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杰弗逊是第一个死于贫困的美国总统。杰弗逊8年的总统生涯,使他欠下了巨额债务,不得不另借债偿还以离开白宫。离开白宫之后,他虽然拥有几间小作坊和一个小农场,但入不敷出,尽管忍痛卖掉了一些土地还债,但仍然还有大约5万美元的债务,于是还债就成为困扰这位离任总统的难解之结。他的大女儿玛霞与他一起生活,她在给父亲的信中写道:“我什么都可以忍受,就是不想看到你年纪这么大还要为债务而烦忧。”
1812年,英国人入侵,焚烧了美国国会图书馆,杰弗逊将自己价值5万美元的藏书,以2.35万美元的低价卖给国会,偿还了将近一半的债务。尽管手头拮据,但杰弗逊仍然规划并帮助成立了弗吉尼亚大学。从1816年起,杰弗逊以全部身心投入筹建弗吉尼亚大学的运作之中后,美国各地为之捐款1.6万美元。在他的积极游说之下,州议会批准每年支付1.5万美元以资办学。杰弗逊到处募捐用于建校。1825年3月7日,弗吉尼亚大学开学了,尽管当时只有30名学生。杰弗逊亲自将老师们召集在一起,帮助他们决定应该教授哪些课程。
1826年7月4日,他写下生平最后一封亲笔信,抱歉地推辞掉华盛顿纪念《独立宣言》50周年纪念活动,他终于满足了活到7月4日的最后愿望,中午12时50分,离开人世,享年73岁。几个小时之后,另一位《独立宣言》起草人、杰弗逊的前任总统亚当斯也撒手人寰。
杰弗逊前后从事政治活动近60年之久,在美国人民的心目中是一位伟大的英雄。杰弗逊是资产阶级民主派代表人物,共和党的创始人。1773年创办弗吉尼亚的“通讯委员会”,宣传殖民地独立的思想。拥护天赋人权说,提出以革命反抗暴君。主张自由发展小农经济,反对奴隶制和议会选举中的财产资格限制。后为大陆会议代表,参与起草《独立宣言》。曾任弗吉尼亚州州长、驻法公使、国务卿、副总统。总统任内,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那,使美国国境扩张到与墨西哥接壤,国土面积翻了一番;推行“西渐政策”,颁布禁止输入黑奴的法令。晚年创立弗吉尼亚大学。他确保了联邦政府的权力掌握在民众的手中,被历史学家评价为“伟大”或“接近伟大”的总统。
临死前杰弗逊亲自为自己撰写了墓志铭:“这里埋葬着托马斯·杰弗逊,他是《独立宣言》的作者,弗吉尼亚州宗教信仰自由法案的作者,弗吉尼亚州立大学之父。”他甚至没有提及自己曾经是美国的总统。
专题:美国的政党
与其他一些国家相比,美国的政党内部组织非常松散,原则上是一部“选举机器”,平时不发生太大功能,只有在各级选举时才组织运作。尤其是两个大党在全国层次上根本没有正式的组织来控管会员、活动、政策制定等事宜,只由一些州层次的组织负责管理此类事务。所以如一个美国人说自己是民主党或共和党,这其中的意义和一个英国人说自己属于工党或保守党是有很大不同的。美国选民可以自由注册成为某个党派的成员,可以自由投票给某个党派,不过这些都无法限定选民的选择,也不会带给该选民针对该党派任何特殊的权利或义务。选民可以今天参加一个当地的某党会议,明天又参加另外一个党的。同样的,登记的选民也可以依法、依程序“随时”变换政党。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的开国元勋们起草《美国宪法》时,并未预见到政党在政府管理制度中的作用。实际上,他们通过分权、制约和平衡原则和由选举团间接选举总统等各项宪法规定,力图将政党及政治派别排除在政府管理制度之外。
尽管美国的开国元勋们用心良苦,美国仍开全国性政党执政之先河,并于1800年通过一次选举,将行政权力从一个党派转移到另一个党派手中。
19世纪初,选民必须拥有一定财产的规定被取消后,更多的人有了选举权,美国政党的发展与此密切相关。由于选民人数大量增加,就需要运用一定的手段来动员广大选民。为完成这一至关重要的任务,政党遂应运而生。美国政党的问世是这一民主革命的内容之一,到19世纪30年代,政党已经牢牢植根于美国政治生活之中。
今天,共和党和民主党完全渗透在美国的政治进程中。近2/3的美国人自认为是共和党人或民主党人,即使那些自称是无党派人士的人,通常也具有政党倾向,并表现出高度的政党忠诚。例如,在过去的5次选举中(1980~1996年),平均75%的“倾向”民主党或共和党的无党派人士都投了他们所“倾向”的政党总统候选人的票。
政党无所不在的影响还扩展到了执政党。两大政党掌握了总统、国会、州长和州议会的权力。自1856年以来,历届总统不是共和党人便是民主党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两大政党总统候选人得到的选民票平均为95%。
1998年的国会中期选举后,当选的国会议员中只有一人是无党派人士,而当选的7300多名州议员中,只有20人既非共和党又非民主党人。两党体制主宰了联邦各州的政府。
两党在选举上的竞争是美国政治制度最显着和最持久的特点之一。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便主宰了选举政治。由这两个政党持续垄断一个国家的选举政治的状况,既反映了美国政治制度的结构,也反映了美国政党的特点。
美国选举国会和议院的规定是“一个选区选一人”,这意味着谁得的选票多谁当选。与此体制不同,“一区一人制”意味着,在任何选区只能有一个政党获胜。因此,“一区一人制”是在鼓励形成两个基础广泛的、可以赢得选区多数票的政党,同时还在宣告,人数较少的小党与第三党几乎永远无法获胜——除非它们与另一个政党联合,否则便生存不下去。
总统由选举团选举的制度进一步在体制上推动了两党制。当选总统需要在50个州的全部538张选举人票中获得绝对多数。这一规定使第三党若不与一个主要政党联合,想要获得总统职位难于上青天。此外,各州的选举人票是根据胜者全拿的规定分配的。要获得一州的选举人票,便要在该州赢得多数选民票。与“一区一人制”一样,选举团制度也对第三党不利,它们几乎没有机会获得任何州的选举人票,更不用说能在足够多的州获胜赢得总统职位了。
由于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操纵了政府机器,他们制定出其他一些有利于主要政党的选举规定,就不足为奇了。一个新党要在各州获得参选资格,便要付出艰巨的努力,花费大量的金钱。例如,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规定,一个新党要有9.9万名登记在册的党员,才能提出候选人。此外,联邦竞选法使主要政党得到特别的优惠,其中包括竞选总统可获得公共资金(2000年为6000万美元以上)、举行全国代表大会可筹集公共资金以及争取总统候选人提名者可有对等资金等。对第三党而言,美国独特的提名进程又是一个结构性障碍。在世界民主国家中,只有美国是依靠预选提名各政党的州和国会议员候选人,依靠州的预选来选择总统提名人。在大多数国家,政党候选人提名是由政党控制的。但在美国,要由选民最终确定谁是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当然,这一制度使美国的正式政党组织弱于多数民主国家的政党。
这一参与式提名的进程,也有助于140年来共和党和民主党控制选举政治。在党内与党魁抗争的人,可在无需组织第三党的情况下,通过预选赢得党的提名,列入总统候选人名单,从而增加在大选中获胜的机会。因此,预选提名进程往往使不同政见得以进入两大政党,使持不同政见者无需费力去组织第三党。
与美国多数政治机构一样,现在的政党体制也是经历了考验和挫折而后发展起来的。制宪者和宪法的早期支持者一直希望不要建立政党或“派系”,因为他们一直对这种观念没什么好感。他们认为,新生的国家需要的是达成共识,党派是分裂的因素。因此,《宪法》本身根本未提到政党,政府各部门也应在没有政党的情况下自行管理。然而,政党不可避免地出现,对这些宪法机制产生了一定的压力,使它不得不总是对政党的政治平稳地调整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