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汉化政策的推行,不仅加速了鲜卑族同汉族的融合,而且加速了北方各族共同封建化的进程,促进厂各族的大融合,促进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同历史上其他改革一样,孝文帝改革同样也遭到保守势JJ的反对和抵制。但孝文帝并未因此而动摇,对反对势力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如:496年太子元恂在保守势力的纵恿下企图逃回平城发动叛乱,孝文帝发觉后,对太子处以死刑。同年冬,镇北大将元思誉等在平城发动兵变被平服,从而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孝文帝元宏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放乔本民族的旧俗,冲破层层障碍,毅然进行改革,对我国历史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不愧是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政治家。
忧国忧民矢志革新
——柳宗元
柳宗元,字子厚,是我国中唐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和文学家。生于773年,卒于819年。祖籍河东(今山西运城解州镇),故人们也称其为柳河东。晚年他被贬谪在柳州,又死在柳州,所以人们也叫他柳柳州。
柳宗元一生经历了代宗、德宗、顺宗、宪宗四朝。但他一生的主要政治活动,是在贞元、元和时期。这一时期,唐代社会经过“安史之乱”兵革的摧残,唐朝由所谓的“盛世”,已走向衰落,灾荒、战乱时期。统治阶级为维护其腐败的政权,对劳动人民进行更加残酷的掠增和压迫,使阶级矛盾进一步尖锐柳宗元于德宗贞元九年举进士,十四年中宏词科,授集贤殿正字。贞元十七年(801年)调任兰田县尉。两年后,被调回长安任监察御史里行。这个官职,具有监察一般官僚的权柄,而且可以监督各路军队,到地方检查工作。并且民事、军事、财政,都有权过问。从职权来看,并不小于御史,这也为他后来参加永贞革新创造了政治条件。
中唐以来,朝政腐败,人民处境更加痛苦,阶级矛盾激化。“安史之乱”以后,宦官专权日甚。从唐玄宗重用高力士起,宦官权力渐增,他们把兵权牢牢抓在自己手中,特别是掌握了京城卫戍部队——禁军的兵权,飞扬跋扈,废立皇帝,任免大臣,而且天下诸道节度使处都派宦官担任监军使。这些人不懂兵法,不会作战用兵。再者,宦官和一般的官僚地主一样,侵夺土地,霸占民田。
此外,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党派争斗愈演愈烈。思想领域,佛教神学泛滥。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一部分忧国忧民的进步人士,如王叔文企图通过革新活动,兴利除弊。柳宗元也参与了当时的永贞革新活动。
柳宗元任监察御史里行期间和王叔文、韦执谊等人结下友谊。王叔文为东宫太子李诵侍读,政治上具有一定的革新思想。而太子李诵也确实深感当时宦官的权柄太大,因而对王叔文等人的政见非常赏识。柳宗元、刘禹锡等人与王叔文、王□等政见相同,并且逐渐形成以“二王刘柳”为核心的革新势力。他们维护统一,主张加强中央集权,反对分裂,反对藩镇割据,反对宦官专横和大士族大官僚的俸禄特权。永贞元年(805年),德宗去世,顺宗李诵继位,王叔文、柳宗元等趁机进行改革。这时王叔文、王□提升为翰林学士,王叔文兼盐铁副使。以韦执谊为宰相。柳宗元为礼部员外郎,刘禹锡为屯田员外郎,共计划革新事宜。
永贞革新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强中央集权,抑制藩镇割据势力。二是打击宦官势力。罢去掠夺、侵扰人民的宫市和王坊小使,结果“人情大悦”。又裁减宫中闲杂人员,停发内侍郭忠政等十几人俸钱。这些都是抑制宦官势力措施。更主要的是计划从宦官手中夺回兵权,这是提高封建中央权力,打击宦官专横的关键。可惜夺取兵权的计划失败了。三是明赏罚,执行“任人唯贤”路线。处置了一批专横残暴,腐朽守旧的官僚。老百姓听到后很高兴,“市里欢呼。”四为停止苛征,缓和剥削。规定两税正税外,“不得擅有诸色榷税;赏贡外,不得别进物钱”。于是,将“羡余”、“月进”、“进奉”等一概免去,并免除百姓积欠的课税租赋。此外,还放出宫女3百,教坊女乐6百人还家,停止了一些不急不务。
永贞革新的这些措施。打击了当时的藩镇割据势力,专横的宦官和守旧复古的封建大官僚,顺应了历史的发展。
但是大士族大官僚和割据势力,顽固地反对永贞革新,他们拥立太子李纯为帝,幽禁顺宗。革新派的人都被贬、被杀。王叔文被贬后不久又被杀害。王□死于贬所。柳宗元、刘禹锡、韩晔、韩泰、陈谏、凌准、程异、韦执谊均被贬为边州司马,史称“二王八司马事件”。这次革新运动在激烈的斗争中失败永贞革新失败后,柳宗元先被贬为邵州(今湖南邵阳市)刺史,后又贬为永州(今湖南零陵)司马,在被贬的生活环境里,虽然精神苦闷,但并没有动摇他的政治理想,他不止一次地宣称:“道苟直,虽死不可乱也。”(《与韩愈论史官》书)“虽万受摈弃,不更乎其内。”(《答周君巢饵药久寿书》)他深刻观察社会现实,从事创作。无论是充满唯物主义思想的政治哲学论文,还是“褒贬讽谕”之说的散文;深刻雄辩的议论文;精严生动的传记文;警策隽永的寓言;情景交融的游记等,无不立足于宣传进步思想,揭露政治黑暗,反映人民的疾苦。在哲学上,他认为世界万物由“元气”产生,“东西南北,其极无方”(《天对》)。否认在“元气”之上还有最高主宰(神)。“功者自功,祸者自祸”(《天说》)。主张天人不相预。在社会历史观上,认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生发展,“非圣人之意也,势也”《封建论》)。在《送薛存义序》一文中,提出了“官为民役”的观点。在《封建论》中,柳宗元把总结历史经济和现实的思想政治斗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揭露分封制的种种弊端,借以猛烈抨击腐朽跨扈的藩镇割据势力,表现了鲜明的战斗性。《捕蛇者说》用对话的叙述方式,深刻地揭露了重赋比毒蛇更毒,苛政猛于虎的主题,描绘了一幅横征暴敛下的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现实悲惨图画,既揭露了中唐时期政治的腐败,又体现了柳宗元忧国忧国的悲愤心情,深切希望好皇帝和清明官吏能改革弊政恩泽人民。
柳宗元从永贞元年(805年)被贬,到元和十四年(819年)整整14个年头。长期的贬谪生活,精神上物质上阶段的磨难,使他的健康状况越来越坏。元和十四年(819年)十月五日含冤长逝,年仅47岁。生活在封建社会中的柳宗元,尽管他的思想和行动都带有那个社会的印记,但在我国的思想史和文学史上,却永远闪耀着光辉。
叱咤风云的改革家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因封荆国公,故又称王荆公。生于1021年,卒于1086年,江西临川人。出身中小地主家庭,父亲王益是个历任多年州县行政职务的下级官吏,社会地位不太高。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中进士,先后做过州县官吏。神州熙宁年间(1068—1077年)两次为宰相,推行新法,被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
由于王安石长期担任地方官,因而比较了解各地的风俗、人情、政治经济状况,人民的生活等情况。早在做地方官时他就开始了社会改革的尝试。庆历七年(1047年),他风尘仆仆,来到东海之滨的鄞县(今浙江宁波)充任知县,他目睹这里的百姓穷困状况后,立即考察农田水利和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组织和带领县吏参加生产和水利情况的考察队,摸清情况后立即动员百姓兴修水利。考虑到当地渔民春汛出海捕鱼而青黄不接的困难,王安石还低息贷谷于民,解决了渔民春荒的困难。3年的治鄞,使生产与生活的面貌有所改观,也使王安石获得了较高的政治声望。这是他推行社会改革的第一步尝试。嘉□二年(1057年)王安石任常州知州,到任后,他又锐意改革。
说服富绅出钱集资,开挖运河,兴修水利。嘉□五年(1060年),王安石被任命为三司度支判官,这是个掌管财政预决算收支的要缺。他要在国家政治中心来施展推行变法的政治抱负。是年五月,王安石万言上书,写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对北宋当时的内外形势、朝廷时弊等问题作了相当深刻的论析,并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和任务,是熙宁变法的前导。然而,“万言书”对于年老而又生性懦弱的仁宗,已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他没有能力支持继范仲淹改革之后的又一场新的变法运动。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逝世,20岁的神宗继位。他在做太子时就已读过王安石的“万言书”等政论文章,对王安石的见解非常赞赏。熙宁元年(1068年),王安石被授以翰林学士称号,应诏见皇帝对策。这次谈话深深打动了居安不思危的神宗,坚定了这位年轻皇帝改革的信念。事后王安石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深刻分析了当时的政治形势、内外矛盾、社会弊端等问题,切中了要害。宋神宗感到要想挽救北宋统治的危机,依靠因循守旧的元老重臣是不行了。于是,熙宁二年(1069年)便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即副相),兼新建立的制定与实施新法的制置三司条例司的副主管,开始了一场新的社会改革。王安石认为“积贫积弱”的根本原因在于理财无方。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抑兼并”,“发富室之藏”,“损有余以补不足”,“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也就是用限制豪族大地主某些利益的办法,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从而发展生产,实现变法“富国强兵”的总方针、总目标。从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新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熙宁二年(1069年),颁布均输法。宋政府在淮浙江湖等六路设发运使,征购这一带的物质供应京城。过去征收这些物质,不论各地收成好坏,不能变动。投机商人控制市场,从中牟取暴利,盘剥人民。均输法则要求发运使根据“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在物价较低、路程较近的地区采购京城需用的物质。均输法主要是控制豪商富室对物质和特价的垄断、操纵。新法实施的结果,京城的物质供应和东南地区的生产情况有了较好的配合,百姓的负担也有所减轻。
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王安石制订并颁布了青苗法。在每年的阴历正月和五、六月,由各州县官府根据户等高低贷钱给农户,随夏秋二税归还。推行青苗法的目的,是使农民从私人高利贷的束缚下摆脱出来,解决农民青黄不接时的困难。这是王安石抑兼并的一种手段。
熙宁二年门(1069年)十一月颁布农田水利法。奖励各地兴修水利、清查荒地,制定治理河道规划。凡水利工程均由当地民户按户等出钱出工筹办,不足部分,国家给以青苗贷款。新法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兴建了水利工程1万多处,灌溉田地3600多万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颁布免役法。各州县每年计算用于募役的钱数并按五等户别摊派到原来服役的民户。原不服差役的官户、女户、单丁户、寺观户也一律减半出助役钱。免役法把过去的职役改为由政府募役。新法的执行,使封建国家非但保证了役的征调,同时还增加了“助役钱”的收入。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王安石颁布了市易法。建立统辖全国的都市易司,地方分设市易司、务,朝廷拨钱为本钱,供收购货物和商贩贷款之用。当市场上某种物质供过于求时,即由市易司、务收购起来;当某种物质供不应求时,即将该货贷与商贩运往各地出售。这样就防止了豪商的囤积居奇,牟取暴利。
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颁布方田均税法。以四边各1千步为一方,对耕种的土地进行丈量,而后根据土地的多少和土地等级规定各户不同的税额。推行方田均税法,旨在限制兼并和改善小农之处境,使田多税少的富豪地主不能隐匿逃税,田少地差的农民减轻了负担。
王安石很鲜明地是从小地主立场来反对豪族大地主集团的,是从巩固封建统治这一前提出发进行变法的。但是,王安石推行的新法,使豪强地主兼并土地和高利贷的盘剥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这在客观上使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自耕农从事生产的条件有所改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对历史的进步作用是应当肯定的。
正因为新法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的某些利益,因而在新法推行的过程中,遭到了保守派旧官僚的激烈反对。顽固保守派的代表司马光说:“天不变道亦不变”、“祖宗之法,不可变也。”大官僚文彦博也说“祖宗法制俱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他们用儒家的正统观点极力攻击新法。
对保守派的攻击,王安石没有畏惧,而是坚决进行反驳。他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认为“天道尚变”,人亦应“顺天而效之”,因势变法。为了推进变法,同豪族土大地主集团的保守思想进行斗争,他提出“新学”作为他的新法的理论根据。他在斗争中没有动摇,仍坚持变法,决心革新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积习。
保守派见攻击新法不能得逞,便造谣中伤,攻击陷害王安石本人。司马光攻击王安石“弃先圣之道,违天下人之心”。谏官吕诲骂王安石“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参知政事唐介攻击王安石“必扰天下。”熙宁七年(1074年)春,河北等地旱情严重,加上豪绅地主的剥削,灾民食不果腹,流离失所。保守派把破产的灾民画成《流民图》,送给神宗看,说这是新法造成的,是新法招致天怒人怨。在朝内外保守派的攻击之下,宋神宗也怀疑起新法来,对王安石也渐渐不信任了。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神宗于呈下求言诏,司马光乃上书罢新法,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只好辞去宰相职务,到地方上去当官,虽然次年二月神宗下诏复相,但王安石已无能力将变法推行下去了。
由于君臣疑怨日深,不久第二次被罢相。王安石离任后,司马光等保守派又掌握了政权。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死后,新法被全部废除,次年四月这位北宋著名的改革家、政治家、文学家与世长辞。
(崔衍东杨贵杰郭克俭马学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