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蓝色的跑车穿过墨家别墅前的榕树林,沿着别墅群的车道驶出,上高架桥,再转过几个高速路口,半个小时后终于在市区的一家会员音乐剧院停下。
慕容雅首先下了车,又转身走到车后座,打开车门,半俯下身拉着朝歌出来。
“我们到了,”慕容雅微微一笑,抬起手,指着手腕上的纯手工名表,道:“这家剧院是国内有名的音乐剧院,今天上午九点半有一场音乐会,从国外请来的著名演奏乐队,错过了今天可就没有机会啦。”他的语调轻快而不失他一贯的优雅,垂着眼含着笑意看着朝歌,看起来温柔极了。
朝歌微微点头,轻轻应了一声,甚至没有新奇地张望打量四周,只是道:“大概有多长时间?”
“两个小时左右,”蔚蓝的温柔眼眸垂下来,慕容雅的嗓音优雅温和,像极了悦耳的大提琴声,他拍拍朝歌的肩膀,带着他就往里走:“我订好了前排座位,听完正好十二点左右,我们可以去前面的E国餐厅吃午餐。”
始一走近就有训练有素的侍者行礼,并且指引慕容雅往里走。朝歌任由慕容雅带着他走,平视着前方,有些心不在焉。早上墨瑾离开时的目光一直在他脑中闪过,那双深墨色的双眸,含着不悦,以及淡淡的薄怒,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看得朝歌几乎有些慌了神。
……明明就是他说同意让自己上学,所以才每天有早安吻的。现在又不让他去学校了,说到底是墨瑾的错,是他出尔反尔,怎么还一副那样的眼神,好像自己多对不起他似的……朝歌有些微恼地想着一些有的没的,没有发现,似乎自己从一早上就开始纠结这个问题,也没有发现,自己好像有点太在乎墨瑾了。
直到慕容雅停下来,朝歌差点撞上他优雅挺直的背脊,他方才抬眼,有些失神地看着眼前的景象。
布置精致华丽的室内,高高的舞台上是已经坐好的乐队,他们身着制服,处在华丽的水晶吊灯下。前方是已经戴好纯白手套的指挥,他站上指挥台,俯身朝台下观众鞠躬行礼。
朝歌随着慕容雅在最前方的贵宾席位坐下,有些出神地看着指挥者转过身去。大厅内四周的灯光渐次暗下去,四周的人群也安静地坐下来。
随着指挥者一个简单的起手式,厅内便渐次响起悦耳的鸣奏声来。初时平缓宁静,微风和煦,似乎能感受到有远处渺远扑朔的风迎面而来,带着某种不可言说的奇妙感觉,恍若身至幻境。接着曲风忽变,抒情与庄重深沉通过极富技巧并且高难度的双弦颤音体现出来,雄浑的气势和独到的旋律并重,整个大厅里呈现出音乐独有的魅力,每个人都深深为它惊叹、折服、沉迷。
慕容雅却忽然在黑暗中睁眼,他看着身旁闭着双眼静静聆听的朝歌,墨蓝色的双眸在这灯光黯淡的室内显得尤为莫测。他仔细地打量着朝歌,看着他垂下的长长羽睫,以及精致美丽的侧脸,还有白玉一般的肌肤。
她实在美丽极了。慕容雅想。
仿佛落入尘世不喑世事的精灵一般,朝歌闭眼垂首,呼吸清浅,身心从未如此放松过,他双手交握在膝盖上,几乎像是个虔诚的信徒,将他所有的信念都交给名为“音乐”的天使。
他沉迷在这场音乐会里,而他身旁的人却渐渐迷失在他的纯然精致美丽里。或许于朝歌而言,这只是一场令他身心愉悦放松的音乐会,然而于慕容雅而言,这却不啻于一场惊艳绝伦的视觉盛宴。
慕容雅慢慢慢慢地捏紧自己的双手,在黑暗里,唇角勾起一丝莫名的笑意。
…………
等到音乐会终于结束,朝歌方才如梦初醒,他站起身来,忽然觉得浑身舒畅,连之前墨瑾带给他的困扰也变得不那么重要起来。他转过身,刚要说什么,就和慕容雅还没来得及收回的视线撞在一起。
朝歌微愣,倒是慕容雅,神情自若地带着朝歌往外走,他笑得温文儒雅:“之前第一首曲子名叫《魔鬼的颤音》,你以前有听过吗?”
朝歌微微摇头,清澈的双眼,有些迷惑地看着慕容雅。
后者依旧是笑,他的眼里似乎含了什么和之前在墨家别墅截然不同的东西,朝歌被这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慢慢别开了眼,就听到慕容雅温柔的声音在一旁响起:“这是Y国小提琴大师Tartini是十八世纪最杰出的小提琴演奏家、作曲家。这首奏鸣曲正是小提琴历史上古典的顶峰之作,也是使他的名声流传至今的不朽之作。”
“后来,有人以Tartini本人的口述方式这样写道:‘1713年的一天晚上,我梦见跟魔鬼签了一份合同。那个魔鬼答应当我的仆人,一切都按照我的意愿来办。就是说,不论我想到什么,他都要事先为我准备好,每件事都进行得很顺利……后来在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为什么不把我的小提琴也交给那个魔鬼,看看他是不是一位音乐家,也能拉出点无论如何什么样的好听的音乐来呢?可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演奏得非常动人。那首美妙的奏鸣曲简直超出了人类的想象,包含一种至高无上的情调和意趣,使我永远依恋人世间的幸福,而忘记去寻找天堂。我陶醉、惊叹、心花怒放、欣喜若狂,兴奋得气都喘不过来了。这时候,我惊醒了,马上拿起小提琴,想追捕梦中的音乐,但是没能如愿。我继续冥思苦想着梦中的旋律和音乐的提示。这天晚上,终于写出了我认为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作品,并给它起了个曲名,叫《g小调小提琴奏鸣曲》(魔鬼的颤音)。但是,我还是认为它比我在梦中听到的那支曲子差得很远很远。如果能让我再一次听到那奇妙的音乐,即使就一次,我也宁愿砸碎我的小提琴,并永远放弃音乐。’”慕容雅的声音极富感染力,他这样一边说一边带着朝歌走出了剧院,几乎是有些演讲的味道。然后接过侍者递上的车钥匙,正想说什么,回头却看到朝歌一片痴迷的神色,不禁失笑。
“那么,”朝歌一双剔透的眸子发出莹莹的光,他仿佛发现什么新奇的妙境,紧紧盯着慕容雅:“然后呢?”
“于是,《魔鬼的颤音》诞生了。后来,作品以其非凡的魔力征服了听众。它好似作曲家在梦中与魔鬼对话,高超的表现手法使魔鬼的颤音给人间留下了绝响。”慕容雅为朝歌打开副驾驶座的门,带着温文的微笑,侃侃而谈:“然而,几个世纪过去了,再也没有哪位小提琴家做过同样的梦,记下那样惊世的曲调。”
朝歌顺从地坐进去,有些失神地想着,为了音乐,甚至宁愿砸碎自己的琴,并永远放弃音乐吗?
在他过去的乏善可陈的十八年暗黑无光的生活里,从未有什么东西使得他感触如此之大,这就好像,一个在黑暗中摸索行走了无数个日夜、见不到一点希望的人,突然有一天,面前出现了光亮。这几乎令他不敢想象。
朝歌抬手轻轻放在心口的位置,那里,有什么东西,跳得飞快。
在过去那么久的时光里,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理由支持着自己活下来。永不见天日的暗黑地下,两个永远不会说话的哑奴,甚至房内暗黑深沉的大钢琴,也好像是永永远远地矗立在那里。生活没有一点新意,没有一点改变,有时候朝歌自己都近乎麻木。
他本能地想要摆脱现状,想要出去,想去寻找光明,寻找一些……起码不是这样亘古不变,令人空虚得害怕的东西。
然后,雪安妟将他带出了黑暗。他努力适应现状,想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一切,但是还来不及感受太多,他就嫁给了墨瑾。
他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感受,然而却下意识地知道,自己是迟早要离开那里的,离开雪家,离开墨家,离开墨瑾。会有人来接他,虽然不知道会等多久,然而终归会有那一天的。所以,他看似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然而由始至终,就没有想过真正地融入。
直到今天,直到慕容雅告诉他,有人愿意为了音乐、为了一个梦、为了追逐某样东西,而放弃一切。
慕容雅见朝歌久久没有出声,以为他还陶醉在刚刚那场震撼的音乐里,于是轻笑一声,随口问道:“朝阳,你有什么梦想吗?像Tartini一样的,有吗?”
朝歌好似蓦然被什么击中一般,脸色透出一股不正常的红晕来,甚至于他的呼吸都微微有些急促……是的,梦想!
心间那跳得飞快的东西,那急促涌动的血液,昭示着的东西如此显而易见——梦想。
他的梦想,是什么呢……
朝歌闭上眼,无措地想着。
是整日沐浴在光明之下?还是一把精致绝伦的小提琴?或者是安定平稳的生活?
可是,这一切,他好像都拥有了。极为轻易地,拥有了。
朝歌深深地吸了口气,垂下的眼睫如蝶翼般轻轻颤抖,白皙细腻,如玉一般的肌肤在阳光下看起来精致极了,他慢慢坐直身子,轻声道:“我的梦想……是……做我自己。”
是的,做他自己。
不是雪朝阳,不是必须要嫁给谁的替身,不是需要不停说谎自圆其说的戏子,不是整天战战兢兢,生怕被谁发现自己秘密的惊弓之鸟……就是他自己,就是,雪朝歌。
慕容雅一怔,放慢了车速,颇有些深意地看着朝歌:“怎么,你……在瑾那里,过得不好吗?”
朝歌猛然惊醒,他几乎有些慌张地看着慕容雅,在他那探究的目光下,好似自己所有的想法都无处遁形一样。他怕极了这样的目光,带着审视与怀疑,与无法形容的复杂深意。
“没……没什么。”朝歌有些语无伦次,他忙别开眼,不敢再去看慕容雅,低低道:“墨瑾他……很好。”
那么,有多好呢?
慕容雅到底没有问,只是收敛了少许笑意,将车驶进一家装修精致华丽的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