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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螳螂

老友南星兄三四十年代写了不少新诗,也写了不少散文。无论诗还是散文,风韵都是不中而西的。一切诗都要抒情,我的体会,所抒,中西有别,中偏于所感,西偏于所思。思是在心里,或深或曲,绕个小弯,因而领会或说欣赏,就不像吟诵“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那样容易。也就因此,南星兄的诗文之作,我更喜欢散文。南星兄是“天生”的诗人,因为不只喜欢作诗,能作诗,而且,即使不作诗,他的生活也是诗人的。这气质影响他的散文,是诗意特别浓,具体说是,所写,以及行文,都是诗的。这好不好?可以说很好,因为更耐吟味;也可以说不很好,因为意境幽渺,像是离家常远了。至于我,感觉是所写有如桃源奇境,我是南阳刘子骥之流,心向往之而无缘进入。但喜欢还是喜欢的,譬如书橱中还有他四十年代出版的《松堂集》,有时经闹市,挤汽车,熏得一身钱臭,回到家中,就愿意翻开,看一两则,以期用诗境,哪怕是片时,把市俗冲淡一些。《松堂集》包括五卷,前四卷都是散文,记得第一次看过,印象长存于记忆中的是第三卷的《来客》。这篇写夜间室内灯下来的小虫,叩头虫、白蛉、钱串子、蜘蛛、蠹鱼、灶虫几种引起的情思,可谓能于屎溺中见道,草叶中见生意,秋波一转中见天心。举写叩头虫的一段为例:

夜了。有一个不很亮的灯,一只多年的椅子,我就可以在屋里久坐了。外面多星辰的天,或铺着月光的院子,都不能引动我。如果偶然出去闲走一会,回来后又需要耽搁好久才会恢复原有的安静。但出乎意料的是只要我一个人挨近灯光的时候,我的客人就从容地来了,常常是那长身子的黑色小虫。它不出一声地落在我的眼前,我低下头审视着,它有两条细长的触角,翅合在身上,似乎极其老实并不会飞的样子。我伸出一个手指,觉到那头与身子都是坚硬的,尤其是头,当它高高地抬起又用力放下去时就有一种几乎可以说是清脆的声音。我认识它,它是我所见过的“叩头虫”,我对它没有丝毫的厌恶,它的体态与声音都是可赞美的。它轻轻缓缓地向前爬行,不时抬起头来敲击一下。如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身子,它就要急敲了,我不愿意做这事。但不留住它,它会很快地飞到别处,让我有一点轻微的眷恋。

很久以来,这种对小虫的眷恋使我想到自己,并发问,我应该也有这种感情,最喜欢的是哪一种?记得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曾说,每一种生物都是上帝的一种艺术性的创造,就是说,都有它特有的美;但是我却有偏爱,而且经过比较,占首位的是一种,螳螂。

为什么?理由可以凑一大堆。先由舍的方面说,有的简直是没有理由的,比如蛇,据说无毒的还于人有利,可是我就是怕,看见它心里很不舒服,当然就谈不上眷恋了。

还有些,是由于利害观念的积累,成为厌恶。大一些的如蝎子,小一些的如蚊子,就是退到单纯的“物吾与也”的理学的立脚点,也不觉得它有什么美;对应的态度通常是反佛门的,顺手拿起什么,置它于死地而后快。

对螳螂,态度就正好相反,是喜爱,如果它是停在仅一席大的窗前小园的花叶上,就希望它愿意以此为家,不再见异思迁。喜爱,最直截的理由是觉得它很美。全身嫩绿色,丽而雅,会使人想到如芳草的碧罗裙。长身,前半(胸)轻捷而后半(腹)厚重。高足三对,能与人以飘举之感。头为上宽下尖的三角形,不大,高踞两端的眼就显得特别鲜明。触须细长而灵活,能使后重的体形得到调剂。最奇的是还有前足一对,曲折如人的上肢,向下的一面作锯形,经常前伸高举,于是长身玉立就兼有了英武之气。总之,用法布尔的意思形容,这虽然同样是上帝的创造,却是罕见的精品。

喜爱,更有力的理由是它的举止的风度,伫立,昂首,凝思,总是使我联想到一种生活态度,认真加迂阔。这样的印象,而且是古已有之,如《庄子·人世间》说:

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不知其不胜任也。

这是道家的看法,以迂阔为可怜可笑。儒家就不同,如《韩诗外传》卷八说:

齐庄公出猎,有螳螂举足将抟(搏)其轮,问其御曰:“此何虫也?”御曰:“此是螳螂也,其为虫知进而不知退,不量力而轻就敌。”庄公曰:“以为人,必为天下勇士矣。”于是回车避之。

知进而不知退,不量力而轻就敌,完全是堂吉诃德的形象,希有,所以可爱,甚至可敬。自然,人各有见,或各有所需,古人也有不以它的迂阔为然的,如《说苑》卷九《正谏》说:

园中有树,其上有蝉。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后也。螳螂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傍也。黄雀延颈欲啄螳螂,而不知弹丸在其下也。此三者皆务欲得其前利而不顾其后之有患也。

这是从打利害的算盘方面着眼,说螳螂顾前不顾后,不够机警。如果不把利害放在最上位,我觉得,知进而不知退,加上顾前不顾后,正是典型的堂吉诃德形象。而且不只此也,堂吉诃德是纵使与风车大战失败也不凝思的;螳螂不然,而是经常高踞嫩枝绿叶之上,仰首不动,像是在想什么问题。这形态,有时会使我想到问道的哲人和寻诗的诗人,所以就更觉得可爱,有意思。

爱,正如对于人,就希望常在眼前。记得郑板桥说过,爱听鸟叫要多种树;螳螂的居留之地是嫩枝绿叶,想多看它,就应该有个小园,以期多有嫩枝绿叶。昔年,我住屋的窗前曾经有个小园,也曾种一些花木。也许因为在人烟稠密之地吧,我经常巡视,却很少看到螳螂;偶尔见到一只,第二天去看,就不见了。不得已,想借用荀子的精神,以人力胜天然。办法有零星的,是行路,碰巧在什么地方看到一只,就把它请回家,放到小园里。看看它,立在绿丛间,没有不愉快的表现,我以为成功了。可是常常是,过一两天去看,就不见了。另一种办法是成批的,是有那么一次到家乡去,竟在一棵高粱秸上发现一个药名“桑螵蛸”的螳螂卵鞘,有手指肚那样大,黄褐色,据说春暖孵化,可以爬出许多小螳螂来。我很得意,拿回家,怕冬天受冻,放在屋里。冬去春来,把它放在小园的某一个嫩枝上,静候有那么一天,会爬出一群小螳螂,然后看着长大,并设想,土生土长,总当安居乐业了吧?万没想到,不知是什么原因,直等到春去夏来,卵鞘依然,竟没有爬出一只小螳螂来。

人力失败了。可是喜爱的心情并没有减弱,于是和其他情况一样,希望很容易就变为幻想。这幻想是换无能的人力为有能的人力,比如说,家里有个《浮生六记》的女主人陈芸,并有小园,以她的慧心,安顿一些螳螂,使它们乐不思蜀,总不会有什么困难吧?

显然,这幻想之翼真是飞得太远了,应该立即返回原地。可是一回到原地,雕栏玉砌,云想衣裳,等等,就都成为一场空。因为自从时移备变,我舍四合院而迁入楼群以来,连小园也成为空无,更不要说螳螂了。

但是眷恋的心情是难得死灭的,我有时越雷池,看到花草,或只是坐斗室,看到南星兄散文中灯下的小虫,就仍是想到螳螂,以不能看到它的伫立凝思之状为憾事。惭愧,我还没有庄子“安之若命”的修养,于是有时就想,还是用李笠翁的退一步法吧。这是求我认识的一些花鸟画家中的某一位,给我画一张花卉,其他可以随意,只是其上要有草虫,而且是螳螂。有这样的画,悬之壁间,我何时有宗少文卧游之兴,举目得见昆虫中的堂吉诃德,就是此生与名利无缘,也就可以无憾了吧?此意曾说与室中人,室中人云:“你一向是想得好做得少的,这一次能够破例才好。”我谨受教,也为了螳螂,将努力争取这一次能够破例,而且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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