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的经学思想
康有为的经学思想,博大精深,其妙无穷。然而在经学中引起巨大震动而直接服务于维新变法的经学著作,要数《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
1.《新学伪经考》全书共15篇,计30余万字,初刊于1891年,该书尽管在清末曾三次“奉旨毁板”,但其见解之新颖,影响之深远,堪为当时“思想界之大飓风”。根据梁启超的概括,《新学伪经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西汉经学,并无所谓古文者,凡古文皆刘歆伪作;二、秦焚书,并未厄及六经,汉十四博士所传,皆孔门足本,并无残缺;三、孔子时所用字,即秦、汉间篆书,即以‘文’论,亦绝无今古之目;四、刘歆欲弥缝其作伪之迹,故校中秘书时,于一切古书多所羼乱;五、刘歆所以作伪经之故,因欲佐莽篡汉,先谋湮乱孔子之微言大义。”(《清代学术概论》)
《新学伪经考》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首先,它从根本上动摇了清学正统派的根基。康有为著此书的出发点是,“锄去非种,嘉谷必茂,荡涤雾雾,天日乃见,故首为是书,以清芜秽。”(《新学伪经考叙》)。康有为在这部书中得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结论:“凡后世所指目的‘汉学’者,皆贾(逢)、马(融)、许(慎)、郑(玄)之学,乃新学,非汉学也;即宋人所尊述之经,乃多伪经,非孔子之经也。”(《新学伪经考·序目》)这个结论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统治者赖以维系统治的正统封建守旧思想。其次,它在经学界刮起了一大飓风,催促人们对传统的“精粹”进行反思和检讨。这在学术意义上是推翻了“古文经学”的“述而不作”,在政治意义上是打击了顽固派的“恪守祖训”,为实行变法扫除了思想障碍。
2.《孔子改制考》全书21卷,约34万字,初刊于1898年。
《孔子改制考》认为,孔子以前的历史,是孔子为救世改制的目的而假托的宣传品。中国虽然号称文明古国,但“六经以前,不复书论,夏殷无征,周籍已去,共和以前,不可年识,秦汉以后,乃得详记”。春秋战国时,诸子百家纷纷起来创立教义,企图凭自己的理想来建立自己认为最好的社会制度,并把自己所向往的制度托为古代所曾实施,借以争取人们的信仰,假借古已有之来加强其论点的说服力。如老子假托黄帝,墨子假托夏禹,许行假托神农等,莫不如此。孔子创立儒教,提出了一套他自己创造的尧、舜、文、武的政教礼法,作六经以为“托古改制”的依据。“六经中之尧、舜、文王,皆孔子民主君主之所寄托。所谓尽君道,尽臣道,事君治民,止孝止慈,以为轨则,不必其为尧舜文王之事实也”(《孔子改制考》)。经过诸子争教,儒墨“显学”,从战国历秦到汉,孔子成为全国教主。
康有为通过《孔子改制考》,把孔子打扮成“托古改制”的大师,鲜明地主张进步和革新,反对保守和守旧,从而为近代中国的变法改制张目。这种作法,是康有为特别精明之处。梁启超评价说,康有为“以为生于中国,当先救中国。欲救中国,不可不因中国之历史习惯而利导之。又以为中国人公德缺乏,团体散涣,将不可以立于大地,欲从而统一之,非择一举国人所同戴而诚服者,则不足以结合其感情,而光大其本性,于是乎以孔教复原为第一著手。先生者,孔教之马丁路得也”(《南海康先生传》)。
康有为的哲学思想
康有为的哲学思想,有着丰富的时代内涵。从内容上看,它是当时传入中国的自然科学影响与初起的中国资产阶级政治、经济要求在思想上的反映;从形式上说,它既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继续,同时又是这一古典传统在近代的终结。
1.宇宙发展论
康有为以“元”作为世界之本体,认为天地万物皆变,宇宙是元气物质无限演化发展的过程。
“……其道以元为体,以阴阳为用。理皆有阴阳,则气之有冷热,力之有凝流,形之有方圆,光之有白黑,声之有清浊,体之有雌雄,神之有魂魄,以此人统物理焉。以诸天界,诸星界,地界,身界,魂界,血轮界,统世界焉。”(年谱)“元者,气也。”“凡物皆始于气,既有气。然后有理,生人生物者气也”(《万木草堂口说》)。由此康有为得出结论,“变者天道也”,“变”是宇宙的普遍规律。没有运动变化,就没有天地万物的存在。而天地万物就存在于运动变化之中。“夫天久而不弊者,为能变也”,“地久而不弊者,为能变也”(《变则通通则久论》)。“人自童幼而壮老,形体颜色气貌,无一不变,无刻不变”(《俄国大彼得变政记序》)。康有为的这种宇宙演化发展观,就推翻了多少年来“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封建哲学思想体系,从而为维新变法奠定了理论基础。
2.社会发展论
康有为的社会发展理论,集中体现在他别具特色的“三世说”当中。康有为的“三世说”理论,尽管前后说法有异,有时甚至相互矛盾,但它却包含了一个最重要的思想,即人类社会是一个客观发展过程,它要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社会进化的内在动力在于竞争。借公羊三世的“微言大义”,康有为详细表达了自己的社会发展理论:
“人道进化,皆有定位。自族制为部落,而成国家,由国家而成大统;由独人而渐立酋长,由酋长而渐正君臣,由君主而渐至立宪,由立宪而渐为共和;由独立而渐为夫妇,由夫妇而渐定父子。由父子而兼锡尔类,由锡类而渐为大同,于是复为独人。益自据乱世为升平,升平进为太平,进化有渐,因革有由,验之万国,莫不同风。……孔子之为《春秋》,张为三世……盖推进化之理而为之。(《论语注》)
每世之中又有三世焉。则据乱亦有乱世之升平太平焉,太平世之始亦有其据乱升平之别。每小三世中又有三世焉。于大三世中又有三世焉。故三世而三重为九世,九世而为三重之为八十一世,展转三重可至无量数,以待世运久变而为进化之法。(《中庸注》)
实现社会进化的契机,就是变革。只有通过变革,才能实现三世的展转。由此康有为而派生出社会变革思想。在康有为看来,就当时中国情况而言,非大变不足以救国。故他主张:“不变则已,一变则当全变之,急变之。”(《士杰上书汇录·清御门誓众,开制度局,以统筹大局折》)
以“三世说”为核心的社会发展理论,是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一大贡献,它是康有为“合经子之奥言,探儒佛之微旨,詹中西之新理,穷天人之变赜”,“剖析今故,穷察后来”所创立的理论。用梁启超的话说,它是达尔文主义输入中国以前的一大发明。(《饮冰室文集》)
康有为的大同思想
大同思想是康有为独创的一种学说,大同世界是他毕生构造的一幅理想社会蓝图。这个他心目中的乌托邦,构成了维新思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实不失为中国近代思想史上具有反封建意义的一面丰碑。
1.康有为的大同思想,反对私有制和剥削制度
首先,康有为认为,封建社会是据乱世,必须加以彻底改造和扫除,从根本上予以否定。“据乱世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以智欺愚,以富轹贫,无公德,无平心……”在这个乱世人道中,“君之专制其国,鱼肉其臣民”,“赋税日以繁苛”。如不对这个世间人人烦恼的污浊世界加以改造,人们将无法生存。
其次,康有为尽管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升平世,各方面都比封建社会好,但仍有许多黑暗面值得批判。如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阶级分化、富贫不均、道德败坏、人民苦难、阶级斗争等等,都是他明确表示应该摒弃和批判的。
2.大同社会的蓝图
(1)大同社会是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今欲致大同,必去人之私产而后可;凡农工商之业,必归之公”。“大同之世,天下为公,无有阶级,一切平等”。劳动是大同社会人们的第一需要,是最受人尊敬的职业,“不出力之人,公所恶”。
(2)大同社会是一个没有国家的社会。“全地大同,无国土之分,无种族之异,无兵争之事”。大同世界里没国家等强制机关,全部社会行政组织分为三级。第一级是“全地大同公政府”,其内设若干职能部门各司其事。第二级是各度分政府。全球按经纬度各分一百度,共一万度,除去海洋,陆地约为三千多度,每度设一自治公政府,起上传下达的作用。各度分政府内又设若干职能部门。第三级是地方自治局——基层自治政府。它除设各职能部门外,对社会按行业实行管理,如工厂、牧场、渔场,均实行厂(场)长负责制。此外不再设立乡官。
(3)大同社会是一个没有家庭的社会。其社会关系被简化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生老病死诸事,均由社会“公养”、“公教”、“公恤之”。
(4)大同社会是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有极高的物质享受和很好的精神修养。人们在这个社会中忧虑绝无,过着无苦而极乐的生活。
康有为的赋税思想
康有为主张变法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他认为赋税政策方面的改革主要是“蠲厘金之害以慰民心,减出口之税以扩商务”。他猛烈抨击了厘金税,认为它既不利商,又不利农,也不利于国,必须予以裁撤。他说:“内地害商之政,莫甚于厘金一事,天下商人久困苦之。”指出厘金“内之务农工之源,外之损富商之实。既以筹款计,亦徒中饱吏役,而国不受其大益”。他主张通过征收印花税等开辟财源,同时举办银行、邮政等国有事业,用以代替厘金税。康有为认为商兴才能国富,统治者必须“保商”,而保商的关键在于轻税。指出:“我国向者误于抑末之说……乃惟重租税以困辱之。至于吾商出口之税,重于外商人口之税,此与各国保商之道相反,商务安得不困?”康有为的轻税思想在后期发展为无税论,在《大同书》里他主张“公中更未尝向一人而收赋税,扫万国亘古重征厚敛之苦”。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超越现实的空想。
康有为的人权思想
近代中国真正从学理上根据中外思想史的丰富资料详细推究人权原理的思想家应当首推康有为。康有为的人权思想在许多方面具有原创性和独到之处。他早年的思想以《大同书》为代表,极言天赋人权,力批封建专制。他的《大同书》中所蕴含的人权观具有明显的个人本位主义倾向。遗憾的是,这一思想路线并未贯彻始终,随着后期的思想变化,国家本位主义倾向日益占上风,终至后来他放弃人权独立自由平等的主
《大同书》手稿
张而赞成集权专制。可以说,康有为的人权思想是近百年中国人权思想的缩影。他的人权思想既标志着近代中国人权思想的形成,同时也预示着它的结束。近百年中国人权思想的种种困惑和死结都可以在康有为的著述中找到。要认识近百年中国人权思想的深刻矛盾和独特性质,必须深入理解和剖析康有为的人权理论。
一、人心、人道与人权
康有为的人权思想的理论依据首先是孔子的人道论。孔子讲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孔子以人为道的思想是康有为论证人权的出发点。孔子人道论的核心是“仁”。康有为认为“孔子之道运本于元,以统天地……孔子本所从来,以发育万物,穷极混茫,如繁果之本一核”。“仁”不仅是人道之核,同时也是“为万化之海,为一切根,为一切源,一核而成参天之树,一滴而成大海之水”。康有为对仁的理解又归于孟子的“不忍之心”。从哲学上看,以不忍人之心论仁,其意在说明以元为体的宇宙本体论。在宇宙万物中,“人之所以最贵而先天者”,在于人之神气本于元,而元又为万物之本。人在天地中,故人为天地之心,而仁又为人之心。仁是世间一切善中最高的善。仁“以博爱为本,故为善之长”。仁的本义在于博爱平等,“孔子本仁,最重兼爱”。通过将人道释为仁道,进而释为平等博爱,康有为努力充分发掘出孔子仁学的永恒意义。这就是将人视为宇宙间最可尊重的。圣人不以天为主,圣人以人为主。要求将人视为衡量政治法律制度乃至一切事物的标准。“凡有害于人者则为非,无害于人者则为是”。这种以人为主的标准在本质上就是人权标准。一旦引入了权利观念,这种以人为主以仁为道的思想便蕴含了极大的现代意义。
康有为正是从解放人类拯救人类的意义上倡导人权的。他的《大同书》可以说是一部人权书,是一部追求个性解放、呼吁保障人权的具有永恒意义的伟大作品。倡人道者首先应该顺人情,“人道者,依人以为道。依人之道,苦乐而已”。又说:“为人谋者,去苦以求乐而已,无他道矣。”为人去苦求乐,这是康有为所认定的最高人道主义原则。评价历史上一切思想家的学说理论,都应当坚持这一标准。“尽诸圣之千方万术,皆以为人谋免苦求乐之具而已矣,无他道矣。能令生人乐益加乐,苦益少苦者,是进化者也,其道善。其于生人乐无所加,而苦尤甚者,是退化者也,其道不善”。康有为提出的去苦求乐的标准在现代社会尤其值得重视。
根据去苦求乐的人道主义原则,康有为深刻揭露了黑暗的社会制度给人们带来的种种苦难。这些苦难有:“压制之苦”、“阶级之苦”、“卑贱之苦”、“贫穷之苦”、“刑狱之苦”等等。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人间只不过是“一大杀场一大牢狱而已”。为了解除人类的苦恼,康有为提出了“救苦”之道,这就是破除九界。九界分别是:“国界”、“级界”、“种界”、“形界”、“家界”、“业界”、“乱界”、“类界”、“苦界”。这九界在康有为看来是人类遭受痛苦的根源。九界的实质是以封建专制制度为核心的封建纲常名教。几千年来,九界在人们的意识中,已成为根深蒂固难以挣脱的思想枷锁。特别是封建社会后期的“义理”学说,进一步将人心束缚在九界之中,给人们造成深重的苦难。对此,康有为揭露道:“凡人之情身体受缚则拘苦无量,魂知受缚则神明不王。若夫名分之限禁,体制之迫压,托义‘义理’以为桎梏,比之囚于囹圄尚有甚焉。君臣也,夫妇也,乱世人道所号为大经也,此非天之所立,人之所为也。而君之专制其国,鱼肉其臣民,视若虫沙,恣其残暴。夫之专制其家,鱼肉其妻孥,视若奴婢,恣其凌暴。”专制制度造成有利于专制统治的愚昧观念。此种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封建意识形成后,又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专制统治。因此,要废除专制制度,首先要解放思想,破除旧意识,树立新观念,新观念便是康有为提倡的天赋人权观。
欲去九界,须明人权。康有为说:“全世界人欲去家界之累乎,在明男女平等各有独立之权始矣,此天予人之权也;全世界人欲去私产之害乎,在明男女平等各自独立始矣,此天予人之权也;全世界人欲去国之争乎,在明男女平等各自独立始矣,此天予人之权也;全世界人欲去种界之争乎,在明男女平等各自独立始矣,此天予人之权也;全世界人欲致大同之世、太平之境乎,在明男女平等各自独立始矣,此天予人之权也……”平等和独立,这是天赋人权,也是人类达到理想境界的根本途径。康有为说:“吾采得大同、太平、极乐、长生、不生、不灭、行游诸天、无量、无极之术,欲以度我全世界之同胞而永救其痛苦焉,其惟天予人权、平等独立哉,其惟天予人权、平等独立哉?”康有为所讲的独立是“各有自立自主自由之人权”。独立的核心便是自由。自由在他看来是实现大同理想的基础。他这样强调:“近者自由之义,实为太平之基。”平等和自由是人权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人权的基本特性就在于权利的平等性,而人权的核心内容就是基本自由权。