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敏感:媒体关注社会生活的法制秩序。公民与警察的冲突,在我们这个法制还不完善的国家,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但是,“夫妻在家看黄碟是否违法呢?”这个问题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确实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就连律师也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目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夫妻在家中看此类碟片并没有导致传播淫秽物品和借此盈利的结果,不能算违法行为。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淫秽光碟本身就是国家明确规定的非法物品,不应流入社会特别是家庭中,所以,以任何形式贩卖、传播和观看淫秽物品都是违法行为,即使是夫妻二人在自己家中观看也不例外,公安部门有权查处和没收该光碟,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做出批评教育或相应的治安处罚。律师的观点是否代表了公众的意见呢?华商报社的领导敏感地意识到这一事件的新闻性,他们设置了几个供讨论的问题:夫妻在家中看“黄碟”是否违法?民警到居民家中查扣“黄碟”是否应该先办理搜查证等?警方是否有权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并处罚?并留下了讨论热线的电话号码。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篇报道发出来的当天,《华商报》专设的讨论热线就异乎寻常地火爆,律师、法官、检察官包括警察等司法界人士都积极参与了讨论。但此时的社会舆论都是群情激奋,认为这是粗暴执法的典型案例。《华商报》整理了读者和采访专家的意见,于愿月日刊登了《夫妻家中看黄碟违法吗》,抓住了舆论讨论的关键点,反响仍在继续,大多数人通过媒体或者其他途径对警方的行为表示反对,认为“公权不应该随意干涉私权空间”,一些专家学者也纷纷发表谈话,对警方的行为进行批评。
理性思考:从个体层面提升到整个社会的层面。
面对“黄碟案件”所引起空前的关注,《华商报》并没有去跟风和炒作,而是进行了不断深入的思考。通过读者的反馈,法律专家的讨论,他们逐渐寻找到并展示出舆论的焦点,于是确定了从“私权利不容公权力践踏”的角度进行报道,提出了公民的权利问题,提升了报道的内涵。
正是这个主题的提升,使得“黄碟事件”已经透过黄碟的表象深入到本质,即公民的隐私权和公共权力的边界问题。一边是代表国家机器行使权力的警方,一边是一对以个体经营为生的夫妻,在这一力量对比悬殊的冲突中,一个全社会都无法不给深切关注的主体凸现出来了,那就是公民的私权与国家公权的边界问题,这涉及我们国家的立法原则和基础。这一冲突的最终结果,必然牵动着每一个生活在同一法制空间中的人们的心灵。这也是该报道如此牵动全国媒体、民众共同参与的原因所在,其影响远远超过了此前曝光的其他警察滥用权力粗暴践踏公民权的新闻报道。
平民视角:维护弱者权利。
在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中,关注国计民生是事关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为社会公器,媒体的舆论监督已不仅仅是关注国家和社会的重大事件和新闻,关注公民的权益,关爱生命也日渐成为媒体关注的重点。
最后“公安机关正式道歉,看碟夫妇获赔怨猿元”,“黄碟案件”获得了“满解决”。有媒体评论说:“每一个人的命运都和我们相关。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是我们命运的写照。每一个小人物的命运都能折射我们的命运。也许延安这对夫妻的命运,没有我们的呼喊不会改变。而延安这起事件的最后结果,也许从此给我们每个人的私生活的安宁加了一道保险。”“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是我们命运的写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普通人的命运具有更大的关注价值,普通人的命运一旦遭受灾难,往往会引发格外强烈的共鸣。在这个日益多元化、日益开放的社会,在这个文明程度日益提高的社会,在一个个性意识、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的社会,关注公民命运是媒体的最终指向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媒体,我们的义务就是这样关注那些受伤害的人,关注那些需要我们关注的事件。因为,关注弱者,关注我们的社会,也就是关注我们每个人自己。”而且,公民的利益和命运需要媒体的关注。公民的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虽然现代社会的权力都是处于监督和制约之下的有限权力,但是由于权力自身具有扩张性,以及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本身所具有的缺陷,权力总是倾向于无边界的膨胀,倾向于突破它最初所接受的限定。权力滥用的可能性,出现在公权力进入普通公民的私生活领域时,导致侵犯个人权利的行为就无法避免。而当一个公民在和国家机器比如公安机关进行博弈时,常常是那么的弱势和无助。因为滥用公权的表现,不仅可以不按照完整、合法的程序来处理,并且“找借口进入”张家,粗暴地介入私人空间,而且还可以在事隔两个月,为顾及面子而不怕报复之嫌突然改变了事由,以“涉嫌妨害公务”为由将事主再次刑事拘留。此时,当司法不能自动地给张某以救济时,舆论的力量显得多么的可贵。诚然,舆论的力量不是万能的,但任何缺少监督的权力都是非常可怕的。许多人对这次“黄碟事件”不禁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果没有舆论的强烈关注,这个事件到底会向哪个方向发展?当事人的权利能不能得到维护?很难想象,这样的事件如果没有媒体的广泛参与和关注,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郾公正介入:恪守媒体的角色。舆论监督的威力并不是来自新闻本身,而是来自新闻背后所代表的民意。在“黄碟事件”近四个月的新闻报道中,《华商报》秉承公正的社会立场,真实报道事实。引起极大反响的《家中看黄碟民警上门查》,从标题到内容都是客观地反映情况。就在“黄碟案”的报道引起全国舆论强烈反响,在许多媒体和读者对延安万花山派出所大搞“执法经济”义愤填膺的时候,《华商报》也没有热衷于炒作进行“越位审判”和观点评判,而是用客观的报道、理性的思考引发了许多法律专家、学者以及公众的热烈讨论。在舆论监督的过程中,自始至终地谨守自己行使舆论监督权与尊重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裁量权的边界,正确定位了自己的角色。该报社在回顾整个报道过程中曾披露了一个细节:“在张某被捕后,为了避免给检察院办案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我们暂停报道。直到月日,传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不批捕的决定的消息,我们才将结果报道出来。”
也许,正是这种客观和公正的舆论,才使得作为公权的代表宝塔区公安分局没有一味地沿着错误的方向走下去,最终对自己的作为进行了反思和主动纠正了错误,并主动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和赔偿,这也是媒体感到欣慰的。在《华商报》的一篇报道中,报道一位公安人曾对张某的妻子说:“《华商报》的报道在这(指张某被释放)上面起了很大作用,这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对你们是一个公正的结果,对我们也是一次法制教育,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六、南京冠生事件:公共利益支持记者的暗访行为 由于没有专门的舆论监督法,隐性采访的合法性一直存在争论。事实上新闻界对其合法性表示认可,只要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勇于批评、揭露违背人民利益的错误而不损害公民利益,即只要是目的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隐性采访的合法性便得到一致的认可。
这次成功的电视舆论监督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有利的,电视曝光后倒掉的是一个有严重不轨行为和损害公众利益行为的食品公司,它警示的是全国成千上万的大小企业,它唤醒的则是数以亿计的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公民意识。
(一)事件回放:为求证据等一年
中秋前夕的愿月,南京、成都等地的一些消费者陆续反映,他们购买的月饼还没超出保质期却发生了霉变现象,群众反映的情况被地方媒体简单报道了一下后,就不了了之。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在注意到这一现象后,对其中的一家月饼生产厂家进行了整整一年的跟踪调查,发现在月饼发霉的背后,隐藏着更为触目惊心的事实。
在得知不少消费者对南京冠生月饼在保质期内发霉的反映后,央视记者于年愿月就赶到南京进行了暗访。过后的第怨天,冠生食品厂就将各地没有卖完的价值几百万元的月饼收回来,并运进了这间蒙着窗户纸的车间,然后由工人去皮抠馅,用小铲刮掉月饼皮,剥出里面的豆沙、凤梨和莲蓉等馅料,再运送到半成品车间,重新搅拌、炒制,由一个个独立的饼馅融成了一个整体,最后装进桶和箱子送冷库冷藏,等待来年再做月饼。年月日记者偷拍了这个场景的全过程。
考虑到媒体批评性报道所带来的影响,为了慎重起见,进一步核对事实,央视的记者又耐心地等待了一年。
记者第二次来到南京。他们在南京冠生附近租了间房,用了两部摄像机和望远镜等设备。为了不让人发现,也为了与对面蒙上帘子的厂房相匹配以减少不必要的怀疑,他们在房子里挂上了厚厚的窗帘,记者每天从冠生上班开始盯,一直盯到他们收工。
离中秋节还有猿个月的时间,冠生就开始生产新月饼了。那些被保存了个月的馅料搬出冷库,悄悄地派上了用场。在天内有箱凤梨、莲蓉等馅料从冷库拖进了生产车间,馅料的标签上还依稀标着原生产日期竟是年怨月怨日。总共有几十吨陈年月饼馅,在这些馅料中有不少已经发霉变质,这些发霉的馅料也会在重新使用之前再被回炉处理一下。年月愿日,一批桶装的豆沙馅就被送进半成品车间接受二次回炉。最终,所有这些馅被送上了生产线,用来加工做成“新”月饼。就在这种车间里,月饼大约以日生产量怨万个的速度不断地“生产”出来,并销往各地。
在以后的几天里,记者又拍到了月饼馅出库并投入生产的镜头。几十天下来,记者一共拍摄了总长达分钟的素材带。此外,在调查过程中,记者还冒着被发现的危险,深入厂区实地拍摄了不少画面。
经过一个多月的整理、剪辑处理,年怨月猿日的中央电视台《新闻猿分》播出了这条爆炸性的新闻。该报道一播出,立即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家媒体都铺天盖地般尾随报道和评论这一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反响。此后,从《人民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中国青年报》等中央媒体到《文汇报》、《北京日报》等省级报纸以及《羊城晚报》、《北京青年报》等都市报,都涉及了这个事件的报道。更多的事实被揭露出来,早在怨怨猿年南京老牌的食品企业冠生,就用霉变的冷藏馅做月饼;而冠生的经理吴震中则称,他们是遭到了“知情的同行暗算”,用陈馅当新馅在月饼行业是一种普遍现象,这更令人震惊。这使打得火热的中秋月饼促销大战突遭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消费者对所有月饼的内在质量和食用安全产生强烈怀疑,许多食品店不得不亮出“本店没有冠生月饼”、“本店原进冠生月饼已全部退货”等告示。
但是,这种影响还是对月饼行业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全国多家挂“冠生”牌子的月饼厂家都受到连累,销量直线下降,有的商家甚至直接打出“本店绝无冠生月饼”的招牌。仅上海冠生一家,在全国个主要市场中退出了缘个,全年销售损失在豫~愿豫。据估计,中国整个月饼市场销量下降了近四成,中国人对月饼的信心也降到了低谷,有人甚至声称这恐怕会改变中国人吃月饼的风俗习惯。受到该事件影响最大的还是南京冠生食品厂,被媒体曝光后,销量一落千丈,年猿月日,南京冠生正式申请破产,使得“冠生”这个老字号成为南京市第一家宣告破产的合资企业。
(二)社会正义和公共利益支持新闻记者的暗访
从舆论监督的效果来看,南京冠生事件是运用暗访手段揭露事实真相的典型案例,其不可质疑的真实性和现场感显示了暗访的巨大威力:一图胜千言!被称为“电视暗访的杰作”。南京冠生案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新闻记者对商家不法行为的曝光,更在于它引导人们深入思考暗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以及媒体在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时,如何规避新闻侵权的危险问题。
甘惜分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将隐性采访(又称秘密采访或暗访)定义为记者隐瞒记者身份或采访目的,用偷拍偷录等隐蔽手段对事件或人物进行的采访。在美国,隐性采访已经有多年的历史,且新闻界内外人士为新闻媒体使用隐性采访是否正确已经争论了至少猿年,我国的这种论证最多不过到远年。在显性采访受限的情况下,暗访这种独特的采访方式赋予新闻较强的“可读性”、“可视性”、“可听性”,从而最大限度地逼近事实真相。暗访作为一种特殊的新闻采访手段,有其合理性,如果运用得当,就可发挥积极的作用:一是满足人们的知情权;二是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三是对正面报道的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