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我们建议相关监管机构可设定相对粗线条的、原则性的行业监管办法或者指导意见,引导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同时通过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促使相关参与者在红线以内运行和发展。至于说红线在哪里,从宏观层面理解,就是不能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正如央行副行长刘士余指出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注意防范风险,两个底线不能突破: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是非法集资。
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全球互联网金融尚处于发展初期,一定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以往金融监管机构面对的往往都是那些资本实力雄厚、人才相对齐备、管理相对规范的金融机构,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往往是一些资本实力弱、人员数量少、对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不太熟悉的机构或创业者。因此,我们对待互联网金融不能求全责备,在监管方面需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在监管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方面,还要把握好对于一些风险事件的处理。一个风险事件的出现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是个别事件还是系统性事件,需要认真分析和判断。不能因为一些偶发事件而对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平衡监管理念做出频繁调整,或者来一个180度的大拐弯。
三、处理好短期与长期监管之间的关系
短期与长期监管之间的关系,与原则性和灵活性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从短期看,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发展初期,此时许多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还不是非常清晰。因此,当下监管机构持有“让子弹飞一会儿”的监管理念是无可厚非的,但我们同时需要认识到,市场参与者的做法、行为是有惯性的。说得通俗一些,我们不能以大人的标准来要求孩子,但也不能因为他们是孩子就完全放任自流。不然,他们要么没法长大,要么即使长大成人了,一些陋习将难以改正,发展的隐患将难以消除。因此,在当前这个阶段,即使它们还只是“孩子”,监管者也应该告诉这些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哪些是坚决不能碰的,哪些是我们比较鼓励和倡导的。
金融监管其实是存在“路径依赖”的。长期其实就是由一个个阶段性的短期组成的,阶段性的、短期的监管会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及参与者打上一个个“烙印”,监管者与被监管者走过的一段段“路径”累积起来会形成一定的“依赖”。监管机构需要处理好短期与长期监管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防止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以及“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
互联网金融能做多大要看监管层脸色
文/陈凯
咨询公司互联网金融分析师。
受中国官本位的传统官僚体制影响,监管机构以前一直是高高在上的神龛,底下的人即使不愿意去膜拜,至少也是不会主动去招惹监管层的。
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最希望的状态是高层的监管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它们可以适当地跨越一些“雷池”,适当地突破一下本就滴水不漏的金融业监管体系,为基于互联网属性的金融形态带来更广阔的空间。
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空间有多大,直接取决于金融监管的默许空间有多大,而不是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创新能力有多强。
这就形成了一个相对的悖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能力过强的话,冲击太猛,容易引发监管层的过度反应和“叫停”式的决策,直接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既然是“给你多大的舞台,你就跳多好的舞蹈”的逻辑,底层的空间由政府圈定,按理说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可以按照空间设置和类似于负面清单的逻辑来监管。那为什么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还是莫衷一是呢?
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虽说有一个内部协调的议事机构,但却始终没能集体行文,对互联网金融做出成文的大纲式的规范。只有在类似于比特币等互联网货币交易风险敞露,并直接威胁到监管的有效性时,才不得已出台一些紧急规定。
这里就必须说一说咱们国家的金融监管文化。
按照一般的逻辑,监管目的是为了促进金融行业的良好发展,或者说,监管是为了更好的促进,而不是阻挠。此次民生社区银行被叫停,大快人心者有之,扼腕痛惜者有之,但笔者却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监管的监察失误。不是说监管层缺乏足够的监管和执行能力,而是依托于监管体制的文化使然。
说到点子上,就是一种监管文化的差异:是把自己当成金融业的服务者呢,还是把自己当成高高在上的主人翁,跷着二郎腿优哉游哉地、严厉地斥责不听话的被监管者呢?
对于互联网金融也是一样的,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发展,而不是封杀。从一些典型的案例来看,监管机构在面对新生金融创新时,往往显得手足无措,或者“无据可依”,要么是正在研究中,要么是果断先叫停了再说,至少对监管方而言没有风险。
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主人心态,规则是我定的,场地是我提供的,谁来唱,唱得多好,也是直接或间接由我主管的,那么最后形成的结果就很有可能是监管的时效性的降低和固守本源式的过于保守。
这种心态是不利于底层金融创新的发展和推广的。这里又要说一说银行业了,不是银行业没有创新能力,而是被太多的条文和红线所监管着,和互联网金融相比,一个是戴着枷锁在跳舞;另一个是几乎还没穿好衣服就翩翩起舞了,哪个更有活力可想而知。
互联网金融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挑战了现有的金融管理体制,要求监管层日后的监管中更加注重服务性和开源式的鼓励,而非一触碰雷池就果断封死的堵截式治理。前一种是服务的管理方式,后一种是主人翁式的行为方式。
从整个金融改革和政治体制转变的趋势看,改革的政治和经济目标就不说了,从文化认同来说,就是要让以往高高在上的政府和管理机构降一降身段,改变以往的俯视观,逐渐适应平视、仰视观。
这就意味着,监管的方式和手法都要积极改进,只靠自上而下的发文和报批等行政方式,很难直接了解一线金融业务和创新的真正利弊,而是需要监管者真正俯下身来,去接一接地气。互联网金融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契机,一个改变监管机构行为方式的契机。
主人翁的心态是自上而下的,中心权威式的;服务者的心态是自下而上的,并强调事后的解决。从2013年下半年的事态看,央行等金融监管机构不止一次赴上海、深圳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调研,期间是说的少,听的多,可以视为管理者服务意识加强的表现。
从本质上说,金融业也是一种服务业,只不过是一种需要监管来控制风险的服务业,这和其他通过管理来控制质量、价格的服务业有所不同,所以也一直导致了监管文化的错位:过于注重权威和风控,而缺少一定的服务意识。
改革是倒逼的,依笔者看,监管的体制文化也需要倒逼,需要多一些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实践,来给管理者提供更多的服务心态的体验,让管理者明白,金融服务业需要服务的心态;同时也让从业者明白,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而不是为了束缚手脚,戴上枷锁。如此一来,互联网金融期望监管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猜疑心态就可以少一些,而“敞开心扉,接受监督”的阳光心态就可以多一些。
监管层招安阿里腾讯的智慧
文/余丰慧
著名财经金融评论家,知名网评人,著名专栏作家。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十大网评人”荣誉称号。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说,目前已确定五个民营银行试点方案。分别由参与设计试点方案的阿里巴巴、万向、腾讯、百业源、均瑶、复星、商汇、华北、正泰、华峰等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工作。
千呼万唤始出来!这标志着历经一年左右酝酿筹备的民营银行试点正式破冰起航了。正如尚福林主席所言:“至于说这些银行什么时候能够挂牌营业,主要取决于这些银行的条件是否成功。也就是说,挂牌营业的时间主要还取决于这些试点银行自身。”
看来在监管政策制度层面的任务已经完成,“障碍”已经扫除,接下来就看这五家民营银行试点自身准备进度了。也就是说,主动权在发起五家银行的民资自己手中。
从制度设计层面对五家民营银行试点的特点要求是,完全由资本说话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主要服务小微企业的多层次银行业服务体系,依法做好风险管控和损失承担的“生前遗嘱”制度安排,防止内部股东关联交易融资的监管要求。但是,笔者认为,银监会确定的五家民营银行试点最大的特点是鼓励金融创新。
五家民营银行试点中互联网新经济新金融领先者、领路人的阿里巴巴、腾讯就占据两家,凸显银监会鼓励金融创新,将金融创新具体落实到拼抢得几乎“刺刀见红”的首批民营银行试点中的开放开明思想。正像尚福林主席所言,这次试点的选择,不是计划模式下的指标分配,也不是行政管理下的区域划分,完全是对试点方案的优中选优。
阿里巴巴和腾讯是互联网新经济新金融的领头羊,特别是阿里巴巴已经在互联网金融中有过诸多探索,比如:阿里小贷在银行资产业务上已经探索两年多,支付宝已经在银行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上探索多年,余额宝快速发展已经在银行资金来源和中间业务上进行了有益探索而且效果非常之好。腾讯的网络支付结算、理财产品中间业务正在快速发展。
银行业是实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产业资本积累到足够富裕充足情况下,自然而然就对金融银行产生内生动力需求。产业资本通过自办银行,与金融资本融合或者自身发展成为金融资本是一个规律。足够的资本积累是银行业抵御经营和流动性风险的关键。阿里巴巴和腾讯两大互联网集团手中具有超级超额资本,完全能够满足兴办民营银行的资本要求,抵御风险程度达到监管要求不成问题,符合银监会优中选优的高标准。
最为关键的是银监会鼓励金融创新,鼓励互联网新金融的发展,在传统银行中引入了互联网银行鲶鱼效应的新鲜血液。
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银行是金融创新无可争议。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上看,互联网金融无论是第三方结算支付系统,还是贷款资源的配置效率,都远远高于传统银行。
银监会批准阿里巴巴和腾讯双双进入首批五家民营银行试点,笔者分析背后凸显监管部门的超强智慧和玄机。
首先,以阿里和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目前风起云涌,发展速度之快超乎包括监管层在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士的意料。特别是近期关于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宝宝”们的争议非常之多,对其超大规模带来的金融风险担忧越来越多,呼吁对其监管的声音多而且分歧异常之大。
这时候将阿里和腾讯纳入到首批民营银行试点之中,互联网金融两大巨头将被监管部门彻底收编,其旗下的小贷公司、余额宝、支付宝、微信支付以及微信理财通等都将会整合到新成立的网络银行整体业务之中,要么成为网络银行的信贷等资产业务,要么成为银行支付结算系统,要么成为银行中间业务。
无论成为什么,都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所有监管政策制度标准接受监管。来自监管层的约束是全面性、整体性的,这对于民众担忧的风险将会大大降低,对于互联网金融要不要监管的争议将彻底画上句号。这是监管部门的高明之处。
其次,批准阿里、腾讯两家同时进入五家试点民营银行行列,无形中形成了三层竞争格局:民营银行包括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竞争;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模式的竞争;网络银行之间的竞争。
试想,如果阿里一家网络银行进入到民营银行试点之中,凭借马云的智慧,极有可能依靠其大数据、庞大的客户基础以及移动互联网优势很快形成在这一领域的自然垄断局面。
但是,阿里、腾讯同时进入试点民营银行,两家可以展开一如既往的竞争,其结果是,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越竞争消费者受惠越多,市场活力越大越持久,并且可以防止可能出现的自然垄断格局。这也许是银监会等监管部门设计出的美妙绝伦的玄机。
阿里、腾讯共入民营银行给传统银行和传统监管方式都带了挑战。对传统银行的挑战大家都已经有目共睹,对监管部门也提出了挑战。
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在金融管理方式上确有大的不同。就比如前面提到的贷款资产拓展方式,现有的《贷款通则》和监管部门的贷款管理制度以及传统银行对贷款客户的考察方式和程序制度都显得过时了,都不能套用了。监管部门亟须按照网络银行业务运行的特点设计出新的、适应互联网新金融的监管制度和模式,这是最为急迫的事情。
互联网金融要勒紧裤腰带
文/陈凯
咨询公司互联网金融分析师。
互联网金融要不要勒一勒裤腰带?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互联网金融的先天缺陷在于风控,一旦业务规模做大了,很容易沾沾自喜,放松在流动性风险和流程方面的把关。2013年9月份以来接连出现的P2P倒闭危机,已经反映了这个现象。虽然P2P不能代表整个互联网金融,但互联网金融的先天缺陷是客观存在的。
再者,银行业之所以在改革和金融创新上赶不上互联网金融的速度,并不是人家没能力、没想法,而是银行如今是金融体系内接受监管条件最多的金融实体之一,大到流动性、准备金、存贷比、不良率,小到客户运营和内部制度,都需要接受银监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人家是在戴着枷锁和你赛跑。而互联网金融很大程度上是无门槛、无政策、无监管,说得严重点是在政策缺失的情况下“裸奔”,前期虽然可以在市场和客户布局上占得先机,但一旦监管政策出来,发展中的问题就会慢慢显露出来。
从这个意义上说,互联网金融应该在合适的时机勒紧自己的裤腰带,不要路都还没走稳,肚子就开始肥大起来了。严谨点说,就是要学习一下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制度,把自身平台的风险降下来,把平台的信用和流程建设提上去。
此外,对于眼前十分燥热的互联网金融来说,不论是从业者、投资者还是普通的消费者,都需要给它降降温。做互联网金融,真正做得好的眼前就那么几家,绝大多数还是在趁着这一波浪潮在试探,或者说是尝试。阿里金融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集大成者,其金融模式可以细分为第三方支付、信贷、数据征信、平台在线理财等;P2P领域内的拍拍贷、人人贷、平安陆金所、宜信、积木盒子等则是这一领域内的行业引领者;在金融服务平台内,融360、91金融超市等也可以作为代表。但除了这些,其他的平台都还难以成为一个相对比较标准的,或者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