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暗了下来,我抬头一看,只见一束白光投到舞台中央,那里坐着一个单薄的人影,手中抱着一把古典吉他,就只这么一个画面,周围便安静了下来。指尖轻拨,清新悦耳的旋律随即流淌而出。
“姓不的,起床啦。”
在家是老妈,谁知现在终于摆脱她魔掌逃到学校,悲惨的命运依旧是没有一丁点好转,我真该反省反省的,前世到底是造了些什么孽,以致今生连睡个安稳觉都如此困难。再这样下去,我来世不投胎做熊猫都不行了。后来一想就觉着乐了,熊猫多好啊,国宝级待遇不说,生了孩子都不用自己喂,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混个和平使者的头衔去国外转一圈,弄个镀金的文凭回来。如此一想我心里平衡不少,每当遇到不平事我总是暗暗地在想,你们就使劲折磨我吧,敢情是在为我的来世积德呢。
终于我在我们寝室老二的百般“蹂躏”下,很不情愿地睁开了眼睛。
“烦不烦啊你,我还在做梦呢。”
“就你那淫笑,刚才做什么春梦了?”
“敢情你知道我在做梦那还把我叫醒?真够狠的你,怎么我以前一直没看出来,其实最阴险的人是你。”而后念头一转,提脚就要踹她,“什么春梦啊,你损不损!我梦见我偶像了。”
其实我说的偶像就是一当红作家,最痴迷那会儿我整天抱着他的书哭得死去活来的,那憔悴样就跟世界末日似的。后来邓学安实在是急了,也不知是施了什么迷魂咒,骗过了宿舍管理员跑来把我的那些书全部搬走了,等我知道情况追出去那会儿,他早五块钱一本卖人了,扬着手上的钱冲着我一个劲得意地笑,气得我几天都没跟他说话,只想着怎么将他痛扁泄愤。后来他花大钱,不知上哪里弄来两张我最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的VIP票,我才决定放过他,要不,那仇才叫结大了。
刚刚,我正梦见我那作家偶像终于“瞎了眼”看上了我,而我正在那缠着他,要他把之前那几本书的结局改一改,别都主角配角不是死就是疯,多不吉利,眼看他就要受不住我的狂轰滥炸正准备妥协的时候,被人打断了,你说这事要放你身上你气不气?
更何况这种美梦我得好几个月才能做上一回,可怜我接下来的这几个月啊,将要在无穷无尽的噩梦中度过了。那个伤心啊,唉,不说了。
我找手机看看时间,结果在床上摸了一圈也没摸到,也不知道忘在哪里了,只好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这么早叫我起来干吗?”
“还早?都五点多了,一天到晚就知道睡,你是猪科出生还是我们整天叫你猪,你就真把自己当猪了?”她将手机找来扔给我,脸拉得比我还长。
“什么,才五点多,你杀了我吧。”我又倒回床上。
“起来!我的话还没说完呢,是下午五点多,你从下午一点多开始睡,已经睡了四个多小时了,再睡下去,床都要塌啦。”
“真的假的?”我看了看手机,的确是这样,难怪我总觉得不太对劲,哪有五点多天就这般亮的,既然如此,那我也就再没有赖床的借口了。“对了,你刚叫我起床干吗来着?”
“吃饭,请客!”
“什么,又请客,我最近穷得叮当响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良心?我不去,打死都不去!”我又倒回床上,把头埋进被子呈鸵鸟状,考察良久,还是这里最安全。
她把我从被子里揪出来,为防止我再次装鸵鸟,直接把被子叠起来扔到了对面床上,“快点起来吧,不是你请,是我请,瞧你那小气样。”
“什么,我小气?我才请过,本来就不该我请,你大方,我以后天天跟着你混好了。”看我好欺负,也不能拿我当白痴啊。
“那你到底是去还是不去啊?”她斜眯着眼很是不耐烦地看着我。
“去,有人请客不让我去还不如杀了我。”这些人,天天就知道想方设法地不让我好过。
我拿起一份她枕头底下的情书冲她扬了扬,而后趁她还没反应过来先溜进厕所,这不,我刚把门锁好,外面就跟杀猪似的吼了起来。
“姓不的,你给我出来。”
哼,跟我斗,让你急去。
对,“姓不的”是我的外号,当初为了这个外号可谓是煞费苦心。本来我的名字还蛮顺溜的,叫孙夏天,俗是俗了点,可这年头对自己的名字满意的人没几个,我的要求也不高,能听就行。再说,这名字我爷爷给取的,家里没人敢说不好,他没给我取什么花什么红就算不错了,否则我一辈子都得被人当做小猫小狗使唤。
名字简单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就是签名轻松,我的小侄子叫俊懿,上小学了还在为写名字叫苦,坏处就是读书的时候经常被老师提问,刚上初中的时候有一次被英语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她看了我半晌最后说了一句,“看着挺喜庆的,以后英文名就叫summer了”,问题也不用我答了,直接让我坐下了。我琢磨着喜庆是个褒义词,心里挺乐的,老师是在夸我呢,还帮我取了个洋名字,回家就告诉老妈了,老妈一脸黑线,没好气地说道:“喜庆是褒义词吗?是在骂你傻呢。”我一听这话,心顿时凉了一半,难怪老师不让我回答问题,我就长着那么不聪明的一颗脑袋吗,别人一眼就看得出来?再说,中文名叫夏天,英文名也叫“夏天”,这老师也太偷懒了吧。
家里人都叫我小妹,具体的缘由我也不知道,问过一次老妈,她根本不屑理我,还回我一句:就你这德行,有名字就算不错了。就为这,我离家出走过好多次,当然了,每次也只是去去邓爷爷他们家。小时候怎么就没个不良叔叔告诉我,我是家里捡来的,顺便带我走?如果有的话,我肯定跟他走了,连糖都不用。
刚开始邓学安也叫我小妹,后来我实在受不了每天在学校里收到那些大把大把的给他的情书,才坚决反对,不许他这么叫我。没办法,这事太伤自尊了,敢情真把他当成我哥而把我当成是免费红娘了,不知道都是些什么智商的人,一看这姓就不对啊。可是我的抱怨邓学安却没听进去,相反他还很得意,经常在我面前把那些肉麻的情书念出来,害得我那阵子跟怀孕似的,天天直恶心。
后来我也不抱怨了,改成大摇大摆地在校园里直呼我是单身,这下换邓学安急了,气得跳老高,就差没在学校公告栏贴个通告,说我是他邓家的人,好叫那些小混混(这是他的说法,在我看来个个都是很有前途的热血青年,未来国家的栋梁啊)离我远点。所以自此以后他改叫我老婆,害得我走哪都要被人指指点点,那叫一郁闷,好在我也不是那任人宰割的主,于是他在公共场合被我叫了几次老邓他孙子之后,他开始规规矩矩地叫我夏天了。
然而到了大学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叫名字太生分,出去干坏事也容易留下把柄,所以基本上大学里每个人都有外号。得益于我老妈,我是寝室里年龄最小的那个,没办法,我一出世就跟我妈念幼儿园,那加减乘除学得比谁都好。于是小学的时候被特别批准提前入学,然而这种天分并没有一直保留到最后。难怪总有人说小时候太聪明了不好,而我,则栽在了我妈她老人家身上。虽然我名字不赖(在寝室其他几个看来这只是我的一相情愿),但要取个昵称还真挺麻烦的,不是我的原因,而是我们寝室那些人有本事把任何东西都扯上点颜色,我不佩服都不行。
后来不知道谁先起的哄,开始叫我“小不点”,只因我老爱在学校一家叫“小不点”的茶屋买奶茶,而那店铺的招牌是个流着口水光着屁股的小男孩。我当然不乐意了,这名字一听就是一永远嫁不出去的主,最后,终于在多方交涉与无数次的“暴力威胁”之后,大家达成了协议,开始叫我“姓不的”。
不过外号也有一坏处,那就是叫久了常常会忘了彼此原来的名字。记得有一次我生病没去上课,让她们帮我喊到,谁知老师喊了几遍孙夏天愣是没人有反应,还一个个幸灾乐祸地偷笑又有一个被逮了。后来她们回来跟我说老师没点到我的名字,而把这个所谓的孙夏天同学旷课当成笑话来讲给我听,我当时气得恨不得不顾四十摄氏度的高烧跳起来杀了她们,而她们则是一脸的委屈,问,你不是姓不吗,什么时候改姓孙了?
说到我们寝室,那值得爆料的事真的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从头到尾要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牛。
别的先不说,光我们几个人往那一站,长发飘飘的,(不好意思,这点我不是很配合,因为我从七岁起就没留过长发了,没办法,那之前天天有我妈帮我梳辫子,后来她不肯帮我梳了,我自己又没那本事,就只好剪掉。要不,换长短发飘飘吧,反正我觉得没什么影响。)绝对是一道风景线,然而这还不是我们最大的“卖点”,我们最厉害的,该数我们的牌技。在我们学校,要有谁不会打升级的,那可是要被人笑掉大牙的,而会打升级却不知道我们四个的,估计连门牙也该笑没了。记得那时候学校举办的升级比赛上,我们四个人分成两队一路过五关斩六将直夺冠亚军。那气势,让人叹为观止,连外行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就差没封给我们一个女赌神、女赌圣之类的称号。好在我们都是生性比较低调的人,只要奖金到位了,其他的那些个虚名也都可有可无。
然而,就在别人都对我们佩服得不行的时候,邓学安却总是很不屑,仿佛我干的都是些什么伤天害理的不法勾当似的。他热衷的是足球,在足球方面,我跟他是少有的一致,都比较热衷,只是很可惜,他支持巴西,我支持英格兰,(别说我啊帅哥,天地良心,在我还分不清性别的时候,我就跟在我老爸后面支持他们了。只是他们普遍长得比较帅,这也没办法,难道我能劝他们去整容,把牙齿都搞得跟大、小罗似的才叫个性?)根本不是一个风格,而在英超,他支持曼联我支持利物浦,西甲他支持皇马我支持巴萨,意甲就更不用说了,他支持国际米兰我支持AC米兰,都是天生的死对头。好在我们看球都不在一块儿看,否则还不打成一团,这也是我不能嫁他的原因,想着以后住一块儿了,哪里还有什么安宁日子可以过?
记得2006年世界杯那会儿,我去他家看英格兰对葡萄牙的1/8淘汰赛。(其实是我妈不让我在家看,没办法,房子隔音效果太差,光我爸一个人就够她歇斯底里了,要再加上我,那还不得把房顶都给掀了。)最后点球大战英格兰输了,我哭得那叫一个绝望,连杀人的心都有了。刚开始邓学安还劝劝,后来见怎么劝也劝不住他也急了,生怕把楼上的邓爸爸、邓妈妈吵醒,要他们见我哭成那样,肯定以为他又欺负我了,那他以后的日子就完蛋了。无奈的他贡献出他的手腕,让我咬他一口泄愤,既然他那么大方,我也就只好毫不心疼地咬下去,可怜那印记到现在都还没消。只知道后来我就那么哭着哭着睡着了,一晚上都只见眼泪在飞,我的,小贝的,杰拉德的,还有那些球迷的,兴许还有邓学安的吧。
好像第二天邓学安是铁青着两只大眼睛去学校的,一只估计是我做梦的时候把他当成C罗打了,而另一只是我见他看到巴西输了竟然没有一点表情时打的。直到现在我都觉得我那时特英明、特当机立断,要不那时候报纸上登出“某市一男子不相信巴西输球在街上裸奔”的下一条新闻就该是说“一家族英俊的公子变痴呆了”。他傻了没关系,反正傻子自己什么也不懂,我就惨了,要一辈子对着一个听不懂人话的人指手画脚,怎么都觉着冤。
怎么觉着说着说着就跑题了,难怪以前的语文老师总说我答题抓不住重点,作文从没给过我高分,让我很没面子,回家没少受嫌弃,记得那会儿我还恨了老师好长时间,原来都是冤枉他了,实在是抱歉。
总之呢,一句话,我们寝室在整幢女生楼乃至是整个学校都是赫赫有名的,而我们也非常配合,总是不厌其烦地以我们无穷的热情以及用之不尽的激情向世人展示着我们的存在。当然,这是比较了解情况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长期屠宰场,要不,怎么老有杀猪般的叫声啊?
一桌人酒足饭饱拍拍屁股准备走人的时候才想起来问老二今天为什么请客,而她,则给了我们一个跌破眼镜的答案:让我们陪她去看迎新晚会。
这是关乎我十九年来名誉的问题,我当然得首先站出来反对了,我义正词严地说:“都大三了,还看什么迎新晚会啊,你丢不丢人,出去别说我认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