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阳初升,温暖的晨光透过窗户,洒落在房间内,带起丝丝暖意。
沈仲只觉得浑身冰寒,极为不适,被那刺眼的日光照射,不自然的睁开眼帘,赫然见到一张巨大的猴脸。
猛地一个激灵,着实吓得不轻。
却是那只跛脚猴瞪着一双猴眼,似稀奇古怪的盯着他。
“日上三竿哪?”
这是沈仲的下意识反应,没想到睡过头了,显然昨日四十个大水缸的工作量,让他累得不轻。
他匆忙起身,这才发现到自身的异常之处。
沈仲身上所穿,原本是杂役工所独有的灰色亚麻长衫,而此刻已经被浸染成了污垢黑,他全身上下的皮肤上,结出了一层层粘稠的污垢,气味熏臭,刺鼻难闻。
“老子莫不是掉到粪坑去了?”沈仲愣愣地眨眼。
“吱吱吱……”
跛脚猴发出人性化的嘲笑,张大嘴巴掩饰不住,显然是在嘲笑穷货主人眼下的这幅尊容。
意外的是,沈仲并未生气,他怔在原地,昨晚的记忆浮上心头,一脸震惊。
“那株人参?”
他轻轻握拳,自觉有一股沉力在经脉中流窜,比以往强大厚实了不知多少,而且,经他一年多修炼而来,几乎可以忽略到不计的灵气,此时却浓厚百倍。
并且,最明显的是,他的五官敏感增强不少。
远到茅屋房门上细微不可察的纹理,近到地面上四下爬行的虫蚁,甚至就连空气中一粒粒清晰可见的粉尘飘扬。
整个世界,似乎在一夜过后,变得清晰了。
更让沈仲惊奇的是,他的视线之中,竟然能看到一抹抹稀薄的气流回荡在茅屋之中。这气流不同于空气,隐隐有毫光毕现,凝而实,更有两三道围绕在他身体周围,随着他的呼吸缓缓摄入……
“这些是……灵气?!”
他是水月门杂役,已修炼过最简单的凝气法门,对于灵气,也有浅薄的认知,当下便能判断出,这些特殊气流正是灵气。
跛脚猴仍旧是在那儿手舞足蹈,显得格外兴奋,双臂挥舞着,指指点点。
沈仲的眼底,有一股抑制不住的喜悦在涌动。
“不是这个世界变得清晰了,而是我……变强了!”
他没有去担水。
而是当下坐在了床沿上,摆出修炼之姿,按照平常时的修行法门,一呼一吸均匀吐纳,赫然间,周围那并不浓稠的灵气立即朝他汇聚。
相比于之前他修行时的灵气入体,此刻的他,对灵气的吸收淬炼,可谓是海纳鲸吞,鸿沟天堑。
一个时辰过后。
轰隆隆~
沈仲的体内,传出雷霆般的轰鸣声,自他为中心,方圆百丈之内的灵气急速朝他汇聚,化作匹练,疯狂入体。
他的丹田,经过一个极度的压缩膨胀过程,转而爆裂开,这一个时辰的修炼,却是超过他以往一年多的修行百倍还不止。
那爆裂开的灵气并不是自丹田处扩散,继而排出体外,而是绕着丹田盘旋,如同建房一般,慢慢叠累……
再有一个时辰。
沈仲的丹田发生了质的改变,更让人惊奇的是,他的目光,自然而然的穿过,透视到身体内部。
一条条经脉,一根根血管清晰呈现在他的视线下,进而,在他肉身中心,竖着一条异常雪白,远超其他粗壮的经脉。
这条经脉凝而不实,有些虚幻,通体晶莹雪白,其内似有雪花飘扬,往上连通着头颅,直达脑海,似与他的意识贯通。往下,其尽头则是注入在丹田之中,而这时,沈仲也看见了丹田的全貌。
“我曾听到一位管事描述,修士达凝气一层,凝聚气海后,便可以做到仙人特有的本事,看透自己的身体,以便观察修行进程,这种方法称为内视。我如今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眼前这个气团,应是我的气海。”
雪白经脉的尽头,出自一个乳白色的气团,如漩涡状,缓缓自转,隐隐有灵气自内流动。而沈仲将意念渗入其中,便是能感觉到,其内的灵气庞大浓郁,让他咋舌。
这气旋内的灵气,不同于外界天地间的灵气。
而是经过修士淬炼过后,能据为己有发出强大力量的灵气,在这之前沈仲修炼一年多,才能模糊到一丁点。
可现在……
他心念一动,气旋内的灵气当即喷薄而出,充斥四肢百骸,让他感到全身力量爆棚,似有生撕猛虎之力!
这,便是气海,凝气境的象征。
“而我,已迈入了凝气一层!!”
他轻轻一挥手,便能搅动屋内风云,稍微跺脚,便能让地面颤抖!
这是修行有成的结果,是获得力量的象征!
沈仲本就聪颖,如今踏入凝气境,头脑自然比以往更灵活,目光便是落在了一旁仍是在兴奋张扬的跛脚猴身上。
很显然,这是猴子的功劳。
让他一飞冲天,从此走在仙人之道上的功臣,正是他昨晚还喋骂不休的跛脚猴,是它所带回的那株神奇人参。
身在仙人门派,沈仲听过无数传说。
传闻天地间有着许多天材地宝,神丹妙药,能化腐朽为神奇,变平凡而成至宝,凡人服用,能改变资质,迈入仙门。
那株散发雪花的人参,极有可能就是这种灵药。
沈仲盯着跛脚猴,不再厌恶,不再愤怒嫌弃,而是火热,目光灼灼的靠近过去,如同是发现了羔羊的灰狼。
跛脚猴似乎很受用这一套,自己被主人重视了,它跳跃到了桌子上,一副趾高气昂,神形得意,等待主人的大肆夸奖……
啪!
结局却十分凄凉。
它的黑脸主人,一瞬间脸色阴沉无比,一巴掌将它扇飞,摔在地上疼得它呲牙咧嘴,不知所谓的注视着对方。
“你先前叼回来的破碗也是宝贝?”
跛脚猴点点头。
“上上个月你头上顶着的红色破盆,也和人参一样是宝贝对不对?”
跛脚猴下意识的点点头。
随后又摇头,双手比划了一下,这厮脸色越来越黑,他从猴子的手势当中得知,那破碗和破盆的价值,远在昨晚那株人参之上!
“你第二次衔回来的小木剑……”
“还有半年前,那块残缺了一个角灰不溜秋的石镯子……”
“我记得,有一次你带回来一件类似女性亵衣的小背心,我当时以为你偷了某个姑娘的贴身衣物,将你打一顿,那也是一件宝贝?”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
沈仲脸色难看至极,他面前,那只可怜的猴子点头如捣蒜,它跟着黑脸主人多年,深知一点,主人的脸越黑,则代表他越生气。
而生气的后果是,自己要挨揍了。
果然,沈仲提起跛脚猴,猛地一串暴揍,只揍得小山猴吱吱乱叫,呲牙咧嘴,凄惨无比。
“你这该死的跛脚猴,就如那教书的混蛋骗子一般可恶,是宝贝,怎么不早说?”
“前前后后十多件宝贝啊,每一个都比那人参还要金贵,那都是钱哪!”
“一株人参就让老子凝气一层,那么多宝贝,老子怕早就成真正的仙人老爷了!”
“滚!赶快给老子滚!没把那些宝贝找回来,当心老子打断你另一条腿!”
如扔垃圾般,将跛脚猴从窗户口丢了出去,隐约间还能听见跛脚猴求饶般的嘶叫声。
沈仲如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这才知道,自己在无意间丢失了多少钱财,遗缺了大量宝贝,这让穷吃穷穿的他,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
“怨只怨这该死的跛脚猴,还有那万恶的教书骗子……”他仍是喋喋不休,如个市井小人,深闺怨妇般。
这也怪不得他,自小就穷惯了,当然不能接受这种的情形。
猴子吃他一块豆饼,就能让他暴跳如雷,扬言打断对方另一条腿,更罔论那十多件修仙至宝了。
就在黑小子一脸懊悔唉声叹气之时,他的茅屋,被人一脚踹开。
身材壮硕的孙和怒气腾腾的走进来。
一进屋,孙和就看见了坐在地上的沈仲,发现后者仅仅只是随意瞥了他一眼却不理会,当下怒不可遏。
“沈仲,皮痒痒了不是?”孙和大声道。
见是顶头上司孙和,又想起昨日那位同门杂役工的悲惨下场,沈仲的目光冰冷,刚刚恢复的脸色又黑了下去。
“见了老子还不起身?”
孙和叉着腰,指着对方怒骂:“这都快中午了,你一桶水未挑,莫不是也想学昨日那倒霉鬼?哼……别以为老子昨天夸了你几句,就真把自己当根葱,罚你今日天黑前挑满四十缸水,三日口粮,且扣掉本月的例钱。”
“老子要让你知道,我孙和,是这担水处的天!!”
沈仲不急不躁的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动作很随意,完全无视了叉腰咆哮的管事。
“你说你是这儿的天?”
“那我,今日就捅了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