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都林是一副声色俱厉的样子,但我还在贪婪地捧着酒瓶喝个不停,没办法,这个狗肚子实在是饿得紧,在基本生存需求面前,我哪还顾得了别人言语上的威胁。
“嗬!还真可以啊,这个样子,是不是还得让我给你来点儿下酒菜儿呀!”都林见我如此饥不择食,倒笑了起来并如是说。
“汪,汪汪。”我一边点着头,一边叫道。其实,我心里想说的是,那敢情好啊。但无奈,这狗喉咙里却实在发不出那么复杂的声音。
“哦,我明白。”都林蹲下魁梧的身子并看着我问道,“你还没办法说人话,是吧?看来你来元界的时间并长嘛!今天刚到的?”
酒瓶里的酒也喝得差不多了,我把两个前爪一松,酒瓶子就“咚”地一声掉到地上,然后就用狗眼直勾勾地看着都林,心想:老子在次界也算是人物,从来都是老子一伸手就是有酒有肉的,现在就喝点儿你这破酒,还得回答你这么多问题?切!
“这样,你先把这个吃了,然后我们再慢慢聊,而且有酒有肉。”都林一边和颜悦色地看着我说道,一边在口袋里掏了个小瓶瓶出来,青色的。
靠!怎么我哪里都有人给我配药儿吃呢?老子可是上了不止一次的当了,就算我现在是条狗,但我也是不是条又呆又傻的狗吧。想到这里,我的一双狗眼翻了一下,然后站了起来(当然是以狗的方式,用四条腿站在地上),并摇摇了尾巴并打算一走了之,因为我毕竟还没吃任何东西呢,光喝那么点儿酒实在还是解决不了温饱问题,于是我就寻思着再到厨房那边去搞点儿实惠的东西来果腹。
我刚一转过身,都林的大手就迅捷地按住了我后脖颈并使劲儿攥住了上面的皮肉,由于后脖子的皮肉被揪了起来,我的喉间不觉一紧,窒息感顿时传来,所以我的狗嘴也就自然张大开来。
都林的另一只手则拿着刚才的那个小瓶伸到了我的嘴边,并不容分说就把瓶子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地往我的嘴里倒。
我本能地甩起头来并反口就向都林的手腕咬去,都林压根儿就没有躲的意思,他的手还在牢牢地揪住我并继续往我的狗嘴里灌药。纵然我还在不停地拼命迅速地摇晃着脑袋并撕咬着他的手腕,但是都林的皮肤就像犀牛皮一样的厚,我的牙齿根本无法对其造成什么伤害,而且在这个过程中,那小瓶中的药丸有许多都被灌到了我的狗肚子里。
“你他娘的找死呀,别看老子现在是条狗,等我翻了身,非拿你去喂狗不行!”此时我的狗头已经被都林按到了地上,我的那条猩红的狗舌头在嘴巴外边伸得老长,但这也妨碍我的破口大骂。咦!我现在能说人话啦!而且骂人还骂的这么溜!
都林按住着我的手终于松开了,他蹲在一旁看着我并冷笑道:“终于开口说话了?”
我一骨碌身儿站了起来并龇牙咧嘴地说道:“老子什么时候开口说话,跟你有什么关系?不给肉吃就算了,老子自己挣去,你就不用送了。”
“哦!没有我,你现在能开口说话?说吧,次界的还是新界的?到七星庄园来,想干什么?不说的话,小心我现在就扒了你的狗皮,然后把你的意识体直接湮灭掉,你也就甭想在回到你来的地方了。”都林恶狠狠地威胁道,一对老鼠眼里射出两道凶光,看得出来他已经动了杀机。
靠!老子是被吓大的吗?今天就是豁出这条狗命不要,我也不能被你这个小头鬼给吓住,我冷冷地回道:“那我还得谢谢你呢!刚喝点儿酒,还真有点儿热,要不你现在就费费心,帮我把这身狗皮给脱了,也好让我凉快凉快。”
都林听我这么说,那双老鼠眼居然一亮,他竖起了大拇指并说道:“好哇!既然你无所谓,那我也有成人之美。”说罢,都林伸手就从后腰里掏出一把匕首来。
“哈哈,看你长得人高马大的,居然还要用刀来帮我脱了这身狗皮!你的两只手是残废吗?连这身儿脏兮兮的狗皮都撕不开?!”我依旧是一副冷冷的样子,就像就是在和都林讨论脱别人身上的一件大衣而已。
“哈哈哈,”都林仰头大笑起来,他突然又低下头并收敛了笑容并一字一句地说道,“好,那我就让你看看我的手段。”说罢,都林把手中的匕首随手一甩,“砰”的一声,那把匕首就牢牢地插在了对面的墙壁上,匕首的把手还在兀自不停地快速地抖动着,可见都林把匕首甩出去的力道有多大,甚至我认为都已经超过了博亚博里兄弟俩的手劲儿。
话虽如此,但我怎能坐以待毙?我前腿紧绷,后腿高高弓起,露出利齿准备迎战都林的一双正在拍向我的熊掌。
突然,在我和都林之间一道黑影闪过,那道黑影还在我的头上盘旋了一圈,然后就顺着都林的手臂飞向了都林的肩头并落在了上面。
都林一愣,旋即又喜笑颜开起来,他脸上的那股杀气顿时烟消云散,而且还收回了那双即将要撕碎我身上狗皮的巨掌,并把降落在自己肩头的那团黑黑的小东西捧在双手的掌心。
都林小心翼翼地端着那团东西并把脸凑了过去,柔声细语地问候道:“丽萨小姐,你终于回来了,这些天可把老爷和我给急坏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呵呵。”
我在下面努力地抬着头并保持着警惕,因为我并不知道刚刚飞进来的那团东西是什么,我后退了几步以便能够看清楚那团黑影到底是何方神圣。我定睛一瞧,那团被都林像宝贝儿似的捧在手里的东西,居然是一只黝黑色的蝙蝠,它的两个细小的前爪正紧紧地扒在都林粗壮的手指上。虽然都林在满脸堆笑地对它讲话,但那黑蝙蝠的目光却始终注视着我,它那对红红的小眼睛就像两颗闪闪发亮的红宝石。
当我的一双狗眼与黑蝙蝠的红色目光相对之时,我的狗眼险些被亮瞎,这倒不是因为它的目光有多么的犀利和耀眼,而是它所传递过来的频场使我心头一凛,因为这个频场我很熟悉,那是我在次界的那个小跟班——罗宾的频场。
这个熟悉的、罗宾的频场令我感到震惊,我实在是无法想象,难道眼前这只黑蝙蝠是罗宾?不可能吧,那个穷酸的臭小子怎么会跑到元界来?而且还和眼前的这个七星庄的大管家都林,如此的熟悉,而且都林还被成为丽萨小姐!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罗宾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性别为男的小混混呀!
而眼前的这个情况,又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