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么?”他却根本不信,深邃目光带着灼热气息一点点逼过去,“那是从什么时候起,你来这里吃面开始不放香菜了?”顿了顿,抬手攫住她下巴,逼得她看过来,“方洵,你别告诉我是因为不想浪费。”
方洵顺着他手上的力度微微抬起了头,无力的感受着被人居高临下看着的那种挫败感,雨越下越大,他却仿佛根本不在意,微微挑着眉,略有薄茧的拇指轻轻摩挲过她饱满的唇,带着几分留恋的味道。方洵啪的打开他的手,仿佛要让所有人都听见那样的声嘶力竭:“我就是怕浪费。”
嘴上虽然强硬着,但其实方洵心里很清楚,两年,秦朔离开整整两年,从来没想过要回来,也没尝试着联系她,现在通讯设备这样发达,如果他愿意,随时都可以找到她,何况她还一直等在原地没有走远,可他却好像人间蒸发,彻底从她生命中消失了,是他选择逃跑,率先做出辜负和背叛的事,却连一个理由也没有,两年后他突然出现,却是站在了另一个女人身边,扣着她的手,与她谈笑,看着她的时候,也不再像从前。其实胤阳说的对,在这段感情里,从始至终想不开也放不下的,只有她自己。
可怜她用了整整两年时间,到现在才真正看明白。
胤阳双手握住她的肩,认真看着她的眼睛,没有了戏虐和调笑的漆黑双眸如坚韧的黑曜石一样烁烁动人,他说:“你还想逃避到什么时候,我以为你是个勇敢的姑娘,会正视自己的感情,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但是不要紧,人最初的时候都会莽撞无知,无知的时候最勇敢,可是时间越长,我们经历的越多,反而就越脆弱,越是不敢面对,就像一个无情的杀手面对一百个将死的人都不会心慈手软,更不会觉得害怕,但是当他开始面对第一百零一人,第一百零二人,越来越近的嗅到死亡的味道,他会变得恐惧,他会害怕,越是在黑暗中走得久了,越是不敢面对阳光,因为害怕失去。勇敢这种东西,拥有的人总会更累些,既然你不愿意,我来替你。”
她看着他握着自己肩膀的手,没有说话,却也没有挣扎,只是呆呆的站着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