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祖宅很大,比雪家有过之而无不及,墨瑾继任后便将祖宅北门和北园重新装饰成现代风格,不时用来宴请非世家的合作对象或者媒体。不过自然不允许拍照或者录音摄像,但相对其他世家而言,这已经是很大的开放了。尤其各家新闻媒体及娱乐记者,无比趋之若鹜,将之视为一种时尚和荣耀。在利用舆论和收买人心这一面,墨瑾从来不吝其财。
精致华丽的水晶吊灯悬在高大宽阔的大厅中央,各色餐点有序地摆放,香槟塔散发出迷人的淡香。穿行在衣香鬓影里的侍者端着馥郁芳香的美酒,洒落一路香甜醇厚。优雅轻缓的音乐隐隐奏响,舞台中央的乐队衣着整齐,面带微笑地弹奏。各色举止优雅、面带笑容的俊男美丽低声交谈,或手持美酒,或半挽佳人。正中央的舞池里,有人相携翩翩起舞。
室内一片华贵艳丽,与南园的古朴截然相反,观之难免有一种奇异的错乱感。
墨瑾与朝歌相携而来。
墨黑西装,雪白礼服。两人都有着不凡的相貌,比之室内他人,简单素雅的打扮更显得华贵脱俗。
渐渐有人停止了舞步,室内安静下来,纷纷看向墨瑾。
朝歌一怔,从未受过这样的瞩目,一时有些无措,不由得捏紧了墨瑾的袖口。
墨瑾状若未觉,只是带着朝歌走到大厅的中央,站上舞台,带着朝歌,缓缓朝室内众人点头致礼:“欢迎各位来到墨家,参加墨瑾的婚礼。”
墨瑾在界内出了名的冷傲孤绝,何况墨家地位超然,能这样客客气气地对一众社会人士,已经算是礼数周到了,倒也没人能说他好歹。只是方才这短短两句话,其中的深意当然得由各自慢慢去揣摩。在墨瑾没有结婚之前,有关他的绯闻从来没有断过,虽然多数是另一方主动贴上去的,但到底或多或少带着墨瑾的名声。在场的人群里不乏有C国娱乐圈的人,如今走到圈内顶级的地位,借了墨瑾东风的人不在少数,虽说只是一点点,但也足够小红一把了。墨瑾一向不刻意压制什么,何况他从这些明星身上得到的也不算太少。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们追捧眼红的绯闻对象,其实就是他们娱乐公司背后的大股东。相较而言,墨瑾稍微牺牲点皮相和名声,也算不得什么。
今天当众介绍朝歌,无非是给众人提了个醒。无论是墨瑾婚后本身的声誉、或者是世家超然的地位、还是雪家的看法、又或者是两家联合的利益所在,都容不得再有什么人不知深浅地靠近、利用。
在场的都是一群人精,此刻均面无异色,台下响起一片掌声。
“这是我的妻子,墨家今后的主母,雪家千金雪朝阳。”墨瑾垂下眼,对朝歌微微一笑。
朝歌手心直冒冷汗,然而只得竭力掩饰,朝众人一一微笑,点头致礼。
墨瑾带着朝歌下台,墨林上台一一安排:“下面晚宴开始,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
朝歌微微松了口气,不由朝墨瑾的方向靠了靠,一双手挽住了他的臂弯。身后传来众人低低的议论,纷纷称赞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之类的。
墨瑾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
很快墨林便跟上来,在前面带着墨瑾,走进三楼的一间房间。
这是一间装饰简约雅致的套房,室内隔音很好,将外界的喧闹全部隔绝在外,只听到里间有浅淡温和的悠扬曲乐缓缓流泻。
墨瑾带着朝歌进来,径直走到会客厅,松开了朝歌的手,随手解开西装纽扣,靠着米白色的真皮沙发坐下。
两侧的沙发上也坐了人,右侧的人染着红色的头发,看起来十分年轻,一身休闲的西装,显得帅气逼人,看见朝歌在打量他,不由开口:“墨雪,你好啊,我叫纳兰若。”
墨雪?
朝歌一愣,眨眨眼睛,小声问:“……谁是墨雪?”
“你啊。”纳兰若弯眼一笑:“你母家姓雪,夫家姓墨,你既然嫁到这里,自然要冠以夫姓啦。用我家老头儿的话说,你就是墨雪氏啊。”
朝歌:“……”
他的打扮,哪里像是那么迂腐古旧的人,分明是调侃。
朝歌无措地看向首座的墨瑾。
然而后者端着酒杯,轻轻晃动杯中清冽醇香的白兰地,头也没抬。
“你好。”终于有个温和的声音响起,解了朝歌的窘境,那声音极为好听,起伏转承,略带磁性,听着像是大提琴低沉悦耳的弹奏声。
朝歌顺着声音看去。
那人穿着宝蓝色的西装外套,黑色领结优雅精致,雪白衬衣没有一丝褶皱。他静静靠坐在柔软的沙发里,双腿交叠,双手随意地放在两侧。略长的头发恰恰齐耳,露出他耳垂上晶兰的菱形蓝宝石。他的额骨较高,这样的人通常十分聪明通透。眉毛略有些淡,然而均匀齐整,挑不出一丝瑕疵。一双深邃的眼眸也是淡淡的湖蓝色,透着光线看过去,柔和而深邃。白皙温软的脸,衬着他极浅极淡的微笑,乍一看十分舒适,细细打量又觉得优雅极了。
他站起身来,对朝歌微微俯身点头:“我叫慕容雅。”
人如其名。
朝歌不由展颜,微微一笑,点头回礼:“我是雪朝阳。”
慕容雅淡淡一笑,坐回沙发里。
朝歌收回目光,忽然惊觉墨瑾的视线不知什么时候落在了他身上,眼里的深邃和探究几乎不加掩饰,看得朝歌心中不禁有些慌乱,一时愣愣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动作。
墨瑾瞥了他一眼,心绪几转,很快收敛了神色,伸出手来:“过来坐吧。”
朝歌舒了口气,方才略提着裙摆,从纳兰若背后的沙发绕过去,坐在墨瑾身边,把手放进墨瑾的手里。
纳兰若与慕容雅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笑意。
慕容雅举起酒杯,俯身前倾,笑道:“难得一聚,今天又是你的婚礼,干杯。”
纳兰若也端起酒杯:“恭喜大龄青年终于脱离单身队伍啊。”
墨瑾平时听他开惯了玩笑,也不说什么,示意朝歌和他一起举杯。
朝歌后知后觉,“啊”了一声,方才端起杯子。
四个酒杯轻轻碰在一起。
同样五分满的白兰地,对在场的另外三个人而言,当然不在话下。就是一般的世家千金,也能够一饮而尽。更何况,朝歌端的还是香槟。
然而就是这样,没过多久,他就开始面泛红潮。
一开始不觉得,慢慢后劲上来了,他几乎是靠着墨瑾就睡着了。
酒品还算不错。
墨瑾暗自想了点不着边际的,吩咐墨林把朝歌带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