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二拍”上有不少篇章,是写男人嫖娼宿妓的事情,这些男人大多都有妻室。现在有句民谚:“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妻子在家,成了看家的人,这种女人,其存在形式,常常是一种符号,一种摆设;男人真正喜欢的是外面的情人。同样,有些女人也把丈夫变成了符号,她的爱不在丈夫身上,而在情人身上。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人却不能或不愿或不敢把情人发展成为老婆或丈夫。
一些男人出外公干或者做生意,老婆在家牵肠挂肚,提心吊胆,他却钻进了别的女人的被窝里。最不幸的是秦香莲,她丈夫陈世美进京赶考,数年无音信,她成了家中的顶梁柱,由于连遭旱灾,缺少粮食,公婆都饿死了。香莲只得带领儿女进京寻找老公。到京城后,四处打听老公的下落,生怕他出了什么事已不在人世,或离开京城去了别的地方,或触犯法律关在监牢,可她打听到的却是这样的消息:老公陈世美考中状元,并招为驸马。秦香莲目瞪口呆,泪如雨下,她没想到曾与自己恩恩爱爱的男人已经成为别人的老公。这世上还有真情吗?
秦香莲精神受到严重伤害,这些年她操持家务,服侍公婆,还把两个孩子养活了,陈世美从没向家寄一分钱,她容易吗?她要向陈世美讨个说法:“吃着碗里,望着锅里!你不该把前妻忘了!我要讨回大老婆的名分,其他女人只能算作妾!纳妾,也得向家里通个信,我秦香莲再么自私,长眼也是看事的,当今世界哪个升官的发财的男人不纳妾?你纳妾,我不会执意反对,可你竟然瞒了这么多年,倒插门,当了人家的老公,不是一点人性都不讲吗?”当然,秦香莲的这些心里话是我杜撰的,可我认为离秦香莲当时真实的想法不会很远,尤其符合当下一些发现丈夫在外泡了情人的女人的心理。被丈夫背叛,女人痛苦的心情是一样的,讨说法的想法也是一样的,即使离婚,苦还是要倾诉的,气还是要出的,甚至官司还是要打的,精神损失费也是不含糊的。
如果不是这种心理,秦香莲听到陈世美已做了别人的老公,还去找陈世美干啥?她在家中等不到丈夫的音信,即使改嫁都正常。而陈世美知道老家在什么地方,并清楚爹妈和妻儿在老家等着他,他却在京城成立新家,就是犯重婚罪了。秦香莲在京城等到了陈世美寿诞之日,这一天,她一定要见到他。她记得丈夫的生日,而丈夫早把她整个人都忘了。秦香莲闯进了陈世美的家。陈看到秦香莲,竟昧着良心对公主即自己的新欢说,他不认识这个擅撞私宅的女人,他板着一双丑脸,将秦香莲母子三人赶出了家。
秦香莲这时候被推到了感情的悬崖边,你无情我也就无义了!她逢人就哭诉,说自己是当朝附马陈世美的元配妻子,她是专门到京城来找丈夫的,可他竟隐瞒婚育状况,以未婚男人的身份,欺骗皇帝、欺骗公主……三朝元老王延龄得知此情后,找到秦香莲,教她假扮唱歌词的村妇,到陈世美家举办的宴会上,借唱歌词哭诉陈世美忘恩负义。秦香莲依计而行,她这一唱,让陈世美感到很不舒服,也感到很恼怒,但他就是不承认秦香莲是自己的元配妻子,他派人把她赶出了家、赶出了京城,接着暗中命令打手韩琪到荒郊野外去杀死她,以灭口来维护“名声”,保住附马地位。
韩琪奉命追到一座庙中,把秦香莲截住了。秦香莲向韩琪哭告实情,句句动人,韩琪听后起了恻隐之心,不忍杀害她,将她们母子放走了。可是,韩琪感到回去难以复命,拿刀自刎了。香莲悲愤至极,前往包拯处控告陈世美。包公准状后,召陈世美来与香莲对质。陈世美自恃皇亲国戚,强词狡辩。皇姑、国太也来威胁秦香莲不可诈认丈夫。包拯把案子调查清楚后,不畏权势,将陈世美“咔嚓”铡死了。
秦香莲遇到包拯这样的执法者才出了一腔怨气,可她实在是被逼无奈。假如,陈世美同意与她一起回家,她是会答应的,自己毕竟是元配,可到最后连个身份都没有,忍不了这口气!在外面与情人快活的男人不少,但哪像你陈世美把家里的老婆忘得这么干净!
与情人同居,是性爱潜规则,是婚姻制度所不允许的。可情人却一直存在,这使得婚姻制度很无奈。但情人又不同于“二奶”,一个男人与“二奶”是事实上的夫妻关系,“二奶”是妾或小老婆的新叫法,她属于一个男人,有固定的住所。“二奶”规避法律,不能与拥有共同性对象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情人之间常常不存在供养关系,而是纯粹的一种性爱关系,它存在时间或短或长,对人的情感有影响,但少有物质利益的冲突。男人与“二奶”却有着供养关系。
刘邦既有“二奶”(妾),又有情人,他元配妻子吕雉与“二奶”戚妃之间就有权利利益之争,并制造了一桩血案,戚妃后来被吕氏砍断四肢、挖掉眼珠。而刘邦的情人曹氏就避免了这一劫难。刘邦与吕雉结婚并生下一对子女后,在一次朋友的酒会上,他遇到了小曹,她长得楚楚动人,他对她产生了好感,几次叙谈后,就弄得郎有情、女有意,很快他们成了婚姻之外的情人关系。这种关系吕雉不知道,刘邦出外办事,与情人约会,她也不知道。这玩的是感情上的欺骗游戏,但却保护了小曹的性命,要是吕雉知道了这件事,她还不是要了小曹的命?
以前,男人养小老婆、纳妾都是公开的,是婚姻制度允许的,而现在“包二奶”却是两性关系的非法化,行使的是潜规则。“处情人”也是一种性爱潜规则。哪一种对法律制度的挑战性更大呢?我认为是“包二奶”。情人交往,感情需要的成分多一些,情人的存在,说明了开放社会对这种性爱形式的理解,一些文学作品常常把婚外情写得很凄美,很人性化,也说明了这一点。而“包二奶”却是公然蔑视婚姻制度,并且它常常是社会等级分化的一种形式,因为有钱人才包养得起“二奶”,占有财富越多的人就越有条件包养女人或男人,它埋下的隐患是对“一夫一妻制”这种婚姻制度的颠覆与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