暗喜欢,不是为一手坏牌喜欢,而是喜欢一种东西本身那种喜欢,喜欢文字表达的那种喜欢。

还必须说的一句是,我这辈子可能永远弄不懂真正的散文是什么样子,也不打算弄懂这种文字该是什么样子(模式?)。至多,我所知道的散文很宽泛,处在诗歌与小说这两个王国之间的游击地带,但这种无从定义的文字多多少少还是会要写下去的吧。

《嘉绒大地给我的精神洗礼》

我想这本书特别是小说《尘埃落定》的出版,使世界开始知道藏族大家庭中这样一个特殊的文化群落的存在,使我作为一个嘉绒子民,一个部族的儿子,感到一种巨大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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