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利己的天性,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必然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和争夺。因此,必须在允许人们利己和保护多数人的利益之间找到一种平衡,以使个体的利己行为不会损害到其他个体的利益,甚至还有利于人类整体的利益——利己利人。超我的任务就是将人们的利己行为约束在一定的规范之内,并将个体的利己行为引向有利于公众的方向。
专利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便是利己利人的最好范例。尽管一项好的发明从道义上讲应该广为传播,为更多的人服务,可是,我们必须在广为传播和保护发明者的创造性之间做出选择。只有保护合理的利己,才能不断地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如果一个人历尽千辛万苦完成了某项发明创造,却对自己毫无利益可言,尽管对整个人类是好事,也别指望他会长时间坚持这么做。
有的人不能理解医学专利的保护:“救死扶伤是天大的事,某人发明了新药,应该立即推广使用,能救多少人啊!为什么还要先支付发明者专利费,才能使用呢?”
如果仅仅是从眼前的利益出发,马上免费普及应用,那么长此以往,必然会极大地挫伤发明者的积极性。而支付专利使用费就是在鼓励他继续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新产品。受此鼓励,整个社会才能源源不断地涌现新思想、新发明。
专利和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是创造者的积极性,从而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创新成果,也就是保护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如果不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任由非法的盗版侵权行为泛滥,新的创造就可能会越来越少,最后遭受损失的还是大众。
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为了尊重知识(利己),鼓励创新(利人),发展生产力(利国家)。
4.损己利人——不具持久的生命力
有人说“牺牲自己,成全别人”这种“损己利人”的行为是高尚的,应该大力提倡。我们通常所说的“损己”是以公众群体的评判标准来定义的,即以群体的观点来认定个体的行为是损己利人,而且多数情况下是指物质上的损己。其实,行为人得到的精神上的自豪感和愉悦感往往是被大家所忽视的。所以,严格地说,其本质上还是有利己成分的。
当然,对于这种利人的高尚行为,我们可以赞赏,但真的不必大力提倡否定自己、损耗自己的行为。因为,如果一个人的行为,只是对别人有利,却对自己不利甚至损己(物质上的),那么其利人行为也难以持久,最终无法继续利人。
所以,一个人仅仅精神利己是不够的,因为人的生存才是最主要的,只有物质丰富之后,个体才会把利人行为长期化,也才会有能力将利人行为坚持下去。
比尔·盖茨的慈善基金会、李嘉诚的捐助行为,假如他们捐得连自己都吃不上饭,那么这类捐助行为是无法持久的。试想:当一个人一直耗损自己,最后连自己都无法点燃时,又如何去继续照亮别人?
因此,为了保持长久的利人,利己也是应该受到理解和赞同的。天助者,自助者也。人首先要自助,才能助人。我们提倡先追求个人的成功,然后带动其他人迈向成功,让自己先富起来,再带动其他人走向共同富裕。
一般来说,只要个人成功了,就必然会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利益。成功者办工厂——扩大了就业,销售产品——为别人提供了服务,交税——增加了社会的福利,消费——给别人带来了商机……可见,当一个人自己富有而充满能量时,就可以更好地利人,更多地回报社会。
当然,为了人类长远的利益,也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人是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更多地为他人考虑的,应该尽力做到“抑私为公”。这作为道德教育是必要的,也确实能让人类文明地不断提高。可是,如果我们不能认清人的本性,一味地强调“存天理,灭人欲”、“斗私反私”,一心想彻底消灭人的“私”心,让人否定自己,一心为公,虽然这种做法出自良好的愿望,却违背了人的本性,注定是不能持久的。
现在,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越来越重视保护私有财产,就是对人性的认同。这也必将换来生产力的更大解放,从而推动社会的更快发展。
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利己损人,理解利己不损人,鼓励利己利人的双赢原则。只有互助合作,携手共进,我们的人生才能幸福美满,人类的明天才会光辉灿烂!
思想无罪,行为有别
本我是隐秘的,是别人不易察觉的,许多时候你并不想将其公之于众。因此,本我常常是你一个人独自坐在台灯下,毫无顾忌地往日记本上倾诉的想法;是你独自散步时,浮现在脑海里的事物;是你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的缘由;是你儿时一段特别的经历,浓缩、潜伏在你的内心。有时,它以复杂的形式表现出来,例如在梦中出现,让你自己都觉得奇怪。
本我仅仅是需要,不加入好坏的判断。比如你饿了,那么本我只告诉自我:“我饿了,想吃饭。”至于你以什么方式弄来吃的,是自己请朋友吃,还是想办法让别人来请你吃……本我不管,它只是向自我提出要求,不管采取什么方式,只要满足了它的要求就行,具体的方式是由自我来负责的。
所以,导致一个人行为恶劣的责任在于自我,而不在于本我有多少罪恶的想法。当本我有恶劣想法时(自我认为它恶劣,本我只知需要,不管好坏),如果自我能够顺利说服本我放弃这些,并降低本我的“温度”,使它不至于沸腾到危险程度,那么,他依然是一个“好”人。
因此可以说,所谓高尚的人、卑鄙的人,其本我相差无几,只是自我修养的不同,才导致行为的差异。
我们通常喜欢用善恶去评判一个人的行为动机,认为人受物欲驱使是一种邪恶,是不道德的。其实,人的欲望与道德本身并无联系,与道德有联系的是满足欲望的手段。
再高尚的人,当他独自坐在台灯下,任由想象的翅膀自由飞翔的时候,难道从来就没有一丝丑恶的念头闪过?当他独自躺在床上辗转难眠时,脑海中就从来没有产生过不符合道德的想法?
出现过想法,但没有付诸行动,他仍然是个高尚的人;而将这些丑恶的想法实现了,那他就是个卑鄙的人。
有些人常常会因为自己有些不好的念头而自责不已,甚至郁郁寡欢。其实,想法无罪,不要因自己有些不好的念头而自责,因为本我的想法不等于现实,只要你的自我能够控制这些不好的想法而不去实施,那么这就不会成为一件值得你担忧的事。比如,你内心真是想狠狠地揍某人一顿,可是,最终你没有动手,那么你仍然是守法公民,是个有控制力的人。
虽然想法无罪,可这并不是说你可以放纵自己的想法。对一些不符合道德、法律要求的想法,要加以控制,绝不能任由不良的思想泛滥。如果不加控制,这些不良欲望就会在你内心深处翻滚碰撞,由平静而起波澜,最后掀起滔天巨浪。此时,你的自我恐怕已难以阻止它付诸行动的步伐了。
人类所有不道德的违法行为,都是由一些想法和欲望引起的。
对欲望要加以控制,不能推波助澜。否则,欲求就会愈加强烈,最后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后悔晚矣。
欲望有如潮水,应由理性的河床来规范和控制。所以,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不仅要学习必要的科学知识、工作技能,还要加强道德修养方面的学习。只有不断强化自我的管理能力,才能有效地抑制甚至消除自己头脑中的不良思想,而让正确积极的思想意识发扬光大,我们才能够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拥有幸福的人生。
现在创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已经成为时尚的理念。人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转变思想和观念,思想和观念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方式,而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决定着他的未来。这就是越成功的人越重视学习,越优秀的企业越重视培训的原因。
请记住:人的思想是可以改变的,欲望是可以控制的。那么,如何进行有效控制?这需要不断地提升自我,通过学习来提高自己的修养,增强控制力,本书的第六章将会对此有详细论述。
自我的现实考量
人的自我从诞生那一天起(人开始渐渐变得成熟懂事),它就想方设法满足本我的需要,而它同时也会考虑到超我可能的惩罚,所以自我具有现实性,见风使舵。
现在再来看看前面分析过的心理剖析图:
自我顾及超我而管束本我
从图中可以看出,人的本我被关在屋子里,它们都想从唯一的门出去,得到满足,遗憾的是门外面有个把门人——自我,本我想出门得到满足需要通过自我的检查和批准。自我根据超我的要求来检查,符合超我要求的本我可以开门放出来,不符合超我要求的本我关在屋内,自我经常锁住门,还时常对里面的本我说话——做思想工作。
别看自我经常和本我过不去,可它骨子里是偏向本我的。它之所以限制本我,是因为它知道背后有一批人持枪站岗,这些人是超我。如果把不符合超我的本我放出来,个体就会遭到严厉的惩罚。
那么,假如超我不在了,都去“吃饭”、“睡觉”了,自我还会紧闭大门吗?当然不会,此时的自我会兴奋地打开大门放本我出来——其实,自我早就想满足屋内的本我了。
没有超我,自我为本我打开大门
自我的这种倾向决定了它本质上强烈地希望满足本我的利己要求,却又担心外部超我的严厉惩罚。事实上,自我总是千方百计地满足本我的需要,只不过从个人自保的角度来看,如果一味地放纵自己的欲望而不顾及客观环境,则极难生存下去,所以自我的现实原则取代了快乐的利己原则。
要知道,自我的现实原则并不是要最终放弃获得本我满足、快乐的目的,而是暂缓实现这种满足,暂时容忍不愉快的存在,以此作为通向获得快乐的曲折而漫长道路的一个中间步骤。
人们经过理智的分析,放弃了某种想法,这一想法并没有完全被消灭,而是压制到本我的潜意识领域,它仍在那里潜伏,一旦条件成熟,它还会跳出来的。
因此,有些事情没有发生,并不代表这个人的本我没有这种欲求,可能是他为了长远的利己而暂时隐藏了这种欲求。如果有一天,外在条件成熟了,他的自我马上会满足本我的需要。于是,从现象上来看,好像是这个人变了一样。这也是很多看似不可能犯错误的人却犯了错误的原因所在。
1.红杏出墙——婚外恋现象分析
“食色,性也”,不“食”就无法维持生命,不“色”就无法延续生命。这是世界上多数生物具有的本能。
问题在于,人类虽然也是生物之一,但毕竟是万物之灵。所以,我们在满足这些“食”与“色”的同时,还需遵守社会的道德规范、法律制度,不能随心所欲。
一个已婚者,无论是男是女,如果遇到一个容貌好、气质好、有才华又品德高尚的异性,往往会产生一种爱慕之情(这也是许多影视明星成为大众情人的原因)。可是,由于社会超我的规范和影响,由于自我的控制(自己已有配偶,再有这种想法太不道德了),这种带有性爱倾向的感情也就稍纵即逝了。对于绝大数人来说,它只是一种美丽的遐想。
不过,如果同时存在着其他条件,例如这位异性和自己长期相处,诱惑力长时间存在——日久生情;对方对自己也有好感——暗送秋波;自己和配偶感情不好——基础不稳,而自己的修养不高,意志力又不足以抵抗这种诱惑时,婚外恋就可能由虚无的幻想变为实际的行动。
曾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经得住诱惑,如果有人经得住的话,一定是诱惑不够大!”它说明:足够的诱惑,就会有足够的堕落。
婚外恋产生的原因,在于人们对自己的婚姻生活现状不满(本我不满),加上其道德观念缺失,意志薄弱(自我弱小),又恰逢合适机遇(超我宽松),于是红杏出墙,坠入婚外恋的深渊。
有的女士说:“我老公没钱时,碰见美女正眼都不看一下;现在有钱了,见到美女就目不转睛。”甚至得出结论:“男人有钱就变坏!”
其实,不是男人有钱就变坏,而是他原本就有“坏”的想法,只是当初条件不成熟而已!现在有钱了,有权势了,自然可以创造许多“成熟的条件”,婚外情也就很容易发生了。
预防婚外恋这种本我正常、超我禁止的行为的方法是:要不断地提升自我,提高自己的修养,加强对本我的控制和教育,使本我的婚外恋倾向性活动减弱到最小程度。同时,道德和法律的监察也是必不可少的。双管齐下,才能将人们的行为引导并限制到符合社会道德、法律要求的轨道上来。
2.绝对的权力——培育独裁者的温床
西方政界有一句话:“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错,一个人一旦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就意味着超我不存在了,法律管不了他,道德苍白无力,习俗也无可奈何。此时,他的本我就会肆无忌惮地膨胀并表现出来,做出许多不理智的事情。因为不必担心超我的严厉惩罚,自我会放纵地满足本我的一切要求,各种形式的占有、杀戮就会出现。于是,这个人便被称为“丧失了人性,充满了兽性”,即丧失了自我,充满了本我。
一个人一旦拥有强大的权力,就容易利己。所以,权力需要制衡,需要完善的监督体制。而且,权力越大,越需要严格的监督和严厉的惩罚。
秦始皇统一六国,完成霸业,却也做出了焚书坑儒的残暴行径。他还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人们评价其“荒淫无度”。可是,如果大骂秦始皇的男士变成了秦始皇,他会怎样?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
秦始皇时代的超我很宽松:法律规定一个男人可以有多个女人,道德也允许一个男人拥有三妻四妾,习俗也暗示一个男人要是没有三妻四妾就说明他不够成功。同时,他在经济上又养得起女人,自然会产生这种想法。见到美女,“这个声音好听,娶回家”;“这个阳光自然,娶回家”;“这个年轻漂亮,娶回家”——自我尽情地满足本我的要求。
由于没有健全的超我来限制秦始皇,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他会采取任何他认为必要的手段,而不管这些手段是否会对人类的文明造成破坏——焚书坑儒,留下暴君烙印;修建阿房宫,横征暴敛,劳民伤财;修筑庞大的骊山陵,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加深了人民的苦难。
那么,换成另外一个皇帝,在那种情况下是不是会好些呢?历史上那些大权在握的帝王们已经给了我们太多否定的答案。
甚至可以说,这些现象的产生与秦始皇本人无关,而是无力的超我,缺失的、不完善的法律制度所造成的必然后果。只要此类封建制度(超我)存在,就会不断地产生这样的统治者。
正所谓,一个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干不了坏事,而一个不好的制度却会让好人变成坏人。
3.自我的力量——银行职员的思想斗争
一位银行职员谈到自己刚到银行工作时的思想斗争:看到柜台上一摞摞百元钞票,本我想:“这要归自己多好啊!”自我立刻做工作:“千万不能拿,只有自己的劳动所得,才有权力去支配。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被关进监狱,便无法享受美好生活了。”每天自我都会说服本我,慢慢地,自我的抵抗力增强了,本我的欲望也减弱了。后来,当他再看到那些钱就像看白纸一样,没有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